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丰镇
斯莫好奇的盯着牵着秦曼衣角,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的小七。斯莫平日里最喜欢小孩儿了,现在发现秦曼带了个小孩回来,它高兴的围着他俩直转悠。
小七显然被斯莫的热情给吓坏了,死死拽住秦曼的衣角紧贴在她背后。
“斯莫,快停下,你吓到小七了。”
秦曼发现牵着自己衣角的手正在发抖,连忙叫停瞎转悠的斯莫。
斯莫也发现了小七好像有点害怕自己,刚刚还兴奋无比的心情瞬间跌倒谷底,它失落的低着头,明明它没有恶意,为什么所有人都害怕它。
小孩子的直觉最为敏锐,小七也察觉到了斯莫现在很不开心。他想伸手摸摸斯莫的头,可手还没碰到,斯莫就率先伸出长长的信子,舔了他一下。受到惊吓的小七,整个人一下子弹了起来。
斯莫也没想到自己示好的举动,会把小七吓成这样,它像犯了错的孩子,无措又委屈的看着秦曼。
秦曼无奈的叹了口气,小七这胆小的性子,怕是一时很难改过来。
“这是谁家的孩子,长得真漂亮。”
叶嬷嬷正在厨房里帮斯莫准备水果,听见秦曼回来,走出来看着秦曼身后长得眉清目秀的小七问道。
“嬷嬷,这就是我上次跟你提过的南郊救回来的那个孩子。以后他跟我们一起住。今后,就劳烦你多费心了。”
“好啊,平日就我和斯莫在家,现在多了小七,家里有两个孩子,可就热闹多了。”
叶嬷嬷想拉小七一起过去吃水果,可是被小七给躲开了。叶嬷嬷看着小七藏在秦曼身后小心翼翼的样子,很是心疼。这徐福究竟要造多少孽,才肯收手。
小七在陌生的环境里坐立不安,紧跟着秦曼寸步不离,秦曼费了好大功夫,才安抚住小七,让他坐在客厅等自己。
秦曼上楼回了房,叶嬷嬷去了庭院收拾杂草。留下小七和斯莫两个人在客厅里大眼瞪小眼。
家里来了新朋友,斯莫很开心。颇有主人风范的它,把自己收藏起来的玩具一个一个叼出来堆在小七面前。小七盯着这堆稀奇古怪的玩意儿,看的眼花缭乱,不知道从何下手。
斯莫看小七兴致缺缺的样子,溜进厨房,把装着肉干的碟子给咬了出来。在它眼里肉干是这世界上最好吃的食物,小七一定会喜欢。
小七低头嗅了嗅,盘子里的东西好香啊!斯莫看见小七好奇的样子,高兴坏了,它终于找到小七感兴趣的东西了。
斯莫等了一会儿,发现小七只看不吃。着急了,自己咬了一块放进嘴里嚼,然后吞下去示意这个东西可以吃。
小七看见斯莫的动作,有样学样拿了一块放进嘴里。嚼了几口,发现这个东西味道还不错。
一人一蛇就这样你一口我一口,欢快的吃了起来。不一会儿,一盘肉干被消灭的干干净净。
修名从阁里回来,看见坐在沙发上和斯莫一起看动画片的小七,整个人愣了一下。
他慢慢向小七走过去,小七查觉到有陌生人接近,转过头,眼神凶狠的瞪着修名。
还没等修名迈出下一步,小七猛地朝他扑了过来。两人在不大的客厅里打了起来,斯莫站在一边不知所措的看着突然打起来的两人。
楼下的动静惊动了秦曼,秦曼惊讶的看着小七泛红的双眼,失控了吗?不可能吧,回来的时候才刚吃过药,院长不是说这个药至少能管三天吗?怎么才第一天就出现了状况。
秦曼走下楼,在修名的合力下,两人擒住小七,打晕了他。
“你受伤了?”
秦曼注意到,修名的胳膊被小七的指甲给划破了,血珠不停地往外冒。
“我没事,小伤而已。这孩子怎么回事?一见我就扑了过来。”修名动了动胳膊,伤口很快愈合了起来。
“小七有点怕生人,可能是因为他对你不熟悉,心里有些不安,所以才会对你动手吧。”
秦曼想了想,这可能是唯一能够解释小七为什么会突然发狂的原因。
斯莫溜到晕倒在沙发上的小七身边,伸出信子轻轻从他脸上划过,想要唤醒他。
“斯莫,乖,等小七醒了再让他陪你一起玩儿。”
秦曼让修名把小七抱上楼,看来要想让小七融入正常的生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铃儿响,铃儿响,马儿乘着风儿跑。
铃儿响,铃儿响,风儿追着马儿笑。”
夕阳洒在布满青苔的破旧棚屋上,灰色颓败的砖墙上被蜡笔涂满了各式各样看不懂的涂鸦。从低矮的棚屋里走出来几个面黄肌瘦,衣服满是补丁的孩子。
太阳就快要下山了,孩子们加快脚步急匆匆的往家走,他们必须要赶在夜幕降临之前回到家中。入夜之后,丰镇外面的世界就不是他们这群小朋友可以待得的地方了。
破旧的棚屋里住着一个瘸腿的老先生,老先生在棚屋里开了一个简陋的学堂,免费教住在附近上不起学的孩子读书认字。
老先生把孩子们挨个送出门,棚屋到马路,有一个大大的斜坡,老先生看见所有孩子都安全爬了上去,才拖着不能使力的右腿返回棚屋。
“爷爷”
一个七八岁灰头土脸的小男孩,提着用草绳串起的两条鲫鱼,从外面走了进来。
“你又去哪里瞎玩儿了,鱼哪来的?”
老先生看着满脸脏兮兮的孙子,眉头皱的紧紧的。这孩子一让他看书,就嚷嚷着头疼,整天在外面瞎晃,每天都是天快黑了才回来。
“李大叔腿不小心摔伤了,我帮他卖了一下午的鱼,这鱼是他送我的。”
小安抬起胳膊用衣袖擦了擦脸上黏腻的汗水,原本就灰不溜秋的袖子变得更黑了,脸上也被擦得跟花猫一样。
老先生生气的看了他一眼,无奈的把他拉到跟前,用毛巾帮他把脸擦干净。
晚上小安把鱼处理干净,加上豆腐,撒上葱花,煮了一锅味道鲜美,热气腾腾的鱼汤。老先生因为腿脚不方便,家里所有大大小小的生活琐事都是小安在打理。
小安盛了一大碗鱼汤放在爷爷面前,爷爷最近精神不太好,多喝点让他补补身体。
老先生也动手把小安面前的碗给盛满了,他看着面前冒着热气的汤碗,心中感慨万千。
小安不是他亲孙子,是他从外面捡回来的。那个时候,他的腿刚刚受伤,心情特别糟糕。喝醉了酒走在街上,路过垃圾桶时看见当时只有两岁,倒在旁边不省人事的小安。
不想多管闲事的他,本打算假装没看见。可没曾想天上突然下起了大雨,看着趴在地上被淋成落汤鸡的小安,一时于心不忍,最后还是折返回去,把他捡回了家。
他原先以为是捡了个拖油瓶回家,没想到自己年纪大了以后,腿脚变得更加不利索,全靠这个捡回来的孙子在照顾。
这算不算上天有好生之德,他一辈子坏事做尽,老了老了,反而得了这么一个乖巧的宝贝孙子。虽然平日里小安有点淘气,但还是非常孝顺他这个做爷爷的。
吃完饭,收拾好碗筷,小安躺在床上正准备睡觉,老先生端了一杯红色的东西放在床边的木凳上。
“喝了早点休息”
“我不喝。”
小安看着爷爷手腕上缠着的绷带,强忍饿的咕咕叫的肚子,嘟着嘴把身子转过去,背对着他。浑身上下写满了生气和拒绝。
“闹什么脾气,你已经好几天没有喝过血了,身体会扛不住的,快把它喝了。”
老先生拍了拍小安的肩膀,小安用力耸了耸肩,甩开了他的手,然后生气的说到:“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最近经常头晕。你自己身体也不好,再这样下去,你会死的。”小安说话的声音有些低沉微颤,眼底也泛起了晶莹的泪花。
“傻孩子,你又不是天天喝,流点血而已,休息两天就好了,怎么可能会死。你答应过我,不会在外面乱咬人,乱伤人的。你要是饿了控制不住自己,不小心伤到人怎么办。来,快把它喝了。”
小安自知说不过爷爷,拿起杯子猛地朝嘴里灌了进去,然后重重的把杯子摔在凳子上。
老先生看着跟他置气不搭理他的小安,无奈的摇了摇头,拿起杯子走了出去。
深夜,小安睁开眼,轻手轻脚走到爷爷房间门口,他把耳朵贴上去,伸手敲了敲门。听了一会儿,屋里边没有任何动静传开。在确定爷爷已经睡熟后,他打开门从家里偷偷溜了出去。
小安徒步走到镇上,白日里看不到什么人影的大街,到了夜晚灯火通明。赌场的招牌装饰着彩灯,大咧咧的摆在外面闪动着。门口还有人不停的吆喝、诱劝着过往的行人进去玩两把。
而另一边,红灯区则毫不隐晦的设在路边,一个个衣着暴露的女人,不停搔首弄姿的吸引路过的男人。
小安来到一家名叫皇族的赌场,皇族是丰镇最有名的赌场。来这赌钱的人,没两把刷子,进去之后就别想出来。
赌场门口聚集了一大帮人。汇集的人堆里传来阵阵痛苦的惨叫声,小安仗着自己个子矮,弯腰从人群里挤了进去。
听旁边的人议论,原来不知道是哪个倒霉鬼,在赌场出老千,被人发现赶了出来。
赌场的打手们把倒霉鬼围了起来,对他打脚踢。等众人发泄完后,倒霉鬼被人拖了下去,小安看着周围打手们脸带坏笑,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心中暗自猜想,这人多半是死定了。
丰镇三面环山,地理位置偏僻,以前是个土匪窝,鱼龙混杂。虽然上面派人下来整治过几回,但收效甚微。
再加上这里的地头蛇,也就是皇族赌场背后的主人胡来山,听说他和军部有那么点关系,所以不少在外面犯了事儿的人,纷纷躲到丰镇投奔他。渐渐地这里变成了三不管地带。在这里没有法律,或者说他胡来山就是丰镇法律。所以在他赌场一天死几个人,也不算什么大新闻。
为了勉强应付上头的检查,走走过程,白天这里个个都是安分守己的良好公民。一入夜,遮挡黑暗的神秘面纱被摘了下来,丰镇开始露出它尖利的獠牙,向众人展现自己真正的面目。
有胡来山在的一天,丰镇就是人渣的天堂。所以在这里生活,不要轻易小看任何一个人,也不要轻易得罪任何一个人。说不定白天跟你笑脸相迎的买菜大妈,到了晚上就变成凶神恶煞的金牌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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