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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八章 退走


  那剑光惊鸿一现,却是无比惊艳,白色袍袖当中藏一半露一半,只是一道寒光乍现,从四方跃起纵劈的一伙人马纷纷被截为两半,几个是从腰间斩断,两三个从胸口被切开,疤脸大汉稍微惨了一点,一般脑袋从左耳下方开裂,在右边太阳穴被砍飞了起来,里面露出来的东西恶心至极。
  那人一袭白衣,三尺青锋,做足了江湖侠士的派头,更有一些飘逸绝伦。三尺青锋上面的鲜血滚滚而落,剑锋之上竟让一丝鲜血都没有残留,足见白衣侠士手中长剑是何等罕见的江湖宝物。
  云藏锋和胡璃看了一阵,从来都是秉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心思的二人白白看了一场热闹,也不算吃了亏,眼下大戏唱罢,锣息鼓停,看戏之人自然也该散场了。只是那白衣侠士挡在二人的道路上已经有一阵子了,只是谢谢提着手中剑,并不动作。
  云藏锋和胡璃对视一眼,也不知道面前这人是不是除了功夫厉害之外也病得厉害,也不去理会他,两人将手中的缰绳一扯,马头想着官道一边一偏,从白衣男子右侧绕过,马蹄声嘀笃的笃地向前走去。
  刚刚走出几步路,那白衣侠士在二人身后一个翻身,跃到了二人身前。两人这才看到了白衣侠士的脸,那份世家子弟养尊处优才能够养出来的柔嫩白皙,还有雍容华贵的气度已经足够不凡,偏偏长相还是一等一的好看,总之是要比云藏锋好看上许多了。
  只是纵然容貌不错,阻拦别人去路这种事情放在哪里都是不受待见的。如果是一些情窦初开,没有品尝过情爱滋味的少女或许因为此人风度和容貌俱佳而心生爱慕之情,但是云藏锋和胡璃早已经是江湖老手,胡璃或许阅历浅薄一些,但是多年来大漠疆场的历练足以让胡璃轻视一般的高手了,更何况这种惺惺作态的公子哥。
  两人这一次依旧没有管眼前人的无礼行径,一来是不想惹麻烦,二来是此人初一露面便展现了一手妙到毫巅的惊艳一剑,实在是让人不想与之打交道。
  尸体随意丢放在这人迹罕至的官道旁边,夜幕降临之后便会有许多食腐动物从山林当中爬出来,将这些尸体拖回到恶臭的洞穴当中储存起来慢慢享用,或许会被当场吃得骨头都不剩,剩下的东西也会在这人烟稀少的地方慢慢腐烂,最后一点痕迹都不留下。
  但是这样一个杀伐果决的人,如果不是为了自保,那就太过于残忍了,心理多半都是有一点这样那样的病症的,反正不是什么善类。既然如此,还是早早远离比较好,免得惹祸上身并不自知。
  不曾想,两人的一再退让,让这位不知道何处来的白衣侠士变得有些得寸进尺了。云藏锋只听闻身后一阵袍袖抖动之声响起,一道黑影从天而降,就要落到胡璃的马上。云藏锋嘴角一勾,便是明白了这位白衣侠士心里面的念头。
  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能够让一个男人如痴如狂呢?江湖中的男人最感兴趣的无非就是宝马、美人和兵器,上乘武功可以让人发疯,但那毕竟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唯有前面那三样里面总有人喜欢的,无论贫贱富贵,武功高地都会喜欢的。
  那白衣侠士或许是一个刚刚走进江湖的富家子弟,也可能是某一个深不可测的密宗大派的少帮主之类的人物,武功和狠
  辣都已经够了,但是还缺少一点阅历。方才露出那一手难免有些显摆的嫌疑,或许就是因为看穿了胡璃的女子身份,想要卖弄一番,难怪之前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原来本来就是在卖弄自己的风姿。
  那人想要骑上胡璃的马匹,然后从后面搂住胡璃,占一些便宜。在云藏锋的眼里,这种手段比那些夜间出入女子闺房的采花贼好不到哪里去,都是一些下流行径,不管此人的身份如何高贵不可攀,这人的心性就不适合来往。
  云藏锋一念通透,牵引枣红马朝着胡璃的马匹那边靠了一靠,原本就挨得很近并且缓缓行走的两匹马这个时候更是并驾齐驱,几乎都要贴到了一起。云藏锋抓住胡璃的脖颈,轻轻一提,便将胡璃捉到了自己的马上,枣红马身上多了一个人,也是有点不满地打了一个响鼻。
  白衣侠士翻身落下,碰巧云藏锋刚刚把胡璃捉走,怀里扑了一个空,满盘心思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心中不免有些恼火。但也正是因为如此,白衣侠士看出来两人关系不浅,若不是胡璃配合的话,男相貌平平的男子没这么容易就能将一个大活人从一匹马上捉到另一匹马上面的。
  “既然阁下想要与我二人同行,我们也不妨让一匹马出来供阁下驱使,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为了避免麻烦,阁下还是早日离去好些。”云藏锋看到已经坐到马上的白衣公子哥,嘴角和煦一笑,声音温柔却又暗藏一些机锋。
  白衣公子哥眉头一皱,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他御女无数,见到胡璃的第一面就知道这是一个绝世美人,光是那股无风自来的奇香便让他无法自拔。这是他独门的本事,或者说是一种天赋,在白衣公子哥小的时候就会嗅到各种各样的味道,后来才知道是身边的女子身上散发出来的,只不过这种味道只有他能够闻到,其他人闻不到。
  即便是白纱遮面或者带着黑帘斗笠的各式女侠,他也能够凭借这手本事分辨出到底是美女还是丑八怪。越是漂亮的女子味道就越是浓厚,越是丑陋的女子味道就越是清淡,并且性格淡雅的女子身上香气如同水仙、野菊一类的清雅花朵,性情如火的火辣女子或者是妖冶的女子味道就好比牡丹、蔷薇等等艳丽花朵。
  如此总总,不一而足。凭借这一手本事,白衣公子哥在这个江湖上也是摘了不少花朵,可以说光是和他有过鱼水之欢的女子就不下双手之数,更别提只是花前月下、赏雪游园的其他小花。
  即便如此,他也从来没有见过如同今天这般味道浓烈的女子,那女子身上罩一层黑袍,却仍然挡不住身上一些部位的圆润弧度,光是瞧上一眼就让他狠狠咽了几口口水。而这女子身上的味道让他在数百步之外便嗅到了,那肯定是一朵世界上不存在的花,这个味道让他如痴如醉,有百合的纯,更有蔷薇的烈,也有腊梅的香,总之是世所罕见。
  那个时候他正在追杀这一群聚集劫道的强人,本已经杀了一些,可是突然间嗅到这一股香味自北边而来,便放任这一伙贼人往北而逃。
  一切本就是他早已经计划好的。仗着自己轻功了得,白衣公子哥远远坠在队伍后头,等接近了那位女子这才翻身超过最前方的马匹,先是一手半尺气墙展示了自己雄浑的内家功夫,之后又是一剑斩十人,显露
  他无双的外家功夫,相信已经足以让那女子咋舌。
  之后便有站在那里搔首弄姿,只等那女子开口说出一声:“公子,敢问高姓大名?”
  可惜这个世间的所有事情往往都是事与愿违,那女子不仅没有开口叫住他,更是对他视若无睹,让白衣公子哥心里面无比恼火。情急之下,原本准备直接骑上那女子的马匹,在马上好好端详端详这女子的音容相貌,不曾想又被旁边的男子搅了局,这怎能让他不觉得恼火。
  “在下公孙靖涂,两位称我为公孙便是。路途遥远,方才又经历了一番大战,实在是疲惫不堪,既然两位愿意借马给在下,在下也就却之不恭了。不知道二位前往何处,是否同路啊?如果同路,还可以一同前行,也算有一个照应。”公孙靖涂展颜一笑,竟然比女子更有几分颜色,只不过这些花样在云、胡二人面前都是给瞎子看了。
  在这种时候,胡璃一般都不会说话,主要是怕说错了话,让云藏锋感觉到难堪。人世间的规矩实在是过于复杂,其中的弯弯绕绕也太多,人的感情和思想更是让她这只小妖捉摸不透,索性就少说少错。
  她本能地对这个面容不错的男子感到厌恶,身体微微朝着云藏锋靠近了一些,并且轻轻用她的手肘碰了碰云藏锋。云藏锋自然知道胡璃的意思,是想让他快点把这个烦人的苍蝇给赶走。
  于是云藏锋说道:“公孙公子?我们好像还不太熟吧。我们二人去哪里也和你无关,你这强行抢马的举动我便不多说什么了,如果你在纠缠不休,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你自己什么目的,我想咱们都心知肚明。”
  公孙靖涂说道:“哈呀,我最喜欢的就是别人对我不客气了。实话告诉你吧,今天我是看上了你的女人了,你若是乖乖拱手让与我,你要什么,爷就给你什么,若是不从,那一伙山贼便是你的下场。”
  那伙公孙靖涂口中的山贼云藏锋也已经看到了,即便是其中技击功夫最强的疤脸大汉也不过略微比阿龙强上一点,要说炼体的法子,一点也没有。要论起来生死相搏,说不得还比不上阿龙呢。
  好歹阿龙从小有个做总镖头的师父传授功夫,身上的底子也是一点点扎马站桩练出来的,可不是这一伙山贼这般凭借心狠手辣,仗着人多就能够与之相比的。
  “公孙公子的功夫不错,半尺气墙离体而出,一剑斩十人,都是很唬人的把戏。”云藏锋没头没脑地称赞了这位公孙一句。
  倒是公孙靖涂听出来了云藏锋的弦外之音,说道:“阁下的意思是比我更加厉害了?那我可真要见识见识了。”
  胡璃悄悄问道:“公子,这人怎么回事啊,怎么见面就要打打杀杀的?”
  云藏锋这才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和他的猜测言简意赅地讲述给了胡璃,结果没有想到胡璃“噗嗤”一笑,将罩在头上的黑袍取下,那被火燎灼过的皮肤还没有恢复,看起来没有起初的狰狞恐怖,但也绝不好看。
  公孙靖涂一见之后,暗道了一声失手了,然后拱手道:“打搅了两位,公孙靖涂告辞。”
  公孙靖涂说完便飞身而走,转眼便消失了在了树林之中,倒是云藏锋和胡璃二人同乘一骑,哈哈大笑,笑声传遍四野,无比爽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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