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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散财童子


  今夜,杨顺杀了两个百兽宗修士,因此又得了一笔横财。

        

                以前他为缺钱而发愁,现在他为钱多得用不完而发愁。今晚所得的不义之财怎么用才好呢?放在储物袋都嫌占空间

  

  这些死人财对杨顺而言是多余的,他根本用不上。他现在所拥有的财富,如果以凡人的年龄来论,十辈子都用不完,所以想赠送给桂花村村民,他们又穷又苦需要得很。

  

  白凤传他功法就对他说过,多做善事,行善积德。现在发达了是时候做一回慈善家了。

  

  杨顺在村子住了这么多天,看到好多老人都过得很辛苦:吃的是野菜,穿的是破烂衣服,冬天到了,还是盖单薄破旧的被子…而他每天大鱼大肉,吃香喝辣。

                

          八旬老人本是享清福的年纪,却还要从事体力劳动。力不从心了还要挑水种菜。杨顺看了于心不忍,非常想做回好人。

  

  杨顺打算明天拿出这笔刚得得横财给桂花村所有家庭买新房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他不用那么伟大,只要兼济一个村子即可,反正这村子人不多。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现在他运气好运气旺,得道成仙。既然自己有这个本事,帮衬一下乡亲父老也应该,而且这村子有一大半跟他家有点沾亲带故的关系,所以不算是帮外人。大家百年前都是同一个祖宗呢。自己的钱财多得够用几辈子,拿出一点救济穷人也没多大损失,而且这钱可以说算是白拣的,用去了也不会太心疼。

  

  只有辛辛苦苦赚的钱,花出去时才会有心疼的感觉。

        

            帮助村人,首先要找村长商议。

  

 桂花村村长名叫杨灿荣,今年五十一岁,因德高望重被选为村长,村里有什么大事都由他组织,而且是无偿服务。

  

  杨灿荣他家里只有三口人,他的老伴陈梦琪,他的孙女杨思雨,十五岁。杨灿荣的儿子早年出去闯荡,一去不复回,他的儿媳妇受不了寂寞就偷偷跑了,没有再回来。可以想象当杨雨长大嫁人,杨灿荣和他老伴会因为无后变得晚景凄凉。

  

  这个村子里的人,有好几个家庭跟他家差不多,只有老少,没有青壮。这些离开的青壮基本找不回,因为他们是进山砍柴被野兽吃了的,连骨头都不剩。

  

  所以这个村子现在住着的大部分是可怜人,越到人生末年越可怜。都说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杨顺总觉得这句话以偏概全。桂花村生活的这些老人可没什么可恨之处,他们从小到老都很朴实很勤劳很好客,只是因为死了儿子走了媳妇嫁了孙女,年纪大了,力量小了,变成无依无靠的老人。

  

  打定主意后,杨顺早上提着一布袋银两还有一布袋银票去了村长家。

  

  太阳不过刚冒个头,杨顺还以为去早了,谁知村长已经起床给家人烧火做饭。

  

  “村长,早”杨顺打了个招呼。

  

  杨灿荣道:“顺子,这么早找我有事?”

  

  杨顺道:“有事也是好事。其实我在外面发了大财,看大家过得那么辛苦,这个村子又经常有野兽光顾,我就想拿出几千两银子来给我们村每个家庭在镇上买一座新房子”

  

  杨灿荣道:“几千两?这么多,我没听错吧”

  

  杨灿荣有点不敢相信,他家现在二十两银子都拿不出。几千两对他来说是个天文数字。

  

  杨顺道:“你召集大家开个会吧,现在大家都在家里头,要是等吃完饭各自去忙,就不好找人了”

  

  杨灿荣道:“好,我这就去,你在我家随便坐”

  

  “好”

  

  陈梦琪听到动静,就出来见客人。现在桂花村所有人都知道杨顺是这个村的首富,因为大家都知道了他爹一口气在镇子上买下了一大块地皮,现在正在建新房子。而这钱都是杨顺一个人出的。

  

  有钱的人去哪都有脸面,这个村的人现在各个都对杨顺高看一眼,说话也非常客气,有礼貌。

  

  陈梦琪邀请道:“顺子,来房里坐”

  

  “好”杨顺没有拒绝,虽然他不喜欢到别人家做客,不过这种事不亲自出马不行,反正只耽误半柱香时间,不算多,陪人唠唠也没啥。

  

  陈梦琪道:“顺子,我没记错,你有十六了吧”

  

  杨顺承认道:“有了,快十七了”

  

  陈梦琪道:“想不到你变化这么大,一下子变成全村首富”

  

  杨顺欣喜道:“运气好罢了”

  

  有的人年幼时吃苦,一走好运,就红得发紫,说得就是杨顺这般。十五岁之前他都是吃苦耐劳长大,谁知十六有了仙缘,身份地位财富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曾经他是一名贱民,现在他比人间帝皇还高贵。

  

  陈梦琪试着问道:“顺子,你觉的我家思雨怎样?”

  

  杨顺老实道:“很勤劳很乖顺”

  

  陈梦琪道:“那你喜欢她吗?”

  

  杨顺已经听出了陈梦琪想把孙女介绍给他,这个有点不好回答了。

  

  杨顺想了一下道:“我不想娶同姓氏的女孩子”

  

  陈梦琪道:“怕什么,你我两家虽然姓杨,但没半点亲戚关系,要说有也是一百多年前”

  

  杨顺道:“我没记错的话,思雨才十五岁吧,我喜欢年纪大的,比较会照顾人”

  

  杨顺随便找个理由婉拒起来,事实上他对另一半的年龄不太在意,只要漂亮人好够忠诚,其他可以慢慢谈。

  

  陈梦琪道:“别看思雨年纪小,其实她很懂事很会照顾人,他爹娘都走了,怪可怜的,从小缺少父爱和母爱,所以我就想给她找个好归宿,让她以后不会再可怜下去”

  

  杨顺道:“我可以多给她一点钱,让她这辈子衣食无忧,如何?”

  

  通过神识,杨烁看到杨思雨在门外竖起耳朵来偷听,他看了有些好笑,这丫头。

  

  陈梦琪道:“有钱也怕她被人骗被人抢,还是让她跟个可靠的男人比较好。既然你不想娶她,那就让她到你家给你做丫鬟吧。想必你现在也缺个给你洗衣做饭的人吧,你要是喜欢,就让她在你家做一世丫鬟”

  

  杨顺有些心动,不是因为这些话,而是因为他用神识看到杨思雨是三灵根,似乎值得培养。

  

  杨顺同意道:“好吧,她可以到我那做丫鬟,不过要她自己答应才行,她不答应我也不勉强”

  

  陈梦琪大声喊到:“思雨,进来”

  

  这时一个穿着粗布麻衣的靓丽女孩走了进来,明知故问道:“奶奶,你叫我有什么事?”

  

  陈梦琪问道:“你愿不愿意给杨顺当丫鬟,伺候他一辈子,给他洗衣做饭,给他暖床叠被…”

  

  杨思雨娇羞道:“我…我愿意”

  

  杨思雨说完后,低下头,满脸通红,不敢看奶奶,更不敢看杨顺。

  

  陈梦琪很满意这个答复,笑着道:“待会你就跟着杨顺,以后听他的吩咐得了,他叫你干嘛你就干嘛”

  

  “好”杨思雨小声说道。

  

  杨顺不过想给村民发点财,没想到村长夫人非常大方,直接给他送了个丫鬟。他家确实缺丫鬟,把她收了也不错。

  

  杨思雨这丫头身世怪可怜的,不能再让她可怜下去了。而自己有更高的追求,既然做不到爱她一辈子,那就不能图她身子,以后把她导入仙途送她一场造化即可。

  

  门外越聚越多人,没多久村长就回来了,杨灿荣对杨顺说道:“顺子,人都到齐了,你看怎么说。”

  

  到了要发表演讲的时候,杨顺整理了一下思绪,然后站到人群前面放大音量说道:“各位乡亲各位父老,今天我要说的是我希望你们都搬出去住,因为这里住的不安全。你们买房子的钱由我来出,每家我会给个两百两,买一座小型四合院的房子绰绰有余了。你们可以在风华镇买地皮盖房子,也可以到颐和郡租个铺子做生意,钱给了你们,你们随意处理,最好花在买房子上。年纪太大的怕人抢了钱,可以把买房的钱交给村长管理,看中房子叫村长付钱……大概就说这么多了,每家派一个代表上来,由村长发放银两或银票”

  

  杨顺把两袋子钱财交给了杨灿荣,杨灿荣接过后激动的手都在颤抖。

  

  太多钱了真是拿到手软。

  

  大家有序拿到钱后,跟杨顺说声谢谢就走了,很快门前就走得没几个人呢,最后只有一个八旬高龄的孤寡老人愿意把刚分得的钱放在村长这保管。

  

  人都走光后,杨顺说道:“事情既然办完了,那我回去了”

  

  杨灿荣道:“要不留下吃个饭”

  

  村长家吃得是野菜,杨顺怎么吃了下,当下拒绝道:“不了,我还有事,先走了”

  

  杨顺摆摆手就走出了村长的家门,也没招呼杨雨跟上。

  

  陈梦琪看杨思雨在发呆,不知所措,就催促道:“思雨,还愣着干嘛,想要过好日子就快点跟上去”

  

  “哦”杨思雨醒悟过来急忙小跑着跟了出去。

  

  杨灿荣不解问道:“老婆子,你叫思雨跟去干嘛?”

  

  陈梦琪解释道:“杨顺现在非富即贵,我本来想撮合他跟思雨结成一对夫妻,不过杨顺不乐意。我就退而求其次,让思雨去他家做丫鬟,以杨顺的为人忠厚,肯定不会亏待她,总比一直呆在我们俩个老家伙的身边强”

  

  杨灿荣支持道:“那就这样吧。吃完饭我先和村里几个人一起去外面买房,买到就搬家。今年的野兽似乎比去年还多,也不知怎么回事,明年住这里只怕更危险”

  

  之前长白凤偶尔在桂花村歇脚,当起了本地的守护神,所以这里猛兽不多,村民的死亡率不高。当然长白凤不会去保护进山打猎的人,那些村民要打猎就要做好被野兽反杀的准备。

  

  长白凤刚走,周边的野兽就毫无顾忌的跑来桂花村周边撒野了,毕竟他们问道这里好多肉味,冬天可不好找食物。

  

  陈梦琪道:“住这里出门都提心吊胆,还是早点走好,虽然我舍不得这里”

  

  杨灿荣认同道:“我也舍不得,住习惯了,不过这确实不怎么适合住人了,尤其现在冬天,野兽找不到食物就经常来村子周边找吃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

  

  杨顺这次拿出这么多少钱完全是出于好意,至于村民想怎么利用他就不想过问了。

  

  不想搬走的,以后被野兽吃了,他也不会同情。因钱生祸被人劫杀的只能怪他们命不好。有些人命中注定不好过,即使给了金山银山,也不见得能过上好日子。

  

  杨顺昨晚所得的一笔横财,今日一掷千金,在某些人看来绝对是败家子所为。

  

  杨顺能舍弃那么多钱,一来证实了他是桂花村是村中首富,二来证明他内心善良。好人有好报,妒忌他的人是有,但不多,毕竟拿人手短,大家都拿了他的钱财,又怎么好意思妒忌他,良心过得去吗?

        

        

        (昨天写了三章,再写四章就和上半月写的一百章存稿接合了,把这些草稿上传完,那么第一卷红尘情歌就算写完了。第二卷神器何在,我还没写大纲,还有得忙。对于读者多寡,还是不能太在意,太在意就没法写书了。自己高兴就好,想写就写,想不写就不写。有收入最好,没收入也罢,大不了让人看个笑话,反正没人知道我是谁。心情郁闷,自嘲一下也是一种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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