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文档(二)
作为一座常住人口一百多万的中等府城, 云汇府历年未能破获的悬案也是个很惊人的数字,甚至相当一部分只有寥寥几行,连最起码的证据和证词都没有, 几十起案子汇总成一个单薄的卷宗。
曾经在这片土地上生活过的某些人因为某些原因不明不白的死去,短暂的一生都集中在这寥寥数语中,令人无限唏嘘。
对此,度蓝桦却唯有叹息。
她并非圣人, 没有可以让时光倒流的通天手段, 依照现在的科技手段和残存的证据,除非天降奇迹,凶手主动暴露, 或是通过其他案子牵扯出来,否则真相重见天日的几率当真微乎其微。
谁也不知道云汇府的下一起大案会发生在什么时候,度蓝桦需要赶在这之前做出实打实的业绩,用事实树立威信, 压下所有质疑的声音,以争取日后查案过程中的话语权。
她沉吟片刻,将注意力集中到过去五年之内发生的案件中。这些案子还算比较新, 物证保存也会相对完好, 人证应该也会有印象……
只是司马通是个谨慎细致人, 手下的高平等一干人也非等闲,连他们都碰了壁, 自己接手恐怕也不会太容易。
度蓝桦停下做笔记的手, 用笔尖在光洁的纸面轻轻点了点, 叹了口气,“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啊。”
其实过去一年中, 她已经在有意识地挑选合适的现代装备,试图应用到大禄朝的案件侦破中,而经过反复斟酌和比较,最具可行性的就是指纹搜集和血迹检验领域。
古人很早就已经意识到指纹的作用,不然也不会要求在各种契约文证上面按手印了,只是因为没有提取的技术和手段,所以指纹在案件侦查中所起的实际作用并不大。
只要度蓝桦能成功将指纹扒下来,根本不用多解释。
至于血迹检验,谈血型、DNA现在为时尚早,但很多时候能分辨出血液还是其他液体便可以对案件定性起到关键作用。只要她提前证明试剂对血液的极度敏感,没人能抵抗这种诱惑……
至于试剂的来源,就说是她误打误撞做出来的不就行了?在这个敝帚自珍的大时代里,不公布秘方简直太理直气壮了。
其他的化验设备,一来如今买不起,二来就算买得起,并不具备相关知识的她也不会用;而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远超时代科技限制的精密电子设备她无法解释来源,更因为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都没法发展到那个地步,不具备相关理化生知识的民众也根本不会相信什么化验结果……
最最要命的一点是:没有电!!!
若在现代社会,这活儿自然有物证科的同事们料理,哪儿用得着她赶鸭子上架?可古代相关机构的分工并不算明确,如果不想眼睁睁看着越来越多的无头公案出现,度蓝桦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想到这里,度蓝桦禁不住为自己掬一把辛酸泪,回忆起过去一年中自己给那个叫成功的孩子找的无数个妈,长叹道:“看花容易绣花难啊。”
以前看同事们拿个小刷子搜集指纹的时候也挺简单的啊,可真轮到自己上手时才发现千难万难,下手的轻重、移动的角度、磁性粉的用量都有讲究,稍有不慎就前功尽弃。
而且!各种磁性粉和试剂真的好贵,又不耐用!都是按毫升和克数买卖,她每失败一轮,就意味着几十乃至上百个积分打了水漂……
仅仅过去一年,她就为自己的失败买了将近两千积分的单……相较之下,后期给雁白鸣和宋大夫买的那个等比例人体肌肉内脏模型都显得极其物美价廉了。
往事不堪回首,越回忆越心如刀绞,度蓝桦赶紧悬崖勒马,重新将注意力放到卷宗上。
她一头扎进卷宗文库不出来的消息很快传到推官高平耳中。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各地衙门每月都会收到朝廷印发的小报,高平早就听说度夫人的名头,之前确定是肖明成过来继任知府一职时便有了心理准备,倒也不惊讶,“本还以为她至少会过几天呢,没想到如此雷厉风行。”
他四十来岁年纪,两鬓已然微微带了霜色,但常年行走在抓捕第一线的经历让他的体格依旧健壮不输年轻人,眼神中更多几分精明和老练,轻易瞧不出息怒。
他下手分左右坐着四个着青黑色捕头服的汉子,闻言面面相觑,其中一个三十来岁马脸的试探道:“头儿,咱们要不要做点儿什么?”
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尤其听说那肖官儿是个面白手黑的狠人,杀人抄家毫不留情,近来兄弟们的皮子都紧了又紧,生怕被捉了去当烂橛子。
高平看过去,不答反问,“做什么?”
马脸汉子旁边的人与他有三分相像,闻言粗声粗气道:“她一个女人,见识有限,纵使外头传的神乎其神,能厉害到哪儿去?保不齐就是皇上宠爱肖大人,才顺带着夸几句罢了。”
说话这俩人是堂兄弟,哥哥叫徐虎,弟弟叫徐豹,因祖上就是做这一行的,他们进衙门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两人武艺不差,尤其擅长穿山过河,只是性格急躁,尤其徐豹更是头脑简单,一根肠子通到底,经常一句话把人噎死,所以虽然身为捕头之一,但人缘相当一般。
徐豹话音未落,他对面那人便出言反驳,“我瞧着不像,陛下夸赞过的官员不在少数,纵使爱屋及乌惠及家眷,贤良淑德勤俭持家怎么夸不行?偏要弄出个擅刑名来,说不通。”
高平点头,生出几分欣慰,总算还有人知道用脑子,“家良言之有理。”
反驳徐豹那人叫林家良,生的倒有几分斯文,是四位捕头中资历最浅、年纪也最轻的,今年只有二十九岁,但也数他脑子最灵光,谁也不敢倚老卖老的轻视。
林家良朝高平拱手示意,又扭头去看身边的同伴,温和笑道:“冯三哥,你以为如何?”
冯三还没开口,徐豹就小声嘟囔道:“他就是个闷葫芦,还以为如何……”
徐虎抬手就往弟弟脑瓜子上拍了一巴掌,清脆响亮,“胡说八道什么!”
说着,又对冯三陪笑道:“冯三哥见谅,他这个蠢样儿您见了也不是一回,天生脑子不好使真是没药医,莫往心里去。”
徐豹被他拍得眼冒金星,捂着后脑勺直咧嘴,可一个字都不敢抱怨,显然这位堂兄素来积威甚重。
冯三的年纪跟高平相仿,脸色蜡黄,瘦得好似麻杆,一身官皮空荡荡挂着,浑身找不出二两肉。他自始至终都这么静悄悄坐着,一双眼皮耷拉下来,似睡非睡的样子。
可就是这双一天十二个时辰都朦朦胧胧的睡眼,却可以第一时间从茫茫人海中揪出伪装过的面孔,令无数亡命徒闻风丧胆。
他似乎很有些艰难地掀了掀眼皮,朝徐氏兄弟那头瞅了眼,“嗯。”
徐氏兄弟神奇地松了口气。
徐虎狠狠瞪了堂弟一眼,徐豹本能地缩了缩脖子,老大一个人鹌鹑式的窝在椅子深处,有点儿蠢兮兮的可怜。
门口有个小衙役晃了下,高平冲他点点头,起身道:“行了,我还要去跟几位大人做交接。肖大人和度夫人都是数次得到陛下亲口赞誉的,记住一句话,盛名之下无虚士,你们莫要猖狂,更莫要因她是女子便轻视,想想当朝太后和皇后吧!”
四人都神色一凌,抱拳称是。
高平往外走了几步,到底不大放心,又转过身来叮嘱道:“若度夫人要什么,你们都只管配合,多余的话莫要多言。”
看样子这位夫人是个实干派,显然是想向大家亮亮拳头了,那么他们就先瞧着。左右都是为朝廷办事,若果然有本事,自然欢迎;若是徒有虚名,他们便要想个招儿敷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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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宗太多,筛选起来也困难,度蓝桦中午抽空出来吃了一碗小厨房做的凉面,一抹嘴,又钻回去了。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说来好笑,他们一干人等行李众多,没个三五日收拾不妥当,可才多大会儿工夫?小厨房就先麻溜儿设好了……
在尚未破获的案件中,将近一半都是无名尸。在这个交通和通讯极度不便的年代,一旦出门就意味着失联,而近距离按天算,远距离按月、按年都是常事。说句不中听的,就算旅人死在外头了,家里人还痴痴盼着呢!
只要凶手将身份文书毁去,找个远点的地方一丢,人生地不熟的,谁能认出?
家属远在天边,便是报了失踪这头也不知道……十有八/九就成了悬案。
度蓝桦不免又唏嘘一回,继而发现有几个案子颇有意思。
第一件是三年前的天和酒楼,曾发生过一起命案,卷宗里写的是“几人醉酒闹事,发生口角继而升为斗殴,现场一片混乱,片刻后一人头部受袭倒下,不治身亡……”
巡街衙役闻讯赶来时,现场已经乱作一团,无数食客纷纷惊叫逃窜,但最中心的现场却因为少有人敢上前而被保护的不错,他们发现了几枚沾有血迹的脚印,以及凶器:酒楼的铜摆件。
按理说,案情经过清晰,凶器保存完好,现场的嫌疑人又很有限,案子应该不难破,但为什么成了悬案?
据小二交代,当晚酒楼生意很好,他们根本记不清究竟有谁在场,而且人一死,现场就乱了,好多人趁乱逃帐,他们拦都拦不住……那几枚脚印越远离现场就越浅,不等出酒店大门,便彻底消失了。
而剩下的所有人都坚称不是自己打的,虽然醉酒人的证词并不可信,但离谱的是,现场分明还有包括掌柜的、店小二和其他酒客在内的许多人,竟无一人见到死者被打的经过!
没有监控的弊端暴露无遗,因没有其他证据,饶是百般不情愿,司马通也不得不暂时搁置。
第二个案子也是在三年前,跟天和酒楼醉后杀人案前后相差不过两个月,城中一位富商之子凌晨从青楼醉醺醺回家,自己骑马甩开随从先走,结果等随从们追上来后却愕然发现,自家少爷已经从马背上摔落,后脑勺被砸了个大窟窿,红的白的流了一地,早已没了气息。
原本大家都以为死者是酒醉后失去平衡坠马身亡,但后来高平亲自从路边的水沟内发现一块沾有血浆和脑浆的石头,这才判定是被人谋害。
只是当时巡逻的卫队刚好过去,又值夜深,竟无人发觉。
光有一块干巴巴的石头并不足以断案,没有人证,受害人已死……凶手到现在也没抓到。
第三个案子发生在两年前的四月,有几个人出城踏青,在小山脚下寻了一处地方吃喝,过了会儿,其中一人起身去远处解手,然后迟迟未归。
同伴们觉得奇怪,连喊不回,便派一人过去查看,结果发现他脸朝下死在树后草丛中,后脑勺上有个血窟窿。后来衙门的人四处搜索,并未发现凶器,但初步推断,应该是山野中随处可见的尖锐石块。
三名死者都死于后脑受袭,一击而亡,凶手得手后并不恋战,或立刻藏匿于人群,或立即撤退。而且凶手下手的地点和时机都相当冒险,第一起案件自不必说,酒楼大堂,周围分明存在着几十双眼睛,稍有不慎就有暴露的可能,但凶手却还是果断下手。
第二起案件,虽然死者暂时摆脱随从,但后者也存在随时追上来的可能。甚至现场两侧都是民居!但凡有一人外出,便能看见了。
第三起案件中,死者与同伴相距不过几十米,若不能一击得手,对方呼救便前功尽弃……
显然司马通和高平等人也觉察到这几起案件的相似之处,所以将它们归置在同一摞卷宗之中。
度蓝桦很怀疑三起命案都是一人所为,凶手胆大心细,如果他不是天生就长于此道,那么……极有可能在以惊人的速度进步。
初次行凶乍一看确实果断大胆,但度蓝桦却觉得他是孤注一掷,拼运气的成分居多,并在现场留下凶器和脚印。
第二次凶手固然还在冒险,但却已经知道避开人群,并在事后丢弃凶器。
第三次更好了,一根毛都没给衙门留下。
度蓝桦反复将这三起案子的卷宗看了十几遍,在笔记本上摘抄下要点和细节,这才迎着烈火般灿烂的火烧云推门出来。
连环悬案,再没什么会比这个更适合立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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