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被我征服
“饶命呀,饶命呀!”
郑老大满脸鼻涕泪水的趴在地上跪求,他原先手持的电击棒,已经被他扔了。
刚才陈明强势出手的那一幕,把他吓破了胆,一点想要反抗的心思也没有。
“呵呵!”
陈明冷笑,他已经说了,管你是谁,今天他杀无赦!
胡媚儿是他的朋友,亲自陪他回老家,可现在居然被人言语调戏,还要对自己下杀手,他定然不可能留手!
“等一下,你不能杀他!”
被吓尿的女工作人员,也连忙开口阻止。
她想到了什么,连忙说道:
“郑大奎是本地最有权有势的人,还开了个武馆,手底下几十号习武之人,你要是杀了他儿子,你绝对活不过明天!”
“尽他们可以来试试!”
陈明淡淡道,不屑一顾,接着便屈指一弹,直接弹射出一道无形劲力。
“噗嗤!”
在地上连连磕头饶命的郑姓男子,眉心蓦然间出现一道细小的血印,脑袋里的东西全部被劲力震碎。
他眉心流血,然后直接倒地,凉透了!
这下子,陈明和胡媚儿纷纷将目光一转,看向最后那位女工作人员。
“你、你们要干什么?我可没有招惹你们呀,而且我还被那女的打了一巴掌,我是受害者!”
“噗!”胡媚儿噗嗤一笑,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
“贼窟里面的人,会有好人?你刚才不是一副笑嘻嘻的样子吗?现在可以继续笑呀!”
“没,我没笑!”
“陈明,给她一拳,让她死的没有痛苦就行了。”
“嗯。”
陈明绷紧身体,一拳打出!
顷刻间,一股无形巨力从他的拳头上一卷而出,如狂风般吹拂而去,迅如闪电!
“轰!”
女子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胸前,发现凹陷下去一大块,自己跳动的心脏,赫然被那股强大的拳力所震碎!
她缓缓倒地,瞪大美目,不过死的还算完整!
胡媚儿目光环绕一圈,没有一丁点花容失色,反而带着淡淡的笑意。
作为一名祸水级的绝色女子,偶尔会遇到不开眼的人,然后不开眼的人都会被她的四大保镖给弄死,丢入下水道,所以对胡媚儿而言,死人很常见。
“啪、啪、啪!”
掌声响起,胡媚儿夸赞道:“不愧是武道宗师,比我想象的还要恐怖,怪不得我爹一提到你,吓得就跟龟孙子似得。”
“哈哈,你可真是没大没小,这样说你爹。”
“哪有什么,他整个资产都被你夺了,我嘲讽他几句也是应该的。”
胡媚儿顿了顿,接着正色道:
“不要闲聊了,直接在这里放一把火,把所有东西和痕迹烧成灰烬,免得给自己带来麻烦。”
“嗯,我早有此意!”
这些都是镇子上的垃圾,就算死了,也只会有许多人放鞭炮庆祝。
陈明看了看,从柜台里拿出一个打火机,随便点燃一个包裹,接着扔向墙角处那一大堆的包裹。
“轰!”
那些包裹里不知道是不是有易燃物品,陈明点燃的一个包裹刚扔过去,立马火焰之势大涨,迅速蔓延开来。
“我们走!”
陈明单手拉开铁门,便与胡媚儿离去。
……
卢山村。
陈明带着胡媚儿悠闲返回。
他回到家没一会,老妈也带着从菜场里买来的一大堆鸡鸭鱼肉返回。
在陈母眼中,陈明这次可是带着“未来儿媳妇”回来,她当然要做一顿大餐!
“阿姨你辛苦了,这是我的一点小心意。”
胡媚儿掏出一个之前在镇子购买的一个玉镯,就递了上去。
“好,好,我收下了,不过以后可不准再给我买,我不喜欢戴这些东西。”陈母嘴上说不喜欢,但脸上的笑容却怎么也止不住。
她打发走胡媚儿,就独自在厨房里忙活着。
陈明在村子的老家,有三栋独立房屋以及厨房,有点像是四合院那种,听说是他那未曾见面的有钱老爸专门找人建造的。
所以,陈明虽然小时候生活贫苦,但居住的地方还是比较宽敞舒适的。
“来我的房间休息一会。”
带着胡媚儿来到自己的独立房间,陈明一下子扑倒在大床上。
好久没回来,这种感觉,让他有一种怀念。
“……”
胡媚儿无语,随之打量四周,眉头微皱。
根据她老爸的猜测,陈明年纪轻轻就成为武道宗师,按照道理来说,其家族应该是传说中的庞大世家,怎么会是农村普通人家?
这不科学!
“难道,他是有了什么奇遇,拜了某位武学大宗师为师?”
“不过就算他没有宏伟的家族,单凭他的武道宗师力量,怕是走到哪里也是风光无限。而且他吞了我家的资产,也算是个底蕴深厚的大富豪了!”
胡媚儿一想到之前陈明恐怖力量,小心脏就噗通噗通乱跳,面色发烫,有一种被陈明魅力征服的感觉。
强者,总是会令人心生崇拜!
忽然间,她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既然她家的资产,是陈明靠武力巧取豪夺,那岂不是可以如法炮制,把南青市所有的家族也全部抢过来!
这个想法,让胡媚儿呼吸急促,不停的吞咽口水。
看向陈明的目光,也不再是单纯的崇拜,反而很期待,期待和他结婚后,不断的在他耳边吹枕头风,让他称霸南青市!
“冷静,冷静!”
胡媚儿深吸几口气,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她昨天才和陈明认识,怎么能这么快就想他结婚,简直不知羞耻!
胡媚儿内心暗骂自己太急了,起码得按照正常套路那样,约会、恋爱,再结婚。
此刻,胡媚儿有很多想问陈明,但最后都没有询问,毕竟她知道,自己现在与陈明并非太过亲密,过多的询问陈明秘密,只会令人厌烦。
几个小时后。
午饭时间,陈母吆喝一声,就开始端出各类美味佳肴。
陈明和胡媚儿也纷纷从屋里走出,来到主屋大厅。
桌子不大,但上面摆满了鸡鸭鱼肉以及各类素菜和鲜美排骨汤。
当胡媚儿走进来时,陈母忽然间眉头一皱,她发现胡媚儿的左边裤角沾染了一些血迹。
“媚儿,你裤角的血迹是怎么弄上去的?”
“啊?哦,这些是我之前在镇子上时,遇到有人杀鸡,被溅到的。”胡媚儿冷静回答。
“原来是这样,不过你一个大姑娘家穿着带血的裤子,影响不好。我看,要不你去陈明的房间,换上他的一套裤子,我立刻把你的裤子清洗一下,晚上应该能干。”
“嗯……也好!”
胡媚儿犹豫了一下,也就同意了,感觉裤子沾染血迹确实不好,挺显眼的。
于是,她返回陈明的房间,开始换裤子。
几分钟而已。
她回到主屋大厅,将自己无意沾染血迹的裤子,递给陈母。
“我洗衣服可干净了,你放心交给我就行!”
说罢,陈母就微笑的返回厨房,准备洗衣服。
根据习惯,陈母洗衣服时都会先掏一掏裤子口袋,看看里面有没有重要东西。
结果这一掏,她居然掏出了一枚钻石戒指!
“天哪?他们两要结婚了?”
看着戒指,陈母大惊失色,没想到陈明居然都对胡媚儿求婚了,而且看胡媚儿收下的样子,似乎……求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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