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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捋虎须(3)


“吃吧。吃饱了才有办法。”王小十道。终归,是要走一步看一步了。若真的事无他法,王小十宁愿带人和吕珍拼了,也不愿意去帮着吕珍攻打宜兴。

        吃饭的时间很短,只给了他们一刻钟的功夫。一刻钟后,吕珍大营内擂鼓聚将,准备开始对宜兴的进攻。

        王小十这一行人也出了营帐。营帐外,锦衣卫的人越聚越多。人多了,自然就免不了交谈。

        “什么叫做‘梯头’啊?”问话的是一个年轻人。他真的很年轻,就如同方孝孺刚刚跟着王小十出来时的那样。

        王小十被簇拥在人群中间,以免被人认出来。这倒是让他听到了这年轻人的话。“你连梯头都不知道,是怎么进的锦衣卫?”

        身旁,纪纲见了解释道:“小十哥,他是当初横涧山上的人。他父亲死在了集庆之战,而后他长大了,也投身到了军中。我见他识几个字,就挑他进了锦衣卫。”

        而后,锦衣卫鲜有大战,就更加轮不到他这个小孩子出马,如此他当然不懂得什么叫做“梯头”。

        实际上,王小十对这个“梯头”也知之甚少,却大致已经猜到。

        他揽过了这个小孩子肩。“你看那宜兴的城墙高大,吕珍若想攻进去,一来需要以圆木撞击城门,二来则是要在城墙上搭起云梯,军士攀爬而上。而梯头就是负责冲在最上边,吸引城头的大半火力。”

        “梯头”,也就是所谓的敢死队。以自身为炮灰,吸引城投的箭矢、滚木攻击,为后续的进攻队伍冲出一条路。一场战斗下来,担任梯头的军士几乎无一生还,军中也会发放数倍的饷银,以供家中妻小安度余生。

        小孩子终于懂了什么叫“梯头”。可王小十却后悔告诉给他了。让他就这么糊里糊涂下去不好吗?自己又何必将话都说清楚呢?

        “众将听令!”说话的就是吕珍。“先入城头者,赏银百两。能斩常遇春头颅者,赏银千两。若有生擒常遇春,连升三级!”

        常遇春的勇武,在各方义军之中广为传颂,普通军士大半已对这千两的白银不抱任何希望了。他们只盼着,能够幸运的率先攻上城头,也好不枉连月来的辛苦厮杀。

        却是吕珍之子,乃至营中的一众将官,各个摩拳擦掌。他们虽知不敌常遇春,可战场之中哪是单凭武艺的地方?只怕无论做何种手段,他们也要将常遇春留在宜兴。

        “准备!”战鼓催促的越来越急。

        “小十,快想想办法啊!”

        王小十尴尬的想要摇摇头,可脖子就好像梗住了一样。“难道,我的元末之行就要这样结束了吗?”他不甘心。千难、万难都已经闯过来了,怎么就会葬送到吕珍这个“废物”身上?

        人群散开,许多双眼睛都放在了王小十一行人身上。陆远作为这一行人的“统领”走在最前。按规矩,每次进攻发动之前,都要为担任梯头的军士敬一碗酒。两千多人在将台之前排开。这是他们离着吕珍最近的一次!

        “小十,现在是好机会。干掉吕珍父子,也好过我们无辜惨死在自己人手里。”花云道。

        “也罢!”王小十道:“听我将领,生擒吕珍!”只有活捉吕珍,他们这一行人才有活路。这是王小十在元末所赌的最大一局。也是他目前所面临的最大抉择。好在,他身边还带着两千号弟兄,还不算是绝境。

        两千人,每人手中都捧着酒碗。一口酒饮下,甘烈而炙热,就像男儿的血,就像是体内的热血被引动。

        王小十将酒碗扔在地面上,摔的粉碎。“杀!”一声高喊。吕珍部的人,还以为他是在为临行前鼓舞士气。殊不知,这是王小十发出的信号。两千多人,没有接到任何指示,没有私下里的商议,就在接到了这一声信号后悍然拔出了腰间的刀锋。

        两千人同时拔刀,其情何等壮观?火光映着刀锋,好似平地掀起了一层层的浪花,耀眼又灿烂,却并不足以掩盖其中的杀机。

        吕珍虽在徐帅手下屡战屡败,却终究不是寻常之人。见状,不露惊恐之色,反倒是嘴角得意的笑了!

        “生擒吕珍!”

        “得令!”花云身子一个拔高,人已经越过了众人头顶。他踩着锦衣卫同伴的肩膀,快步朝着吕珍而去。手里,锦衣卫的腰刀被投掷而出,直射向了吕珍。人还未到,攻势却已经到了吕珍的面前。

        “父帅小心!”半路里,吕珍之子冲出,手中长枪横扫,将腰刀磕碰而飞。正巧,花云也到了,一手接过了腰刀,与吕珍之子战在一处。

        王小十手中也已提着刀。但他身在人群中间,还不曾寻得动手的机会。

        忽而,他的左臂一紧。本能的想要挥刀刺过去,却发现拉住自己的是那个孩子。那个半大的孩子。

        “你怕吗?”

        “不怕!我跟着纪统领一路杀了过来,当然不怕!”小小的年纪却道:“就算是去当梯头我也不怕。只求小十哥,我死之后能够照顾我母亲,年节时给她送去些吃的、喝的。”

        这孩子的父亲战死集庆,是死在了元廷的手里。而这个孩子,今日又跟着王小十,稀里糊涂的进了吕珍的虎口。乱世之中,人命如同草芥。或许,这就是他们父子的命。亦是他母亲的宿命。

        “告诉小十哥,你叫什么名字?”

        “霍长卿!”这名字不错,看来他父母也是懂些诗书的人。

        “跟着小十哥冲出去!”杀戮开始了……

        花云已经与吕珍之子战了几十个回合。对方一身的傲气,不许旁人出手帮忙,势要独立战胜花云。而其余将官,则是率人加入到战局中。更多的,则是聚拢在吕珍身边,保护他这位大帅。

        如此一看,王小十当知道大势已去。今夜,无论他们杀再多的人,都已无济于事。杀再多的人,不过是多拉上几个垫背的而已。除非,他们能够杀尽这大营中的数万兵将。

        那是不可能的。他们是人,不是神。若常人真能够展现出神力,这元末乱世还有徐达他们一众名将的事吗?

        挥刀挡开一人,王小十一脚踹在对方小腹上,将其踹倒在地。霍长卿这孩子过去就是一刀。他生怕这一刀不死,刀锋在对方的肚子里搅动,直到这人眼睛里再也没有了光彩才算罢手。

        这孩子的心中,藏着一个可怕的灵魂。“跟在我身边。”王小十道。进而,他又去寻上了另外一个对手。

        混乱中,谁也顾不得身边的同伴。他们与张士诚部的军士身穿着同样的衣甲,可从这舍生忘死的气势中就足以分辨出他们的不同。渐渐的,他们身上的衣甲换了颜色。血红的颜色、男儿的颜色。

        这里厮杀正猛,忽然间火光通亮,像是将这黑夜点燃了一般。

        是吕珍大帅帐起了火!“难道这世间真的有神力?否则,是谁帮了我们?”

        扭头望向了火光处,借着火光的映照,可以见到一队人,他们人数不多,却不过数十人的样子。可他们却如同是天上降下的“弥勒”,搭救王小十他们脱离困境。

        “那是谁?”王小十的眼睛都已经看不清了。他的眼底只有两种颜色。红色,如血的红色,和灿烂的火光。其他的,都已经看不清了。

        但毫无疑问,这些人也都是来寻吕珍晦气的。他们杀人、他们放火。不同于王小十他们,吕珍并不知这样一群人存在,因而不能像是防备王小十一样时刻的防备着他们。这突然出现的一群人,成为了扭转战局的关键。

        见“天降神兵”,花云也弃了吕珍之子,转而一头扎进了人群中。他卖力的挥砍刀锋,试图冲破人群的阻隔,与那群不知身份的人汇合。总归,他们不会是自己的敌人!

        “快,调弓弩来,将这些人都射杀掉!”此刻,吕珍才真的惧怕了起来。他从未想到,手握数万雄兵的自己,竟会被这区区的两千余号人弄的束手束脚。

        接着,又听“轰隆”一声巨响,震得人心生摇曳,脚下的地面都跟着颤了两颤。“是火雷!”不知是多少颗火雷一起被引爆,这场面比地震也差不了许多。

        “哈哈……贼老天,你待我王小十不错啊!”今夜已经抱定了必死的决心,却不想在绝境之中,竟会有如此奇迹般的转折。

        “王小十?”吕珍之子在人群中冲杀,忽然听到了王小十的那番仰天长啸。真可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他的长枪在乱哄哄的人群中无声无息,袭向了王小十的后心。

        “小十哥……”

        “噗”的一声,热血喷射,王小十的后心上到处都是,几乎是一瞬间就打透了他的衣服。“霍长卿!孩子……”

        这孩子挡下了吕珍之子的这一枪。他的一双小手紧紧抓着枪杆,似要将这冰凉的枪头从身体里拔出来。可他的手臂用不上力。他纤细的手臂,比这枪杆也粗不来两寸。

        “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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