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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匪美人攻vs地主哥儿受(11)


“沈墨大哥,你怎么来了?”

        云乐的眼中闪过一丝惊喜,欢脱地走向沈墨,眉心的朱砂嫣红,明晃晃地表明自己哥儿的身份。

        这个世上,最多的是寻常男人,女人和哥儿少,而一般来说,相貌标致端正的女子、哥儿都极其容易受到男人的追求。

        云乐穿越过来前的原主,因常年干农活,无论是脸蛋还是手脚都显得粗糙,本就只算清秀的小脸蛋更是平凡得容易让人一眼就忘了,再加上家里穷,没钱,还有一大家子人,村里前后都没人愿意娶他。

        而今,开了店,赚了钱,注重了保养,眉眼间一派自信,与往日的截然不同,不说别的,端看而今那些店铺人声鼎沸的日进斗金的样子,想娶他的人都快将云乐家的门槛给踩破了。

        云乐不是原主,原主曾想过为了逃离贫困的家庭跟年过四旬的米商走,但来自现代社会的云乐可眼界高着呢。

        没钱的不要,长得丑的不要,他的择偶标准,必须得是宽肩窄腰大长腿的大帅哥,可想而知,村里那些求的人他压根就瞧不上,更别说嫁了。

        而前些日子,他救了的男人钱向明就长得风流倜傥,风度翩翩,有了钱向明,云乐更不可能看得上其他这些无论气质还是相貌都处处比不上他的歪瓜裂枣们。

        毕竟有了对比就有了伤害。

        更何况,他还见过比钱向明还要俊美帅气的沈墨。

        从第一次见到沈墨开始,云乐心里就隐隐有预感,这男人的容貌怕是鲜少有人能敌,就是可惜了,是个山寨的寨主,要是哪天被朝廷围剿了,说不定就死于非命了。

        长得好看却是个违法乱纪的山匪强盗头子,这才让他没办法狠下心来跟他交往。

        就怕哪天自己跟着倒霉。

        可就算不能确认关系,搞点暧昧也不是不可以,他能看得出来,沈墨是对自己有意思的。

        这个世界男人和哥儿是可以结合的,还会受到整个社会的祝福。

        可就在他快要挨近沈墨时,沈墨突然往后猛地退了一步,眉眼间掠过一丝不加掩饰的厌恶,“这位公子,请自重。”

        云乐笑脸一僵,尴尬地停住脚步,无辜地望着沈墨,显得有些无所适从。

        一旁正担忧的温玉书也略为错愕,提到嗓子眼的心骤然放下,嘴角忽地扯出一丝微末的弧。

        “沈墨大哥,你在说什么,我是云乐呀,你不记得我了吗?”

        云乐有些不可置信,想走近一步,却又不敢靠近,只因沈墨周身的气场太过渗人,只能站在原地,小心翼翼地问。

        “云公子,我是沈墨,不过我是温公子的护卫,不是你口中的大哥,我想你是认错人了。”

        沈墨彬彬有礼,言行举止让人挑不出错处,却莫名让人觉得冷漠无情。

        “温公子的护卫?不是,你不是”

        怕他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温玉书突然打断他,语气温和:“没错,这位是我的护卫,云公子向来是认错人了,若是真有什么要说的,你可以直接找我,不过,今日我还有些事儿要忙,改日云公子你递上帖子找我便是。”

        刚好,温母领着一双年幼的儿女走出大门,温玉书愈发没有精力去跟云乐说些什么。

        “玉书,玉书,你真的回来了!”温母泪流不知,得亏身边的丫鬟搀扶着,否则那过快的步伐指不定得摔着。

        “大哥。”两个可爱的小萝卜异口同声。

        “母亲,玉贤,玉莲。”温玉书忍住想哭的冲动,神情也难掩激动,当着众人的面,不好说什么相思之情,连忙转头吩咐管家带沈墨三人回府休息,然后自己与温母和弟弟妹妹一同回房。

        一时间,站在门口的人散得差不多,只剩下看家护卫和被挡在门外云乐。

        先是被沈墨假装不认识,又被温玉书无视得彻底,云乐的自尊心极强,怎么可能咽得下这个气,恨恨地剜了牌匾上的“温”字,咬咬牙,心道:“等着瞧吧,温玉书。”

        云乐认定这一切就是温玉书搞的鬼。

        明明之前沈墨大哥对他的态度可不是这样的,沈墨大哥会对他笑,会说他很与众不同,摆明了就是很欣赏他,上次分别时还说再见会好好招待他,怎么可能突然天差地别?

        很明显,肯定就是温玉书搞得鬼。

        上次听说温玉书被山匪劫走,他还高兴了很久,这个讨人厌的万恶的资本主义,不过即使投胎投得好,一出生就锦衣玉食才有这样的好日子,却压榨穷困的劳动人民,就应该被抓走,吃得苦。

        却没想到抓他走的人居然是沈墨大哥。

        也是奇怪,沈墨大哥那么深明大义,而且他之前也提过温玉书的事情,沈墨大哥应该对温玉书深恶痛绝,抓走温玉书也应该是为民除害,怎么就变成了温玉书的护卫?

        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怎么了,一会儿工夫愁眉苦脸的?”钱向明温和地笑了笑,手中摇着一把折扇,走向紧蹙着眉头的温玉书,抬头看了一眼牌匾上的“温府”,眼中划过一丝厉色。

        对沈墨说的那些关于温玉书、温家仗势欺人的话也对钱向明说了一遍,以至于,钱向明对温玉书也好对整个温府也罢,无一丝好感,且十分厌恶。

        一个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一个是救命恩人厌恶至极的人,他自然倾向于前者。

        而且,他明白,他对云乐的感觉,可不只是仅仅把他的当成是救命恩人,也是他所心仪的对象,是他所认为的钱家当家主夫的最合适的人选。

        云乐虽然出生贫困,甚至没怎么念过书,却能自强不息,自己去书院角落里听夫子授课,夜里则借着月光读书温习,如此勤奋不说,小脑袋里还总是装着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十分奇特,也令他十分欣赏。

        他还乐善好施,乐于助人,或许是因为出身贫寒,受过苦,特别能为贫寒的乡亲们着想,善良、乐观、斗志昂扬,自信洋溢,就连寻常男人也没他这等才智心智,更何况还是个身娇体贵的哥儿。

        旁的哥儿跟女人没什么区别,爱哭爱闹,还得好生哄着,可云乐却与众不同,与众不同到让人移不开双眼,外表不算多么漂亮,却就是勾人心魂。

        钱向明受伤是因为钱府庶子姨娘们背地里下的黑手,正好遇到了云乐,为他所救。

        明明可以放下银两以作报答就可以离开的,却不愿意就这么离开了,尽管家中还有些事情需要他亲自回去处理。

        “没事的,钱大哥,我们一起去看看酒楼。”云乐眉眼舒展,重新展露笑容,道。

        沈墨大哥的事儿以后再说,他还是得先管好经营的事情,男人嘛得慢慢来,先赚钱才是最重要的,而且,钱向明摆明了也对他有意思,还是先拿下他再说。

        云乐在现代的时候,就不满足于一个男朋友,来了陌生的这里,也不可能会改变,更何况,这个世界的哥儿并不多,有不少哥儿就是拥有几个丈夫的,简直太合他胃口了,也不用担心会触犯法律。

        以他的本事,找个三五个男人不成问题。

        “好。”

        温家的管家做事效率很高,温玉书一吩咐,立刻就带着沈墨三人到了住处,是所南北通透,桃红柳绿,风景宜人的院落。

        手底下跟着一列家丁丫鬟,手脚利落地收拾院子屋子,十分迅速。

        打扫收拾完出去后,家丁丫鬟们都在私下里小声讨论。

        “新来的沈护卫长得好英俊,身形又那么高大,听说就是他救出了咱们少爷呢!”

        “跟着沈护卫的那两位也长得着实好。”

        “也不知道这些人都是什么来头。”

        “管他们什么来头,反正少爷回来了就是好事,这几天咱们温家的酒楼生意惨淡,少爷回来了一定会有办法治治那嚣张的风云酒楼了吧。”

        “主人,你不是下山来做夫婿的吗,怎么来当护卫了?”

        沈落大大咧咧的坐在桌前,自顾自给自己倒了杯下人刚沏好的热茶,看着在热水中旋转的碧绿叶子,吹了吹,抿了一口,继续道:

        “主人,你要是真心喜欢温公子,应当与他明说,做什么护卫?

        你可是大名鼎鼎的尖峰寨的大当家,财色皆有,武功文采也样样不缺,而且也没有什么三妻四妾,三夫四侍,多得是姑娘哥儿喜欢呢,区区一个护卫岂不是大材小用了?  阿佑,你且说,我说得对还是不对?”

        沈落偏头看向一旁给沈墨沏茶的沈佑,朝他努努嘴,“快说话呀。”

        沈佑温润地笑了笑,道:“落落姐言之有理。”

        “主人你看,阿佑也说我说得有道理,不如这样,我和阿佑一起帮你,让你趁早将貌美的温家公子给娶回家,你看如何?”

        沈墨轻笑一声,接过沈佑递过来的茶杯,掀开盖子刮了刮,抿了一口,嘴角含笑道:“小丫头片子,你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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