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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司马尚的策略


阏与,赵军大营,司马尚接过斥候带来的消息。

        “秦军征调上郡骑兵,过了皋狼!”

        为了对付赵国,秦国连匈奴人都不顾了吗?

        司马尚放下手中的那片竹简,揉着有些昏昏胀胀的额头,感到有千钧之担压在心头。

        他并不害怕秦人的骑兵,赵国代地的骑兵,自武灵王胡服骑射后,一直属于战国时代战力最强悍的骑兵。长平一战,赵国的步卒受到毁灭性打击,北地的骑兵损失甚微,保住了有生力量。

        赵国北部,吕梁山、太行山南北横贯,地势崎岖不平,不利于骑兵的发挥。两山之间的汾河谷地,土地倒是很肥沃,只是河流众多,地形仍显狭窄。

        三家分晋之后,赵国积极向东方扩展,将都城从晋阳迁往邯郸,为的就是获得更加开阔的发展空间。

        司马尚把手的阏与,地势险要,扼守着晋阳通往邯郸的要道。阏与一失,邯郸必然不保。

        赵惠文王二十八年,秦军攻打阏与,正是意识到阏与的重要性,惠文王决定救援阏与,最后只有赵奢明白惠文王的意图。好在赵奢不辱使命,打赢了这一仗,扬名天下。

        “阏与,必须把秦军挡在阏与之外!”

        司马尚猛地坐直了身子,目光落在身前的地图上。秦军南北两路大军,如蝎子的两条巨钳,死死的压迫着赵国的腹心之地。

        秦军的意图很明确,直指邯郸,灭亡赵国。

        汾河谷地,晋阳平原,赵军熟悉这里的地形,代地的骑兵在这里,歼灭了杨端和的骑兵,士气正旺。司马尚心里无比清楚,他这里打得越好,李牧那边才越有机会。

        李牧的才能,可比他高多了。

        “扈辙!”司马尚高声叫道。

        “末将在!”

        营帐之外,一名高高壮壮的将领,掀开帘帐,走了进来。他四十岁上下,目光炯炯有神,意气风发。一个月前,正是他扈辙率领骑兵,全歼了杨端和的骑兵。

        “秦国增派了援军,已经渡过大河,过了皋狼。”司马尚在地图上指着皋狼的位置,又指了指上郡的位置,“这支骑兵来自上郡,有两万人左右!”

        斥候的探查,只能估计秦军的兵力。赵军斥候的经验很丰富,估计的结果八九不离十。

        “上郡的骑兵,骑兵不防备匈奴了吗?”

        扈辙的脸上,同样充满了诧异。

        战国时代,两万骑兵,数量已经不少了。扈辙估摸着,秦国几乎将上郡所有的骑兵都投入了赵国战场。

        “我也不清楚,秦人心里是怎么想的。”这也是司马尚头痛的地方,秦国似乎开始拼命了,不灭赵国,誓不罢休。“或许是秦人觉得,上郡的防线万无一失,才敢如此罢!”

        “秦国当真如此托大!”

        扈辙算是接受了司马尚的解释,心里倒期待着,等秋高马肥的时候,匈奴人能给秦人制造些麻烦。

        这些年来,赵国国力萎缩,北部防线不断后撤。云中、九原等郡,几乎让给了匈奴,专心戍守代郡。饶是如此,代郡常年保有两万左右的骑兵,以备匈奴。

        赵国的发家历史,洒满了和胡人战斗的热血。跟匈奴人征战了这么多年,赵人心里无比清楚,没有骑战之士,很难对付来去如风的匈奴人。

        “将军找我何事?”扈辙见司马尚眉头紧锁,手指时而点在皋狼的位置,又时而点向晋阳,来来回回,一直没有停下。

        “秦军手里没有骑兵,我军就享有机动性的优势,可如果让上郡的援军与杨端和汇合,就不好对付了。”

        “将军说的哪里话,管他是上郡来的,还是陇西来的,我扈辙灭了他们!”

        秦骑兵的历史悠久,可跟赵国代地的骑兵比起来,还是差了一筹。两国骑兵,大规模交手的机会不多,扈辙刚刚大胜一场,心里自然信心满满。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就算我军能次次取胜,但赵国可耗不起啊!”

        司马尚苦笑着摇了摇头,悄然叹息了一声。手下的将领,战心正隆,他该感到高兴才是,可邯郸传来的消息,却让人高兴不起来。

        缺人,缺粮,缺器械······

        司马尚向后方索要的补给物资,从来没有及时给全过。长平战后,战国一直没有恢复国力,仍然战争不断,国家就这样拖垮了。

        “我得到消息,这支骑兵的领兵将领,为蒙家的第三代蒙恬。他以前在南方,跟楚人作战,后来戍卫上郡,守备匈奴,但却从未踏足过赵国的土地······”

        “也就是说,蒙恬很可能并不熟悉太原的地形。”

        扈辙很聪明,瞬间明白了司马尚的打算,“将军想要先对付蒙恬?”

        “没错,趁他们还没有合兵,各个击破!”

        从司马尚的营帐里出来后,扈辙的嘴角,挂着一丝淡淡的,若有若无的微笑。秦王亲政后,喜欢任用年轻将领,可年轻总是需要交学费的。战场之上,学费就是败仗,甚至覆军杀将。

        刚刚败在他手下的赵婴,杨端和手下的年轻将领,差一点就击杀他了。只是短兵们拼死护卫,扈辙才未能得手。现在有更好的机会,摆在他的面前,扈辙全身的细胞,都兴奋起来了。

        “蒙恬?不就是当年前来迎接赵姬的小孩吗?”

        扈辙想起来了,没想到十几年过去了,当年的童子,如今已成了秦军大将。

        如果能杀了蒙恬,或者活捉蒙恬,我扈辙就能名扬天下了!

        扈辙这样想着,倒不是他有多看重蒙恬,而是蒙氏一门的名声,早已传名天下。蒙家三代为将,尽忠职守,对秦国而言,蒙家可是秦国军队的一根支柱。

        蒙家的子孙,战败被杀,被生擒活捉,拉到战场上,让秦人看看,想来会极大地打击秦军的士气。

        “蒙氏一门又能怎么样?就让祁之地成为蒙恬的葬身之地吧!”

        扈辙狠狠的一脚剁在地上,踩死了一只又黑又大的蚂蚁,狠狠的转了转脚掌,仿佛脚下的黑色蚂蚁,成了打着黑旗,穿着黑衣的秦军士卒。

        赵军的的众多将领中,只有扈辙喜欢虐杀黑色的蚂蚁。每当蚂蚁在他脚下粉身碎骨的时候,他都能感受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快感。

        赵军骑兵,悄悄向祁之地进发的时候,蒙恬的骑兵,刚刚过了兹氏,正向着祁之地进发。骑在乌黑的战马之上,蒙恬一边查看地图,一边观察地形,仔细打量着赵氏的龙兴之地。

        “关中地形险要,汾河谷地的地势也不差。吕梁山、太行山左右屏蔽,北有代郡,南边守住汾河谷口,也能成就一番霸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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