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小强之歌
这蟑螂的灵魂十分强大,小小的身躯中,竟然生出一股顽强的意志,与林庸的意志对抗起来。
其实并不是林庸斗不过它,而是林庸无法一下子将它驱逐出去,只要围剿过去,它就跑,在小小的躯体当中玩着猫鼠游戏。
林庸只好使了个计策,将它逼到了一个死角,才灌注全部力量,将这蟑螂的灵魂赶出了体外,最让林庸惊诧的是,这蟑螂的灵魂并没有像其他生物的灵魂那样,被驱逐出去就直接消散,而是在体外挣扎了好一会儿,才消散投胎了,这不禁让林庸刮目相看。
不愧是传说中的小强啊!坚韧的不光是它的身体,就连灵魂,也都比其他的生物更为顽强。
整个世界,立刻转换为了蟑螂的视角。
得到这个身体后的第一感觉就是……
天呐!真他妈的臭!
蟑螂的体表,会分泌一种奇异地油脂,这就是它恶臭的来源。同时林庸在乡里也最烦气味。
晕晕乎乎了好一会儿,林庸才勉强适应了这股气味。赶紧招呼着自己的六只小手,顺着湿滑的下水道,爬到了大街上。
嗖!
一辆轿车在街道上飞窜而过,溅起一路水花差点没把他的小身子又拍回下水道。天上明亮的路灯如同小太阳一般将整个街道照得通亮,纷纷的细雨如牛毛般飘落下来。大街上除了奔驰的汽车,一个人都没有,午夜的寒风孜孜不倦地刮过,似要将这个世界都凝固一般。
吸~~好冷啊……
蟑螂可没有棉衣穿,林庸打了一个哆嗦,我这是到哪了?他顺着人行道的路坎儿往前跑着。这时他才发现,这蟑螂虽然个头小,速度竟然不慢,都快赶得上自己走路了。
一直向前了十分钟后,林庸终于在这个空旷的大街上看到一个路牌。林庸眯着眼睛,终于看清了上面的中文大字:
穗城欢迎您!
穗城?林庸一时有些傻了,这是在中国啊,而且还是中国第三大城市,世界闻名的穗城!
这可让林庸十分震惊,从前他总以为,轮回里的世界和自己的现实完全不同,现在他才知道,轮回的畜生道和现实根本就是一个世界!这可以说既是好事,也是坏事,好事自然自己可以让现实中的自己和轮回中的自己互相帮助,信息共享,坏处也不言而喻,林庸只能扑灭自己的最一丝侥幸,自己从小到大生存的世界,确实是畜生道无疑了。
现在他才知道,这次的因果结有多难,这穗城几千平方公里,占地面积极广,一个人想要步行横穿整个城市都需要整整两天,更可况是一只人见人厌的蟑螂?而且最恐怖的是,想要穿行过去,就必然需要穿过市中心,那里人山人海,对于一只蟑螂来说,既是天堂更是地狱,比那残酷的非洲草原还要凶险万分。
眼前宽敞的大道,此时在林庸眼里,瞬间变成了火海刀山。
他反复地告诉自己别怕,就算是火海刀山,自己也要闯一闯!可刚向前走了几步,一只拦路虎就挡住了他的去路。
说是拦路虎也确实不为过,因为,这是一只野猫。
人看见虎,体积相差不大都扭头就跑,何况是一只蟑螂遇见猫?这根本不是一般的虎了,而是神虎巨虎!
林庸看了看它,它也看了看林庸。没想到这猫的动作这么轻,直到和自己相距十步,自己才发现了它。
猫一般都是吃耗子的吧?它应该不会吃我吧?
林庸错了,而且大错特错!那只猫一看见林庸,眼睛里就满是绿光,精瘦的身体竟蕴含着十足的爆发力,突然启动朝林庸飞奔了过来!
什么鬼!
林庸撒腿就跑,还没跑出两步,就感觉身后一阵巨力袭来,一只大大的猫爪一把就将他扇飞出去,林庸四脚朝天摔在地上,舞着六只小脚想要站起来。
一张硕大的猫脸凑到他的面前,睁着大眼睛好奇地看着他。
你要干什么?救命啊!林庸很想喊,可他发不出一点声音。
那猫却不急不燥,伸出爪子对着林庸左拨一下,右拨一下。那样子一会儿稳如泰山,一会儿如临大敌,好不调皮,竟在马路边儿上折腾了林庸十几个回合。
林庸欲哭无泪,妈的!要杀要剐随便你,你倒是给个痛快,不要玩儿我行不行!这时,林庸突然被一巴掌扇到了一个路灯的旁边,而那只猫一时间还没有跟过来。
有机会!
林庸立马转身,以最快的速度,顺着灯杆子向上爬去。六只小手竟然神奇地吸附住了光滑的灯杆,垂直向上飞跑着。
那猫一见自己的新玩具要逃了,也以最快的速度冲了过来,它腾空而起,对着林庸黑黑的小身子就是一拍!
拐弯!林庸一下子窜到了路灯的另一侧继续向上,那猫扑了个空,再次跳起想要抓住林庸,可惜这路灯并不是树,光滑的铁杆子让猫爪无处着力,那猫试了几次没有成功,依旧不甘心的守在灯下。
林庸死死的抱住灯杆向下望去,确定那猫拍不到自己后,才长吁一口气,知道自己躲过了一劫。没想到这蟑螂的躯体这么厉害,被那猫这般玩弄之下,竟然还能健步如飞。
十分钟后……
那猫终于忍受不住刺骨的寒风,起来绕了路灯几圈之后,悻悻地离开了。
林庸为防万一,继续在路灯上扒了二十分钟,才悄悄从反方向溜下来。
呼~真是死里逃生!
要我穿过整个城市?他娘的刚起步就遇到这样的危险,这小胳膊小腿儿的,连只猫都随便欺负我,后面的路该怎走啊?
算了,走一步算一步。林庸继续向前,跋山涉水的又走了一个小时,途中路过一个斑马线时都弄得心惊肉跳,终于让他找到了一片人居的小区。
林庸腹中饥肠辘辘,想着这因果结估计一时半会儿完成不了,索性就钻进小区里,大快朵颐一番。
一般小强进入民居,都是通过水管缝隙之类的,但林庸可不一般,他有自己的办法。他顺着民居的外墙向上爬,一直爬到了二楼的一户厨房窗口位置,找到了一个每户人家都会有的入口——抽油排气扇。顺利地进入其中。
现在已经是深夜,按时间估计大概是四五点钟,这户人家估计已经睡了。林庸抬头展望了一下自己的这件小“餐厅”,顺着嗅觉,很快发现了放在柜台上的一瓶香麻油,嘴里的口水一下子流了出来。
爬上瓶边用小嘴一舔,哇,好香啊~
林庸顺着密闭的瓶口将麻油舔了个干净,一转头,又看见了一带打开的榨菜,一根断了一半的黄瓜。过去吃了一点榨菜后,正准备吃再点黄瓜……
就在这时,厨房的灯啪的一下打开了!
有人!林庸头也不回,赶紧躲在了黄瓜的背后,心里默念着:不要发现我……不要发现我!
就在这时,挡住林庸的黄瓜突然被拿了起来。接着就是一声惊吓的叫骂:
“我襙!”林庸扭头一看,眼前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穿着个棉睡衣,他赶紧顺着柜台边缘一路向前逃命,因为他看见这小伙子竟然举起了自己最大的天敌——拖鞋!
跑啊!
林庸顺着柜台边一下钻到了最近的油瓶后面,然而油瓶立马就被拿开了;他再钻到盐罐子后面,盐罐子也被拿开了;只剩下最后的醋瓶……他钻到醋瓶后面,生无可恋地准备接受死亡拍打命运之时。那青年居然没有了动作,转身冲出了厨房!
林庸呆在原地等了两分钟,满头全是问号,他人呢?赶紧跟着跑出了这个恐怖的厨房,来到大厅时,却看见房子里的卧室还亮着灯。
他估计在里面,可他为什么不拍死我?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林庸悄悄窜到了卧室的门口。眼前的一幕,让他无话可说。
只见那青年脚上少了一只鞋,蜷缩在一张电脑桌前,聚精会神地盯着眼前的屏幕,左手飞速的敲打着键盘,右手也快速地移动着鼠标,而屏幕上显示的,正是当下最火热的网络游戏。
只见那屏幕里经过一阵战乱后,突然变成了黑白,那青年骂了一声:“襙你妈!臭傻逼!为什么不放大啊!”
然后手指疯狂地在键盘上敲击着骂人的字句。
没想到,救了自己的,竟然是游戏……是说这么晚了怎么还没睡,原来是遇到了个“阳光宅男”。
林庸趁着那青年还没反应过来收拾自己,赶紧顺着抽油烟机爬出了这户人家。
吃饱喝足了以后,林庸倒也不觉得外面有多寒冷,一步一个脚印顺着原路继续向前走着走着……
不知走了多久,天色渐渐明亮了起来,身边的路灯也同时熄灭了,当路上的行人开始多了起来,林庸知道自己今晚的进程需要告一段落了。
他钻入了最近的一个下水道口,在一个阴冷潮湿的角角落里趴好,闭上眼睛等待着另一个人生。
然而这一夜,他几乎连百分之一的路程,都没有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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