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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奇女子


不过林逸可没开心太早,对于这位生在民国的“余美颜”女士,他还是知道太少。利用电脑查了一下她的资料。

        俗话说得好,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说到民国的女人,咱们一般都会想到美女,才女,比如阮玲玉,周旋,林徽因,陆小曼,萧红.....一系列美好典雅的名字就会浮现脑海,让人心生爱怜,心醉魂迷。民国时期,却有一位另类奇女子,堪称“民国第一欲-女”,她自称和三千个男子上过床,并把和情人之间的来往故事写成《浪漫情书》,成为当时的畅销作品,她就是---余美颜。

        此女天生容貌姣好,妖艳性感,生于富商之家,父亲经商有道,母亲相夫教子,是个才女。在母亲的熏陶下,余美颜饱读诗书,还会一些英语。余美颜上的是先进的“西洋文明”学校,开放的教育方式,使她不但接受了很多西方的文化知识,更对西方的所谓“自由开放”思想情有独钟,非常憧憬西方人的性观念。这在当时的中国,是标新立异的。以至于后来她结了婚,不能忍受男人在外面玩乐,女人必须要独守闺房,青春年华白白流逝不说,还要受婆家的气,要强的余美颜离婚后决定离家出走,奔赴大城市,过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

        到了外面,她干脆彻底放纵了自己,灯红酒绿,酒醉金迷,堕落成了一名人尽可夫的交际花。

        ……

        看到这里,林逸不禁吁叹一声,看起来人的性格真的能够决定命运,读书多了也不一定就是好事儿。不管是在民国,还是在现代,总是有这些那些悲剧发生。有时候我们喜欢怨天尤人,却不明白,很多悲剧其实就是我们自己一手造成的,比如这个余美颜,颇有些青春叛逆期的样子。也是那时候女孩子结婚都早,结婚的时候本身就还是“孩子”。

        ……

        如果说上面的余美颜是青春叛逆期的孩子,那么接下来,她就成了真正放浪形骸的女人。

        话说这余美颜喜欢骑马,而且是穿裙子骑马,把白皙的大腿炫耀地露在外面,招惹了很多人来一睹芳容,当地政府认为有伤风化,“限制余美颜“裸奔”骑马,余美颜豪爽地一笑,随手掷下几千元大洋,然后骑着马扬长而去。”。她的另一个爱好是喜欢裸睡,为此很多酒店都拒绝她入住,可是,年轻美丽的女人还愁没地方过夜吗,数不清多少富家公子,土豪劣绅都一掷千金的买她的夜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余美颜,成为当时家喻户晓的堕落之花,简直就是“放荡,淫-乱”的代名词。

        有一次余美颜输光了钱,就去找一个富商要钱,抠门的富商讨价还价,不肯多给,余美颜一气之下把拿到手的千元大钞从楼上扔了下去,楼下过路的行人真实地见证了一次天上掉钱的奇迹,纷纷跑来捡钱。余美颜就是这样一个豪爽侠气,敢恨敢爱的女子,如此刚烈的性格,也决定了她生命终结的悲剧。

        但是灯红酒绿的生活迟早也会有厌烦的时候,于是,她开始写日记,日记的内容无非记录每天浑浑噩噩的糜烂生活。她给这本书取名叫《浪漫情书》,(也叫摩登情书)书中详细描写了她和男人们的情感纠葛,性生活感受等等,据说,短短几年时间,和她有关系的男人多达三千多人,真是惊世骇俗。

        用身体写作,余美颜可谓是先锋写手。这本书,当时引起抢购热潮,人们争相购买。以至于林逸想到,倘若余美颜生在今天,肯定是大红大紫的畅销书作家,那要是在网上注册一博客,估计“什么什么”名博们的都是小菜一碟,服务器还不直接挤爆了。

        1927年,余美颜看破红尘,遁入空门,可怜青丝落三千,离怆幽情凭谁诉?这时,却有几个纨绔子弟念旧,不断来骚扰她,庙内的师太认为她凡心不退,不能诚心皈依,就把她赶出了寺庙。

        1928年4月,在一艘香港开往上海的轮船上,余美颜纵身跃入大海,结束了年仅28岁的生命,汹涌翻滚的浪花湮没了她,湮没了这个可怜又可悲的美丽尤物。死前,她曾经说过:“来世可做一纯洁女子,得到真正自由”,此时,才幡然醒悟,自尊,自强才是真正的自由。可是,真的有来世吗?

        ……

        看完余美颜这精彩一生,林逸真算是“大开眼界”,现在那些急功近利的女人和她比起来简直弱爆了。不过此时最关心的还是这本书的收藏价值。

        查看资料,怎么查不到它的拍卖资料,或许是因为这本书实在太过稀少。想想也是,这样题材的书,搁到哪个朝代都可以归为“禁书”,禁书能够流传到现在,经历战乱,建国,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已经很不容易了,自己还奢求什么呢?

        想到这里,林逸都有点想要放弃了。不过最后他还是忍不住把这本书的一些内容和版权页等扫描一下,发到了香港那边昌叔的邮箱里,在这方面他是行家,认识的人又多,说不定可以给些好的建议。

        ……

        林逸做完这些,就去上床睡觉了,却不知道在香港那边,昌叔正喝着龙井,研究着手中刚刚制定好的拍卖图录。

        这时候电子邮箱的响声惊动了他,昌叔打开电脑一看,却是林逸发来的。忍不住觉得好笑,当初给这小子自己的邮箱是希望作为沟通交流的渠道,没让他大半夜骚扰自己啊。幸亏自己睡的晚,要不然非得从床上爬起来不可。

        不过林逸邮件的标头挺有意思:帮忙鉴定一下这本民国书,跪求!

        “跪求”可不敢当,弄不好日后你可是海老板的姑爷。昌叔笑着就把那封邮件点开了,林逸信上写得挺简单,说自己在淘旧书的时候淘到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希望昌叔“火眼金睛”帮忙鉴定一下。

        看到这里,昌叔就忍不住发笑,没错,自己是鉴定方面的行家,可不包括鉴定这种不上档次的民国书啊。

        虽然觉得有些可笑,昌叔还是把后面缀着的“附件”点开,然后一本书的图片跃然而出。

        本来,昌叔看着图片毫不在意,可是渐渐地他的脸色凝重起来,并且是非常凝重,以至于他拿鼠标的手都有些微微发抖。

        “怎么可能?这真是那本书吗?是吗?口红印,绝笔签名---”昌叔彻底激动起来。

        看看时间,差不多都快凌晨一点了。

        昌叔却也管不了那么多,还是直接拨通了一个电话。这个电话轻易他是不会拨打的,可是今天例外。

        电话那边很快接通,是个管家的声音---

        “原来是昌叔啊,老爷已经睡着了,您找他有事儿?”

        “是的,麻烦您通报一声,就说方昌有要事找他。”昌叔很恭敬地说。

        那头,“那好,稍微等一下。”

        又过了不久,电话再次被人拿起---

        “方昌吗,你找我有事儿?”一个苍老的声音说道。

        “是的,谭老,您以前托我打听的事儿,有眉目了!”

        “什么?咳咳咳!”一阵剧烈的咳嗽。

        “您老先别激动,我把图片发给您看看,等您确认了再说。”

        “好好,快快!那头催促道。

        昌叔就在这头,抖着手,控制着鼠标,把林逸发给他的图片,全部用邮箱发了出去。

        林逸不知道,就在今夜,他无心的一个举动,却让香港某个大家族,彻夜未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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