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8章 商议
吴脩带着惶恐和茫然离开了朝堂。
但因他而卷起的风波却未能平息。
当日,便有一批新鲜出炉的弹劾吴脩的奏书出现在了尚书台。而知道朝会之上事情始末的内臣们自不敢大意,这些奏书以最快速度出现在了刘辩的案头。
与此同时,朝堂之上发生的事情也传到了素来是舆论场的太学。
将作大匠吴脩质问天子是否要行徙陵之策……
吴脩对天子无礼……
吴脩身为将作大匠,想要恢复徙陵以谋私利……
各种说法,不一而足。
涉及到朝堂,故事传播的极快,而在传播过程中,故事的内容出现些许偏差是很合理的事情,非常合理。
三人成虎的道理自古皆然,可又有哪个有名声够分量的朝臣愿意站出来为吴脩辟谣呢!
吴脩想要让刘辩否认徙陵,他也的确成功了。
但在出身大族的朝臣们眼中,事情已经了结,这意味着没有人愿意为了他而平白得罪天子。
等到次日,吴脩已然是人人喊打了,起码没几个人愿意冒天下之大不韪为吴脩说话。
“怎么会这样!”一夜之间,吴脩仿佛老了七八岁,他连府衙都没去。
原本还想去院子里散散心,可还没出屋,他就听到了院外隐隐约约传进来的嘈杂声。
吴脩登时恼怒起来,叫来家中管事怒斥道:“外面都是些什么动静?平白扰了清净。将人都赶走,这还要我教吗?”
可老仆却支支吾吾、欲言又止。
吴脩仿佛想到了什么,略带惊慌地问道:“外面都是些什么人在叫嚷?”
见老仆还是不答,吴脩就要出屋过去听听,老仆只好开口道:“多是些太学生,听到了什么谗言,被人鼓动来辱骂主君……”
“人多吗?”话问出口,吴脩却不敢知道答案了,缓缓地回到内室,直到听不到外面的声音。
但他想逃避,已经晚了。
当日傍晚,一群甲士冲进了吴脩的府邸。
“尔等可知此是何处?将作大匠当面,安敢放肆!”吴脩怒斥道。
“还当你是二千石呢!”甲士身后缓缓走出一个宦官,双手捧着诏书,冷笑着说,“半个时辰前,你就已经是个白身了。”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吴脩高呼,他知道朝廷出诏书的流程和效率。他做成了这么一件大事,怎么身处危难,一个帮助他的人都没有?竟然半点消息都没收到?
“现在后悔,晚了!”小黄门高望一脸的嚣张,斜眼盯着吴脩继续说,“你非议天子,此乃不敬之罪,先去廷尉反省去吧!来人,将他带走!”
“慢着!”吴脩将衣袖向后一甩,昂首挺胸,话语中带着傲气——“我自己会走!”
吴脩想明白了,一定是天子气急败坏,他相信,等到他从廷尉出来,一定会名声远扬的!那些享受了他好处的人一定会援助他,不然以后遇到了这种事,谁还敢第一个出头?
高望气得跳脚,叱骂坐视吴脩耍威风的甲士:“尔等都是死人吗?还不速速将他拿下!”
甲士们哪敢得罪高望,闻言立刻一拥而上,吴脩的名士风度再也维持不下去了。
他责骂道:“与礼不合,有辱斯文!”
“我好歹曾是二千石,岂能受辱于尔等之手!”
高望立马叫嚷:“还不快将他的嘴堵上,省得他再说出什么僭越之言!”
“呜呜呜……呜呜呜!”吴脩挣扎着怒视高望,可如何能挣脱甲士们的钳制,很快就被押送至了廷尉府诏狱。
……
有着许多弹劾吴脩的奏书作为凭据,刘辩从善如流。吴脩敢当出头的椽子,刘辩就敢让他先烂一烂。
以非议天子、不敬之罪,吴脩得到了去官入狱一条龙服务。
可吴脩只是个小麻烦,其后代表的“民意”却是大麻烦。
徙陵对于国家来说毫无疑问是个好政策,对于百姓——一家哭何如一路哭。
爆大族豪强的金币缓解土地兼并的矛盾是个权衡利害之后的好办法,但可惜,已经用不了了。
云台殿中,刘辩召集了不少内臣。
自太傅卢植以下,司徒崔烈、司空樊陵、大将军何苗及骠骑将军董重俱在前列。
忽视掉其中混进的某个吉祥物,其下乃是尚书仆射盖勋、太常蔡邕、光禄勋王谦、廷尉卿董卓、校事校尉贾诩、羽林中郎将关羽等。
除此之外,坐在下座的不乏一些更年轻的臣子——昨日才在朝堂上痛骂吴脩的议郎臧洪,现在还不到四十,正值壮年。
隶属于尚书台的荀彧、陈群、华歆、郭嘉等年轻俊才,也被刘辩特意诏来,还有廷尉正钟繇、黄门侍郎荀攸等人。
此时的云台殿中绝对称得上人才济济。
这些人若说全是刘辩的铁杆心腹、效死之臣那是自欺欺人,但总体而言,也能称得上天子党了。
而刘辩将这些不同职司的人召集而来,当然不是为了什么小事。
“众卿当知,而今民间私兵泛滥,如山阳李氏、任城吕氏者不胜枚举。彼辈只知主君而不知天子,于长治久安大为不利。然私兵难以辨别,亦难根治,众卿何以教朕?”
私兵的问题,甚至比吏治还要复杂。
起码吏治还能厘清罪恶,靠着严明律法使天下景从。但私兵,与宾客、佃户的区分并没有那么明显,尤其是佃户,总不能强制限制大族招募佃户的数量吧!
公卿们没有先发言,很默契地将机会留给了年轻人。
臧洪素来有胆略,作为历史上酸枣会盟的首倡者,敢为人先,建言道:“陛下,臣以为地方虽有私兵之实,却名不正言不顺,轻易不敢暴露出来。然既然为私兵,即便不如昔日之材官骑士,亦要多加训练,且兵甲亦不可少。臣以为,为今之计,可从甲胄入手,严查私藏甲胄及弩者,亦可令百姓举告,多加赏赐。”
就算训练可以被解释为备盗贼,那么藏有律法明令禁止的甲胄和弩,就是无法辩驳的罪过了。
以前因为荆州贝氏,以私造私藏甲胄查抄了荆州许多如贝羽一般的宗贼的家产,先帝当时就想扩大范围,当时地方还没多么安稳,被刘辩给劝住了。
而今情况却有不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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