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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咖啡续命


太阳斜斜地半吊在天边,鲜少的阳光无法透过树影而懒洋洋地躺在树叶上。最近起雾很严重,太阳也消极怠工。有太阳的时刻,从清晨、中午再到黄昏,都是朦朦胧胧的,似是没有一丁点儿变化。街边的路灯已经两个月没有休息,街边的人们在雾中靠着路灯的微光辨认方向,艰难地找寻回家的路。

        快递员成了这个时期里最赚钱也最危险的职业,跑一单就能拿几百上千元,只是要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雾中努力前行。据说有不少快递员都被撞死在马路上,脑浆四溅。雾很大,光也难辨,更别提脑浆。于是有很多胆大的人们,反正也看不见前车之鉴的血腥,在这雾天中贪婪地赚取天价工资。

        面包房、咖啡厅还在勉强营业,店主总会故意把面包和咖啡做得更焦,为了其香味更加浓烈。至于面包上的黑漆漆的焦块,大雾里的人们从不在乎这些,面包的焦香已经是他们在大雾中唯一能抓住的东西。

        写字楼里的白领们坚持着他们的工作,且时刻警惕着,害怕竞争对手在看不清的雾中比他工作得更努力,创造更好的业绩,夺走他跨尽艰难险阻才得来的岗位。

        于是在一个不知道是清晨还是中午还是黄昏的时候,一个男人从写字楼里踉踉跄跄地走出来,来到咖啡厅点了一杯冰美式。我们当然没法看见他的神色,不过他点餐时的声音听起来十分疲倦。店员很快地做好了一杯冰美式,咖啡豆的焦香从紧闭着的杯盖里满溢出来,喷入那个男人的鼻中。男人马上掀开杯盖灌了一大口,然后循着朦胧的路灯光走向对面的写字楼。

        雾很大,雾真的很大,所以我也不知道他是被车撞了还是太累了昏死过去,我只是看见一个男人模糊的身影模糊地倒下,消失在雾里,仅此而已。

        我拿到了我点的四杯冰美式——皆是为了这几天回家赶文稿而买的。虽然不知道大雾中的人们怎么看杂志,但这些日子里我们杂志社赶文稿的速度依然越来越快,我只得也提快我的速度,牺牲我本就不多的睡眠时间。

        我紧盯着路灯光,走在回家的路上。不知脚下有什么东西,我被绊了一跤,四杯冰美式全洒了。我很不满,打算看看到底是什么鬼东西浪费了我的美式。我用手去触碰,瞪大的双眼几乎贴在那绊我的鬼东西上。看见了!是一个男人。我的四杯冰美式洒在他的衬衫上,我有些歉意地用手去擦,却感觉触感不对劲。他衬衫后的皮肉很软很鼓,好似一个被水撑满的气球,马上就要爆炸。

        “砰!”

        爆炸了。面前的这个男人。

        男人周围的雾因为爆炸而暂时消散了一会儿。我看见他苍白的脸,笔挺的领子,胳膊间夹得紧紧的公文包,还有……爆炸的肚子。男人的肚子里是□□的一个个内脏,却全部长成了咖啡豆的模样,尚未凝固的血也是咖啡色的。

        我惊慌失措,看向四周。除了我,没有人再看见这个男人。大家都聚集在咖啡厅门口,抑或艰难地回家路上,没有人有这个闲工夫去注意与自己毫不相关的事物。

        那么,我也要回家了。我的文稿才写了一半呢。我的文稿。关乎我职业与生存的文稿。

        回到家,我刷刷开始写文稿。快写完时,我伸了个懒腰,才注意到我衣服有大片的咖啡污渍。是我摔倒时不小心沾上的?还是,那个男人爆炸的时候,飞溅出来的血?

        我脱了衣服要看个究竟,眼前的雾不知怎的,总感觉越来越浓。我看不清楚。索性换了衣服,去洗了个澡。从浴室里出来时,脱在沙发上的衣服周围是一圈焦棕色。咖啡的颜色。咖啡的焦香飞快地钻进我的鼻子里,我看见那一圈焦棕色渐渐吞噬了我的屋子。

        我看不见了。

        喝一口美式。很香。继续编辑我的文稿。我在报社工作了五年才得来的副编辑的位置,不能因为懒惰而被夺走啊!要努力写才行。两个小时之内,一定要把这一篇报道写完。不,两篇。

        好像有些困。再喝一口咖啡。我多久没睡了?记不清了。总之,现在还不是睡觉的时候。大家可都虎视眈眈着副编辑的位置啊!

        咖啡喝完了?困意要忍不住了。不行,还不能睡。我现在出门去买。

        蹒跚在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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