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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荒郊野岭


轩辕晔四处看了一会儿,忽然想起什么,回头一看了一眼。

        他们出来的那个小洞隐秘极了,在一丛荒草的掩盖下毫不起眼。

        他默默记下来,就听见阮倾歌在前面叫他一声,于是赶紧跟上。

        阮倾歌走了几步,突然意识到自己还是宫中装扮。

        她停下脚步,向自己身上打量了一眼,自言自语道:“得先把这身衣服换了。”

        轩辕晔一听,顿时警惕起来。

        这荒郊野岭,虽然说是几乎没有什么人烟,但是也没有个能遮蔽的地方。

        这个蠢女人就要在这里换衣服?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轩辕晔焦躁地来回踱步,但是暂时也找不出法子来解决。

        他也不是大罗神仙,不能一下子变出个屋子或者草棚来遮挡。

        但是一想到阮倾歌要在此处换衣服,他就没来由地焦躁不已。

        阮倾歌却没想这么多,这个地方人烟罕至的,她只是在想该在何处找到一套农妇的衣物。

        时间紧迫,容不得她多耽误。

        虽然冷宫的大火会焚烧掉一切,但是等到火焰熄灭下来,不能保证不会有人看出端倪。

        柳贵妃那么盼着她死,势必会叫人自习探查,直到验明里面那个人是她为止。

        也不知道爹爹有没有打点好人,若是被发现了,那么抓她的人应该就在路上了。

        所以得快些离开这里!

        她忽然感到自己的裙角被大力拉扯了一下,低下头一看,是大白咬住着她的裙角,使劲把她往一边拽。

        她差点重心不稳,踉跄了一跤,忙拉住自己的裙摆往回拽:“大白,你这是怎么了?”

        谁知大白就像是不达目的不罢休一般,见她不动,就松了口,一把跳到她的肩头。

        阮倾歌被吓了一跳,肩上站着只不小的猫咪,令她有些紧张。

        她还没来得及把大白往下赶,就见它伸出爪子,好似指着某一处,张口喵呜一叫。

        阮倾歌顺着它的爪子看过去,却正看见了孤零零地藏在树林深处的一间小草棚。

        草棚四周杂草丛生,一看就是许久没有人居住了。

        她顿时惊喜不已,一把将大白搂下来,高兴道:“你怎么这么有灵性呢!”

        轩辕晔还在生气呢,他尾巴一翘,昂首阔步地从阮倾歌怀里挣开,不紧不慢地埋着优雅的小碎步,往前走去。

        阮倾歌哑然失笑,看了大白的背影一会儿,嘀咕道:“还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宫门,你和轩辕晔性子还挺像。”

        话音刚落,就见大白倏地回过头来,黄澄澄的眼睛眯成一线。

        倒把阮倾歌吓了一跳,捂着心口道:“这突然回头,倒像是听得懂我说话似的,把人吓得够呛!”

        轩辕晔忽然反应过来自己的反应,似乎有点不像一只宠物猫了。

        于是顿时收敛起了炸开的猫毛,抖抖耳朵,仰着一张人畜无害的脸,喵呜地叫了一声。

        绝对是缠绵悱恻,绕梁不绝。

        轩辕晔自己一阵恶寒。

        但是大丈夫能屈能伸,为了拿到丞相谋反的情报,这些都算不了什么!

        他在心中这样对自己解释。

        阮倾歌向来是喜欢这些猫猫狗狗的,大白这一撒娇,她先前涌起来的一些疑惑也抛到了脑后。

        她蹲下来拍拍大白的脑袋:“走罢,过去。”

        幸运的是,这个草棚虽然说是看起来许久没有人住,但是阮倾歌却在里面找到了一套农妇的衣服。

        虽然蒙上了灰尘,但是抖索干净了,却还是能穿。

        她迅速地将从宫里穿来的衣服首饰脱下来,捆成个小包袱,又换上那套灰扑扑的农妇衣服。

        小草棚是个藏东西的地方,她将包袱埋在了丛生的杂草之间。

        一切收拾妥当,阮倾歌正准备继续出发,转头看到琉璃,自言自语道:“还需要再伪装一下。”

        琉璃五颜六色的皮毛走出去着实惹人注意,她左右看了看,蹲下身来,从旁边的泥潭中抹了一把泥巴,抹在琉璃身上。

        这样既掩盖了琉璃皮毛的颜色,又能够掩盖一些从琉璃身上散发出来的奇异香味。

        阮倾歌一面抹一面安抚道:“等咱们跑出去,找到了落脚的地方,就给你洗的干干净净,现在先忍一会儿。”

        琉璃也没有反抗,好像是知道她这样做的意思,乖乖的站着任由阮倾歌将他浑身上下都抹满了泥巴。

        直到再也看不出琉璃本来的毛色,阮倾歌才停手。

        她站起来,拍拍手,对着两只猫道:“走罢,咱们下山,先去和父亲约定的地方。”

        于是一人二猫便往山下走,这个地方也许是到了城郊,偏僻的很。

        阮倾歌一边走,一边四处打量。

        现在虽然是清晨,但是在树林的掩盖之下,总觉得四周都阴森森的。

        听说这样的地方,总会有亡命之徒,占山为王。

        阮倾歌在心中祈祷,千万不要让自己碰上山匪。

        轩辕晔显然也是想到了这一茬。

        他是帝王,对城郊这一块地的了解,自然比阮倾歌要多得多。

        如果他记得没错,这座山上有一帮子匪寇,是朝廷的心头之患,经常趁着夜色的掩盖,下山洗劫百姓。

        官府为此很是头疼,但是因为这帮匪寇太过狡猾,一直没能找出他们的藏身之地。

        轩辕晔的目光落在面前的阮倾歌身上,一股强烈的不安,冲上他的心头。

        千万不要出什么事才好。

        以他现在的状态,一时半会儿也变不回人形。

        如果真碰上匪寇,那就只能处于任人宰割的地步了。

        也许世上之事,是怕什么来什么,他这样的想法刚从脑子里一闪而过,就听见旁边人高的草丛簌簌一动。

        一群手拿大刀,身披皮甲的牛高马大的壮汉,一下子拦在他们面前。

        阮倾歌目光警觉,挡在琉璃和大白的面前:“你们要做什么?”

        为首的是一个满面胡茬的五大三粗的男子,他将阮倾歌上下打量一番,呸了一口唾沫,恣意调笑道:“这丑娘们儿,脾气倒挺烈!”

        众匪轰然大笑起来。

        阮倾歌因为经过昨夜那一场大火,脸上全是黑色的烟灰,加上琉璃和大白两人也都是脏兮兮的,因此被这土匪误以为丑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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