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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 甜意


  苍参口水乱溅,声情并茂的自吹自擂,标榜自己向来就御女有术,只要能追到秀秀,两人拜堂成亲以后,自己在家中的地方必然低不到哪里去,待说到情绪激动高昂之处,心意振奋,又接连往肚子里灌了大半坛上好酒水,还多跟店家要了两根猪蹄来啃,吧唧吧唧,吃得满嘴油腻。

  青衫剑客正自顾自啃着肉头头的蹄筋,吃得口滑意爽、津津有味,同坐一桌的魏颉却不似适才那般的兴致高亢,不喝酒也不吃肉,而是面无表情,低头盯住桌面,持续回忆着心斋幻梦中出现的那名潇洒白衣剑仙。

  魏颉生平所见“穿白”之人并不算少。

  初出茅庐遭遇穿白色斗篷的沧海凶神司徒鲛,月华江上救下了白龙剑窟的大少爷龙彦及其侍女王敏,赤霞山观霞台重逢大伯父东方梧桐,滇江船头结识自封汪-洋恶煞的白袍少年贺鲤,盈盈湖盈盈岛与仙子沈腰共赴鱼-水之欢,青丘山间遇桃花剑门门主风流,武行山龙虎宫再遇小道士御虚章珪,洞庭湖湖心岛见到闭关五十年的剑狂龙蠡……

  如此之多衣“白”之人中,决计不乏那种容貌超拔,器宇不凡之辈,比方说人称“玉面人龙”的东方梧桐,堂堂金梁王嬴昆麾下头号武将,神勇无双;再比方说绰号“照雪剑仙”的风流风门主,名震江北,世间皆知其爱妻如命,天下天罡境风流共计一石,他风流独占八斗。篳趣閣

  然则莫说风流和东方梧桐了,就算是那位境界已达九阶陆地尘仙,虽未飞升但已彻底不逊色于天庭真仙的盈盈仙子沈腰,在气质体态和姿容外貌上,都比不上那个姓苏名羽白的白衣女子,沈腰仙气明显有余,但缺乏几缕必备的“人间烟火气”,故而显得其超然物外,不好亲近。

  与之相比,苏姓女子虽同样冷艳高傲,拥有唯我独尊的霸气,但却给人一种脚踏实地的真实感受,让人觉得只要能带着真诚,和她慢慢接触,总有望融化冰峰的锋锐棱角,浮现出内在存着的的温暖山川。

  两人不至于说差距过大,云泥之别,仿佛凡尘俗世与至高无上的仙家福地,有那遥远的“天人之隔”那么夸张,不管怎么样都无法填补那层“距离”,隔阂感严重到极点。

  对此魏颉甚至还隐隐的生出了想要和她继续相处,二者从朋友开始做起的念头,虽说这份念头想法才不过刚刚萌芽,还远远谈不上什么“喜欢”,但也足够让魏颉心生感慨,认为自己是不是和苍参那个素来死鸭子嘴硬的家伙一模一样,对“男人婆”那种类型的独特姑娘存有好感,与寻常男人趣味迥然相异,偏偏不爱娇软可人的听话妹子,反倒对足够强势直率,脾气火爆的烈性女人情有独钟。

  自从在燕鸣关与红裙小丫头许灵霜分手以后,年轻人魏颉就常常陷入一种胡思乱想的状态之中,脑海里各种自我分析揣度,无数次扪心自问,自说自话叩达心扉,想要彻彻底底搞清楚自己究竟想要些什么,又有哪些东西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去要的。

  因为想得太多,理所当然,精神就一直处在某种类似弓箭绷紧的情况,整个人满满当当的全是压力,半分也不自在,再加上如今身处异国他乡,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就算眼下坐在这座酒楼里放肆喝酒吃肉,周遭的饮食男女也大多穿着胡人的服饰搭配,说着一口不容易听懂的蛮族怪话,和中原百姓差异性极其显著。

  独在异乡为异客,无疑会心生思念故土家乡的情愫,浓浓的思乡之感和自我认知不明确的迷茫,两两结合起来,自然会导致压力变得更大,心情更加低沉郁闷。

  就好像狂风暴雨来临前的那几个时辰,天将雨而无雨,气候极是闷沉燥热,让人呼吸不上,透不过气来的那种感受,谈不上过于抑郁恐怖,但苦恼和不适感那肯定是有的,而且不少。

  魏颉自幼时便砥砺修行,多年来内功拳脚无一落下,枪剑两样并修,甚至连道门的功法以及符箓秘术等等都有涉猎,辛辛苦苦练了那么多,从来就不怕吃苦。

  而今当然也就默默受下了这份压得人喘不上气的压力,甚至还苦中作乐,有努力尝试着效仿并不断练习,昔日“刀神”古道将精神高压悉数转化为内在意气的特殊法子。

  这法子人间绝无仅有,魏颉固然是做不到古前辈那般神乎其神的造化,更不可能自主实现“目如死灰入尘仙”那样的神迹,但长时间沉浸在此等近乎“缺氧”的精神环境中,魏颉确确实实通过尽力消化内心痛苦,显著感受到心湖之水变得更加平缓如镜,即使面对再大的困难和再强的敌人,都不易再掀起水纹波澜,只因那些所谓的苦难折磨与之相比,那都是小巫见大巫,没有太过严阵以待的必要了。

  父亲已经牺牲,六座边关雄城已经失守沦陷,魏颉作为狼煞之子,在大禹王朝也已沦为了饱受官府追杀的通缉要犯,连平日里始终坚定不移站在自己这边的小霜儿,现在都已经走得无疑无踪,连见一面都不可得了,像龙虎宫张天师、青泥寺一衲禅师这样的前辈也都先后离世……

  生活际遇陷入如斯悲哀的处境,大的盼头已经彻底指望不上了,只能寄希于些短期内的事情,比如说刺杀坐镇黄龙府天阙城里的耶律镇江,比如说修为底蕴逐步攀升,抵达了一个自己能够满意的境界。

  魏颉自觉就算今日“天”便塌下来,那都不需要惶惶不安,心生任何恐惧和害怕,决然没那个必要,天塌下有高个子顶着,轮不到他魏颉一个连凝丹境都还不到的年轻小子来扛,那位白虎帝君转世的剑圣嬴秋嬴老爷子可还活得好好的呢。

  况且退一步说,就算当真顶不住了又能怎么样?大不了就是一死嘛,男子汉大丈夫,死则死矣,不管是轻如鸿毛还是重如泰山,总归就是一死,决斗血战而死,被人暗杀而死,年迈垂垂老死……那么多种或轻或重的死法,反正横竖都是要死的,那便怎么样死都行了,魏颉身为狼煞大将军魏魁的独生子,岂有贪生怕死的可笑道理?

  也正是因为无惧死生,魏颉才能在每日苦受莫大压力的生活状况之下,这样坚强不屈的活着,向死而生,日复一日的稳定提高自身修为底蕴和武学造化,离心中期盼着的,能够有朝一日成为的那个自己愈来愈近,坚信付出的每一份努力都能有所收获回报,吃下的每一点苦,都能换得未来的一丝“甜”。

  可完全不知道为什么,甚至魏颉连本人都极感匪夷所思,几个时辰前,他竟然在那名白衣女子的身上,不可思议的切身体验到了一丝丝的“甜意”。

  那是一种在卜倩和许灵霜身上都从未出现过的甜,胜过蜂蜜糖浆,美过金汁玉液,所有的食物上头都无有存在,恰恰是因为此感前所未有,所以才会那般的让人难以忘却,美滋滋回味无穷,后劲之大,强过价值千金的珍酿醇酒,熏熏然无饮而醉。

  尤其是那袭白衣临走前,脸上莫名浮现出的那一抹微笑,她说自己已然记住了魏颉的名字,希望作为回报,魏颉也能牢记她苏羽白的名姓,万万遗忘不得。

  那抹微浅的笑容,令二十一岁的年轻剑修魏颉心湖湖水颤动,水波“荡漾”之际,伴随有浓烈的甜意涌上心头,恍若潮水重重拍打着岸边,说不出的美妙绝伦。

  用一个例子来形容的话,那就是魏颉一整个身子,都被粘稠至极的蜜糖浓浆给紧密包裹了起来,无论是张口闭口,还是呼吸吐气,都能享受到无与伦比的快乐。

  委实妙不可言!

  就在年轻人独自浸润在巨大的甜意里面,几乎快要难以自拔的时候,有四个其貌不扬的胡人汉子从酒楼门口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

  其中一人一进门便即扯着嗓门嚷道:“快些上一桌子好菜,爷们吃饱肚皮,晚上好去看彩灯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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