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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章 第一次交锋


  当卡斯嘉驾驭着战马冲到格斯面前时,宛如雕塑一样静止的格斯突然动了。虽然用的是大剑,可他的战斗方式仍是R国传统剑术的路子。当他想要扬剑斩击,却见到卡斯嘉怀里的弩机正对着自己的面部。

  原来对方是这种打算!一旦自己扬剑攻击,那弩箭必定就会射向自己的面部!

  格斯心头一凛,大剑竖在身前,剑身护住面部,这样既能挡住头部被弩箭袭击,又能格挡住卡斯嘉手里的剑。

  卡斯嘉手里是一把普通大小的精钢长剑,虽然对于女人来说也算是沉重,可跟格斯的大剑相比较,则小了一半都不止。重量上的差距过于巨大,所以即便是带着奔马的惯性出剑,卡斯嘉也没能击退对手。

  拉着缰绳绕了一圈,卡斯嘉两腿一夹,催动战马加速,左手仍然扣紧弩机,右手扬剑,想要故技重施。

  格斯微微转身,始终保持着面朝敌人的姿态。

  加速!再加速!

  卡斯嘉左手端稳弩机,右手扬起,经过刚刚的一击,她已经看出来格斯确实比想象中还要难缠,简单的攻击很难突破他的防守,不如这次就先用弩机射他一箭,慢慢消耗!

  便在这时,仿佛是看透了卡斯嘉的打算,一直摆着防御姿态的格斯突然向右横移了几步,跨过奔马的前进路线,直接从卡斯嘉的右前方挪到了左前方。

  卡斯嘉心头一跳,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就觉得坐下的战马突然向地面倒去,她摔倒在地,迅速挣扎着站起来,再看自己的战马,却见战马的后腿已经被格斯斩断!

  肺里火烧火辣地疼,应该是摔到了内脏。卡斯嘉嘴角流下鲜血,比起这个来,她心头的愤怒更加难以清除。

  “女人?”格斯略略一愣,卡斯嘉摔倒后头盔掉落,露出了真容。

  “混蛋!”卡斯嘉咬牙切齿,提剑就上。

  马下硬拼,不出所料的,几个回合之后,卡斯嘉落入下风。连接了格斯几剑,卡斯嘉终于抵挡不住,跌倒在地。

  “要死了吗?”卡斯嘉心中一凉。

  格斯面无表情,正要一剑劈落,却听到空中一声呼啸。

  眼角余光瞥见一个物体激射而来,正挡在他与卡斯嘉之间,若是强行劈落,只怕那东西就要射中自己!

  格斯收手。

  笃!

  一根长矛斜斜扎在地上,尾部颤动不已。不知何时,那一头银发的英俊青年身骑白马,来到了二者的不远处。

  卡斯嘉:“格里菲斯!当心,这家伙很难对付!”

  “格里菲斯?”格斯看着那白马银甲的骑士,略有疑惑。虽然头盔挡住了那个人的脸,可从那双宛如宝石一样清澈明亮的眼睛,他能看出来对方还很年轻。而且,拥有这样眼睛的人……总之,和传闻似乎有些不同……

  格里菲斯这四个字仿佛有某种魔力,先前被格斯打击的几乎失去了士气的骑兵们重新拾回了信心。

  “嘿嘿!这下轮到你倒霉了!”

  “你完蛋了!”

  “干掉他吧,格里菲斯!”

  骑兵们呼喊着,对于接下来的战斗有着非常大的信心。

  格里菲斯驱马缓步走到格斯面前。

  “能把剑放下吗?”他说,语气像是一名贵族在舞会上说“能请你跳支舞吗”之类的话。

  『真尼玛能装逼!』旁边的陈百经不得不佩服,话说,日漫的主角画风能不能不要这么像!格里菲斯这个号称实力与容颜并重的家伙,和《大剑》里北方之男伊士利简直一模一样啊!

  格斯微微皱眉,将大剑对准了格里菲斯。

  “看样子是不行……”格里菲斯喃喃自语,随后抽出了一把精美异常的剑——说是剑,看起来其实就是R国的武士刀。

  格斯朝前奔跑,双手持剑斩落。格里菲斯端坐马上,在格斯的大剑还没有完全使出力气时挡住大剑,随后,武士刀微微向下倾斜,趁着格斯大剑滑落的瞬间,反手一剑刺入了格斯的心口。

  格斯难以置信地看着胸口。

  “好……快……”

  砰。

  格斯倒地。

  鹰之团的人们欢呼起来,人们说着什么“果然格里菲斯才是最强的”之类的话。

  “喂!你这小子,将身上的钱都交出来,然后就能滚蛋了!”那名叫做哥尔卡斯的家伙趾高气昂。

  陈百经左右看了看,嗯,没错,他是在对自己说话。说起来,好久没有人用这种口气对自己说话了,说句装逼点的话,这么对自己说话的,好像基本都死了。

  “我没钱。”陈百经将裤兜翻过来,他决定不跟这个傻缺计较。这家伙的品性,在整个鹰之团中都算是坏的,不过最后死得也挺惨就是了。

  “什么!”哥尔卡斯显然不信,他有些生气。

  “住手吧。”格里菲斯轻声开口,“将他们都带回去,这个叫做格斯的人,救活他。”

  说完,第一个调转了马头离开。

  哥尔卡斯狠狠瞪了陈百经一眼,随后没好气地下马踢了格斯一脚,不过,在格里菲斯突然止步时,哥尔卡斯又赶紧招呼着同伴将格斯放在马背上,一副不敢违抗命令的狗腿模样。

  陈百经大约从已有的战斗场面中推测出来这个世界的战斗力了。

  以经历过的《大剑》做标准,目前的格斯的战斗力,只相当于《大剑》里普通妖魔的水平,当然,可能要高一点,让他和普通妖魔作战的话,结果应该是惨胜。格里菲斯的水准稍强,目前来看可以稳胜普通妖魔,但妖魔数量增加的话,他还是得败。

  “力量差距巨大么……”陈百经暗暗思考,这才是剧场版的第一部,格斯在第三部时,已经拥有了稍微对抗“不死的佐德”的力量,大致相当于是白银级巅峰,而格里菲斯通过献祭成为神之手以后,便直接脱离了“人”的范畴,一跃成为《剑风传奇》世界所表现出的最强力量的一员,那时的他,便不是《大剑》里三大深渊能够比较的了,毕竟设定上已经是“神的代言人”。

  再想想自己,陈百经觉得若是现在对上“不死的佐德”之类的使徒,自己胜算还是很大的——单挑的话。

  “这么说来,我的力量应该算是凡人难以仰望的巅峰,比起神之手来,却仍然只是蝼蚁。”陈百经抬头望望天空,果然是动漫世界才会有的碧蓝如洗,白云、蓝天、青草、繁花……这世界有着非常美好的一面,可惜,当献祭开始,整个世界都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黑暗笼罩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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