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夜谈
“珀尔斯先生?你准备好没有?”
卡尔子爵走到贵客房门前,轻轻敲门,但嗓音可不小。他今天似乎特别有精神,兴致高昂。他身穿黑色礼服,袖口、领口都有着蓬松花边,银纽扣更是闪闪发亮,衬得他整个人都气度不凡——当然他脸部还是大得有些碍眼的。他还特意喷了一些香水。即使身体强壮得不需要手杖,他还是将之拿在手上。
这位落魄贵族之所以打扮得如此光鲜,正因为今晚萨姆?蒙哥马利邀请他参加生日宴会。萨姆?蒙哥马利是贵族中的实权派,也是贵族议会的喉舌,所作所为、所言所行都关乎着整个贵族阶层的意志。他的宴会邀请可是万金难求的呢。
房门被拉开。卡尔吓了一条:“您!……”
“我怎么了?”珀尔斯笑问道。
“您,您变老了!”卡尔努力组织语言,但也只能说出这句简单的话。
珀尔斯的脸上多了好几条皱纹,他的眼皮略有些耷拉,而鬓角更是银白一片。从相貌估计的话,他起码有四五十岁,再看不出任何年轻人的迹象——可一直以来他就是个年轻人嘛!他微微一笑:“人类总是有偏好与歧视。在他们看来,只有年龄大的人说话才有信服力,就连‘华夏’大陆古话也这么说:‘连胡须都没有的年轻人,办事肯定不可靠’(嘴上无/毛、办事不牢)。为了让其他高官贵族更信任我,我便对相貌修改了一下。这也是为了行事方便,您无须惊讶。”
“太,太神奇了!我一直以为,黄昏教是不存在法术的!”卡尔眼都直了。他想到什么,连忙道:“那么,青春呢?是不是能让人的容貌也变得年轻?”
“当然可以,灵魂之神是万能的。一旦成为神职人员,别说容貌,能连身体也能恢复年轻时的健康强壮。”
卡尔连声赞叹着,眼里透出火热视线。两人并肩出门,乘上漂亮精致的松木马车,前往赴宴。
即便到了车上,卡尔子爵仍然表现出对黄昏教法术的极大兴趣,开始问这问那:“珀尔斯先生,这种法术能延长人寿命吗?”
“可以的,它甚至能让你永远不会被疾病困扰,无时不刻都有着用不完的精力,甚至能让你不眠不休地投入到工作或享乐中。”珀尔斯点点头,心想:总算上钩了,你这只老狐狸。
他话锋一转:“卡尔大人,法术的事情我们随时都可以讨论,现在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宴会上。这次赴宴,您准备了什么对策吗?”
“对策?反正我和蒙哥马利家族没有仇怨,萨姆也不是政敌,我这次去只不过是要表态而已,思考对策也是白搭。不管怎么说,我必须争取到新的权力与地位,所以我会站在萨姆那一边。说句不敬的话,就对国王陛下的忠诚而言,我还比不上萨姆呢。”卡尔扯了扯嘴角,笑得相当嘲讽。
“嗯。”珀尔斯随口道,权当是接过话头。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只是各自思考自己的事情。不一会儿,马车就来到萨姆的宅邸。宅邸前院铺了一条长长的红地毯,由大门口一直铺到屋门,横穿了整个院落。院落中的花木都修剪得整齐美观、各式各样,可见园丁的素质高,工资也高。一名管家带着几名还没成年的女仆守候在门前,站姿一丝不苟。
接到车夫递上的邀请函,管家便鞠躬道:“欢迎您,尊贵的卡尔子爵,请您与您的朋友移步,老爷已在客厅等候。这位阁下该怎么称呼?”
“他是黄昏教会的教长,珀尔斯。你这么说就可以了。”
卡尔自矜地点点头,先行抬步。珀尔斯也安静地跟上。屋门两侧站着卫兵,他们目视前方,连瞳孔也一动不动,似乎是两座会呼吸的雕像。由此可见,大贵族家里的卫兵素质也是极高的,恐怕都是高级战斗职业者吧。
一踏入门,就有侍者大声宣布道:“前奥斯吉利亚城主、卡尔子爵,及黄昏教会教长、珀尔斯阁下入场!”
客厅很大,地板全是光洁照人的大理石。一张铺着白布的长桌很是显眼,上面摆满了珍馐美食。顶上悬挂着美轮美奂的水晶吊灯,水晶将烛火光亮折射得到处都是。在璀璨灯光的投射下,大厅简直是金碧辉煌。而近十位宾客正三三两两地交谈什么,一听见侍者的话,全部将注意力集中到门口两人身上。
“就是这种被人注视的感觉……太美好了,教人难以忘记!”抓紧手杖,卡尔略有些激动地道,当然声音只被身旁的珀尔斯听见。
萨姆?蒙哥马利已笑眯眯地走上前来。这位权贵的模样你只要看上一眼就绝不会忘记,特别是对于那些已见过卡尔子爵的人来说。萨姆的脸圆圆的,眼睛也是圆鼓鼓的,全然无害,一点儿也不会得罪人。他的身躯也相当圆润,手指都胖乎乎的。他和卡尔子爵站在一起时,刚好是一圆一正,相映成趣。
“卡尔子爵,您能赴宴,我非常高兴!”萨姆热情洋溢地伸出手来。
“承蒙阁下邀请,我也非常荣幸!”对于人情世故老到之极的卡尔怎么会被这种开场白难倒,应对得也是熟门熟路了。“我带了一枝精灵秘制的‘花蜜酒’,我想它应该衬得起您的宴会!”
“哦,这是连毕格鲍沃帝王都列为珍藏的美酒,是精灵族皇族专用的贡酒!您是怎么弄回来的!”萨姆啧啧称赞,双手接过美酒,让侍者置于冰桶冷藏。
“哈哈哈,那就有段很长的故事要讲了!”
“我洗耳恭听,不过现在嘛,宾客已经齐聚,我们这就开始晚宴吧!”萨姆亲昵地拉着卡尔的手臂,放大音量:“各位!各位能在百忙之中抽时间参加我的生日宴会,我感到非常激动和开心。你们都是我忠实的朋友,蒙哥马利家族会是各位的后盾!”
生日,谁信呢?除了萨姆,所有人都这样想道,然后一起鼓掌。正在这时,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跑出来,吸引了全场目光。
萨姆对大家介绍道:“呵呵,这是我的犬子。嗯?宝贝,怎么啦?”
“爸爸,波比死了……”小男孩抽抽噎噎地说道,然后大哭起来。他怀里紧紧抱着一只断气的小狗,看来它就是波比。
“儿子,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不要太难过啦。”萨姆道。他慈爱地摸摸小男孩的头:“爸爸再给你买一条,好不好?”
“我,我就要波比,我不想让它死!”小男孩执拗地大叫,眼睛亮晶晶的直往外掉眼泪。
萨姆皱眉,略有不悦,但还是和颜悦色地道:“好孩子要听话的,知道吗?你乖乖地回房间去,爸爸帮你买一条一模一样的小狗,也给它起名叫波比,这样不就行啦?”
“不同的!世界上只有一个波比,就算还有一条和它长得完全一样的小狗,那也不是我的波比!”小男孩哭得更厉害了。
一旁的宾客感慨道:“我的女儿也是这样,当初猫咪死的时候哭了足足半个月啊。小孩子嘛,总要从宠物身上意识到死亡的残酷,才能学会长大。”
“让我试一下吧。”
这时,珀尔斯走近小男孩。他蹲下将手摁在小狗尸体上,然后吟唱着,眼里冒出紫色的光辉:“睁开眼睛,世界剧变。爱恨还在纠缠,但已藕断丝连。哪有什么绝对,又有什么永远?无法记得过去,也不会憧憬明天。回来吧,谁能忍受枯寂长眠!”
小狗呜呜着,睁开眼睛,然后舔了一下小男孩。
“什么!”众人惊呼出声,不敢置信。
小男孩高兴得跳起来,将小狗举过头顶。而众位宾客都感到惊奇,连连赞叹“神迹”。这一瞬间,珀尔斯已隐隐成了宴会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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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更深了。
贵族们围在一起,小声、隐秘地商谈着。珀尔斯不便参与其中,于是拿着一杯香槟,来到露台。习习凉风吹过脸面,送上花木与泥土的清香。
这时,小男孩怯生生地跑过来,对珀尔斯鞠躬:“谢谢您救活了波比,。”
“不用感谢我,因为以后你必将憎恨我。你对波比的爱也将消失得无影无踪,那时你只会恨不得它早些死去——它已是不老、不死、能走到时间尽头的存在了。”珀尔斯温和地笑道。
小男孩有些惊慌地退开:“我,我不懂您在说什么……您有些可怕……”
珀尔斯收起笑容,认真地说:“当你长大的时候,你就会懂的了。这只低等生物却有着比你长得多的生命,这会让你妒忌、不解、怨恨,直到你理智崩溃。你会打心眼里希望从一开始就没复活过它,你迫切期待着它腐朽、发霉;你对它的爱意涓滴无存,但你对它的杀意却是日积月累,直到比‘钥匙山’还要高、比星辉洋的海水还要多。你永远地失去了这个朋友。当你长大的时候,你一定会明白我说的话。”
“不,不……听起来,‘长大’好可怕!我不想长大!”小男孩害怕得跑开,消失在房间中。
珀尔斯也没理会,而是继续看着寂寥夜色。
一位宾客走来,笑着问:“堂堂的黄昏祝祷者,恐吓一个小孩子做什么呢?”
“你是谁?我记得自我介绍时,可没向你提起‘黄昏祝祷者’这个词。”珀尔斯冷冷地转过脸来,眼里紫芒凝练。
对方笑意不改:“别紧张,鄙人也来自‘等待之城’。鄙人名叫奥斯科尔,是死灵谍报专家,按陛下的吩咐,前来与您接头。虽然这副躯壳是生灵的,但以您的洞察力,还是可以看见鄙人身上冒出的死气吧?死气就是鄙人的证明哦。”
珀尔斯这才松口气,与之握手:“原来是神子大人的特使,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场合见面呢。神子有什么话交待么?”
“有。他吩咐鄙人与您合力对付铁蹄骑士团。一旦教廷插手奥尔奎拉的事务,局势肯定变得更加复杂,就连您也会有生命危险。”奥斯科尔也靠着露台扶手,举杯赞叹道:“多美的月色,最适合安静地欣赏了。”
两人默契地望着月亮,不发一言。晚风有如女性的手,温柔地撩起他俩的头发和衣服。某种连死灵生物也能领略的清新感渗入俩人鼻腔,唤醒他们对生命的眷恋,以及记忆中那些美好的事物。
“你说,是一个人的生命重要呢,还是一群人的生命重要?”珀尔斯忽然问道。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奥斯科尔笑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标准,用以衡量哪边重要、哪边不重要。从普世价值观来看,当然是两边都很重要啦!生命是无价的嘛。”
“那么你的价值观呢?我很想听听你的看法。”
“鄙人?呵呵,鄙人能有什么看法呢。鄙人也觉得,一个生命和一群人的生命是相等的。”
珀尔斯摇头苦笑道:“这不是你的真心话。你心想的,是‘只要我一个人活下去就好,无论谁死了都没关系’。”
“哦?”
奥斯科尔的眼神骤然锐利。他眨眨眼,很好地掩饰住杀意:“为什么这样说呢?鄙人应该没有您想得那么坏吧?”
“这并不是坏事,也不是罪恶。我没有任何批判的意思。在‘华夏’大陆有句话叫做‘人要是不为自己活着,那天地自然也会来诛杀他’(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想要活下去’是一种强大的欲望,无论种族、无论国籍、无论阵营……这世界上的所有生命形态,不,就算是异界生物,也都渴盼着活下去,继续享受生命。抱着这种欲望而行动是很自然的,没有需要苛责的地方。如果人格中不存在利己性,那么只能说您是一个进化道路上的失败品了,呵呵。”珀尔斯望向远方,淡然说道。
奥斯科尔也呵呵两声:“您对生命真是有独到见解啊,鄙人就从来不曾站在这种高度思考过呢。”
“每个人的见解都是独到的,谁都可以想到这一层,只不过他们的潜意识抑制了他们思考。生命是多么伟大、需要瞻仰的东西啊!面对这神奇的造物,任何人都不敢深入思索,怕落得绝望、悲哀以及徒劳无功。于是他们日复一日地将心思沉浸在工作、学习、情爱中,努力淡忘有关人生、死亡的问题,成为庸碌大众的一员。”
“不去思考让自己痛苦的事情,也算是对‘把握生命’的最好诠释。人活着,不是要快快乐乐、开开心心就好么?要是纠缠在无法解答的问题上,那只会痛苦。”奥斯科尔摇晃着杯中的红酒,也淡然望向远方。
珀尔斯道:“的确。敢于直面悲剧、承受痛苦的人不多。”
“您就摆出一副很痛苦的模样呢。”
“因为我是一个宗教家。”珀尔斯呵呵笑道。“其实我更想当思想家。但怎么说呢,宗教能解释——虽然更像是给出假答案——大部分让人痛苦的问题,所以也值得将精力灌注在当中。”
“哦……那么您怎么看呢?到底是一个人的生命重要,还是一群人的生命重要?”
“我不知道。”
珀尔斯沉默了一会儿,又道:“坦白说,我毫无头绪。这是个永恒的问题,又是个视立场不同而得出不同答案的问题。我的见解并不是我真正想要的、完美的、囊括一切的见解,所以我只能说:我不知道。”
“那么,如果让您选出一个您觉得最重要的人,会是谁?”
珀尔斯毫无犹豫地道:“曾赐给我信仰和第二次生命的神子大人。”
“哦……”奥斯科尔笑笑,举起酒杯:“您是一个很有深度的人,您的大气让鄙人深深折服。能认识您真是鄙人的荣幸。”
“过誉了。”
珀尔斯也举起酒杯,让两支玻璃杯发出清脆的碰杯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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