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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二章 养由戈进秦营


进到秦军营地,养由戈的心情无比的复杂。

        营外挖出一道宽达两步的沟壑,沟壑的内侧边沿,筑起一面丈余高的土墙,土墙上方,斜斜的立着尖刺的长矛。

        秦军大营,与其说是一座军营,倒不如说是须毛磔磔的堡垒。

        想要攻破秦营,何其艰难!

        想到昨夜派出城外偷袭秦军的死士,养由戈感到一阵悲哀。

        “来人止步,停下接受检查!”

        进入大营,折过几道哨卡,靠近中军辕门的时候,守卫的亲兵,手持长戟,架在门前,挡住了养由戈的步伐。

        养由戈的身后,跟着两名军侯,一同停在辕门之外。

        带领养由戈前来的秦军士卒,自觉的跨出两步,散在一旁。

        亲兵走上前去,前前后后打量一番,见养由戈一行人身上没有佩戴任何武器。伸出手去,上下探索一番,确定没有任何异样,才放下心来。

        “好了,领他们进去。”

        山东六国只是,刺杀的风气浓厚,由不得秦人不小心。

        墨家发源于楚国,刺杀的传统,在楚人中很有共鸣。

        战场上打不过秦国,一些山东遗民,不约而同的想到了刺杀的手段。

        恐怖主义,滋生于弱小,发端于失败,这样的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

        这时,空中一团浓云缓缓飘到大营上方,遮盖住落日最后的余晖。一阵劲风吹过,荡起地上的尘土。

        起风了,快下雨了。

        养由戈暗自叹息一口气,楚军若是还能坚持下去,等到阵雨来临,未尝不能将秦军挡在新阳城下。

        可惜,天公不作美,雨水来得晚了一点。

        蒙恬的营帐不大,四四方方,简洁大方。帐内,长条形的沙盘占了大半的地方。沙盘首部面朝东方,尾部则对着蒙恬的案桌。

        坐在案桌后面,蒙恬打量着立在帐门边上的养由戈。

        浓眉大眼,国字脸,一圈胡须围在嘴唇四方,显得极为精干。膀臂粗大,手掌很宽,手指很厚。左右两手的拇指和食指的指肚,厚重的茧子隐约可见。

        久在军中的蒙恬知道,这是常年练习射箭留下的特征。眼前的养由戈,显然属于能够左右开弓的人物。

        哪怕身为敌人,人的本心还是喜欢勤奋英勇的人物。养由戈射伤蛮强,现在都还躺着养伤,蒙恬曾打算宰了养由戈,安抚蛮强。

        只是见到养由戈后,蒙恬打消了这个心思。

        养由戈率军投降,蒙恬只是因为他伤了自己的部下,就杀了他,传出去,以后还有谁愿意主动投降。

        “你就是养由戈?听说你是百步穿杨养由基的后代?”

        蒙恬没有高傲的鄙视养由戈的降将身份,仗打到这个地步,继续顽抗下去只是死路一条。

        养由基作为历史上的名人,入了语文课本,蒙恬还曾读过百步穿杨的故事。对于养由基的后代,蒙恬还是存了一股宽容之心。

        祖上的名声,有时候是个好东西,没准儿,什么时候就能拿出来救自己一命。

        “不肖子孙养由戈,愧对先祖名声。”

        养由戈抬起头,迎向蒙恬的目光,只见蒙恬跟他差不多大,戴着鶴冠,身着青铜铠甲,胸前缀着几处花结。

        这就是蒙恬?统领近四十万大军的蒙恬,为何这么年轻?

        蒙恬刚刚满了三十,若是剃了嘴边的胡子,还会显得更加年轻。古人非常重视胡须,加冠之后不留胡须,走在大街上,绝对会引来路人侧目而视。

        无他,这个时候,各大战国,都把剃掉胡须作为一种刑罚。

        前世的时候,蒙恬不喜欢留胡须,到了这个时代,也不得不入乡随俗。

        “你倒是谦虚,我手下的神射手,还不是败在你的手下。”

        养由戈突兀的出现后,蒙恬很快得到了养由戈的情报。

        养由基的后代,家族没落,自幼善于射箭,臂力惊人,百发百中。

        “还望将军恕罪!”

        养由戈掀开下裳,跪在地上,抱拳作揖:“戈身为楚将,奋力作战,击杀敌人,本属分内之事。只是侥幸获胜,不可再胜。”

        养由戈身后的两名军侯,同样跪倒在地,眼角的余光,偷偷的打量着蒙恬的中军营帐。

        营帐两边,各坐着几名秦军校尉,不乏有人狠狠的瞪眼过来。

        养由戈手里的弓箭,可是射杀了不少秦军将士。

        两名军侯赶紧收回目光,缩着脖子,不敢再随便乱看。

        降将跪下请罪,胜者胸怀大度,扶起降将,赞叹一番:真勇士也,然后降将纳首便拜,从此弃暗投明,改头换面,焕发军事生涯第二春。

        养由戈确实是个箭术天才,蒙恬存了几分收降的心思。

        秦军攻灭楚国,一路上还会遇到归降的楚人,提前做好千金买马骨的示范效应,表现出礼贤下士的态度,应该有利于收服楚地的人心。

        想到这里,蒙恬打算学学历史上的明主良将,展现一下自己宽广的胸怀。

        “哈哈,黔首蹠之狗吠尧,尧非不仁,狗因吠其主。”

        蒙恬站起身来,笑着说道:“先前,你身为楚将,负守城之责,即便我出现在你弓箭的射程范围内,你也会毫不犹豫的射杀。各为其主,又有什么恕罪不恕罪的。”

        战国时期,各国士人流动性很大,朝秦暮楚,并不鲜见。谁也保不准,现在效力的国家,以后会不会成为敌人。

        商鞅曾在魏国,后来到秦国变法,率军击败魏国。公孙衍原在秦国,后到魏国组织合纵。

        帐中的秦军领兵将领,深恨养由戈手中的弓箭射杀不少秦人,却没有到一定要喊打喊杀的程度。

        养由戈愿意投靠秦国,为秦国效力的话,以秦人的胸怀,必有养由戈的一个位置。

        蒙恬大度的挥了挥手,丝毫没有计较养由戈射杀秦军的罪过。

        “秦军的将领真是不简单,王翦之后,秦军的新锐将领,相继涌出,楚国战败,确实不冤。”

        养由戈低垂着脑袋,内心极度的挣扎。

        偌大的楚国,只有项燕能压服楚军,与秦军周旋。等项燕一去,还有谁会是秦军的对手。

        感受着蒙恬走进的脚步,养由戈心里一狠心,生为楚人,死为楚鬼,管不了那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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