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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至痛浪漫


俗话说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猫和蟑螂若刚好是大鱼和虾米,那老鼠就是夹在中间,正是林庸是头顶的第一天敌。

        他看着眼前如同巨象一般的老鼠,咽了一口唾沫。

        鼠大哥~我只是路过,你继续!

        那老鼠凶恶地张开了大嘴,发出“咔咔”的气声咆哮,吓得林庸一个哆嗦。

        这么近的距离,林庸真不确定自己如果现在逃跑,会不会瞬间被这老鼠给追到他不知道,但是他只能赌,如果让这老鼠先动了,自己的生存希望只能更渺茫。

        林庸用最缓慢的速度转身,然后猛地启动,撒腿就跑,那老鼠似乎比他还要快一步,在林庸启动的第一秒,就蹬出后腿一下子冲了出来!

        林庸体积比老鼠小得多,少了一只脚的他,一瘸一拐地在锅碗瓢盆之间穿梭着。那巨鼠一边嘶叫,一边疯狂地撞开了挡在自己身边的瓶瓶罐罐,将整个厨房的整个柜台上的物件撞得七零八落,东倒西歪,速度竟比林庸还要快上几分。

        很快,林庸就被逼到了一个死角。

        望着眼前瞬息而至的巨鼠,林庸心如死灰,难道自己就交代在这里了吗?上一世,连狮子都在自己的口下流血,而这一世,自己居然被一只傻老鼠逼到这步田地。

        要是我会飞就好了……

        等等!飞!

        林庸一闭眼,在老鼠将要扑到自己的一瞬间,努力振动背后的翅膀,猛地扑扇了几下。奇异的事情发生了,他沉重的身子竟在这快速地扇动中一下子离开了地面,撞过那巨鼠的胡须,向远处的一个角落里跌去。

        那老鼠扑了个空,小脑袋撞在墙上,茫然地转过头来,一下子从柜台上跳了下来,继续朝林庸追去。

        林庸只感觉自己跌得不轻,仰倒在一堆沙砾之中,睁眼一看,自己所在的角落,竟有一片五颜六色的小颗粒。

        他索性不再挣扎,将自己的身体在这些小颗粒里面裹了一圈后,就这么仰倒在颗粒之中,所有生机全无,他在装死。

        巨鼠跑了过来,朝着地上的林庸嗅了嗅,又朝身边的小颗粒嗅了嗅,一时没有下嘴。犹豫了半晌,转身消失在了厨房墙壁里的一个小洞之中。

        林庸不知道,自己到底这样装死持续了多久,因为他自己都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大脑停止了活动,身体里的一切全都停止运转,林庸只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无边的黑暗当中……

        二十分钟以后。

        林庸小脚在空中动了一动,突然从黑暗之中惊醒。

        有那么一刻,他真以为自己已经死了。但是,他竟然活了过来。四下瞧了一瞧,那只巨鼠已经走了,只留下了空荡荡的厨房。

        怎么回事?装死也能奏效?中奖了!

        妈的,来不及细想了,这里实在是太危险,得赶紧离开这里!林庸钻出了伸缩门。火速回到了公交车站,趴在公交车的后横梁上,再也不想动弹。

        六点整,公交车吐出一段黑烟,带着稀少的两三个乘客,慢慢悠悠地开向了远方。

        …………

        “乘客们,终点站到了,谢谢乘坐本次公交。”

        林庸从公交车的后横梁上跳了下来,躲开了人群的视线,钻到最近的下水道里。找了一个最舒适的位置躺了下来。

        白天活动是无比危险的一件事,临睡之前,他自己计算了一下,这一路上虽是凶险,但凭借自己的智力和勇气,让他在一夜之间,跨越了整个穗城的十之八九!同时也证明了自己的计划是成功的,现在只剩下最后一步,那就是在今夜将剩下的十分之一走完。

        心中一股自豪油然而生,人力胜天!谁说因果劫很难?我有此超级作弊在手,何惧千里!就这样,他身上还沾着那厨房中的彩色小颗粒,抖了一抖没有抖下来,索性不管不顾,闭上了眼睛。

        ****************************************************

        吸!

        林庸在剧痛中醒来,满身的冷汗将绒绒的棉被和枕头湿透。

        这样的折磨一直持续了两个小时,林庸只有一种感觉,他想将这只手砍掉!几下穿上了衣服,他闯出房间,一路来到靠近大学城的一家药店。

        啪!他一下拍在了柜台上,发白的嘴唇用低沉的嗓音憋出几个字:

        “止痛药!强效的!”

        服务员麻利地拿出一盒止痛药丢在他面前,林庸也不结账,直接打开药盒塞了两颗放在嘴里,顺手就从柜台边上的展货架上抓起一瓶劲酒,哆哆嗦嗦拧开盖子,咕咚咕咚地往嘴里灌了两口。

        “小伙子!你还好吧?要不要……休息一下?”服务员将林庸让进了自己的柜台里,给他倒了一杯热水。

        “谢谢。”感受着肚里的药效渐渐发散全身,手上的疼痛也一点一点地褪去。林庸喝了一口热水,终于缓过了劲儿来。

        过了半晌,他从兜里掏出了钱正准备结账走人,突然,店外的空地上突然放起了一段浪漫轻快的音乐,林庸一下子就听出来这是一首老歌:西城男孩翻唱的《to  be  with  you》...

        这吸引到了林庸的注意,林庸转头一瞧,店外的空地上,一个阳光英俊的男孩穿着一身帅气的黑西装,正随着音乐跳起了poppin街舞。之后有几个行人,一开始丝毫不理睬他,在路过青年身边时,突然插入其中,随着帅气的青年一起跳了起来。

        一个……两个……三个……当音乐进行到中段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二十个人的齐舞。

        他们之中男女搭配,舞蹈动作一致,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阳光的微笑。音乐节奏轻快变幻,动作中既有舒缓的拉伸,也有欢快的轻点,看来是经过长时间的精心准备。让周围的行人纷纷驻足观看拍摄,赢得了一阵阵的欢呼。

        跳的真好!

        林庸也入神地看了一会儿,他曾经见过这种街头的舞蹈形式,叫做快闪。但林庸不是那种喜欢凑热闹的积极分子,从兜里抽出五十块放在柜台上走出了药店,便准备回家。

        但是当他经过那堆人群的时候,音乐也已经进入到了尾声。

        just  to  be  the  next  to  be  with  you~~~

        为首的那个帅气男孩在音乐停下来以后,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只黄色的向日花,径直走到人群中的一个女孩子面前。

        他单膝跪下,将手里的向日花送到那女孩的面前,口中说出一句话,让林庸脚步一顿,呆在了那里:

        “小葵,做我的女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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