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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刹那花火,坚定与迷惑


  当!铁锤敲击暗红色的剑胚,无数细小而金黄的花火迸射四散,落在地面,变成红色、暗红,然后成为黑色的残渣。

  铁锤一下一下敲打,似乎永不停歇,那些火花便迸射出绚烂的光芒来。

  生命,就如同这火花一样。

  格斯想,自己的生命,和这燃烧着又迅速熄灭的火花,没有什么两样。

  “你为什么要当铸剑师呢,高特?”

  正在锤打剑胚的老人没有停手,他一边敲打一边回答:“没有为什么。我的父亲、爷爷乃至更往上的祖辈们,世世代代都是铸剑师。在我还不会走路的时候,我就已经握着这铁锤了。就跟很多不知道为什么而活的人一样,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铸剑,在想清楚自己是喜欢还是讨厌铸剑之前,我就已经挥动铁锤,开始敲打眼前的铁!”

  “相比起去思考答案,我只是想要造出现在我能造出的更好的兵器。然后,我就老了。”

  哦,是这样吗?

  格斯看着火花,这些火花,是一年又一年不知疲倦地在绽放着?

  一直没有弄明白自己存在意义的格斯终于体悟到了一些东西,在清晨,在夕阳下,在林间,在河流旁,他手握着高特为他新铸的剑,一天又一天的发着呆。

  终于,他明白了。

  “于我而言,梦想是虚无缥缈的。”他想,“格里菲斯想要得到自己的国家,这是他的梦想,也是一个具体的目标。”

  “我既没有梦想,也没有目标。”

  只有剑!

  剑好像已经是身体的一部分,靠着它,在无数个生与死的瞬间,格斯主宰了自己的命运,也正是因为剑,他无数次跳到战争这种生命的漩涡中。

  从出生以后,剑就一直伴随着他。

  生母死亡后,养母和养父死去后,与鹰之团的相遇和离别,面对不死的佐德的时候,没有其他的什么……是剑!是手中的剑一起跨越了这种种时刻,填充着他的人生!

  所有难以忘怀的过去和人,都像是手中的剑一样陪着他。

  所有明天的种种可能,也都将用手中的剑去获取!

  过去。

  未来。

  剑!

  格斯双手紧握这剑柄:“我,好像是天生下来,就要与剑相伴!”

  什么梦想!那种在云端闪耀着光芒的东西,比起手中的剑来说,是没有一丝丝温度的!

  它不会因为双手而温暖,也不会因为血液而凝滞。

  相比起来,那铸剑时的刹那火花,我握剑时感受到的真切,才是人生。

  “我,格斯!将执着剑,不管前路是什么,只为了劈砍出那火花来!那是属于我自己的刹那火花!”

  ……

  格斯醒来了,在还没有弄清楚眼前的一切之前,他的手已经抓住了自己的剑。

  “做梦了吗?”

  他揉了揉眼睛,将大剑横放在腿上。

  梦境还是回忆?

  隐居的时候,他确确实实是遇到了铸剑师高特,也被铸剑时的刹那花火吸引,也抱着大剑思悟了好久,但提着剑便不问前路的心,却是在梦里面才肯定下来的。

  “执剑而行,不问西东。”

  这就是我的人生吗?

  恍惚间,他想起来曾经的队友陈百经。听说,那个家伙已经死了。真是可惜,那是一个深藏不露的家伙,每次比剑,对方不管输赢,都好像没有展露出真正的实力。

  本以为,他会是鹰之团最有前途的人,没想到,却死的最早。

  ……

  阿嚏!

  陈百经揉了揉鼻子,将手指伸长,刺入眼前这个巨大怪物的身体。

  怪物长得就跟萝卜似的,不过有十层楼那么高,也算是稀奇了。

  “又是谁在念叨我!?”陈百经不理会挣扎的萝卜怪,一口气将其身体中的力量给吸干净,心满意足地伸了个懒腰。

  他当然没死的。

  熟知剧情,又有土豆的纳米机器人做监视器,他早就知道鹰之团中埋伏的事。

  当日里装死,不过是懒得再跟着他们到处跑,正好格里菲斯被监禁后,这个世界上使徒就活跃起来,他到处斩杀着使徒。

  被吸干净妖力的萝卜怪直接死掉,陈百经身边的鬼仆“大块头”则搓着手,十分兴奋地扑了上去,将萝卜怪的亡魂也给吞噬掉。

  一年以来,陈百经固然进步神速,手下的三个鬼仆也没有落后,光从级别上说,都到了铂金级别。勾魂鬼、大块头和亚当,就算是离开陈百经,也能在这个世界混得风生水起了,反正出了神之手,也没人威胁得了这几个家伙。

  “是时候回去了。”

  陈百经望着天空,有些感叹。

  六年。

  普通人的人生,有多少个六年呢?在这里呆了这么久,他都快忘记现实中的事情了,最近,因为距离蚀之日越来越近,陈百经开始让土豆播放现实世界的视频给自己看。

  虽然和苏芸谈恋爱,到峨眉山去旅游,和国术高手比斗等等事情都记得住,可是看上去,就跟看电影是一个感觉,好像那并非是自己的过去,而是别人的人生。

  “在任务世界呆的太久,所以被虚妄侵袭了我的真实?”陈百经甩甩头。

  比别人更多的经历会形成更多的记忆,但虚妄侵蚀真实,并不是通过增加记忆令人迷惑。陈百经觉得自己的记忆就好像是数不清的文件,虚妄将它们打乱了。

  真实和虚妄越来越模糊,好像这一切都是异常凌乱的梦境,一会儿,他是地球上的宅男屌丝,一会儿,他又是民国时候的维多利亚港小警察,一会儿,他又是瓦洛兰大陆上的神棍,骗取了希维尔的芳心……

  每一段经历都没头没尾的,它们彼此排斥着,用自己的“真实”来映照着其他经历的虚假。

  陈百经开始头痛。

  他觉得自己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六个人的集合。每当一个人醒来,另外五个就要沉眠。现在,轮到雇佣兵陈百经清醒而已。

  “不对……不是这样……”陈百经坐在萝卜怪的尸体上,“我是陈百经,是来这里做任务的。这里的一切都是假的,当一切结束,我就会回到现实。对了,在进入这个世界前,我好像还说这第二天要做什么事来着?”

  在陈百经身边,站着数人,他们似乎对于陈百经偶尔表现出的神经分裂习以为常。

  “话说,他好像越来越严重了,我们要不要趁现在逃跑啊?”

  “嗯,过一会儿他就会清醒的,你要是觉得自己跑得掉,就跑吧!”

  “那算了。”

  众人老老实实地干着自己手头的事儿,有的练剑,有的做饭。在这个无名的荒地,一道炊烟袅袅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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