147.文绪患上绝症
功夫不负苦心人,黑鸟以200万元高价签下许则欢的新书时,还是引起了一片震惊之声。但之后,加入200万元天价稿酬的作家却越来越多,先有李峰,紧接着是王映,王映的稿酬更是高到1个字3美元的天价,与此同时,一位80后作家的新书,也卖到了280万元。
这对许则欢来说,也是一种鼓励。还有什么,比自己的爱好能够赚钱,更让人开心的呢。与此同时,她的网络小说也产生了一定的反响,读者都很惊讶于,她能写传统文学,也能写篇幅特别长的网络小说。
文因朝原本是和她最有精神共鸣的人。只是现在,他无暇看书,也没有心思与她讨论小说里的情节。原因非常简单,他开的厂子效益不好,让他整日愁眉不展。尤其是许则欢的成功,更令他黯然失色。
许则欢真希望自己是男人,这样一来,她就可以名正言顺养家了,甚至让文因朝在家里休息了。
可惜的是,她不是。而他又是抛下自己熟悉的环境,来到这个小城的,这更令她觉得遗憾了。晚上,她小心翼翼跟他商量:“要不,我们不开厂子了?”
文因朝摸摸她的头。虽然在一起的时间久了,可他还是有这样的习惯。他平时不喜欢把烦恼对她讲的,不过此时,也想跟她商量一下:“我想不做这一行了。可能是最初想得太简单,涉足的是不熟悉的领域。”
许则欢知道,他建厂的那块地,其实过些年之后也会升值。只是,这和他事业成功是两种感觉,他也想证明自己的能力。
许则欢跟他交底,觉得这样办厂,还不如他利用前世的知识来投资赚钱。甚至他们在京城买的那些房子,过些年也会大幅度升值,何必紧张兮兮地过日子呢?
文因朝沉默良久。她说得对,只是他还有些不甘心。原来人是这样不容易满足的动物。他本来想,这一世好好与心爱的人厮守。可是现在,心愿达成了,他又渴望让她看到自己的成就。
许则欢和冯文静聊起这件事。冯文静觉得,文因朝比起上班的宋远和罗航来说,已经很能赚钱了。除了开厂子,他的那些投资都是有巨额回报的。可是他的起点不一样,自然不能和宋远与罗航相提并论。
大概是知道了这边的情况,文绪再一次联系上了文因朝,希望他回去。他不同意,结果文绪告诉他:“我查出癌症了,还是晚期。你回来一趟吧,我也想见见莫莫。”
听到文因朝没有说什么,文绪又补充道:“你也把小许带回来吧。这件事,我也不再跟你坚持了。”
文因朝不得不再次跟他强调:“爸,你应该知道她的能力。她不是稀罕进入咱们家的,完全是为了我,才受了你那么多委屈。”
“行了,这些就不要再和我说了。她拐走了我的儿子,看在孙子的面子上,我暂时就不跟她计较了。你赶紧回来吧,这件事别跟你弟弟说,他非得要学画画,已经出国了。”
难怪父亲一直想要他回去。原来是弟弟已经选择了艺术的道路,比他背叛得还要彻底。
只是莫莫还小,其实不适合出远门的。文因朝决定开车到省城,再坐飞机回去。北方偏远,还没有通高铁。想要尽快抵达,也只能这么做。
许则欢不能阻挡他去见病重的父亲。虽然她想象不出,文绪生病后会是什么样子,那么强悍的男人。
带着孩子出行,就得带上许多物品。而对于她最重要的,甚至都不是护肤品,而是笔记本电脑。她有每天写东西的习惯,哪天要是不写,会觉得很不舒服。只是路途遥远,带莫莫的东西已经占据很多空间。她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带了笔记本电脑。
还是文因朝第一次买给她的那一款。本来他想再给她换性能更好的,可是她恋旧。再说,写东西又不是玩游戏,不需要太高的配置。
即使想得再周到,出门也不是在家,还是有不方便的地方。莫莫一路上还哭了几次。不过他总体上还是懂事的,眼睛最习惯笑。惹得叶明媚曾经说,莫莫长了一双桃花眼。
许则欢完全不同意这种观点,他还这么小,知道什么叫桃花?
不过,等一家人见到文绪时,莫莫只用这双会笑的眼睛看了一眼爷爷,文绪当时就融化了。原本严厉的神情,都忍不住有了笑意。
见到文绪,只觉得他消瘦了一些,却余威仍在。许则欢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他,毕竟他始终没有正式承认过自己。文因朝低声对她说:“叫爸爸。”
许则欢假装没有听到。她并不想主动,本来就无所图,只是为了文因朝,才不得不出现在这个人面前。
文绪威严地望了她一眼:“怎么,不愿意改口?因为我没有给红包?”他唤秘书过来,递给许则欢一个礼物:“这就算我给你的见面礼吧。”
里面居然是一只玉镯。不用想,他能拿得出手的礼物,自然是极好的成色。那种羊脂美玉,只是看上一眼,都觉得赏心悦目。
不得不说,这礼物送得实在令人喜欢,他怎么知道许则欢喜欢这种温润的玉?
她接过来,只好跟着改了称呼:“谢谢爸爸。”
文绪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许则欢只想把镯子摔他脸上,但她不能这样冲动。
好在,他在逗着莫莫:“叫爷爷啊,叫爷爷。让爷爷看看,怎么越长越好看了?”
看在莫莫的份上,许则欢也只有暂时忍耐。她随手将礼品盒放在了包里,并没有戴在手腕上。
文绪不提正事,文因朝也不好催促。不过,他说旅途奔波,比较累了。想先领许则欢去宾馆安顿下来,再去吃点什么。
文绪:“既然回来了,就住在家里吧。这半年多,家里实在空旷。”
文因朝已经知道,弟弟出国之后,弟弟的生母已经随他一起去了外国。只有文绪一个人在家里。当然,还有一些帮佣的人,都不是亲人。
说实话,他也不想住在冰冷的家里。可是看父亲没有放下莫莫的意思,也只好暂且从命。
两人放下东西没多大一会儿,就有人来告诉他们,说文绪找他们出去吃饭。
席间有了莫莫,气氛还算和谐。只是,文绪告诉文因朝,希望他们回济南来住。他早就知道许则欢是自由职业者,既然是这样,在北方也是呆,在山东也是呆。如果说从前是为了考验文因朝的诚意,那现在已经一起生活了这么久,可以相信彼此之间的感情了。文因朝在这边能发展得更好,为什么不一起搬回来住呢?
许则欢心里想,这边亲戚关系复杂,她又不擅长处理这些麻烦的人际关系,当然不愿意回来了。
没想到,文因朝对父亲说,如果非要换一个地方的话,他宁愿去京城。理由很简单:“爸,我其实不是经商的材料。之前我俩在那儿买了房子,可以把您接过去,治病也方便。那里的医疗水平也先进,你说呢?”
“那我的企业怎么办?就这样拱手送与他人?那可是我一辈子的心血,你忍心让它付之东流?还是你希望,将来走到哪里,别人都说你是许则欢的丈夫?”
父子之间意见不统一,又有争执的迹象。而许则欢是天秤座,最看不得这样的场景。
她刚想缓和一下气氛,就听文因朝问道:“爸,你跟我说句实话。我那个厂子的订单,是不是你一次次捣黄的?”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即使没有我,也有竞争对手。商场如战场,不容得有任何闪失。”
没见过这样破坏儿子生意,还如此理直气壮的。这一刻,许则欢怀疑他根本没有生病,只是在演苦肉计。
文因朝有同样的疑心:“爸,你真的生病了吗?”
“我会拿这种事开玩笑?会这么咒自己?”文绪太阳穴旁边的青筋都爆出来了。
“那是不是得立刻治疗?”
“我得先把你的事情解决一下,心里也就安稳了。”文绪难得说了句平和的话。
他不知道,这样的话对于文因朝来说,更有力量。
许则欢也从这句话里,听出了一丝英雄迟暮的悲凉。
结果就是,那顿饭虽然丰盛,但他们都没有什么胃口。第二天,文因朝就陪着父亲去医院治疗,顺便也在帮他管管公司里的事情。
许则欢觉得自己没有理由再去拦阻了。她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实在不行,只能考虑在这里安家了。谁让她嫁给了他,就不得不接纳他的家庭关系。
文绪很高兴,晚上并不在医院住,非要回家来,说舍不得莫莫。文因朝劝他好好治病,他却跟儿子瞪起眼珠子来:“你听说过哪个癌症患者刚查出来,就会死的?怎么不得拖上个几年?最快也得一年半载。我不能把时间都浪费在医院里,这没准是我最后的日子了。”
文因朝已经知道,父亲患的是淋巴癌。只是前世,父亲一直身体健康,没想到这一世有这样多的变数。他更没有想到的是,继母能够放任他回来继承家业,而支持弟弟去学画。
这似乎已经是新的一世,和前世有太多关联,却又有新鲜与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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