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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喜欢这件事可以一直坚持


  喜欢一个人确实是件美好的事。

  可再美好的事总有它残酷的一面。

  有时候我不愿去面对这残酷的一面,所以选择了不和你表白。

  也许我怯懦吧!但为了保留喜欢你的这份美好,我宁愿我怯懦。

  我不愿让你觉得我喜欢你成为你的负担,你也不必去纠结一个陌生人对人的喜欢。

  毕竟喜欢你让我觉得是一件很美好的事,这件事也可以让我一直去坚持。

  ……

  入冬了,不知是不是天气寒冷的原因,陆凡与万至秦此刻心都冷一大截。

  特别是万至秦,一脸的无爱。

  失恋的一连几天万至秦精神都是萎靡不振。

  陆凡该说的也说了,甚至想方设法的让他讨厌她。

  他却说:“当你喜欢一个人时,不管她怎么对你,你也对她讨厌不起来,因为那种喜欢是刻在骨子里的,无论她怎样,她在你心里永远都是那么美好。”

  有那么一瞬间陆凡觉得万至秦情商稍微有点高了。

  可哪有人经历了失恋过后没有什么感触啊!

  每当万至秦拿起吉他时总会想到她,想到她当时说弹吉他的男孩很帅,他也为此去学习弹吉他。

  现在他的才觉得当初的自己多么可笑,就为了她的一句话去做他不擅长的事,为了她做尽卑微的事,甚至因为她随口的一句话去改变自己。

  多么的可笑啊!多么的可卑啊!

  现在他回头再看以前的自己,才发觉他原来爱得那么的累。

  也许放手对他也是一种解脱吧!

  “我……终于可以成为我自己了。”

  他这一刻也看透了,接连颓废七天让他明白了一些道理。

  他拿起吉他,他再也不会为了而弹了,也为了自己那份热爱。

  他弹起了那首《我很好》,一旁的陆凡也拿起吉他和他弹了起来。

  “是啊!我不是为了她而弹的,只是因为梦想路上有相同爱好的人,这才是我一直弹吉他的原因。”

  万至秦心里想着,此时他才想明白了。

  曾经我满脑子都是你又怎样,还不是不被珍惜。

  都结束了,都结束吧~

  这一刻他彻底放下她了,心情也在这一刻不自觉变好了。

  陆凡与万至秦弹完吉他便出了寝室。

  八号早上没课,他想起了陆凡之前说的一句话,不要尝试去追马儿,而要想方设法让自己变优秀,这样该来的都会来,该拥有的也会拥有。

  他不想让自己这么下去了,首先把气质提升一下,那就要多读书啊!

  有句话说得好:“腹有诗书气自华。”

  所以他今天想去图书馆了,之前陆凡叨唠着叫他一起去图书馆看书,他只是说没时间。

  可现在再想想,真的没时间吗?只是他觉得不想再看书罢了,有那闲功夫还不如陪女朋友呢!

  现在他没女朋友了,倒是想要看书了。

  人啊!总是等到失去了才恍惚大悟。

  她离开他还不是他不够优秀,不够吸收她了呗!

  如果当初能让自己变优秀一点就不会这么快分手了。

  陆凡与万至秦来到了图书楼前,万至秦看着图书楼,今天是他第一次来,真是可笑啊!

  来学校快一个学期了,自己今天才来图书楼,要不是自己失恋了,可能一个学期都不会来了。

  总之一个理由陪女朋友没时间。

  他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来读书的。

  他与陆凡走进了图书楼,图书楼很大,分成三层,一层借阅室,二层阅读室,三层是咨询室。

  陆凡与万至秦去到了二楼阅读室,人很多,一眼望去女生很多,怪不得有人说去图书室能偶遇呢。

  陆凡熟练的到一个书架上自己平时看的那本书,万至秦跟着他随手拿了一本书。

  他俩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在他们周围此时倒是坐着一些女生,此时的万至秦却没了看女生的心情,只是安静的看书。

  他来图书楼就是来看书的,虽然有些想放松心情的原故,可更多的是让自己多学习。

  陆凡在安静的看书,他从初中起便能做到看书不受外物干扰的定力。

  他也不关心万至秦此刻在干什么想什么,既然来到图书室就要安静看书。

  但好像在高中时,他来图书室的目地并不纯粹了。

  他有时也是为了能看到她而来的,具体怎么了他自己也不清楚,只是想看到她,和她一起安静的看书。

  ……

  陆凡与夏初晴都投了稿,但他们都不知道彼此投稿了,只是在图书室的时候看到过对方都在写着文稿而已。

  而在他们投稿后的几天里,州里面的效率也快,选了几篇文稿,其中陆凡写的文稿得了第三名。

  毕竟是州里面的征文,学校也挺重视的,陆凡得了第三名实际上也为学校挣光了。

  可陆凡用的是笔名何事秋风,学校也只是表扬了何事秋风,并没有提到陆凡。

  毕竟别人写笔名也许想要以笔名示人呢!学校也给了陆凡应有的隐私。

  发放的奖励也只是让班主任拿给陆凡。

  陆凡个人倒是挺惊讶的,对于州里面的征文,他倒对自己没有太高的要求,只是想投着试试而已。

  这次何事秋风这个笔名倒是被众人所知了,之前只是在校刊上看到过而已,这次是拿了州里的名次,自然是文笔了得。

  夏初晴在得知何事秋风拿了名次后,之前还在为自己没拿名次失落呢!此刻却是失落感荡然无存。

  好像比她自己拿了名次还开心似的。

  之前夏初晴对何事秋风的文笔赞扬不绝,甚至约想着有这么好文笔的人该是多么气质好的人。

  可能夏初晴知道陆凡就是何事秋风时,不知作何感想。

  毕竟陆凡看起来高冷有气质,实则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没气质的衰小孩,又挫又怂的一个人。

  无他

  也许夏初晴看到他说不定因他的文采压过了这些呢?

  毕竟陆凡还是挺优秀的,不然苏云也不会从初中就喜欢他,还喜欢他三年了。

  尽管当陆凡拒绝了她,还是喜欢陆凡,只不过她尽量克制自己不能像以前一样去喜欢他而已。

  何事秋风成了学校里人人知晓的笔名,只是大家都不知道这笔名后的人是谁。

  陆凡为人也低调,或者说他并不在意别人口中的何事秋风是谁。

  他只是照常的过着自己的生活,仿佛这一切与他无关而已。

  他在意的只是去图书室能不能见到她而已。

  但他次次满心欢喜的想见她,却是一次次令他希望破灭。

  他在很久一段时间都没见到她了,甚至是连苏云也没在图书室遇到过了。

  在接下来的离寒假临近的一个月里,陆凡也很少遇见她,有时候也只是匆匆一眼而已。

  他以为上次在图书室里他拿他的QQ号是为了加他的,令他想不到的是苏云加了他。

  这算什么?

  虽然他刚开始有些生气,不单单是因为她给了苏云,而是因为夏初晴都拿了他的QQ号都不舍得加一下。

  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对于她只是一个陌生人,她那时靠近自己和自己要QQ也只是为了苏云,仅此而已。

  可他那么久的喜欢算什么啊?

  那一刻的陆凡确实觉得自己喜欢她夏初晴很累。

  可就是他的这份喜欢,她苏云对他陆凡的喜欢却是坚持了三年。

  陆凡在拒绝过苏云后,苏云却还是选择了一直喜欢陆凡。

  有时候说喜欢是一种选择,可这种选择需要多大的勇气又有谁知道啊?

  陆凡现在觉得自己连这份去喜欢一个人的勇气都比不上一个女生了,不免让他羞愧。

  喜欢是一种选择,你选择喜欢他,为何非要奢求她给你回应?

  毕竟只是你自己单方面的喜欢她而已。

  喜欢不一定要得到回报,就好像在爱情里面付出也不一定要得到回报,爱情讲的是心甘情愿。

  陆凡在这个月里想得也很清楚,既然自己选择去喜欢她,就不该奢求她能给自己太多东西。

  ……

  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可同样喜欢一个人同样能给自己带来不一样的美好,只不过看你自己的选择而已。

  如果你选择了要和她在一起而你却在暗恋她,确实是兵荒马乱。

  但如果你选择的只是喜欢她,你不奢求她是否能和你在一起,这时候你的喜欢就很美好,很纯粹的喜欢。

  她喜不喜欢你与你而言都没损失,你只是喜欢她而已,这就很美好。

  喜欢本身就是一件很美好的事,也是可以一直坚持下去的一件事。

  陆凡其实想得也没有那么多了,喜欢就是喜欢,也没必要去奢求什么了。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陆凡认真的复习着,他现在并没有之前那么想见夏初晴了。

  有时候他就在想,见与不见其实也没什么分别了。

  其实夏初晴的模样已刻入了陆凡的脑海里了。

  陆凡想见的夏初晴的模样也都见过了。

  陆凡觉得夏初晴该是睛初的阳光般灿烂,此刻便是。

  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美好,她的一切在你这里永远都如初见般那么美好,喜欢是值得坚持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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