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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番外三记述


我叫齐振祖,来到这个城市已经近二十年了。虽然一直也没混出什么名堂,但能在此有一个安身之所,有妻子,有女儿,我已经很知足了。

        可谁知,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让我的女儿只能终日与输液管药品病床了交道。一开始,妻子和我还能互相打气,相信女儿一定会好起来的。但随着时间推移,女儿的医药费越来越昂贵,我们攒了大半生钱买下的房子卖了,亲戚朋友见了我就掉头就走,女儿的病却依旧没有起色。

        妻子已经绝望了,她受不了像现在这样连温饱都无法解决的生活,也没法亲眼看着从自己的孩子形容愈发憔悴恶劣。

        那天,她穿着我们热恋时我送她的那条碎花裙,在走出女儿的病房前,她吻了吻女儿的额头,笑着,说要去给她买糖。

        却,再也没回来。

        我早已无法负担高额的医药费,妻子的离开更是让家中情况雪上加霜,只是每当我看到我的孩子,她甜甜地对我笑,喊我爸爸,问我妈妈去哪了,问我她今天很乖,可以吃糖么……我就无法生出放弃她的心思,她还那么小,人生才刚刚开始,我有什么理由不再让她品尝她喜欢的糖果的味道。

        但,心电图上那条直线无情地告诉我,我仅存的亲人,最后也没能挺过这次急救。明明前一天晚上……她还要我向她保证,待她好了,一定要带她去一次游乐场。

        世界并不会因为某一个可爱的孩子离开了,而停止运转。为了还债,我起早贪黑,竭力工作,未料想,债未还完,身体先累垮了。公司果断辞退我,我的经济来源也彻底断掉。

        为了省钱,我干脆睡在桥洞,那里没风,人也多,不算太丢人,收债的人也找不到我。

        更重要的是,桥边的江,真好看啊。

        我昏昏噩噩地熬着日子,只期在存款花光之前,会有家公司接受年迈又体弱的我。但结果很明显,我无法如愿。

        我开始给自己做死亡倒计时了。

        可是有一天啊,一个小女孩推醒了因为饥饿而陷入沉睡的我,她笑得腼腆,一边递给我一块面包:“伯伯,这个给你。”

        等我接过,她又从身后那个年长一些的男孩手中的袋子里拿出更多的面包,继续分发给以地铁口为居所的其他人。

        那男孩追在她后面,嘱咐道:“乐意!慢点!”

        她是叫乐意么?

        乐意,乐意。

        她的家人应该很爱她,给她起这么完满的名字。

        我忘记困倦,目光不自觉随她去,她的脸上好像永远带着笑,即使有人不理会她的好心她也不生气,只是默默放下面包,悄悄离开。

        脸上肌肉由于长期未动而有些僵硬,原来,我也笑了。要是、要是我的女儿还在,应也像她一样可爱吧,没有人会舍得对她生气的。

        我悄悄起身,尾随她,记下了她家的地址,虽然中途有些波折,但最后,我成为了那个小区的一名保安。

        再见的时候,她给了我一颗糖作为见面礼……她已经认不出我了,不过也是,谁能想到一名流浪汉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每当她放学回家,都会来与我打招呼,我与她越来越相熟,我甚至将薪水除生活开支以及每月的还债以外的钱都用来小孩子喜欢的东西,就是为了她能多多到我这……陪我说上几句话。

        可突然,她好几天都不出现,我着急,就跑到她们学校去,在校门口,我终于看见了她,她依旧热情洋溢地与打招呼,却紧紧牵着她哥哥的手,不再向我走来了。

        而她哥哥,虽然也在笑,但那目光,就像暗中蛰伏的猛兽,沉静耐心,他在等待猎物自己露出马脚,锐利阴晦。

        我明了。

        以后我都不可能再等到她再来找我了。

        但这是我无法忍受的,我已经失去过我女儿了,我不能再失去乐意!

        我挑了个她哥哥要去上奥数课不能接她放学的时间,她果然只有一个人走出校门。

        我从树下向她走去,她一看见我,就高高兴兴地喊我“伯伯!”小孩子声音清脆却甜软,就像在喊爸爸一样让我感觉亲近。

        我说给她准备了礼物,是她最喜欢的小白兔,只不过我忘在家里没带出来,要让她跟我回去拿。她没有任何怀疑,点头说好。

        好……好……

        我早已打定主意,只要她跟我走,我就带她离开,去一个没有人能找到的地方。我和她,一定会是最幸福的父女!

        我是她唯一的家人,绝对不会让她离开我半步!

        但,就在西区街巷,我们快要回到家的时候!身后,传来了她哥哥的声音——

        “乐意。”

        她放开我的速度比我想象地还快,匆匆跑了过去。

        男孩接住奔过来的人,笑着摸摸她的头发:“怎么不等我就走了?

        “我来拿小白兔,”她说,“你今天下课好早呀。”

        “因为想听你拉琴了。”

        “好呀。”她的声音听起来蛮高兴,但好像才想起身后还有个我,又回头,目光似有歉意。

        男孩让她转过身看自己,示意她原路返回:“我帮你拿小白兔,你回去拿琴吧。”

        她向前跑了几步,再次回头,对我挥手:“谢谢你的小白兔,我们下次见!”

        但自她离开后她哥哥脸上消失殆尽的笑容便告诉我,我们不可能再见了。

        黑暗中出来几个男人,为首那个人西装革履,他身后跟着的警察走向我,他走向男孩。

        我猜这个男人是她的爸爸,因为他看我的目光和她哥哥的眼神一模一样。

        愤恨又仇视。

        我以拐卖儿童罪被逮捕,即使犯罪未遂,即使我可以撒谎说我只是想带她去玩,但我没有,我认罪,我不上诉,我甘愿入狱,我害怕我那偏执地想伤害她的想法挥之不去。

        我要服的刑量是最重的,并且在狱中,我因为各种莫须有的理由而加刑,我知道这应该都是她爸爸的手笔——小区是政府家属楼,她爸爸应该是个大官吧,才有这样操作的资本。

        这样也好,只有这样权贵的家庭才能给她最好的生活。

        狱中很乏味,却也很平静。正当我认为我要在此结束一生的时候,却被告知,我居然……

        可以出狱了。

        出狱后我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回去,我想……想再看看她!她应该长大了吧,是个大姑娘了,应该出落地很漂亮,她小时候就水灵灵的,不知道我女儿还在世,是不是也是像她那般…!

        十几年的时间过去道路早就大不相同,我怀揣着这些想法在马路上七拐八弯,旁边突然传来一道尖锐的喊叫:

        “你!你!你是当年那个保安!要拐乐意的那个!”

        “什么什么!?”

        “对对对,我记得,就是他!”

        原来我已经在小区门口了,面前就是我当年执勤站的门岗啊。

        “居然还敢回来?”

        “回来干嘛!??再拐个孩子么!”

        “抓人贩子啊!”

        面前扭曲的面孔张牙舞爪,我不禁被吓倒,本能地就开始逃跑。喉中很快就冒起腥甜,但我仍然不敢停下。待我意识到我终于甩开了身后的吼声时,我才发现我跑到了江边。

        早年间的桥洞下早已空无一人,桥也被翻新了一翻。

        但这江,亘古不变,它是我与妻子初遇的地方。

        “老爷爷,今天是情人节哦,你要买支花送给奶奶么?”

        一个稚嫩的童声在我身边响起,我的衣服好像也被同时拽了一下。

        我低头,看到一个扎着羊角辩的小女孩,她手里捧着一大来玫瑰花,期待地睁着大眼睛。

        怎么能让这么可爱的小朋友失望呢,我用身上仅有的钱满足了她的愿望,她很高兴地离开了。

        我拿着这支花,走到江边。

        恍惚间,水里出现了一个笑容明媚的影子。

        原来,是我的妻子啊,原来她从未离开过。

        她应该没有因为我来得晚而生气吧,好像是没有的。

        因为她张开双臂,要拥抱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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