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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熊眼石


午间的太阳火辣辣的,烤得地面滚烫滚烫的。人们坐在阴凉而爽快的地方说说这个谈谈那个,个有个的看法,个有个的主张。

        苊田绝春伏案画着新的设计图,那是一条镶红宝石的项链,像是荆棘里开出的花朵,格外漂亮。镶边采用了黑金,一种较为硬的金子。

        虽然黑金比较难铸造,但是这块红宝石它值得,因为设计得好,四周的黑金会让这块红宝石印出一朵花。

        尔露汁在柜台那里,双手撑着下巴打瞌睡。毕竟中午这个点没有什么客人来。

        可是尔露汁想偷闲的计划被打破了,一位侍女抱着一个木盒子进入了苊田珠宝铺。

        那位侍女应该是哪位大户人家出来的,她眼睛红红的,显然是刚哭过不久。她委屈巴巴地看着尔露汁问:“你们这里能修项链么?”

        “要看看是什么项链,哪里坏了?”尔露汁对那位侍女说道。

        “是这条,宝石裂了,能不能修啊?”那位侍女打开木盒子,里面躺着一条项链,是熊眼石项链。

        熊眼石,是一种像熊眼睛一样的宝石,比较娇气,因为稍微不注意就会容易出裂痕。比较完整的熊眼石难开采,所以这种熊眼石也就会比较贵。

        这颗熊眼石有鸽子蛋那么大,是橙色的,可惜现在快要碎成了四瓣了。

        “能修的。”尔露汁看了看,只是裂缝比较大,修起来会比较耗露玄元,不过还是能修的。

        “那个,今天能不能修好?我家夫人她晚上还要戴?”那位侍女用那双红扑扑的小眼睛看着尔露汁,像只小兔子。

        “可以,不过价钱可能会贵一些。”尔露汁对她说道。

        “没问题没问题,只要能修就可以了,钱不是问题,四银巴够不够?我一个月的薪水就这么多了。”那位侍女对尔露汁说道。

        尔露汁本来只想收两银巴的,毕竟修客人的首饰所得,都是她的,之前也有人来修过,尔露汁收的价钱都不贵。

        不过首饰本身就是很昂贵的东西,收太便宜了,人们反而会不那么容易爱护。而且宝石都是有寿命的,修的次数到了,就再也修不起来了,所以苊田绝春让尔露汁多收一点。即使这样,尔露汁每次收的都是五六十铜巴,遇到难修的首饰就一两个银巴。

        这条熊眼石项链比较珍贵,而且修复难度大,既然对方报了四个银巴的价格,尔露汁也就没有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真的四个银巴就能修好么?您可别骗我。”那侍女拉着尔露汁的衣袖说道。

        “本来这种熊眼石会很难修,你又加急,按理说价格应该会更贵一点,不过今天我心情好,如果你以后能多来我们珠宝铺买首饰,我就勉勉强强只收四个银巴给你修。”尔露汁对眼前的小侍女说道。

        “啊啊啊!您可真是好人!只要你帮忙修好,我以后让我家夫人都来您家买首饰!”那位小侍女激动得拉着尔露汁的胳膊。

        “额……要维修好一会儿的,你先坐一会儿吧!”尔露汁对这位小侍女说道。

        那位侍女乖巧地坐在一旁,看着尔露汁操作。尔露汁让萝兰兽坐在自己的大腿上,然后她把那条项链放在萝兰兽花芯的部位,并用花瓣将其盖住。

        尔露汁闭上了眼睛,用自己的意识去探知这颗熊眼石的情况。

        这颗熊眼石坏得有些严重,而且熊眼石经不起几次维修,好在这是第一次坏。尔露汁操纵着露玄元,一点点地将这颗熊眼石修复。

        修复的过程比较复杂,而且熊眼石比较脆弱,一不小心就会维修过头废了这颗石头。

        由于需要精神高度集中,尔露汁的额头上一直在流汗,而且她是不是皱紧眉头,一副很难维修的样子。

        而且萝兰兽的花瓣在维修过程中,居然在发出淡淡的白光。

        这一切,都给这位小侍女错觉,那就是这条项链很难修,这位宠巫很厉害。

        日头渐西,天色渐晚,尔露汁用了一天的时间,终于把那颗熊眼石修好了。

        熊眼石如同还未开采的时候一样,像是小熊兽的眼睛,水汪汪的,让人欲罢不能,很想放在手中把玩。

        “真的太谢谢您了!”那位侍女将四个银巴递给了尔露汁。

        “不客气,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常来哦!”尔露汁将那条项链放进木盒子里,还特意垫了一块白色的绒布。

        那项链躺在白色的绒布上,就像是一只小白熊兽的眼睛。

        尔露汁将木盒子的盖子盖好后,递给了那位侍女。

        苊田绝春见天色已晚,就让尔露汁回去了。

        当尔露汁回到向阳花小院子的时候,闻到了浓郁的雀汤香味。

        “唔!炖了什么好吃的?这么香?”尔露汁洗过手后,到了厨房窗口问道。

        厨房里,饭菜被端上桌,用罩子罩着,灶台上有一锅正在沸腾的雀汤,里面还飘着几颗红辣椒和花椒粒。

        “卡贝丹忆送了点腌制的萝卜丝儿过来,我想着天气热,就炖了一锅萝卜丝儿煮雀肉。”旭东见尔露汁回来了,很是欣喜,回答了尔露汁的问题后,开始盛汤。

        木空山见我回来了,也很开心,连忙跑出来,抱住了尔露汁的腰。

        尔露汁已经习惯了被木空山这么黏着了,就一起走进厨房,然后去吃晚饭。

        不得不说,旭东是一个很会过日子的人,为什么?因为他总是把很普通的食材都做得很精致。

        炒笋干被他摆成了一朵花,土豆被他雕刻成可爱的小兔子,其余的被他弄成了易下饭的土豆泥。

        每次吃饭的时候,尔露汁都觉得自己当初带旭东回来,真的是一个很明智的选择啊!

        今天的酸萝卜丝儿煮雀肉,真的很好吃,尔露汁感觉自己比平时多吃了一个烤馍。

        但是这种下饭的菜,要就着米饭吃才完美啊!

        尔露汁又开始怀念米饭的味道了。以前在今宁冒险小队,吃的很一般,那些菜都是外面买的。

        那时候食物对于尔露汁而已,仅仅是吃饱喝足就已经很开心了。但是自从吃了若间秦晓玲和旭东的手艺之后,尔露汁觉得自己内心的美食之魂又燃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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