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千军万马
凌晨四点二十七分,一片漆黑的大地上,一个模糊的光点在群山的脉络中自由地窜动着。
林庸一路向西,重伤左手上的绷带浸着血,在冬日里冰冷的寒风中,林庸已经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他保持着四十迈以上的速度,在山间见弯就拐,见车就绕,距离上一次捏离合换挡已经是半个多小时以前了,虽然一路上十分惊险,但林庸毫无办法,他要逃命,就得将油门拧到底!
凛冽的山风猛烈拍击着车上两个人的面颊,林庸的眼睛早已被吹出了眼泪。而宁宁的脸上虽然带了一层纱布挡风,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被吹了这么久谁也受不了。
“哥哥,我冷~”宁宁紧紧裹着自己的小棉衣,眼睛一闭打了个喷嚏。
阿嚏~!
林庸埋头一看,小姑娘脸上的纱布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掉了下来,稚嫩的小鼻子下,两行清鼻涕挂在上面,但还在咬牙坚持着……
就在这时,前方路的尽头,一排排整齐的路灯像迎接凯旋的士兵,根根耸立在了路旁,这预示着一个信号,他们终于脱离了山路,到达了城镇附近!
林庸甩了一甩被风吹得有些麻木的脸颊,用自己的衣服将宁宁弱小的身躯一裹,再次轰足了油门。
…………
青枣镇位于山海省的西边,虽然相对于大城市,肯定贫瘠落后,却气候宜人,并因周边盛产的青枣而成名。
就在这青枣镇的镇中心附近,有一桩陈年的小楼,小楼边上挂一盏烂旧的霓虹灯,灯管几处已经因为常年的失修而失去了往日的光彩,模糊还能认清上面几个字:海瑞旅店。
旅店里狭窄非常,处处显示出对土地的精明利用,厅堂不容半躺地,过道只得一人宽。一个头发湿漉漉的中年妇人正坐在接待室,一边磕着瓜子,一边看着半夜里的言情电视剧。
突突突突~这时,一辆摩托车停在了旅店的后巷,没多久,林庸牵着宁宁,一大一小两个人,迈进了这个充满霉味的破楼。
“老板,还有房间吗?”林庸埋着头,轻声问道。
那妇人嘴上还挂着瓜子皮,喷出一个字:“有。”
林庸问:“我要一个干净的双人间。有热水。”
那妇人一看时间五点差一刻,又看了看女孩疲惫虚弱的样子,用手把柜台旁的价目表一挡说道:“没双人间,只有单间,两百块一晚,明早十二点另算。”
“……好。”林庸没说什么,从内兜里抽出四张红票放在柜台上:“这是押金和房钱,拿钥匙吧。”
老板娘得意地一笑,熟练地理出单据签字收钱拿钥匙。
就在这时,宁宁的小肚子咕咕叫了两声。
“老板,有吃的吗?”
“方便面,十块钱一盒。”老板从柜台下抽出两盒方便面放在台上。
林庸没说话,又抽出二十块钱递给老板,深深看了一眼这个妇女,拿着方便面上楼了。
…………
破旧的小房间里,除了脑袋上昏黄的吊灯,只有一张吱吱叫的小床和一把扶手椅。林庸找了半天,终于在角落里找到了一个热水壶。
装上水泡上面后,林庸进到洗浴间调好了热水,把像个小乞丐一样的宁宁,送入了洗浴间。没多久,小姑娘热乎乎洗了个澡出来,抱着刚泡好的方便面呼哧呼哧地就吃了起来。那样子狼吞虎咽,几乎和昨天刚到老汉家的林庸如出一辙。
吃完一盒,宁宁又睁着大眼睛,盯着林庸的那碗面看了看,林庸一笑,将自己的面推到宁宁身前,笑着说道:“看什么看,两碗都是给你准备的,快吃吧!”
宁宁立马把另一碗也抱在了身前,在吃之前还不忘说了句:“谢谢”!看来宁宁应该家庭教育不错,年纪这么小就知道懂礼貌了。这时林庸注意到,小姑娘一直有意地保护着自己的右手,连拿叉子都是用左手拿的,真不知那里面藏了些什么。还没来得及问,小姑娘就把另一碗也吃完了,吧叽了一下嘴,呆呆地看着林庸。
林庸微微一笑走过去,用毛巾擦着宁宁还挂着水的长头发,边擦边说到:“宁宁,你离开家有多久了?”
“好久了~”宁宁很温顺的回答道。
好久了是多久?看来还得花时间和她理一下时间,最后得知,女孩儿被拐,估计是两个星期以前的事。
小姑娘就穿了一件脏内衣,肌肤上一道道深红色的伤痕从衣服里露出来,格外让人心疼,这时,她突然看着林庸的手说道:“你的手流了好多血啊~”
林庸一看自己的双手,右手只是些皮外伤没什么大碍,但是左手因为被藏刀刺穿的缘故,已经疼到没了知觉,除了自己的拇指和无名指还能勉强动一动,其他的手指不要说是动,甚至已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
心里虽这样想,但是林庸面上对宁宁却带着欢笑:“傻丫头,这也叫流血多?有一次我也是手破了,流血就像开了水龙头一样,三天三夜都没流完,这点小伤,在我这而就不是事儿~”
宁宁咯咯一笑:“吹牛~”
“行了,头发也差不多干了,把被子盖好睡觉。”
宁宁乖巧地爬进棉被,露出个小脑袋,依旧呆呆地看着林庸。
“闭上眼睛~!”林庸出声道。
小姑娘赶紧把眼睛闭了起来,半晌又眯着一只眼睁开,看见林庸把门栓插上,走进洗浴间,这才安安静静睡了过去。
轻轻脱下自己的衣服,露出青一块紫一块的身躯,林庸走进淋浴间打开热水,任滚烫的热水留过自己的每一道伤痕。他冲洗了一下自己的左手,掌心的伤口狰狞恐怖,却并没有红肿感染,这应该归功于自己病毒的因果结特质。但是没有感染并不代表着忽略了一切外在的硬伤,手掌中错综复杂的神经必然会永久性的受损,自己原本灵活的手指可能再也不复存在……这只手,不会是废了吧……
这就是做好事的代价!
这一冷静下来,林庸心里那一股杀人后的呕吐欲开始侵袭全身,蹲着缓了半天才缓过劲儿来。一掌拍在洗浴间的墙壁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自己若再这么莽莽撞撞,不顾自己安危的冲动下去,迟早躺在田埂里的就不是兜帽男,而是自己!
从淋浴间出来后,林庸重新绑好了绷带,两眼看着床上的宁宁。她打着可爱的鼾声睡的正香。林庸咬了咬牙,决定明天一起来,就把这小姑娘送到派出所附近,让警察把她带走。
将大衣往自己身上一铺,半躺在扶手椅上,林庸忍着左手上的疼痛,闭上眼睛……
…………
再睁开眼睛,林庸已经不是在那狭小的旅店里,而是在更为狭小的隧道中。一只只黑色的蚂蚁在自己身边穿行而过,没有一丝懈怠。
林庸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身体,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确定自己回到了轮回之中,再次成为蚂蚁界的一员。
看着蚂蚁大军匆匆向外奔走,又抱着大大小小的食物返回,林庸心中一动,自己一时半会儿撼不动那棵大树,何不好好的研究研究蚂蚁自身,反正树是跑不掉的。
想到这里,林庸驱动着自己渺小的身躯,朝着蚂蚁大军的反向爬了进去,他要探一探这蚂蚁洞的内在乾坤。
这蚂蚁洞里错综复杂,也没有什么路标记号,林庸在里面闷头瞎撞,绕了好半天才终于爬到了一处稍微开阔一点的平台上。
一进到这个平台,林庸只感觉自己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当然蚂蚁是没有鸡皮疙瘩的),整个平台,无论是地上、墙上、天上,全铺满了密密麻麻的蚂蚁,黑压压一片估计下来,就这一个洞里,几乎就有几千只蚂蚁!还有的地方,被一颗颗透明的虫卵堆在一起,陆陆续续有小蚂蚁破壳而出。
平台的正中心有一只蚂蚁格外醒目,它的身躯比普通蚂蚁大了整整三四倍,身体虽然和普通蚂蚁一样分为头、胸,腹三个部分,但它的腹部像个鼓胀的气球一样比例失衡,上面还有着特别的纹路。正挪着自己粗壮的六只胳膊,在洞穴里面一点一点地爬行。
这是蚁后!林庸惊奇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大虫,他知道蚁后在蚂蚁的群落里,担任着繁殖和统领的作用,也就是说,这只蚁后,是自己名义上的老大。
他一点一点的靠近它,发现蚁后身边的工蚁都格外的健壮,像是皇族的卫兵将蚁后保护在里面,自己一靠近,都非常警觉地注意到了自己,但当它们发现自己也带着群落中的气息时,就继续绕着蚁后爬行,对自己不管不顾了。
终于来到了蚁后的身旁,仰足了脑袋面对着这只庞然大物,林庸开始研究起这蚁后统领,究竟是如何主宰如此多蚂蚁的行为的。但研究了半天,除了它身上的味道和其他蚂蚁不太一样之外,并没有什么差别啊?
等等,味道!
难道蚂蚁是通过味道来传播信息的?林庸仔细的晃动触角,感受着蚁后与众不同的气息。仔细一嗅下,林庸震慑在了当场,大脑中瞬间涌入了海量的信息,不,这不是信息,简直就是绝对的命令!
每一只蚂蚁,从出门、路线、队列、目标、巡逻、保护、攻击等等命令,都在这浓浓的气味中事无巨细的体现出来!
整个蚂蚁兵团有十二万八千四百二十一只蚂蚁!简直就如同一个全面运转的机器一样,被蚁后所操控,林庸惊险的发现,自己若不是有人类的自由意识,很可能这么一闻,就跟着蚂蚁大军出洞找食物去了。
这就是蚁后的气味力量——信息素。
林庸心里开始卷起了风暴,自己一只蚂蚁确实没有办法撼动大树,但如果自己有了蚁后的能力,十只、一百只、一千只、一万只、十万只蚂蚁……
就算是座山,我也能给他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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