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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章 从半天......到一天。


  “啥?!!”周言噌一下的就差蹦起来了:“你们......你们能确定么?”

  “当然能。”小陈道:“今早我们将张三带到警局去的时候,就已经提取了DNA,刚才已经做了比对,100%不可能搞错的。”

  “DNA比对这么快就能搞出来么?”

  “正常来说,应该是需要24小时,但是基础比对,只需要10分钟。剩下的时间,都是用以排除其他干扰项......而张三嘛......结合这个案子的情况来看,肯定就是他的,没跑了。”

  “行吧......”周言点了点头。

  “还有,我们还在装斧子的消防箱上,发现了指纹,也是张三的。”小陈又道。

  “卧槽?!消防箱上还有指纹?”

  周言真的是没招没招的了,这些证据,简直就是摆明了,张三就是凶手啊。

  “好吧,如果还有别的发现,第一时间告诉我。”

  “好的。”

  说完,小陈就又走回人群中了。

  周言把手机再次拿起来,刚扣到耳朵上,就听着对面三哥喊着:“咋地了?咋地了?”

  “额......”周言犹豫了一下:“那个三哥,你要是还不说那毛巾是咋回事,你就等着被枪毙吧。”“???”张三愣了一下:“我怎么就要枪毙了,我真没杀人,再说了,刚才不是还说,争取无期徒刑的么?”

  “无期徒刑是说你只是杀了人,而先奸后杀......那就肯定是枪毙没跑了啊!”

  “先奸后杀?”三哥也是懵了:“怎么又冒出来先奸后杀了啊?!”

  “DNA啊!”周言解释道:“死者的脑袋上,警方检测出了你的DNA。”

  “DNA?”

  “对啊,其实就是你的小蝌蚪!”

  “......”三哥一下子傻了,他自然是明白【小蝌蚪】是个什么玩意,所以,一秒钟之后:“不可能啊!我只是打了个飞机而已,怎么可能跑到死者的脑袋上去啊!”

  “打飞机?!”周言直接就抓住了重点:“你拿什么打的,手?还是别的什么玩意。”

  哎,咱有一说一,这种事情,在其他人的面前去讨论,真的是尴尬的要死,特别还是两个大男人,哦对了,张三旁边还围着一群警察呢。

  但是此情此景之下,不讨论也是不行了。

  张三咬着牙:“我......我用的毛巾。”

  “就是旅店的毛巾么?”周言还追问道。

  “是的。”张三回答:“我还在上面涂了一厚层的润肤乳,这润肤乳也是旅店的。”

  张三就说着,旁边的一圈警察就听着,哎,咱三哥感觉自己都快要社会性死亡了。

  “那你打完飞机呢?”周言还加了把劲,继续追问道。

  “我......我......”张三的脸啊,真的是没法要了,不过小命要紧,他只能回答道:“我把毛巾藏到消防箱里了。”

  “消防箱?”

  “是的。”三哥回答道:“我当时撸完,那毛巾上又是润肤乳,又是我的......咳咳,反正就是已经没法要了,我觉得,就这么放在房间里,实在是有点恶心,被保洁的人发现了,说不定还得扣我几十块钱的毛巾钱。

  所以,我就索性的,想要把毛巾藏起来。

  那之后,我就出屋了,并且在楼梯间里,发现了个消防箱。

  我就赶紧把毛巾塞到里面。”

  张三哥这么说着。

  虽然很丢人,但是这一番话,也真的就能稍稍的,洗脱一下张三哥的嫌疑了。

  那么......这个毛巾被塞到了消防箱里,那凶手拿消防斧的时候,自然就可以将毛巾一起拿走。

  周言稍稍的在脑子里梳理了一下这个脑回路,就对着手机道:“好了,这些证词已经足够了,如果你真的没杀人的话,我保证,没有人能够冤枉你,也没有人能够嫁祸你。”

  周言说完,电话那边也立刻传来了一连串的感知之词,但是周言也没工夫听,就挂断了电话。

  现在,解决了小蝌蚪的问题,那就又回到了案件最初的疑问了。

  谁是凶手。

  凶手是用了什么办法,在电梯里,砍掉了死者的脑袋的。

  周言闭着眼睛,思考了一会儿,发现依旧没有头绪,只得再次翻开书。

  之前的留言太多,他还没有看完,所以现在继续看。

  【我还是■■:去找胡一统,这一切最不违和的就是胡一统。

  但倘若张三真的用完毛巾丢掉了,那最后可能随意拿到毛巾的就是充当酒店保洁的胡一统。

  而且借着打扫房间的由头,可以出入各个房间并且毫无违和感,这就有了先决条件。

  不过如何在短时间内直接断头,这个手法我还没想通,总之我们的原则是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调查一下胡一统的社会背景】

  “嗯......的确,如果是胡一统的话,他的作案条件是最充足的,因为他可以随便出入任何房间,但是这个杀人手法,实在是很难搞啊。”

  【20171101185545412:关键是为什么?】

  “为什么?什么为什么?”周言皱了皱眉:“是在问,凶手为什么要砍头么?当然是为了杀死死者了啊......等等!”

  突然的,周言愣了一下。

  对啊,为什么要砍掉脑袋?

  如果只是为了杀死死者,有的是其他的方法啊。

  干嘛非要去找一把斧子?

  还要砍掉对方的头?要知道,砍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

  而且,看凶手前前后后的忙活,很显然,他是有一定的准备时间的,那么既然这样,他完全有时间去买个小刀啊之类的东西的。

  这方便又好带,往脖子里一捅,不是比抡斧子砍容易多了,死的也不慢啊。

  所以......为什么死者非要用极其不方面的【斧子】呢?

  头也是......为什么要扔到对面楼顶上去。

  就放在电梯里还能咋地,难道还怕死者开口指认杀人凶手么?

  难道是凶手知道,那毛巾上黏糊糊的东西是什么,所以为了嫁祸三哥,才非要弄出这么多事情的么?

  也不对啊,如果要嫁祸,你就把毛巾上的东西,往死者身上蹭一蹭就好了嘛,用不着非得砍脑袋啊。

  周言就这么想着,想着......渐渐地,他混僵僵的脑子似乎想到了什么。

  与此同时,他也注意到了笔记上的一条留言......

  【洛安澜:10点了,建国与富贵开的房间,到了三小时。入住天数从‘半天’变成了‘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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