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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三章 从此,不复再有阳光


街道上烟尘全都融入了晨雾中,商业区的霓虹线条拼凑在一起,坚硬的天际线隐没在晨光里,高楼大厦的斜上方,隐隐约约的红光托出一轮旭日,没有耀眼的光亮,只是安静上升。

        宝龙广场越来越多的人群集聚,渐渐的有黄金商业中心的迹象,车流和人流交汇,在那红绿灯斑马线里井然有序,红灯时分车辆挺稳在斑马线前面,人群簇拥着过斑马线像大片大片黑色的云朵。

        抬眼望,远处是纵横交错的高架桥,车辆频繁的流动。

        这个时间正是这座城市最繁忙的时候,城市里居住的人们井然有序,上班的上班,读书的读书,奔往各地的开始启程。余秋雨说过,一座普通城市的文化,主要是看地上有多少热闹的镜头,一座高贵城市的文化,主要是看天上有几抹孤独的云霞。

        当然苏灿现在是看不到云彩,他正瞅着地图,准备去赵顺他们学校呢。

        很可惜的是苏灿研究了半天也没有搞懂这路线到底该如何走,地图上有太多地名看不懂,那些文字特别拗口,最后没有办法还是只能催赵顺过来了。

        赵顺那边很爽快,听到苏灿来了,精神振奋,当即连早课也不上了,直接翘课来宝龙广场接他。

        早晨的空气很冷,海尔拉这边确实能够冻得死人,南方人不适合在这边生活。

        苏灿站在公交车站下不断搓了搓手,来回的走动暖和身子,吐出一口热气凝聚不散,这可不是什么玄幻修真小说里的内家真气,而是空气中的温度过于低了把热气都给冻结了,光是内蒙这边都这么冷,要是黑龙江或者俄罗斯那该是怎么样一副寒天冻地的景象啊?当然这个问题没人去回答他,而苏灿也不可能真傻到跑到俄罗斯去体验一般身临其境的感受。

        赵顺在苏灿通电话以后半个小时内就赶到了,这说明这里距离他的校园还是距离不远的。

        一辆橘黄色的夏利车停在街道边,车子里的人招手,苏灿呵了一口气,赶紧小跑过去,坐进车内,关上车窗。

        赵顺如今有了很大的改变,首先从第一眼看过来,皮肤白了很多,没有以前那么黑了,估计和这里的天气有关,毕竟海尔拉天气经常是阴天,像大太阳这种好天气很难一见。

        然后就是穿着打扮,他也从高中时代混混小子变成了沉稳的男生,很有气质,一副哲学思想者,不过随着他吊儿郎当的嘿嘿两声,还是让苏灿很快就认清楚他的本质。

        呼伦贝尔学院给人印象很大,不是特别的大,反正一踏进校园里面就是望不着边际,然后就是白茫茫的雾气萦绕着教学楼,那些零星的学生捧着书走在云雾里渐渐隐没,很有人文高雅的味道。

        赵顺拉着苏灿逛了一圈,这里有宏伟的建筑,也有异域风格的建筑,还有彪形大汉般的内蒙古学生,也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汉族学生,在这里汉族人不是唯一的。

        赵顺读的是马哲专业,以后就是出来当思想老师的。

        苏灿愣了愣,脑海中补了一副这样的画面,斯文的赵顺在课堂上给学生们讲着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劝导别人不要打架,那个在蝉鸣夏天里拿着板砖嗷嗷冲上去的混混少年也消失在时代的风暴里了。

        光是想想都是人仰马翻的光景!

        大眼睛的女孩李安然从远处走来,她还是高中时代的模样,没有多少变化,怯生生的,但仔细看却萦绕着文艺女青年的味道。

        她很显然还是认识苏灿的,脸上有些惊喜。

        苏灿很快就和二人道明来意。

        赵顺摆了摆手,连忙说我们有什么故事?大学三年的生活很平淡。

        但是苏灿还是执意要听,赵顺也就肃然起来,花了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才把他们两人的故事讲完,这并不如何荡气回肠,却依然有着余味,天南地北,寒来暑往,每个人都有自己故事,相比刘磊和李芸的坎坷,他们二人就有些小温馨和小幸运了,无论过了多久,都是最好状态的两人。

        五一在这一天也到来,全国狂欢,各地的火车票和汽车票也相继紧张起来了,可以说是一票难求。

        好在苏灿提前在火车站预定了去烟台的火车票。

        在这两天的时间里,赵顺和李安然很热情的招待了苏灿,非常感动苏灿能大老远的来看他们,赵顺带着苏灿跑遍了内蒙的几个重要的省份,主要是游玩山河,甚至还去了大草原骑马。

        开心的日子总是很短暂,分别的日子眨眼又来到。

        赵顺他们送苏灿去车站坐车,这一天车站里面挤满了人群,黑压压的,汹涌澎湃,有归乡者,有去游玩的。

        在候车室内,苏灿仰望了一下头顶钢铁穹盖的天窗,明晃晃的光线粒子映入眼中,有些晃眼睛,那些大片大片白絮,在空气里飘然着,投射到穹盖的玻璃镜面上,随后无声地旋转落下,像破败的尘埃,无人理会,可是在他的眼中,就像是巴黎罗浮宫里珍藏的达芬奇那副绝世的《蒙拉丽莎》,又好像是塞纳河畔走廊里《圣母的婚礼》,是那么的鲜艳明亮,历经百年沧桑。

        赵顺反过身来,提着苏灿的行李坐在边上,脸上的神情和这折射下来的光线看起来立体分明,他明明还很年轻,却已经露出颇为沧桑的疲倦,怔怔的望着苏灿,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话,却欲言又止。

        还是苏灿拍了拍他的肩头说,“想说什么就说吧,等火车到站以后别后悔。”

        “昨晚上我想了很多。”赵顺摇摇头,“我还记得以前你曾说过的一句话,那句话我一直记在心底,剑未配妥,出门已是江湖。”

        “其实那只是我文青犯了。”苏灿站定,哭笑不得。

        赵顺摆了摆手,有些寂寞如斯地说道:“人生匆匆,转瞬即逝,一路走过来,突然回首,发现自己一直挥霍,从未牛逼过,偶尔得个什么进步学生的奖项,就忽然觉得人生已达巅峰,再无高潮,寂寞如狗血!”

        他点了一个烟,刚想抽几口,结果被对面的保安人员制止,于是熄灭了烟头丢进垃圾桶,“上小学的时候,我以为最大的快乐就是不用上学,每天可以在街角落那个光碟游戏室玩到黄昏日落,上初中以后,我最快的事情就是做梦都想当一回尖子生,和你们一样肩并肩获得殊荣,也想过那些遥不可及的理想,最大的梦想是当科学家,医生,律师之类的,他们都如我囊中之物一样在我心底选来选去,而后事实证明这只是我年少不知天高地厚的一个梦想,我只是一个学习成绩差不到不行的差等生,再然后,上高中以后呢?我的三观又有了不一样的改变,当时香港古惑仔风靡全国,还沉浸站山鸡和浩南哥那些江湖义气里不可自拔,以为最牛逼的事情就是认识几个社会上的大人物,和那个不良少年有多大的关系,看到同学们都用惧怕的眼神看我时候的沉浸在自我的yy,那时候我觉的非常的酷,比科学家医生律师都要酷。”

        “再到后来,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那是我的初恋,当初选择文科班也是因为初恋的缘故,因为我根本就不是学文科的料,那些文化大繁荣祖国和谐统一,还有辛亥革命对我而言都是狗屁不通的东西,可惜初恋死得早,我那还没见光的暗恋尚未发芽就已经被扼杀在摇篮里了,不过好在我遇上了你和安然,你让我认识到了不努力只坐着白日梦,最后只能被无情的扫到墙角里去,被时代给淘汰掉,而安然则是让我一直努力并且坚持的信仰。。。在当时那种快窒息的学习压力下,有一个能够坚持下去的信仰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啊。后来我的努力也是有回报的,并不是白费不值一提的,虽然我现在只是上了一个普通的二本院校,但若不是当初的你和她,我现在估计就是一个已经进厂打工的打工仔了。所以,苏灿啊,我要感谢你。”

        赵顺说的热泪盈眶,苏灿一言不发的看着他,这个皮肤有些黑黝黝的男生也有着比女孩更细腻的内在一面。

        “再后来呢?我和安然上了大学,我也学会了很多事情,比如懂得国家这头雄狮还在复苏中需要我们努力去拼搏,也明白窃国者的贪官污吏是诛不尽的,只要人心还有贪欲就一直存在贪污这一现象,也在铁血论坛上和一干素不相识五湖四海的朋友,为抢回钓鱼岛收复台湾打倒小日本而当起一个口水四溅的小愤青。”

        赵顺深深地呼了一口气,咧嘴笑了笑,“梦想还是要有的,不然做人跟咸鱼有什么区别?我一直不想变得市侩,但是跟梦想并列的还有一个词叫‘碰壁’,梦想越远大,碰壁也就越多,还在学校内我就已经明白,这个看似高在云端的象牙塔也不是那样的绝对公平,有些人天生就站在不一样的起点,那是你后天怎么样努力去追也无法望其项背的终点。”

        “读了几年大学以后,我的三观和我的梦想又变了,是的,我的一切的一切都开始变了,变得只为了一样东西,那就是钱,或者说几乎走入社会以后所有人都是为了钱,你读书不就是为了以后的工作赚更多的钱而努力的么。我也想过,要是有一天我成为了百万富翁我会成为什么一样的人,或也许会过着有钱人该享受的生活,让一众吃不到葡萄分外眼红的人都开始向往我这样的生活:可以不用拼死拼活的去上班被老板训斥只为了哪一点辛薄的工资,可以在家宅一天什么都不用管什么也不用去想,或者带着一个漂亮到极点的女孩去电影院包场看一晚上的好莱坞大片,然后心满意足地回到我的高档小区里面,琢磨一下家里的装修风格也要和国际接轨,越来越国际化,嘿!这种自娱自乐的yy就好像以前看武侠小说里觉得那些在屋檐上飞来飞去的高手拉风如尿崩爽到不行。”

        “但是你知道么……这种不切实际的yy是有瘾的。”赵顺停止了笑容,有些惆怅。

        “在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褪去以后,我依旧是我,是那个在普通二本院校挣扎着计算机二级英语四级的学生,不像你和程仙子,从来是搅动风云的‘祸害’!”赵顺说,“其实我还想啊,在工作了几年以后,挣了点小钱,就回到家乡找一个风水不错的地方,盖一栋小洋房或者看上去像模像样的别墅,和安然结婚生子,生个儿子,当然生个女儿也不错,那就捧着她当工作。名字都想好了,就叫赵然。然后再存点小钱买个二手的小车用来代步,每逢有空闲时间的时候,就带着全家人去一个人少风景美的地儿,权当做周游世界的第一步也不错。”

        “这样就再好不过了。”苏灿动了动嘴唇。

        “再说多了就没啥意思了,但小百姓的生活总该有点奢望和奔头不是?再过几十年以后,老了,走不动了,我就搭个葡萄藤,养只哈士奇,在夏天的葡萄藤,一张摇椅,一把蒲扇,再叫上你们几个死党,打打麻将打打牌,这日子也算过得消遣了。”

        “你说,剑未配妥,出门已是江湖。”

        后来,我心境开了,也给你补了一句:

        “剑在即出鞘,江湖只在门外,只有傻逼不逍遥。”

        苏灿拍了拍赵顺的肩膀,嘴唇蠕动,还想说什么,火车已经到站了,于是他提着大包小包起身,排上了长长的队伍,忽然艰难的返过身来,朝赵顺咧嘴笑了笑,“你觉得我纯洁吗?”

        “不纯洁。”赵顺朝他竖起中指。

        “胡说,我本纯洁,只不过纯洁的心里住了一个玩世不恭的老妖精。”苏灿这话意有所指,蕴含深意,指的是他两世灵魂。

        但赵顺不明白,也就无法接话,只能够淡淡的笑了笑,朝苏灿用力的挥手,大声喊,“一路平安!”

        苏灿挤进了火车内,赵顺的身影也在那黑压压的人潮里隐没了。

        其实,他明白……人的一生,就像从一条从宽阔的大马路走上狭窄的独木桥。

        在大马路上的同伴可以结伙而行,欢乐的勾肩搭背,一旦走上独木桥,那势必一次就只能够走一个人,独木桥只有那么宽,而要过桥的人却有那么多,于是有幸挤上独木桥的人自然和那些落水的同伴分道扬镳。

        今后的人生也将会沿着不同路线走各自的路,那些坚贞无比的友谊,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同侪深情,也早在推推挤挤的独木桥上掉水的那一刻。

        散的一干二净了!

        一生中勾肩搭没心没肺的时光也只有少年才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阶段,大家都要走上各自的独木桥,亦或者掉入水中,掉入水中的人多半只能自救,而走向独木桥的人只会越走越孤独。

        在今后的人生,那些迷蒙的日子,你将被家庭羁绊,被责任捆绑,被人生的复杂和孤独压抑。

        你往独木桥深处走去,越走越深。

        从此。

        不复再有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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