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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我是土匪我怕谁


五张桌子,五十几人。

        满桌子的美味菜肴,四冷八热,还有一甜一咸两窝汤,餐费标准,一桌八百八。

        看着桌子上那做工精美堪称艺术品的菜肴,一开始大家伙还都不敢动筷子,也不好意思动筷子。直到林逸率先拿起筷子,说了一句:“既然吃东西就别拘谨,该吃就吃,该喝就喝,吃饱肚子是自己的,饿了肚子也是你自己的!”说着就先下筷夹了菜一口吃掉。

        见他这么爽快,大家伙的食欲彻底被带动起来,不用林逸再招呼,已经筷子如飞,对着这些好吃的东西,狼吞虎咽起来。

        啤酒,一瓶瓶地打开。

        泡沫纷飞,用玻璃杯不爽,就让服务员拿来大海碗,喝啤酒这样才够派头。

        更有甚者,直接把这高档场所变成了大排档,敞开怀,一只脚踩在椅子上,高声猜枚划拳,肆无忌惮,惊天动地。

        胖经理都快气疯了,已经有很多VIP顾客投诉这里太吵闹,档次太LOW。于是他只能苦着脸去求那些光着膀子的家伙,把衣服穿上,注意形象,求他们降低嗓门,不要大声划拳,求他们不要踩着凳子像座山雕似得,这里是荣华富贵大酒店,不是你们要智取的威虎山。

        可是,没人听他的。

        也许,在他还没侮辱这些人之前,这些人会给他面子,会尊重这里的规矩,尊重这样的场合。

        但是现在---

        既然你把我们看成是最低级的顾客,只配蹲在街头吃大排档,那么好吧,我们就拿出那样的本色来,怎么爽,就怎么吃,怎么高兴,就怎么吆喝。

        没错,这是一种无声的抗议,也许对酒店其他一些用餐的顾客不公平,但却告诉了所有人,我们也活着,有血有肉地活着,我们猜枚划拳,我们大声吆喝,以前你们可以无视我们,现在却不得不承认我们的存在……

        ……

        酒桌上---狼藉一片。

        董眼镜的上衣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揭开,露出脏兮兮的肚脐,每次喝酒,啤酒就顺着他的嘴巴流到胸口,再从胸口流到肚皮,在肚脐窝窝里打个旋转儿,滴啦下去。

        董眼镜美滋滋地吧嗒吧嗒嘴,打个饱嗝,拍拍肚子,然后再惬意地拿起筷子夹起一根黄瓜丝,慢悠悠地嚼着,嚼着---他肚子太撑,实在吃不下去。

        和董眼镜比起来,刘三两觉得喝啤酒实在不过瘾,又不咸又不辣,喝在嘴里像马尿似得,所以他拿出自己装满白酒的矿泉水瓶子,吃一口肥肉,喝一口辣酒,吃一口海鲜,喝一口辣酒,只觉得这种感觉比做皇帝还舒服。

        对于心怀郁闷的王黑子夫妇来说,这不是吃饭,这是讨债,面对八百八的大餐,能吃回来多少是多少,所以王黑子和他老婆鼓着塞满东西的腮帮子,尽管已经撑的直翻白眼,满嘴流油,下面更是松了无数次的裤腰带,筷子却依旧不停地运动,净往那些贵的菜品上下手。

        作为女人,何仙姑的吃相是最好的,也是最斯文的,只不过她的重点不在餐桌上,也不在旁边不停搭讪的男人身上,她的目标很简单,那就是这次埋单的东家---林逸。

        何仙姑一向自认看人很准,可偏偏看错了林逸。

        以前林逸给她的感觉只是干净,斯文,很亲切;可是现在,虽然还是那个人,但林逸身上流露出来的那种味道,却大大的不一样。

        不是因为他现在身上有了一百多万,也不是因为他清澈的目光像是一面镜子,能通彻你的心扉,而是因为他身上那种淡淡的气息,祥和,温暖,还有宁静。

        是的,他看起来很宁静,即使处在喧哗吵闹的酒桌,远远看去却像是一面碧绿深邃的湖泊,看似平淡,实则让你永远都看不透。

        这,就是何仙姑的感觉。

        ……

        林逸吃东西很快,喝酒却很慢。

        实际上他的酒量很小,也就一瓶啤酒的酒量,不过大家伙却都热情地朝他敬酒。

        一玻璃杯,又一玻璃杯。

        林逸甩甩头,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喝了多少杯啤酒,只是脚底下的空酒瓶已经一大堆。

        他觉得自己的头有点晕,然后看见那位头发花白的老摊贩好像拿着酒杯朝自己走来。

        林逸告诉自己,不能再喝了,今天已经喝的够多了。但是老摊贩的一番话却让他不能不喝。

        老摊贩明显也有些喝醉,他花白的头发在室内空调的吹拂下显得有些稀疏,他拿着酒杯的手很黑,指甲缝里塞满黄色的烟油和黑色的泥灰,他的嘴唇也有些发抖,浑浊的老眼充满感情地看着林逸,说:“林小哥,这杯酒你一定要喝。先不要拒绝,听听我怎么说。”

        “老汉我今年已经六十七了,摆地摊做生意也有年头了,咱家里穷,没啥本钱,只能大老远走街串巷收一些老物件老玩意来摆地摊做买卖。什么镶着玉石嘴儿的烟袋锅,带在牛脖子上的铜铃铛,老铜钱,旧钢镚,文-革时候的锅碗瓢盆,茶杯茶壶,老鼠啃过的旧相框,糊墙用的老年画,甚至连老太太以前用过的裹脚布我都收。”

        “这些东西便宜啊,几毛钱,几块钱都能收来。这些钱对城里人来说不算什么,可是对很多乡下人来说,每一分钱都是宝贝。乡下交通不好,在城里稀罕极的柴蛋鸡蛋拿到集市上去卖,一块钱十个。一块钱对很多老头老太太来说,那就是十个鸡蛋的价格,所以他们喜欢等着我去收货,喜欢看我收他们的老物件,喜欢我把一块钱一块钱数清楚了给他们。”

        “有了钱做什么?他们拿了钱可以给宝贝孙子买一个漂亮的铅笔盒,给亲爱孙女买一只漂亮的书包,给埋头苦干的儿子买一贴治疗腰腿疼的风湿膏,给儿媳妇买一条过年系在脖子上的红围脖……”

        “你听了这些是不是觉得我在讲笑话,现在不都新世纪了,乡下咋还那么穷?可我说的这些都是事实,国富民穷,穷人还是多呀。”老摊贩露出一抹岁月沧桑的苦笑。

        “穷人穷习惯了,就会忘记很多,忘记自己是个人,忘记自己也可以像人一样在这种场合这种酒店大吃大喝。是你,是你提醒了我们,我们也可以这样做,可以在这里大碗喝酒大碗吃肉……”老摊贩浑浊的老眼里有泪光闪动。

        “现在我敬你一杯,不为别的,只为你帮了我们,提醒了我们,唤醒了我们沉睡很久的尊严!”老摊贩举着酒杯的手有些微微颤抖。

        这样的酒,林逸怎能拒绝?

        他接过酒杯,高高举起---

        为尊严干杯,

        为活着干杯,

        为我们自己,干杯!

        一饮而尽。

        ……

        这一次,林逸是真的醉了,脚步蹒跚,头脑晕眩。他酒量本来就不怎么好,却喝的这么畅快,爽利。

        醉眼朦胧中,老摊贩似乎拿出了什么,是一大堆他刚收来的钱,这些钱是大家分别掏腰包凑出来的,因为老摊贩说,这次不能让林逸一个人掏钱请客,大家能出多少就出多少。

        这些钱很零碎,有一块,五块,有十块,二十块,当然也有五十,一百,不过最多的还是一大堆零钱。

        老摊贩把钱推给林逸,林逸死活不肯收,他也不能收。

        酒醉中,林逸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然后大家就都又乱糟糟起来。

        期间,耳边传来老摊贩那苍凉而又高亢的唱戏声:“小苍娃我离了登封小县,一路上我受尽饥饿熬煎,二解差好比那牛头马面,他和我一说话就把那脸翻……”

        林逸头脑发热,耳朵根嗡嗡地响,只觉得那唱腔穿云裂空,响彻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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