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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千里智斗


原来兵,真的会越打越多。

        面对眼前庞大的队伍,林庸心中既有难过,也有开心。难过是因为自己死了不少的“兄弟”,开心却是因为,有了这帮生力军的加入,自己的工作效率将会有明显的提升!

        林庸同样将它们分成了三支队伍,每支队伍四万名士兵,轮流对树木进行咬噬,多出来的蚂蚁和伤员,林庸让它们充作护卫队和侦查兵,既然别的蚁群会主动的攻击我们,那么我就不得不防患于未然。这方圆几里内,本质上来说,并没有蚂蚁真正意义上的天敌,所以也绝不会只有两族蚂蚁存在,说不定哪天醒来,自己的族群就会被屠戮。林庸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决断,决定带着自己的铁血军团,征战四方!

        但是在征战四方之前,林庸还有一件事情要做,那就是睡觉……经过这场战役,他感觉自己脆弱的小身躯几乎被风一吹就会倒下,实在是疲惫至极。赶紧找了点浆果把肚子吃圆,一头钻进小山包里面,呼呼大睡了起来。

        …………

        一睁眼,林庸打了个冷战。妈的,山里的冬天还真不是开玩笑的。

        天空还是灰蒙蒙的,东方的已经泛起了鱼肚白,山间薄雾和天上的浓云相得益彰,勾勒出一副山野清晨的清冷画卷。

        一转头,升起的火堆早已经熄灭了。宁宁盖着自己的大衣,安静的躺在树枝搭起的小床上睡得正香,红扑扑的小脸蛋已经被冬日的寒风吹得有些干裂,让人十分心疼。

        耳畔传来了山林间各色的鸟鸣,轻灵悦耳。林庸眼珠子一转,小心翼翼地站起身来,起身钻到了林中……

        没过多久林庸就回来了,手里提了一只活蹦乱跳的野鸡,这抓野鸡的功夫是自己在村里,隔壁的老陈头教自己的,虽然比较难,但是十次总能成功个两三次,恰好今天运气不错,听到野鸡叫唤,立马就有了收获!林庸把野鸡扔在火堆旁边,掏出打灰机生起火来。

        这时,宁宁听到了野鸡的鸣叫,幽幽地转醒了。

        “哥哥~那是什么?”宁宁揉着惺忪的睡眼问到。

        “那个呀,咱们的早餐!”林庸头也不回,继续摆弄着火堆。

        小姑娘一听,突然脸色沉了下来,仔细看向了那只野鸡,只见那野鸡圆睁着两只眼睛,两只翅膀无力地扑腾了几下,咯咕咕咕地哀鸣起来。

        “哥哥,咱们能把它放了吗?它好可怜。”宁宁突然说道。

        “放了?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水里是这样,山里更是这样!我告诉你,这野鸡烤起来可香啦!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孤山寺北贾亭西,没人不爱吃野鸡~”林庸看着火生的差不多了,拽过那只野鸡,就准备一石头给它砸昏。

        那野鸡似乎已经预感到了它的命运,又咯咯咯哀叫着,爪子在地上胡乱的挠。

        “等等~哥哥!放了它吧,宁宁不知道怎么说,但不是这样的,咱们都不饿,如果饿了咱们就去城里买,别杀它行吗?”宁宁似乎急了,站起来到了林庸的身边,伸出小手安抚在野鸡的翅膀上。

        林庸看了看宁宁,也不知该说什么,瘪了瘪嘴,把手里的石头一丢:“行,咱们听公主的,哈哈!就留你一条鸡命~”

        说着,林庸就解开了野鸡脚上绑着的树筋。

        扑扑扑!那野鸡一被释放,立马舞着翅膀,原地转了两圈,突然朝着宁宁扑了过去!

        “啊~~!”宁宁一下来不及躲开,被那野鸡在手腕上抓了一记,一转眼,野鸡绕过了两人,窜入林中不见了。

        林庸赶紧凑到宁宁身边,捧起她的手腕看了看,那野鸡爪子厉害,竟然抓破了宁宁的小棉袄,在她细嫩的皮肤上留下了一个厘米长的小口子。

        还好没什么大事……

        “怎么样,咱们不吃它,它还要抓咱们,后悔了吗?”林庸问到。

        宁宁眼里噙着泪,咬着嘴唇没有哭出来,反而轻轻地摇了摇头:“宁宁不后悔。”

        “傻姑娘~”林庸叹了口气,扑灭了火堆,牵着宁宁下山了。

        …………

        当两人驶上山路时,天已大亮。林庸专挑那些刁钻的小路,只大致随着方向前进,并不规划什么路线,遇到加油站和村落便临时停靠下来补充一点食物和汽油。路上有宁宁陪伴,倒也可以讲些天南地北的故事给她听,偶尔玩笑两句,也不觉得无聊。

        就这么一整天骑下来,天黑时分,两人竟然已经骑了整整五百公里!趁着黄昏最后的余晖,林庸带着宁宁驶进了一个沿路的小镇。他决定在这里歇歇脚。

        林庸在一家旅店的后巷停下车,用手揉了揉被寒风吹得发麻的脸颊,抱起宁宁进到了旅店之中。

        这间旅店明显就比青枣镇那家旅店大气多了,一进门就迎来一股温暖的空调风,吹得两人十分舒服。林庸准备绕过后门的拐角到到柜台办理住宿,一抬眼瞧见柜台前方向正站着一个人。

        那人一米八多的身高,斧砍刀削的平头下,一身漆黑的皮衣带着些风尘,正拿着一部手机询问着柜台的收银员。林庸瞳孔猛地一缩,这不是昨日追杀自己的男人吗?居然比自己还快,已经追到这里来了!

        林庸赶紧转头躲在了拐角处,用手对宁宁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脑袋靠墙思考起来。不可能啊,自己一路上并没有留下任何痕迹,除非是……加油站?

        跑!

        林庸心中立马浮出了这个字,正准备转身离开旅店,忽然身子一顿又停了下来。跑?现在已经入夜,自己的摩托车没了大灯,黑灯瞎火的能跑到哪去?那大汉现在问完话明显是要走的迹象。

        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也最安全,我哪也不去,今晚还真就在这儿待了!

        露出半张脸再看了看柜台处,那大汉三下五除二问完话,已经离开了。林庸谨慎地再躲了五分钟,磨着步子从拐角窜到了柜台。

        林庸埋低了头,清了清嗓子:“要间双人房。”

        “先生,双人房一百八十八,请出示您的身份证。”收银员是个小伙,很有礼貌。

        “身份证在办户口手续,没带。”

        “没身份证……也行!加一百块押金。”

        林庸二话没说,甩出五张红钱,签字拿钥匙上楼。

        上楼后反锁了房门,林庸坐在房间里的沙发上,心里咚咚直跳。生怕下一秒那个大汉就破门而入,举枪几颗子弹要了自己的命……

        就这样,林庸心惊胆战的过了一夜。连在轮回之中的时候,都心不在焉、如履薄冰。简单的对蚂蚁下达了工作的指令,便匆匆躲回了小山包里,趴下来睡觉了。

        第二天,林庸带着黑漆漆的眼袋准备上路。经过一夜的思索,他已经下了决心:

        自己得绕路!

        自己一门心思往西边去,很可能就中了他的埋伏,被半路拦截掉。这左家的算计十分深沉,自己分明已经逃出了山海境内,可依旧追兵不止,看来自己的行迹一直都在他们的掌握之中啊,如果自己让他们摸透了行进路线,那么下一站很可能就是自投罗网。现在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唯一的办法就是绕!

        是的,我现在什么都没有,只有亡命跑,你们不一样,你们可以规划处天罗地网给我钻。但我没这么傻,苍蝇拍都有几百个空能钻,更何况是这大千世界!

        你不是喜欢追吗?我就带着你绕!你觉得我要去西边,我偏往南边,你觉得我要去镇子里,我就偏躲在山沟中,看谁玩得过谁。

        在这贫瘠的小镇里,林庸与远在千里之外的左三爷展开了激烈的智斗。猛地一轰油门,林庸便死死的握住了摩托车的两个把手,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在这把手之中扭转的角度,便指向了自己若有似无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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