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真实境界,中文艺术
笔者摆明了自己是在边写边学习,学习自己想要的真实境界。【全文字阅读】百度搜p aitxt.)
哈哈哈!跟不上的,读者们,天马的奔翔速度非常快,更是非常难以捉摸,好跟的就不是天马了,更何况是一条窜天又遁地的星空之龙呢!
只有天地之龙才能追同类的天上之龙,只有人族中的神人才能了解神人在思维些什麼,只有超越神人的才能完全明白笔者的真正简单文字逍遥又自在的。
恭喜啦!如果你都懂,你真的很强,但千万别强过头,因為过了头就无人可以明白你了;那麼你就是世界上一个绝对的!绝对的心灵上的孤独王者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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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漂先生、流浪者之主第二位冲出黑洞巨兽的区域。由於黑暗王者一开始落后太多,再怎麼赶也赶不上前面七人。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北漂先生竟然没有跟之前的超越主一样立刻遭受攻击,不禁有些迷惑了?為什麼超越主会遭受水晶建筑物内的攻击,第二位到达的北漂先生却没事发生?
第三位到达的南风不竞同样没事,两人正被眼前的水晶建筑物内的诡奇之幻的世界给惊叹。
当第四位到达的庄子时,异变发生了,三道轰击眨眼到来,北漂先生跟南风不竞瞬间被秒杀,庄子则险险以虚影之身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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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前看墙上《蒙娜丽莎》画片。
木心:“这张嘴放在那儿,不知道多少画就不算了。你去临?达文西自己也临不了了。
这是我六十七岁时讲的课。等你们六十七岁时,可以看看。像葡萄酒一样,阳光、雨露,慢慢成熟的。
吴尔芙夫人讲:我讲的话,你们不会懂的。那时她也六十多岁了。
年龄非常要紧的。我三、四十岁。五十岁,都读过吴尔芙,六十多岁时,看懂了─看懂她对的、不对的地方。
我敢於讲,我今天讲的,你们可以在六十几岁时读,读了想:幸亏我听了木心的话。
我听我自己的话。我听的话,是别人告诉我的。譬如尼采,我听他的话。不能想像没有尼采。没有从前的艺术家讲的话,不可能有我的。
幸亏我们活在二十世纪,前面有二千多年,甚至五、六千年歷史。
我对方块字爱恨交加。偏偏我写得最称心的是诗,外国人无法懂。诗。无法翻。外国人学中文,学得再好,只够、散文,对诗是绝望的。
中国字,只能生在中国,死在中国。再想想:能和屈原、陶渊明同存亡,就可以了。气也就平了,乖乖把世界史拉扯讲完。
现代艺术,流派,愈来愈多。这是个坏现象。上次讲过一个公式:直觉─概念─观念。从希腊到文艺復兴到浪漫主义。人类可以划在直觉时代。
直觉的时代,很长,后来的流派,都想单独进入观念。却纷纷掉在时空交错的概念裡。
所以我一气之下,把二十世纪的艺术统统归入概念的时代。将来呢。按理想主义的说法,要来的就是观念的时代。
我呢,是个翻了脸的爱国主义者,是个转了背的理想主义者,是向后看的。拿古代艺术作我的理想,非常羡慕他们凭直觉就能创造艺术。
我爱人类的壮年、青年、少年、童年时期的艺术─文化没有婴儿期的─人类最可爱的阶段,是他的童年期和少年期。
以中国诗為例,《诗经》三百首,其中至少三十多首,是中国最好的诗。到了屈原、陶潜,仔细去看,已经有概念。屈原嘛香草美人,陶潜老是酒啊酒啊。
《诗经》三百篇,一点也没有概念,完全是童贞的。
李白、杜甫,更是概念得厉害。到了宋、明、清,诗词全部概念化。由此看,我的翻了脸的爱国主义,转了背的理想主义,事出无奈,但事出有因。
讲开去:一个人到世界上来,来做什麼?爱最可爱的、最好听的、最好看的、最好吃的。
无奈找不到那麼多可爱、好听、好吃、好看的,那麼,我知道什麼是好的。我在文革中不死,活下来,就靠这最后一念─我看过、听过、吃过、爱过了。
音乐,贝多芬、莫札特、萧邦等等。食物呢,是蔬菜、豆类,最好吃,哪裡是熊掌燕窝。爱呢,出生入死,出死入生,几十年轰轰烈烈的罗曼史,我过来了,可以向上帝交帐。文革中他们要枪毙我,我不怕,我没有遗憾。
都爱过了。但还要做点事。我深受艺术的教养,我无以报答艺术。这麼些修养,不用,对不起艺术。少年言志,会言中的─往往坏的容易言中,好的不易说中。
是可爱的。生活是好玩的。艺术是要有所牺牲的。
先引老子的话: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歷来的哲学家、家,对人不瞭解。甚至对老子也不瞭解。蒙田,不瞭解人。马克斯,对人无知。
我的诗的纲领:一出声就俗。
不要讲是崇高伟大的。可爱。大家课后不要放弃─是人学─至少,每天要看书。我是烧菜、吃饭、洗澡时,都会看书。汤显祖,鸡棚牛棚裡也掛著书,临时有句,就写下来。
什麼事,都不要大惊小怪,不要推向极端。
读书,开始是有所选择,后来,是开卷有益。开始,往往好高騖远。黄秋虹来电话说在看庄老、在看《文心雕龙》。我听了,吓坏了:一个小孩,还没长牙,咬起核桃来了。开始读书,要浅──浅到刚开始就可以居高临下。
一上来听布拉姆斯《第一号交响曲》,你会淹死。一开始听《圣母颂》、《军队进行曲》,很好。我小时候听这些,后来到杭州听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居然完全不懂。
古代,人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人类到了现代,一切错误,全是明知故犯。
现代人的聪明,是一个个都没有一时糊涂的状态,倒是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犯罪勇气。
现代人中,恐怕只有白痴、神经病患者,可能质朴厚道的。正常人多数是精灵古怪,监守自盗。
这就是现代人。我们生在现代,太难归真反璞了。
来美国十一年半,我眼睁睁看了许多人跌下去──就是不肯牺牲世俗的虚荣心,和生活的实利心。
既虚荣入骨,又实利成癖,算盘打得太精:高雅、低俗两不误,艺术、人生双丰收。我叫好,叫的是喝倒彩。生活裡没有这样便宜。
年轻时在上海,新得了一位朋友,品貌智力都很好。某日谈到上海人无聊,半点小事就引一堆路人围观。正说著,对面马路霎时聚集十多人议论什麼事,那朋友急步过去看究竟,我就冷在路边,等,这真叫孤独,又不好意思就此走掉,呆等了好久,他才兴尽而归。
我们有共享的心理诉求。你画完一张得意的画,第一个念头就是给谁看。人一定是这样的。
权势、财富,只有炫耀,不能共享,一共享,就对立了,一半财富权力给了你了。**呢,是两个人的事,不能有第三者。比下来,艺术是可以共享的。天性优美,才华高超,可以放在政治上、商业上、爱情上,但都会失败,失算,过气──放在艺术上最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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