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投我以桃,报之以李
缘分天空网吧外是一条小巷。
巷子口,周清澜甩着梁景的书包,得意地笑道:“梁景,你还是出来了嘛。书包在我这儿呢,你过来拿呀。”
梁景无奈摇头:“周清澜,你无不无聊?”
周清澜缓步朝他走来,“现在无聊了?你之前不是挺喜欢我的吗?还说什么,要和我上一所大学,毕业了就结婚,甚至孩子名字你都想好了。”
梁景顿觉臊得慌。
只恨自己是重生,不是穿越,不然真想一刀把年轻时的自己给攮死。
“你别跟我聊这些有的没的。”
梁景正声道:“我申明一点儿,我现在很恶心你,所以,麻烦你别来纠缠我。”
周清澜来到了他的面前,撩拨垂在耳边长发,媚眼如丝,“梁景,我不漂亮吗?”
“切……”
面对这番惺惺作态,梁景一脸不屑。
他见过的、接触过的女人数不胜数,要说媚劲,那些个小模特比周清澜高了不知多少个段位,要论颜值,周清澜更是排不上号。
他这种见多识广的男人,还能打动他的,估计也只有祝晚星这种不施粉黛,清新脱俗的小姑娘了吧。
周清澜也不受挫,继续说道:
“我承认,我之前对你并不感冒,但渐渐的,我发现我喜欢上你了。”
“你对我很好,我不想辜负你。我想,以一个正式的身份来接受你的好。”
“梁景,做我男朋友吧。”
梁景翻了个白眼,有些女人贱起来,真是天都害怕。
男人死心塌地对她好的时候,她爱搭不理。
可男人视她如垃圾时,反倒上赶着来倒贴。
类似的情况,梁景也是见识多了。
“你可别恶心我了。”
他冷声道:“还要我把话如何说绝你才肯罢休?”
周清澜心中不悦。
这家伙怎么变得如此决绝?
花言巧语竟然没用?
难不成,只能那样做了吗?
她咬了咬涂有口红的嘴唇,深吸一口气,接着踮起脚尖。
烈焰红唇如同怒放的玫瑰,逐渐靠近梁景的脸颊。
啪!
梁景一个眼疾手快,一个巴掌呼在了红唇之上,“不是,你动手都行,动嘴干嘛?”
周清澜傻眼了。
这巴掌不痛不痒,但侮辱性极大。
她本以为,自己只要主动献吻,肯定能把梁景这个傻小子迷得五迷三道。
然而,人家压根不吃这一套。
她摸了摸嘴唇,心里既愤怒,又感觉无地自容。
“哈哈哈……老梁,干得漂亮!”
楼上传来了苏鸿杰肆无忌惮的笑声。
梁景抬头望去,只见苏狗和祝晚星正站在窗边,俯视着下方的小巷。
刚才发生的一切,想必都被他们尽收眼底了。
这下,周清澜更觉丢人,瞬间红温,眼泪也在眼眶里转悠,“梁景,你太过分了!”
梁景擦拭着手掌心的口红印,不咸不淡地说道:“还有更过分的,你想不想体验一下?”
唰!
周清澜将书包砸向梁景,怒声道:“姓梁的,你给我等着!”
说罢,她怒气冲冲地离开了小巷。
梁景捡起地上的书包,转身回了网吧。
“老梁,那巴掌太得劲了,深得我心!”
苏鸿杰还是大笑不止。
梁景摇头一笑,“别他妈笑了,打你的游戏吧。”
祝晚星这时轻声问道:“良辰美景,你对待不喜欢的女生,都是刚刚那种态度吗?”
梁景惊讶她会问这么个问题,随口回道:“分人。对待不喜欢的正常人,我也是正常态度。周清澜又不是啥正常人,我干嘛好脸色?”
“哦~我明白了。”祝晚星微微点了点头。
“起来吧,我帮你敲字,早点完事早点回家。”
梁景来网吧的目的已经完成,是可以先一步离开。
不过他不放心祝晚星一个人留在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
这年头治安可不好,要是出了什么岔子,自己可背不起这口锅。
互换位置后,梁景就开始噼里啪啦地敲打着键盘。
祝晚星在边上看了一会儿,突然起身去到了吧台。
“你好,请问有烟卖吗?”
网管皮猴猛地坐起身来,“有有有,你要哪种?”
祝晚星从校服口袋里摸出来一小沓零钱,摆在吧台上数了数,“我只有十二元,能买什么?”
皮猴拉开抽屉,“那就软如意,十一块。”
祝晚星望了一眼,看到了周清澜刚刚拿给梁景的软紫,便指着问道:“那个紫红色包装的,多少钱?”
皮猴答道:“这是软紫,十块,你要哪种?”
祝晚星斩钉截铁,“十一块的。”
“给你。”
“好,谢谢。”
皮猴望着祝晚星离开的背影,又抬头瞟了窗边的梁景两眼。
心想梁哥还真是艳福不浅,连着两个大美女给他买烟,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有这种待遇呀?
回到机位旁,祝晚星轻轻将那包软如意放到梁景面前。
梁景一怔,笑道:“跟你开玩笑的,你还真买?”
祝晚星淡淡道:“投我以桃,报之以李。”
梁景咧嘴一笑,“文化人!尽说些听不懂的话。”
苏鸿杰意味深长地笑着。
祝晚星看似是为了答谢梁景的帮忙,但其实是被周清澜刚刚说的话影响,所以才去买烟的。
爱情理论大师已然看透了一切。
梁景继续敲打着键盘,同时也是在精读祝晚星创作的短篇小说。
这篇小说叫《归野》。
讲了一个患绝症的小姑娘去往大西北的荒野完成人生遗愿的故事。
整体基调悲伤哀沉,从中可以窥见创作者的心理状态。
梁景心中暗道:“祝晚星还真是消极啊,真不知道她经历了些什么?”
短篇小说的最后,患病的小姑娘躺在茫茫草原上,在一场大风中安然逝去。
祝晚星用这样一句话收尾:人死了,就像风消失在风里。
梁景眉头一挑,问道:“你这是化用了博尔赫斯的句子?我记得原句是,‘人死了,就像水消失在水里’,对吧?”
祝晚星有些惊喜,“你知道博尔赫斯?”
“看过他的诗集。”
梁景还真不是在吹牛。
当初追求那个文艺女青年时,为了投其所好,他做过不少功课。
“你喜欢他的诗吗?”
“还行吧。有几首挺喜欢的。”
祝晚星表情没有太多变化,但内心却欣喜无比。
博尔赫斯正是她最喜欢的诗人。
喜欢同一个诗人,对于热爱文学的她来说,是一种天大的缘分。
“敲完了,你检查检查,没问题就投稿吧,祝你马到成功!”
梁景起身让位。
祝晚星嘴角泛起了微微的笑意,“好,谢谢。”
梁景抓起桌上那包软如意,朝着吧台走去,心想买烟不买火,一点儿不上道。
刚到吧台边,他瞧见门外的楼梯口上来了乌泱泱一群人,人手还拎着一根钢管或者甩棍。
一个扎着小辫子的肌肉大汉率先走进网吧,举起手中的钢管,怒吼道:
“谁他妈是梁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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