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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盗贼(三)


一个大活人,  好端端的怎么会凭空消失?
        为此,肖明成还亲自主持了一次讨论会,重新梳理案情,  研究现有线索。与会人员包括铁搭档度蓝桦,守城侍卫总代表:同知吴云,以及主办连环盗窃案的冯三……和一干死皮赖脸找借口留下来的高平等人。
        因为某种原因,  今天的人来得格外全,  比如说像吴云,  身为正五品的地方同知,  统领数万厢军,同时肩负修建各类工事的要职,  区区丢了一个盗贼,  其实本不必亲自来的。
        但在听了某条传言后,  他还是不动声色地过来了。
        会议期间,除了肖明成和度蓝桦之外,所有人的视线都控制不住地往冯三脸上溜,  就连素来沉稳的吴云也不能免俗,胡子拉碴的中老年猛男脸上写满好奇。
        部分人一边溜还一边小声嘀咕:“这就是传说中的西洋镜?”
        “放屁,  那叫眼镜!听说京城不少达官显贵家里都有一个……”
        “哦哦,  眼镜,  不就是西洋传过来的镜子么?这么说,咱们度夫人家里的产业正经挺大啊,  这么贵重的东西说给就给了。”
        是的,  在确认冯三有轻度远视眼之后,  度蓝桦就重操旧业,亲自给他配了一副远视眼镜。这是她第二笔赔本买卖了,第一笔是在离开平山县之前,  给当时的刘主簿配的一副深度近视眼镜。
        拿到眼镜后,冯三半信半疑地戴上一试……然后就不肯摘下来了。
        冯三捕头的新造型迅速在府衙引发新一波轰动,最先认出来的还是读书人出身的林家良,他当即表示曾在游记中看到过类似的记录,冯三丢给他一个“算你识货”的眼神。
        肖明成在上面大声讲,他们在下面小声说,说到激动时还吹胡子瞪眼的,徐豹更是跃跃欲试,数次抑制不住蠢蠢欲动的大手,想凑上去摸摸。
        也不知是隔着镜片导致冯三的眼刀子威力下降,还是被瞪的次数太多习惯了,反正徐豹就没啥反应,反而在对方瞪过来时,面皮一阵抽抽,突然杠铃般放声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以前都说三哥您什么都好,就是眼睛小了点儿,这回够大了!”
        众人:“……”
        救救傻子吧!
        远视镜和近视镜片刚好相反,自带放大功能,冯三戴了眼镜之后,被镜片覆盖的部分就凭空大了一圈,头几回见确实有点滑稽。
        但……没人敢说!
        然而现在,徐豹这个铁憨憨说出来了,而且还当着所有人的面讲得这么大声!
        现场顿时静得吓人。
        吴云端茶的手微微抖了下,震惊中颇带几分同情的看向高平,心道自己带兵这么多年,都多久没见过这种头脑简单的了?偏给你高平碰上一个,运气啊!
        高平带头抽了一口凉气,林家良望过去的眼神宛如在看一具尸体,徐虎的牙关都要被自己咬碎了,再次反思自己上辈子究竟做了什么孽,以至于摊上这么个不省心的货。
        这哪儿是管弟弟啊,养儿子都不带这么操心受累的。话说他不会被迁怒吧?
        肖明成远远地给了徐虎一个同情的眼神,又凑过去跟度蓝桦咬耳朵,先指了指徐豹,又指了指自己的脑袋,非常疑惑的问道:“他是不是这儿没长好?”
        能让他说出这种话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徐豹也确实非常人。
        度蓝桦噗嗤笑出声。
        高平的视线在冯三和徐豹之间飞速游移,电光火石间已经迅速作出取舍:假如冯三真的暴起杀人,那么徐豹……舍就舍了吧。
        然而活了大半辈子才享受到正常人视野的冯三爷最近心情简直好到爆炸,连带着看高平和林家良那两个提取指纹技术的竞争对手都顺眼许多,又怎会跟徐豹这样的二傻子计较?
        他无师自通地做了个扶眼镜的动作,懒洋洋地掀起眼皮,用因为隔着远视镜片而大了一圈的死鱼眼瞅了徐豹一眼,目光中充满怜悯,浑身上下都洋溢着优越感。
        老子不跟傻子说话。
        一句话没说,但徐豹还是觉得有哪里不对。
        他挠了挠头,眨巴着眼睛戳了戳自家堂哥,茫然道:“哥,他是不是瞧不起我?”
        徐虎:“……你可闭嘴吧!”
        经过这出闹剧后,跟着看了热闹的肖明成才重新收拢众人的注意力,开始顺线索:
        “第一起案子是六月十八,第二起是六月二十二……第五起是七月十七,然后冯捕头锁定嫌疑人目标杨小水,前去提人时却意外得知对方七月二十三当日彻夜未归,二十四当日杨家人正在四处询问杨小水的亲朋好友,还没来得及报失。”
        刚才跟着笑得有点狠,肖明成停下喝了口茶润嗓子,度蓝桦接道:“就目前掌握的线索来看,杨小水是唯一嫌疑人,但也不排除存在同伙的可能。他是聚云楼的伙计,跟几个失主家庭的关系都很不错,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对方家中经济甚至基本布置状况,什么时候没有人、什么时候回去,作案条件很充足。”
        “另外,”她看了看戴着眼镜的冯三,“冯捕头也盘问过跟杨小水关系相对亲近的另外两名伙计,得知他恰巧在每次案发前都会突然有事,要么身体不适,要么临时请假。因为他手脚麻利,嘴巴又甜,不少老客户都很吃他那一套,聚云楼的掌柜对他也颇为器重,但凡请假,都没有不准的。”
        现在冯三已经从边缘人摇身变为度夫人的第一拥护者,立场转变速度之快令林家良都自愧不如,闻言立即点头,“正是。”
        度蓝桦也觉得这笔买卖做的不亏。
        普通材质的眼镜成本不高,系统还经常给低价,像冯三这一副配下来,总共才花了八十个积分,真的超值了。
        看,区区八十个积分,就将一名资深死鱼眼活死人捕头升级为……大死鱼眼活死人捕头!
        买不了吃亏,也买不了上当!
        度蓝桦干咳一声,将自己犹如野马脱肛的思绪强行拉回来,又问冯三:“冯捕头追查赃物可有什么线索?”
        五家失主都来报失过了,丢的除了现银和银票之外,还有些零碎的女人和孩子首饰。其中三户都是银的,另外两户却分别有两样金的:一个是孩子满月时戴过的薄金片长命锁,另一个是女人的金耳坠子。额外还有三个大小不等的玉摆件,买时价格从八两到二十两不等。
        光已知的这些财物加起来,总价值已经超过二百七十两。
        这几家的日子并不算困难,但也都不算特别富裕,骤然丢失这许多财物便如釜底抽薪,生活顿时捉襟见肘起来,都急得要命。尤其是最后一户,那女主人已经来衙门哭过三回了,简直悔不当初,说自己当日出门吃饭本想戴那金耳坠子的,可出门前才发现有一只的连接处松了,她生怕戴出去丢了,便放在家中。
        结果世事难料,没成想那日戴出去的首饰全都安然无恙,反倒是小心放在家里的,不翼而飞了。
        财物丢失不比别的案子,如果不能赶在财物被挥霍一空之前找回,哪怕案子破了,失主们也高兴不起来的。
        冯三点了下头,镜片上非常戏剧性的折射出一道白光,“城内大小当铺和银楼都找过了,没有消息。卑职就觉得杨小水很可能早就想到卖给当铺很容易露马脚,所以转手卖给了过往商人……”
        银子和银票花用起来倒不打眼,但那些首饰却不同,成品价格远超单纯按重量算钱,杨小水盗窃就是为了钱,势必要找法子出手。
        一般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去当铺,可如果这么做了,一旦事发,当铺也是衙门走访的第一站,太容易露马脚。杨小水常年在酒楼干活,消息灵通,三教九流的人也接触不少,自然不会这么蠢,所以他选了第二种方法。
        世上总有那么一部分人游走在灰色地带,专门打擦边球干些钻空子的勾当,比如说销赃。
        在冯三之前破过的案子里,就有许多罪犯为掩人耳目将赃物卖给当地泼皮,然后那些泼皮就会给出一个高于当铺,低于原价的价格收购,再转手卖给过往的商人。
        那些商人不知道这是赃物吗?不,他们知道,但这既不是他们偷来的,也不是抢来的,不过是有人上门低价推销,他们贪便宜买了而已,又有什么错呢?
        如此一来,罪犯销赃,泼皮空手套白狼赚差价,外地商人则可以用一个相对低廉的价格入手商品……而赃物,则会在第一时间神不知鬼不觉远离地方官府的视线。等衙门的人顺藤摸瓜查到罪犯时,那些赃物早就分散到天南海北去了。
        核实?怎么核实?
        在当铺和银楼走空后,冯三第一时间就朝城中的泼皮撒网,当天就抓到了一个叫鱼仔的。
        “鱼仔?”度蓝桦愣了下。
        肖明成冲她点点头,充分发挥人型行走扫描仪的作用,“就是上次你破获的旧案中,与死者葛大壮生前有瓜葛的那个泼皮。”
        冯三道:“大人好记性,正是。”
        原本鱼仔还嘴硬:他就是靠这个吃饭的,若是给人知道曾向衙门漏口风,岂非自毁招牌?以后谁还敢找他销赃呢!
        可如今杨小水生死不明,冯三又流露出要抓替罪羊的意思,鱼仔权衡利弊后,爽快交代说这一个月来杨小水确实曾有几次找他销赃,其中就有一个薄金片的长命锁和一副金耳坠子,只是买主都走了半个月了。
        他们干这行的也有职业道德,那就是只管交易,绝不多问,所以只要买卖双方离开视线,再想找就很难了。
        度蓝桦和肖明成对视一眼,都默默地替几个失主掬了一把同情泪:
        他们倒是把杨小水当做朋友,奈何这个朋友转头就坑了他们一把不说,如今失物也十有八/九找不回来了。
        冯三也带人去过杨小水家,杨家人死活不肯相信他是贼。
        一开始杨小水的家人什么都不肯说,但冯三敏锐地察觉到杨小水的老婆神色有异,二次登门时直接拉了脸。
        他的样子本就不算多么平易近人,多年来在云汇府的名声也跟和善仁慈不沾边,一旦刻意耍狠,连高平都要先在心里打个哆嗦,寻常民妇又怎么扛得住?
        据杨小水的老婆交代,过去一个月中杨小水确实曾往家里拿过三回钱,加起来足有小六十两。最初她也吓了一跳,生怕来路不正,就质问银子的来历。但杨小水信誓旦旦的说是他得了一个财主的欢心,因为伺候得周道,人家赏的。
        杨小水办事利索周道是实情,熟客都知道那个眉清目秀的小子会来事儿,就连聚云楼的掌柜都十分欣赏他,甚至还曾流露出要提拔的意思。
        自家男人有出息,杨小水的老婆比谁都高兴,所以只是略担心了下,很快就用兴奋替代了心中仅存的一点疑虑。
        不过这会儿,她高兴不起来了。
        因为冯三当场就让她把银子交出来,当面贴了封条、列了单子,说如果后期找到杨小水,若能证明他与本案无关,那么银子如数奉还;若不能,那就要作为赃款,按照损失多少返还给几位失主。
        杨小水的老婆是个财迷,听了这话当真心如刀绞,可又敌不过冯三的威视,只好绿着脸按手印同意了。
        但是现在问题又回到原点:
        杨小水到底去哪儿了?还有其他的赃物去哪儿了?
        他的失踪太过突然和蹊跷,并不像有意为之,大家都觉得杨小水要么是因潜藏中的同伙内讧,要么是第六次犯案失手,结局可能非死即伤。
        对此,同知吴云当场表示:“杨小水一定还在城中!”
        不管是哪种可能,同伙或第六名失主肯定不可能无缘无故将他藏匿,若要偷偷送出城,必然已经造成无法挽回的结局,比如说失手杀死,所以不敢报案。
        但吴云的手下把守城门十分严密,每一座城门内外还配备有两条训练有素的狼犬,没有任何血腥味可以逃过它们的鼻子。
        而在过去一个月中,没有任何一条狼犬表现出异常,所以杨小水不可能在重伤或死亡的情况下出城。
        所以,杨小水很大可能仍在城中。
        但之前冯三也曾动用过狼犬,借助杨小水的贴身衣物进行搜索,但府城真的太大了,每日往来人口也太多太杂,夏天气味来得快,散的也快,狼犬追了一阵后就失去了方向。
        案件顺到这里,似乎又陷入僵局,一时间谁也提不出建设性的想法,肖明成也只好暂时宣布散会,并准备启用笨办法:
        拿着杨小水的通缉画像挨家挨户询问。
        吴云也表示会再次交代手下,让他们每日例行盘查和巡逻时再仔细些,绝不放过任何一丝风吹草动。
        回正房的路上,度蓝桦和肖明成一边讨论案情,一边回味冯三戴眼镜的新造型,冷不丁在山茶园的拐角处碰见了探头探脑的猴儿。
        猴儿就是之前度蓝桦在追查余棉案件时,无意中撞破拐子贩卖人口的现场,顺手抓的一个替他们放风的孤儿。因猴儿无处可去,她便暂时借口让他帮忙照顾那几个被拐来的孩子留在府衙。
        最近度蓝桦都忙得厉害,倒也有好几天没见过猴儿了,不过听说他不知什么原因跟妞子打了一架,结果被小姐姐一只手挂到了树上……然后两人就诡异的结下深厚的友谊。
        猴儿一看到度蓝桦,眼睛就是一亮,可再看看肖明成,却又抿了抿嘴,竟掉头就跑。
        “站住!”度蓝桦喊道。
        猴儿天生慕强,对她的话言听计从,当真钉在原地不动了。
        肖明成失笑,倒背着手走过去,俯视着这个分明已经九岁,可身量却因为多年饥一顿饱一顿而过分瘦小的小子,“怎么,本官长的很吓人?”
        猴儿飞快地瞟了他一眼,脑袋晃成拨浪鼓。
        “那你跑什么?”度蓝桦奇怪道。
        猴儿抓了抓衣角,脚尖吭哧吭哧蹭着地面,又怯怯地仰头瞅了肖明成一眼,然后再低下头时,耳朵悄然红了一片。
        哦?度蓝桦挑了挑眉毛,也顺着他的视线将肖明成上上下下打量了几遍,忽然语出惊人,“他好看吧?”
        肖明成猛烈地咳嗽起来。
        猴儿的脸也红了,却还是很诚实的点头。
        在他印象里,当官的要么挺着个大肚子,要么就跟前任司马大人一样,是白胡子老头儿,可这位?
        他老觉得是不是神仙下凡?
        就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身上跟带着仙气儿似的!他觉得自己不配跟这位大人说话。
        度蓝桦笑着揉了揉猴儿的脑袋,“小色鬼。”
        说着,又轻轻撞了撞肖明成,冲他挤眉弄眼的,“听见了吗,肖大人魅力无限呐。”
        肖明成刚被猴儿的理由震了下,此时见度蓝桦又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模样,不觉好气又好笑,只好顺着她道:“罢罢罢,花无百日红,我已过而立之年,能有几日好?”
        度蓝桦笑得前仰后合,猴儿却是满头雾水,根本听不懂他们打的机锋。
        度蓝桦笑够了之后,就双手按着肖明成的后背,直接把他推走了,“行了,红花先去休息吧,我这片绿叶跟小朋友谈谈心,等会儿再去找你。”
        肖明成顺势走了两步,又回头笑道:“夫人莫要妄自菲薄,你这朵花的魅力不逊色于任何人,君不见高平那四个干将都快易主了么?”
        度蓝桦跟着笑了一回,正色道:“什么时候高平易主才算我的本事。”
        撬高平的墙角算啥啊,有本事就撬你肖大人的墙角啊!
        两人笑闹几句,猴儿只是懵懵懂懂的看着,心底隐隐生出一点羡慕和向往。可这份羡慕和那点向往究竟源自何处,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送走肖明成后,度蓝桦才折回身来,直接拉着猴儿去了廊下垂花门边。
        天气闷热,昨天傍晚就有人说要下雨了,可一直阴到现在还不见半个雨点,憋得池塘里的鱼都忍不住浮出水面大喘气,人在外头站一会儿就觉得受不了。倒是那游廊下头,拐角和门边常有过堂风,荫凉里十分惬意。
        “说吧,找我什么事儿?”
        猴儿红着脸甩开她的手,故意挺了挺瘦骨嶙峋的胸膛,“我,你不能随随便便拉男人的手!”
        度蓝桦一怔,噗嗤笑出声,“行,男人,那大男人找我什么事儿?”
        猴儿听出她口中的揶揄,微微有点羞恼,犹豫了下,决定还是抓紧时间说正事。
        “你是不是可怜我?”
        “啊?”度蓝桦没想到他想说的竟然是这个,一时间愣住了,过了会儿才慢慢收敛笑容,直视着他的眼睛问道,“为什么这么问?或者说,你想听到什么样的答案?”
        可怜吗?确实是可怜的,但她也知道眼前这个孩子十分敏感,如果直接给出答案,说不定就会伤害他脆弱而幼小的自尊心。
        猴儿盯着她看了会儿,半晌,沮丧地低下头,闷闷道:“我都听人说了,往常被拐卖的孩子在找到家人前都是送去善堂的,可你却把那六个孩子留在衙门,还,还特意让我照顾……”
        原本他还对这份管吃管住给新衣裳穿的活儿满意得不得了,可无意中听人说起此事,心里又不得劲了。
        他靠自己不也活了这么大么?凭什么要别人可怜?别人又凭什么来可怜他!
        度蓝桦为他的聪慧感到吃惊,越发明白不能敷衍,于是很认真地解释说:“有那么一点点原因吧,不过更多地还是为那几个孩子着想。”
        “真的?”猴儿刷的抬起头。
        一阵带着燥热的风吹过,带着他头上毛茸茸的几撮头发晃了晃,瞧着倒真有几分像小猴子。
        “真的,”度蓝桦笑笑,像跟大人交流那样说道,“他们被拐来的时间都不长,而且来源也清楚,肖大人已经往当地官府送去文书,说不定现在已经有家人找了过来。顺利的话,用不了几个月,这几个孩子就可以回到自己家了。如果我这个时候将他们送到善堂,又要重新适应,只能加重他们的不安。”
        那六个被解救的孩子明显带了点雏鸟情节,对当初第一个冲进去解救和安慰他们,并当场殴打人贩子的度蓝桦极其亲近和信赖,再次之就是林家良,若突然换了地方,恐怕短时间内适应不了。
        既然如此,还不如再等等,直接把孩子们照顾到送还家长算了。
        猴儿的眼睛亮了亮,不过这份亮光没能持续多久,他很快又开始了新的担忧,“那,那等他们回家了……”
        说到家,他的神色都暗淡下来。
        虽然他总嚷嚷着要家去找娘,但在衙门里住的这些日子,着实是他短暂人生中前所未有的快乐。
        没有人嫌弃他,还有人与自己说笑,给自己带好吃的……
        度蓝桦习惯性地拍了拍他的小脑瓜。
        这一回,这乳臭未干的男人并未逃开。
        过了会儿,猴儿突然带着点鼻音问道:“夫人,我娘是不是不要我了?”
        其实他早就该猜到的。
        那些被拐卖的孩子离家千百里,可家里人却始终牵挂,一旦有点线索就可以跋山涉水的沿着找过来……可他就在那里,家就在那里,如果娘有心要找,怎么可能还不回来?
        以前他总心存侥幸,或许那也不过是长久以来支撑自己活下去的唯一借口,但是现在,连这点借口也没了。
        猴儿低着头,只露出一个毛茸茸的后脑勺,很快便有两滴晶莹的水滴落下来,他慌忙用袖子去擦。
        度蓝桦叹了口气,还只是个九岁的孩子呢。
        她轻轻抚摸着小朋友干瘦的脊背,“你想留在这里吗?”
        猴儿拼命点头,发出一声响亮的抽噎,“想。”
        他不想走。
        “那就留下。”度蓝桦斩钉截铁道,“你也知道妞子姐姐吧?她也是外头来的。”
        她说这话本想给猴儿来点认同感,谁知小朋友哭得更大声了,“可,可我什么都不会!呜呜!”
        还被小姐姐单手就挂在树上了!
        度蓝桦觉得既心酸又好笑,“你才几岁?以后慢慢学就是了。你现在好好学本事,等以后长大了,没准儿也能像林捕头那样吃公家饭呢!”
        “真的?”猴儿仰起脸来看她,两只眼睛里蓄满泪花,眼底满是忐忑。
        “真的。”度蓝桦重重点了点头。
        猴儿的眼中迅速闪过一抹光亮,像两盏本已奄奄一息的灯火突然得了燃料,使劲翻腾了两下,股足了劲儿,重新燃烧起来。
        ************
        第二天天不亮时,电闪雷鸣大雨倾盆,好像天被捅了个窟窿,下得丧心病狂。迟来的雨水终于冲走了连日来积攒的暑气,甚至还带了点凉意。
        早起时大家就都加了一件薄外衣,度蓝桦在饭桌上说起猴儿的事,肖明成和肖知谨爷俩也都跟着唏嘘一回。
        尤其是这两年随着年龄和学识增长,越发有点儿多愁善感的肖知谨更是眼睛红红道:“好可怜啊……”
        早年他也是没有娘的孩子,晚上睡觉都会偷偷把枕巾哭湿了呢。
        想到这里,他下意识看了度蓝桦一眼,在对方看回来时露出一个灿烂的笑。
        但是现在,他有娘啦!
        然而度蓝桦却诡异的陷入沉默,脸上的表情一言难尽,很像在努力憋笑,以致于面容扭曲。
        肖知谨正疑惑不解时,却听旁边夹菜的老父亲悠悠来了一句,“吃饭时就别冲着门口笑了,省得漏风闹肚子。”
        漏风闹肚子……
        漏风……
        漏……
        正处于换牙后期的肖知谨回过神来,一张小脸儿刷地爆红。
        他哼哼几声,用力搅拌碗里的小米粥,小声嘟囔道:“好像父亲小时候没换过牙一样。”
        肖明成斜眼瞅了瞅他,好像突然发现了逗孩子的乐趣,于是更加恶劣道:“换过,可惜你没瞧见。”
        甜白瓷的勺子啪地落入碗中,肖知谨难以置信的望过去,嘴唇颤抖,几乎要喊一句无耻。
        度蓝桦扭过头去吭哧吭哧笑了一回,这才努力板着脸回来维持正义,“行了行了,老肖你别瞎说了。”
        又对肖知谨道:“别管他,你今天请了跟吴同知和赵通判家的公子一起作诗对不对?虽然大雨倾盆,但依照他们的性子,想必不会爽约,我叫人给你们在花厅烧个暖炉去去湿气,再准备些点心可好?要吃什么?”
        吴云和赵立兴家中都有一个跟肖知谨年纪差不多的男孩儿,见了几次后都觉得还不错,就经常凑在一起读书骑射。
        肖知谨哀怨地瞪了自家父亲一眼,老实不客气地点了好几样,“要肉脯!红豆酥、绿豆酥,还有,哦,还有之前母亲给我吃的那个甜甜的什么奶油卷。对了,”他忽然凶巴巴地看向肖明成,带着点儿炫耀道,“还要蛋黄酥!”
        哼哼,他现在长大啦,早就看出父亲最喜欢吃蛋黄酥,但是偏死要面子不肯主动跟母亲说。
        我就不同了,我可以随时要!
        肖明成的身形似乎微微僵了下,不过马上就云淡风轻道:“今日大雨,想来外面琐事会少些,也好,稍后我去瞧瞧你们的诗会,亲自指点一回。”
        说完,朝肖知谨露出来自老父亲的核善的微笑。
        肖知谨:“……”
        他不想加功课!
        **********
        又过了两天,眼见着七月的尾巴悄然溜走,八月都快到了,众人都觉得杨小水是不是真的死了时,他竟忽然出现!
        第一个发现杨小水的正是巡街中的林家良和他的手下,一开始见从街口民宅区跌跌撞撞跑出来一个衣衫褴褛、满身恶臭的人,他们都以为是哪儿来的乞丐,也没太在意。
        谁知那乞丐扶着墙喘了会儿,抬头看见他们身上穿的公服后,竟潸然泪下!
        “官爷,官爷救命啊!”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一:
        吴云:“高推官能碰上徐豹这样的赤子,当真是好运气啊!”
        高平:“……踏马的这运气给你要不要?”
        小剧场二:
        肖知谨:“嘿嘿,我就喜欢父亲想吃蛋黄酥又吃不到的样子。”
        肖明成:“接招吧,来自老父亲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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