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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威望


罗家的院子在南山村的一角,以前算是村里中等的人家,因为老爹会打铁,有个铁匠铺子,经常帮大家修修农具什么的,有时也会打些简单的铁器到集市上卖,家里还是有些活钱的。

        不过村里头以前院子最大最好的还是七叔公家的,七叔公是南山村罗氏宗族这代的族长,辈份也是最高的,虽然罗成家其实不是他们一族的,但罗铁匠喊他一声叔,于是罗成他们便要喊他叔公。

        他如今也七十多岁,是村子里唯一一个年龄超过七十的男人,他前后娶了三个老婆,给他生了十七个儿子,不过最后只养活了十三个。

        就因为有十三个儿子,所以七叔公家在村里是说话最硬气最有权威的,虽然他的众多儿子里还有一个傻子一个哑巴。

        这年头,在乡村,谁家儿子多兄弟多谁就说话就硬气,没人敢欺负。

        好在七叔公是个比较明事理的人,对自己儿子约束较好,从不许他们仗势欺人。农耕社会,人多便力量大,七叔公家因此是全村生活最好的,有大院子,屋里家具也齐全。

        过往,村里但凡有个纠纷什么的,大家肯定要找七叔公的。

        七叔公家的厅堂,往往便是村民们自治裁决的公堂,七叔公家的院子,还经常坐满村人们,举行一些村民大会。

        比如说以前有家媳妇偷汉子,奸情暴露,然后男人到七叔公这里请求主持公道。于是七叔公便让他的儿子们随那男人,把奸夫**抓起来,将他们当众吊起,然后让全村人过来讨伐。

        最后扒光了女人的衣服,还往她身上泼粪,那个男人是外村的,被打了个半死,下面的两颗蛋都被打碎了,人给废了才放掉,外村那家人甚至不敢声张。

        女人后来被男人领回去,但当天就投了河。

        这件事情前后都没有上报县里,里正知道后也并没有干涉更没追究。

        这就是这时代的特征,在乡村,宗族有很大的自治权,县里都往往是默认的。

        只是今天。

        南山村民们却纷纷来到罗成家。

        大家或提点肉干,或拿点干果。

        每个人脸上都堆着笑。

        罗成让阚棱、王雄诞他们拿凳子出来招待大家,没一会,家里的凳子就坐光了,后到的人便只能或站或蹲。

        外面风大,于是大家都挤在厅堂里,好在厅堂较大,可最后还是挤不下了。

        最后,只得在院里生了一大堆火,于是大家便来到院里,围着火边烤边聊。

        基本上全村的村民都来了,连七叔公都来了。

        有人是看罗铁匠家发达了,罗成兄弟们当了官,于是想要也跟着罗成一起做事的,有的则是想来找罗家借点钱应急过年的。

        还有是有纠纷,想找罗家来仲裁的。

        各式各样,还有单纯就是来恭喜下罗家,或是来凑凑热闹的。

        搞的倒跟罗家办大席一样。

        对于这些村民们,不管是有求的,还是来凑热闹的,罗老爹都是笑脸相迎。

        家里的瓜果点心也拿出来摆上,还烧水煮茶。

        七叔公因为辈份高,过去也是村里的村长,虽然说如今村长这个位置交给了儿子,可多年积威,威望在那。

        他身子骨也很硬朗,但是脾气比较火爆,不管是在村里还是在家里,都是那种强势的人,他家十三个儿子,除了那个傻子和哑巴没结婚打光棍,其余的都成亲了。

        但因为他不许,这十一个已经成婚的儿子,愣是到现在,都还跟着他们一起没有分家。

        在七叔公面前,谁也不许提分家,他说分家就是不孝,一家人就得在一起。他还牢牢掌握着家里的经济大权,种地的收入,一些零杂收入,那都是要上缴归公的,不管是谁赚的,不许有私房钱,儿子们除了妻子带来的嫁妆外,家里钱都是七叔公管着,要用钱还得申请。

        这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式家长。

        他年纪大了,也自恃身份,便不跟其它人一样围在外面烤火,他坐在厅堂里跟罗成聊天。

        “我知道我儿子们不满我老头子很久了,他们早想分家,我一直不许。可是他们心里一直不痛快呢,本来我想,等到我老死了,他们谁爱分谁分,想怎么分怎么分我也管不着。可今天,我想通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分吧。”

        七叔公说想请罗成来为他们家主持分家。

        分家是个麻烦事,许多人家儿子多,成婚后便要分家另过,然后便会生出无数的纠纷来。甚至有的父子、兄弟,都因为分家,最后翻脸反目成仇的。

        七叔公以前不肯分家,就是因为家里儿子多,怕分家会分出事来。而且他向来说人多便好做事,而且家里还有一个傻子一个哑巴,没有成家,分了家他们没法子过好。

        再说他也老了,这家一分,也没有人照顾他们两个了。

        可现在看着罗铁匠家这么运气好,儿子们发达了,可听说罗家都一样打算年后分家,到时成亲的老大老二,和年后成家的老四都会分出另过,他便也想通了。

        “小五啊,分家可以,但我们年纪老了,得顾我们两老,还有老八和老十三,他们两个残疾,他们这些兄弟也得帮着照顾。”

        罗成被迫成了主持人,于是只得道,“七叔公,这是自然的,不管分不分家,这照顾父母都是本份,你们生养了他们,如今老了,他们有义务照顾你们。至于残疾的兄弟,也一样有手足之情,照顾他们也是本份。”

        “那你来跟他们说吧。”七叔公道,“你来主持怎么分这个家,我来分,到时这个说不公,那个说不平的,难分。”

        清官难断家务事,罗成本不愿意插手,但乡村也有乡村的行事方式。比如以往,村里有人分家,便多是请求七叔公主持,然后邀请不少村民做见证。

        大家习惯了这套方式。

        只是过去大家都是找七叔公主持,如今变成了找罗成而已。

        罗成说自己才十六岁,可七叔公说你十六岁但却是官人,我们南山村几百年都没出过一个官人,你是官,你主持大家都服。

        “好,小六,你去把七叔的儿子们叫来。不要让各家的媳妇进来,分家是男人的事情,女人掺杂进来容易扯不清。”罗成吩咐道。

        七叔公一听,对罗成点头,“这下我老头子完全放心了,你做事确实有讲究。”

        分家其实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

        七叔公家一直都是吃大锅饭,一大家子一起耕种一起生活,所有的经济都由七叔公掌管。

        因此七叔公先把家里的底子告诉了罗成,家里有大院一座,另外还有后来在边上又盖了两座院子,三座院子房屋有近三十间屋子。

        家里田地有二百多亩,另还有大约三十亩左右的开荒旱坡地,家里还有三头牛,鸡鸭鹅羊猪一些。

        钱、绢也有一些,但不多。

        最后,连家里几床被子几副碗筷也都算进来了,锄头菜刀等农具工具也都列了数。

        罗成一一记录下来,然后问坐在下面的七叔公家众兄弟。

        多数人倒没什么疑问,但也有几个儿子说家里怎么才这么点钱帛?

        七叔公便做了说明,每年哪哪花销哪哪支出,又哪哪人情,再每年大概多少收成,又多少租赋等。

        “既然家底已经盘清,大家也确认无误。我的意见呢,是把这些家当分成十四份,你们十三兄弟一人一份,老两口再留一份,怎么样?”

        老大不满的道,“我爹娘他们都一把年纪了,就算分了地也种不了。还有我那两个兄弟,一样没法自己种地。不应当再单独分一份给他们。”

        马上有几人也说不当给他们也分一份。

        “诸位叔伯,虽然他们年纪已老,或者说有残疾,可既然是分家,就应当一人一份。咱们这里分家的规矩,例来是分家按父子兄弟来算,不算女人的,也不算孙儿辈的。所以这家要分,只能是分十四份,至于说他们年纪大了,或者残疾能力不行,这另有办法。”

        “家当一人一份,不管是田地还是房屋还是家具,又或家里的钱帛、牲畜等,都是一人一份。七叔公年纪大了,那他的那份地分到手后,可以再交给你们兄弟种,然后你们每年交给佃租也是一样的。等七叔公百年之后,他那份,再由你们兄弟平分。”

        “你们那两位残疾兄弟的地,若是自己一人种不了,我觉得可以让他们两个打帮一起种,然后你们兄弟伙平时帮衬一二。比如说农忙之时,各家抽个半天一天时间,帮他们安种、收割,这样他们也能够养活自己了,你们觉得呢?”

        七叔公表示同意。

        他一众儿子中,有人觉得不如直接把地全分给他们,然后他们再各家凑点粮食给父母和那两兄弟。

        但七叔公不同意,“我要分一份,你们要是不愿意佃种我的地,我就佃给别家种。”

        最后,大家还是同意了罗成的分法。

        田地均分十四份,一人一份。

        而耕牛、农具、家畜家禽、家具这些,则是先作个价,然后均成十四份,大家可以交换,也可以买下,但总要补偿其它人,最终大家得要扯平就行。

        没有了各家的媳妇们参与分家,男人们倒还算比较痛快的,左分分右分分,中间也偶尔争吵几句,但有罗成压阵,倒没吵的多厉害,最终还是达成了一个分家协议。

        罗成亲自提笔起草了这份分家协议,上面把详细分家方案写明,然后他写下了自己主持人的名字,又请了同村几位辈份大的按了手印做为见证人。

        最后七叔公和十三个儿子全都在上面按上了手印。

        “这份就存留在村里做个备份,我另外再给你们每人写一份,大家再都按个手印,以后各执一份,不得反悔,更不得闹事。分家之后,你们也依然是父子兄弟,希望大家以后相互帮助,互相照顾,父慈子孝、兄友弟恭。”

        “若有事后反悔,闹事挑衅的,全村共唾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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