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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本味


食物盘子是每一个人一份,食盘上一个大碗,热气腾腾地散发着诱人的香味。这种最为原始的骨头熬制的老汤的味道,在这个时代并不被广泛接受。

        因为就算是再鲜美的汤头,没有劲道的面食也是白搭。而面条并不是这个时代的食物,甚至没有人想过要将食物做成面条来食用。

        南卓好奇地看着苟变的抱怨,这家伙似乎已经自暴自弃了。一开始,对于有人喊他‘狗爷’是非常反感的,如同受刺激的恶狗,呲牙咧嘴不消停。可时间长了之后……他竟然习惯了,不仅不在阻止别人叫他,反而自己也自嘲的称呼自己为‘狗爷’。

        这不,苟变好不容易从家里偷了一瓮新酒出来,想着边子白这里的下酒菜滋味无穷,幻想着酱肘子,炖鱼,时令小炒之类的美食,让他忍不住吞咽口水。

        可谁知道边子白家今日吃面条?

        他是来喝酒的,吃面条怎么下酒?

        一时间苟变就和白圭纠缠不清起来,白圭也是无奈,摊开双手道:“狗爷,要不我给你去厨房拿一些咸菜来?”

        “家里就有咸菜,狗爷何必来你家?”苟变气地鼻子直打呼,瓮声瓮气道:“白圭,你别忘了,我隔三差五就送东西过来,想要吃一口顺溜的时候,你却告诉我没有?”

        “要不,我给你炒一盘鸡蛋?”白圭无奈,只能偷偷看边子白,再主公点头之后,才改口厨房有硬菜。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苟变这家伙除了装大爷之外,确实隔山差五地送东西过来。白圭想要拒绝,不但不会领情,反而会遭遇暴力……苟变虽不至于打人,可是这家伙是能够一只胳膊夹着白圭行走,像个没事人似的轻松,脸不疼,但肯定会丢尽了,白圭根本就惹不起。

        边子白也不搭理他,反正家里头就路姬能对苟变表示出不耐烦,却还能得到这家伙的笑脸的人。

        南卓看着自己面前的食盘,微微诧异了一下,清水面,荷包蛋,一小碟羊肉,醯、小葱等个一碟。

        看了一眼,没办法下箸,忍不住看向了公孙鞅,双眼露出求助的眼神。

        公孙鞅呵呵一笑道:“贤弟稍安勿躁,看为兄的。”

        公孙鞅很熟捻的从桌子中间的砂锅里舀出一大勺子没有丝毫热气的高汤,这种被汤上的油脂盖住的热汤,近乎滚汤一样烫,麻溜地浇在了面上。浓郁的肉香伴随着小麦特有的清爽,从碗中释放出来,飞快的将肉、葱等调料倒入碗中,然后将荷包蛋盖在面之下。

        一边还解释道:“贤弟肯定想不到这竟然是麦粉做成的美食,不过不说出来,仅凭借口感还真的尝不出来。”

        南卓一听是麦粉,顿时对食物的期待下降了至少一大半。

        闻着挺香的食物,竟然是麦粉制作而成的,能吃吗?

        在他的印象之中,麦作为军粮使用很多,主要是做成食物之后,耐储存,不容易放坏。不同于黍米等需要蒸等繁琐的烹饪方法,麦饼可以用各种办法制作,烤制,烘,焙都能将麦饼做熟。但是口感糟糕,士兵经常因为吃麦饼而磕掉牙齿的事发生。

        甚至在魏国等富庶的国家,精锐的军队后勤补给中根本就不用麦这种粮食。而是改成烹饪更加麻烦,却更加容易消化,口感也颇为合适的黍米。

        当然,影响南卓食欲的还有一个问题,边子白似乎对于一家子不分贵贱在一起吃饭乐此不疲。

        他甚至看到了奴隶赵武,自己的奴仆当利,都在长桌边上。前者眼巴巴地看着边子白动筷子,后者可怜巴巴的看着南卓,似乎屁股底下按着一个弹簧,只要南卓轻轻咳嗽一声,这家伙就能像是穿天猴似的跳起来。

        南卓对当利一个眼色之后,低声道:“客随主便。”

        但是他对这种混杂的,丝毫不讲究身份的飨宴是没有多大兴趣的。想着捱到飨食结束之后,散伙回家吃去。

        不过,南卓还是跟着公孙鞅一样,学着摆弄眼前的碗碟。哧溜,公孙鞅吸了一口面食之后,对南卓提醒道:“醯(醋)少放点,觉得少再添加。”

        春秋战国时期,贵族还会随身陪一把小刀,用来吃饭时候切肉。因为这个时代的主流肉食做法是白煮,什么佐料都不放。南卓用箸挑着面条,南卓有点怀疑,面条在面前停留了一会儿,却始终都不敢放入嘴中。

        自从农耕文明出现在华夏之后,五谷一直是奠定整个农业的基础。

        但是在后世播种面积最大的小麦,似乎在华夏的粮食产物之中一直没有太高的地位。一直排在掉尾的尴尬境地,很多时候甚至会排名最后。

        《周礼·天官·疾医》:“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东汉经学家郑玄注释:“五谷,麻、黍、稷、麦、菽也。”小麦的地位在第四。

        《孟子·滕文公上》:“树艺五谷,五谷熟而民人育。”赵歧注:“五谷谓稻、黍、稷、麦、菽也。”小麦还是干不过小米。

        可见麦子并不是被喜爱的粮食作物,反而这个时代吃的最多的是黍米,粟米,是比较受欢迎的主食。再者就是水稻在南方作为主食,其软糯的口感,富含高热量的淀粉,将人的胃瞬间俘虏。甚至在北方也有种植水稻的区域。甚至有周人想要种植水稻,西周的周人不给东周的周人引水,导致无法种植的故事。可见,水稻在中原也是很受欢迎的食物。可为什么小麦却不受欢迎呢?

        主要还是加工方式,不发酵的死面,做出来的麦饼口感粗糙如沙粒,硬度直逼树皮,尤其是吃多了之后不消化,长期食用甚至会引发胃病。没有加入碱水的面条,放入锅中就变成面糊,还不如做疙瘩汤呢。

        几乎所有人都对小麦的口感不抱任何希望,尤其是在贵族之间。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嫌弃小麦粗劣的口感,事实上很多名士喜欢吃小麦,这种习惯在华夏一直延续到两晋南北朝时期。喜欢的理由很强大,因为小麦做成的食物难吃。尤其是以麦饼为最,但是名士们喜欢,尤其是隐居的名士更是将麦饼视为恩物。为什么名士会如此青睐麦饼?

        就因为……难吃。

        隐居名士处处和自己过不去,连入嘴的那一口,都是如此。

        甚至在秦汉时期,名士吃麦饼成为一种流行。仿佛一个受过良好教育,会酸几句诗赋的士子,在吃上麦饼的那一刻,人生得到了升华。仿佛要向全世界宣告:“哥已经吃麦饼了,哥已经是隐士了,哥要哔哔几句……”

        内心铺垫了无数念头,在面条入口的那一刻,南卓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说好的粗糙难以下咽的感觉呢?

        为什么麦粉做成条状物会有种弹牙顺滑的口感,而且麦子独有的清香充满口腔的那一刻,让人有种口齿生津的美妙感受。大骨熬成的高汤是这个时代唯一可以媲美味精的调味素,而且浓厚的口感是任何味精和鸡精都无法比拟的醇香,加上骨头中包含的油脂,让香味成倍的释放,甚至让人徜徉于美妙幻境之中。

        仿佛置身在六月滚滚麦浪之中,金黄色的麦子随着风摇曳着韧劲十足的身姿,发出沙沙的婆娑声。

        这种味蕾上刺激,尤为第一次最为清晰和夸张。南卓甚至有种这辈子都白活了的错觉,有种热泪想要喷涌而出的心酸和激动。反倒是边子白却丝毫没有激动的迹象,多稀罕呢?大骨汤做汤底的鸡蛋面,他在之前想吃就吃。可没有蒜,没有香菜,能成就一碗有灵魂的面条吗?

        边子白还是觉得面前的这碗面是失败的,是美中不足的,但至少能够让他下咽的食物。比粗劣的小米饭咸菜要好很多。

        公孙鞅故意在之前不说口感,等到南卓入口之后,才笑道:“想不到吧!麦粉如此制作,竟然有了一种截然不同的口感。这大概就是子白说的食物本来的味道。”不过公孙鞅也知道麦粉加工到能够制作面条的程度颇为不易,这是一个费时费力的工作。他当然不知道碾子可以轻易的做到这种程度,而且还不怎么费力。因为拉碾子的是牲口,不是人。

        而早就饥肠辘辘的当利在南卓开吃之后,也用木箸挑起一团面条,吃了起来。呼噜噜,呼噜噜,饭厅里到处都是吃面的呼噜声。

        唯独苟变大口喝着酒,一边还在叹息。自己光顾着从家里头偷酒,竟然没有想过要带下酒菜过来,失误啊!失误!

        苟家的厨子根本就做不出白圭的菜肴,但是苟家的食材可是不差的啊!就是出城去买一条大鱼,炖上一锅水煮鱼也好过吃炒鸡蛋啊!反正对苟变来说,他不挑食,但对鸡蛋有着一种本能的抗拒。可没办法,白圭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食材,他也无能为力。

        第一次来边子白家里吃饭的南卓,此时看向边子白的眼神有些复杂。

        在吃之前,南卓对边子白的身份一直很怀疑,传言不可信。因为边子白的很多做派像是一个没有接收过贵族洗礼的平民,对于礼仪也不甚了解。以至于,一度他猜测边子白应该是一个平民,最多也是小康之家而已。

        可从食物中,南卓终于承认,他错了,甚至错得离谱。别看是一碗面而已,将麦粉磨制如此精细,就价格不低,加上羊肉、汤头、荷包蛋,甚至一些平日里不在意的咸菜,都做到精细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别说普通人了,就连南卓这个公卿之子都没有见过。

        很难想象,边子白这个家伙会是出自平民?反倒是隐士出山更为贴切一些。因为南卓也参加过不少贵族宴会,就食物来说,料理的精细程度,肯定不及边子白家的水准,口感就不说了,那些是猪食。

        南卓甚至心想,普通贵族恐怕根本就不会如此对吃感兴趣。饱食之后的一盏茶,茶叶独有的清香,涤荡着口中食物残留的味道,让人精神顿时一振,仿佛周身毛发都舒展开了一样惬意。南卓对自己人生快二十年的锦衣玉食产生了怀疑。也许贵族似乎不该像他之前的饮食那样粗犷,太粗鄙了,刀子切肉,口味厚重的肉酱,还有干巴巴的小米饭伴着香气扑鼻的猪油,这种饭食只配喂狗。

        边子白家里的饭菜,才是人吃的饭菜。

        当然,公孙鞅还告诉了他一个秘密,边子白不吃脍。原因不是因为脍不好吃,而是脍容易让人得病,最严重的就是内疽(寄生虫病)。南卓回忆起他周围的人,作为贵族,吃脍是一种常态。但是好像很多喜欢吃脍的人最后的结果就是肚子胀大,面黄肌瘦,往往没几年就会死去。

        想到这里,南卓有点不寒而栗的惊悚,他虽然不会对脍强烈的偏好,但是每个月总少不了吃一两顿。可是此时此刻,他有种幻觉,仿佛吃到肚子里的脍都成了虫子,在他的五脏六腑之内蠕动。

        他以后恐怕再也不会对脍下箸了,真要是得了内疽,简直就是身不如死。

        一场不算兴师动众的飨食,让南卓对边子白有了一个颠覆性的认识。边子白来历肯定不简单,如果但从对美食的喜好和秘方,很容易将边子白归类为庖厨世家出身。

        但庖厨世家会懂得医道,会懂得养生吗?

        恐怕全天下的庖厨能识字的就没有几个。加上边子白还识字,文采似乎也很不错,自然不是泛泛之辈。

        尤其让南卓不解的是,边子白明明不是心胸狭隘之辈,可为什么之前对自己处处刁难呢?这让他不得其解。

        除此之外,南卓还获得了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新词:“五谷本味。”

        如果豆腐是菽的本味。

        那么面自然是麦子地本味。

        还有其他的呢?

        他很期待。

        更让他难以启齿的是,他也有种想要和公孙鞅一样,还长期赖在边子白家混吃混喝的打算。可惜他脸皮薄,根本就说不出口啊!

        怎么办?

        本少贵为公卿之子,明日在家又要啃小米饭了……想想都觉得亏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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