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所有人都一步一步朝向
在年少时,约13岁至17岁时吧!笔者忘了,差不多是那个时期,看到一个人的笔很傲气又与眾不同,已经知悉到笔者此生望尘莫及,那个人叫李敖。【无弹窗小说网】
算是笔者那时期佩服的人物,而且他竟然还是活著的,因為那时候看到的书的人物都是作古去了。
当然,后来多年后,看到黄易也是活著的,这两人一者是少时佩服的,一者是青年时欣赏的。
以下的内容有些不是笔者的认同,不过笔者无权说些什麼,总之顺手看看罢了,记我少年遗去的时光,以及所有人都一步一步朝向衰老及再见了。
魔侠守护者之一魔侠─李敖
李敖(1935),字敖之,作家、政治评论家。毕业於国立台湾大学歷史系。1960年代在《星》杂誌上力主西化,為胡适辩护,掀起中西化论战,成為台湾化界名人。
1970年代曾因抨击蒋中正独裁成為政治犯。自1980年代起,除研究、写作、教学外,积极从事公开演讲。
1935年,李敖出生於中国哈尔滨。因其父就读北京大学时拿的是吉林省的公费,当时便改籍贯為吉林扶余县,后来全家的籍贯便被官方统一改為吉林扶余,李敖则自认為其祖先可能是中国云南苗族。
1949年李敖随父母从上海迁至台湾,在台中落脚后,进入省立台中第一中学二年级就读。曾与恩师严侨密谋叛逃,高三时他的老师严侨(福州市市长严琥之子,作家华严的兄长,2005年由中国追认「烈士」)被捕。
李敖则因年纪尚轻,加上其师长各方奔走。而得到赦免。李敖因师生之谊对师母和三个小孩多有关照,并休学在家自修,1954年以同等学力资格,考取台湾大学(台大)法律专修科(台律系司法组前身),因兴趣不合,主动退学,重考进入台大歷史系,1959年毕业。
1957年原中央通讯社社长萧同兹之子萧孟能创办自由主义月刊《星》。胡适去世时,《星》杂誌纪念胡适的专号卖了三版。从那时起,《星》就成為台湾最重要的化刊物之一。
1961年26岁的李敖以预官退伍,萧大胆啟用,委以重任。当年萧孟能、朱婉坚、李敖三人可称為星铁三角。
当时,李敖的章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他强调反封建和西化,其《老年人和棒子》、《传统下的独白》等,颇有影响,开始闻名於台湾,在学生圈造成很大的震撼,也对时人的思想形成冲击。
李敖自1961年『给谈中西化的人看看病』一始,与立法委员胡秋原所创办的《中华杂誌》、化大学教授史紫忱发行的《阳明》。及导演邹郎所发行的《化旗》等杂誌等长期笔战。
以一个初出茅庐的青年的形象偕同《联合报》、中央研究院学者及台大哲学系多名学者媒体人力抗多位学者,从此成為化界的知名人物。
1963年,李敖接掌《星》总编辑一职。1965年《星》杂誌及李敖捲入卖国控诉事件涉及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费正清的亲共阴谋),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萧同兹自请《星书店》停业。债权人盈门,萧孟能不得不逃往岛外暂避,行前他将超过2000万元(新台币,以当时价值而言可以买下半条街)的家產託付最受信任的李敖代為保管。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系教授殷海光被迫离职、中央研究院王世杰院长為此屡提辞呈、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长郭廷以赴美不归。及《联合报》之备受抨击。
因控诉牵涉美国哈佛大学费正清教授、太平洋学会及福特基金会(以费正清為核心的福特基金会后捲入零八宪章事件,遭中国大陆部分人士指控与共济会阴谋有关)。中美关係因此波澜甚多,惟李敖全身而退。
早年李敖是一个旧化批评者,少谈当代政治、经济与社会议题;他对中国旧化的批判,基上是站在现代化、西化的角度,当然这个现代化裡面有不少自由主义成份;故他在《星》上的影响,主要限於化领域。后来在《李敖千秋评论》中才出现较多的政治批评。
第一次入狱:当时蒋介石通过中国国民党威权统治,李敖反对其独裁,触犯当道,1966年,李敖发表《歷史与人象》《教育与脸谱》《上下古今谈》《乌鸦又叫了》《孙悟空和我》等书,為当权者所查禁,并未因此坐牢。
但把他1953年与(地下共產党员)严侨老师合谋偷渡大陆一事翻出来,并於1967年以「妨碍公务」提起公诉。后被法庭判刑1年,但由他的大学恩师多方奔走,得到缓刑没能入监执行。
白色恐怖期间,李敖為护人权协助彭明敏逃亡,避免其受迫害,1970年彭外逃后遭谢聪敏和魏廷朝供出,另外,李敖拿到台湾受迫害被关的政治犯名单(内有共產党,人士等等),并要把这份名单送到「联合国」与「人权组织」去告发,李敖把名单转给「国际特赦组织」马汀,但在日却被人士拿走,并且不得李敖人同意,即刊登在其刊物上,以致李敖亦被牵连,遭致判刑处置。
於1971年,被以中华民国刑法第一百条之「内乱罪」判处十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法庭一审判决后,李敖没有提出上诉。后逢蒋中正蒋介石)逝世大赦改為八年六个月。1976年,41岁的李敖被释放。实际被监禁日期,总计五年零八个月。
第二次入狱(1981年─1982年):记录為普通刑事案件,即「萧孟能诬告李敖」案。按李敖说法,指实质上是第二次政治犯入狱,国民党政府利用「萧孟能诬告李敖」案,对李敖进行再次「封杀斗臭」。
这件案子,根原因在萧孟能拋弃了四十年同甘共苦的髮妻朱婉坚,李敖仗义执言,因而触怒了萧孟能和他姘妇王剑芬。
李敖自述「我是与他们夫妇一起在《星》共事多年的见证人,我亲眼看到朱婉坚如何既婉且坚的帮萧孟能赚了这些财產,如今这样子被扫地出门,我不能沉默,我要打抱不平。
為了这一打抱不平,我付出了昂贵的代价。萧孟能居然受姘妇挑唆,翻脸无情无义,利用我帮他料理水晶大厦一件事做切入点,诬告我侵佔。」
一开始,台北地方法院陈联欢法官判李敖无罪,但到了「高等法院」后,林晃、黄剑青、顾锦才三法官却希旨承风、玩法弄权,判李敖坐牢半年。 李敖自述:「判决内容之蹊蹺已到了离奇程度。
一、三法官竟不承认亲笔字据。二、三法官竟不承认科学鑑定。三、三法官竟窜改笔录。四、三法官竟代栽证据。五、三法官竟捏造配偶。六、三法官竟歪曲情理。七、三法官竟对银行作业茫然无知。」
https://www.biqivge.cc/book/4375/2357207.html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biqivge.cc。笔趣阁手机版阅读网址:m.biqivge.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