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浅红(五)
第7章 浅红(五)
随后的几天里,《沦陷》的订阅和打赏疯狂增长。
文心澜查看了打赏名单,发现大多数是来看热闹的路人,心中难免有些失落。
可一想到终于挣钱了,也终于吸引到一小波读者来看文了,心里又美滋滋的。
最让文心澜难以置信的是,她接到了一通洽谈版权的电话。
起初她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屋里来回踱步数百次后才渐渐恢复理智。
文心澜翻开通讯录,拨通了一个老同学的手机号。
“喂?杨洁,你最近有空吗?”
“心澜?好久没联系了!我最近看见一个热搜是你吗?”
“如果是那个写文十年还没赚钱的热搜,是我。”
“哇塞!真的是你?上学那会我怎么没看出来你还会写小说呢?”
“嗨,写文就是个兴趣爱好,所以没跟大家说。我记得你老公是律师吧?方便请你们俩出来吃个饭吗?”
“你有事找我老公?”
“对,我有个合同的问题想请教一下。找陌生人有点不放心,所以想请你老公指条路。”
“没问题!”
周末,汶城的一家日料店里,杨洁、邹凯夫妇与文心澜落座。
简短的寒暄过后,文心澜问:“凯哥,现在合同里是不是好多坑啊?我有个合同想请你帮忙看看。”
“当然,改合同是律师的基本功。”邹凯很是自信,“你想改哪家公司的合同?”
“YCEC旗下公司文渊阁。”
一听到YCEC,邹凯面色一沉。
杨洁问:“老公,怎么了?”
邹凯如实道:“YCEC的合同我改不了。”
“为什么?”两个女生同时问。
“YCEC是雅洲法律界的常胜将军,咱汶城的律师界没人能得挑出毛病。”
文心澜有些灰心。
邹凯又道:“是你签的合同出什么问题了吗?我试着帮你捋捋。”
文心澜将自己的合同推过去:“凯哥,我最近和YCEC旗下的文渊阁签了长约合同,但有公司想买我在另一站网站发表的小说,我想问问这跟我的长约有没有冲突啊?我一直担心我会违约。”
邹凯翻阅完一遍,道:“签约之前的那几部外站作品可以卖。但合同里有个细则说得很模糊,意思是你卖著作权之前需要提前给文渊阁报备,等他们不愿意优先购买之后,你才能卖给别人。我建议你还是问一下文渊阁那边的人。”
“我知道了,谢谢凯哥。”
杨洁高兴道:“难得大家聚一次,一起干一杯吧!祝我们的大作家前程似锦!”
“哪有哪有,以后还要多仰仗凯哥呢!干杯!”
*
周一,文心澜在工作时间给胡尊发了条消息:“胡律师,方便吗?有个版权的问题想咨询一下。”
胡尊没想到文心澜这么快又联系了,直接一个电话回过去:“桂馥老师,什么事?”
“胡律师,最近有家公司想买我在万蜂网一部作品的版权,您那边还需要审一下吗?或者我需要联系谁吗?”
“对方约你当面谈吗?”
“嗯,对方问我这周末有没有时间,想约万蜂的人一起在海城见面。”
“正好我在海城,到时候我陪你走一趟吧。”
“会不会太耽误您的时间了?回头我发电子版给您审审就好了。”
“桂馥老师刚刚和文渊签了长约,未来一定还会有更多公司来买桂馥老师的著作权,我不希望桂馥老师掉入有心之人的陷阱,破坏了我们之间的长期合作。这也是我的工作职责所在。”
<div class="contentadv"> 胡尊见文心澜沉默,又解释道:“著作权纠纷很容易产生无穷无尽的官司,而且以桂馥老师的作家身份,会被法官视为完全能读懂合同的行为能力人,极有可能在庭审中处于不利地位。”
文心澜大惊:“作家还有这种隐患呢?我虽然认得字,但不精通法律专业术语啊!”
“所以需要我们律师的帮助。”
文心澜吸了一口冷气。
“最好也跟你的责编说一声。”
“我知道了,谢谢。”文心澜考虑了片刻,“有劳您陪我跑一趟,一会我把具体信息发您CC上。”
“好。”
*
海城,冷萃咖啡店的单间里。
文心澜走到落地窗边指定桌号,问:“您好,请问是卢经理吗?我是桂馥。”
卢锡起身热情握手:“桂馥老师,久仰久仰。我是快快视频的卢锡,这次来是想约您谈一下《逃婚新娘》的著作权问题。”
“你好,卢经理。”文心澜回握。
卢锡引荐第二名男子,“这是快快视频的律师蔡律师。”
“你好,蔡律师。”文心澜与之握手示意。
身旁第三个男子也主动握手:“桂馥老师你好,我是万蜂网的律师莫赦。”
“你好莫律师!”
万蜂的莫赦略带警惕地盯着胡尊道:“不知这位是?”
胡尊伸手:“你好,YCEC法务部胡尊。”
卢经理与蔡律师同时诧异。
莫赦冷嗤一声,“《逃婚新娘》不是发表在我们万蜂的作品吗?和YCEC什么关系?”
胡尊脸上挂着职业的笑容:“桂馥老师最近已和文渊签了长约。我司不会干涉签约之前的作品买卖,但对合约期间每一部作品都有战略合作的权利。我想,这也是莫律师大驾光临这家小小咖啡店的原因。”
卢锡见两位对家的大律师剑拨弩张,忙招呼着众人入座:“大家快别站着了,坐下慢慢聊!”
服务员端上五杯招牌冷萃咖啡。
蔡律师推过合同:“桂馥老师,这是我方草拟的合同,请您过目。”
文心澜问:“您这次购买版权是为了改编成短视频吧?是不是当下流行的那种两三分钟的短剧?”
“是的。长篇电视剧投入成本太高,短视频才是当下最好的投资形式。”
因文心澜早就与卢锡沟通过了,整个过程很顺畅,几乎没什么问题。
第一份合同放下,万蜂网的莫赦又拿出一份合同,道:“桂馥老师,万蜂网也希望和您签订一份合作协议。虽然《逃婚新娘》没有和我司签约,但我司毕竟是首发网站,享有优先合作的权利。这是有声读物的补充协议和快快视频的合作宣传协议。”
文心澜扫了一眼,发现万蜂的合约竟比今天的主角快快视频的还要厚。
还没翻到五分之一,文心澜已经头疼得厉害。
胡尊接过合同,指着其中一则条款道:“莫律师,恕我直言,桂馥老师已经是我司长约作家,贵公司在宣传时不宜再说是您方签约作家。以免读者产生误会。”
莫赦道:“签了补充合约也算是签约。”
“法律上可以这么表述,但行有行规。按网文业界行规,一个作家不能同时与多家网站签约。如果贵方坚持要说桂馥老师是您方签约作家,请先把桂馥老师赔偿我司的违约金打到我司账户。”
莫赦握拳,抿唇不言。
胡尊继续仔细翻阅。
在此过程中,蔡律师小声对文心澜介绍道:“这两份合同大致意思是快快视频将以八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一次性买断《逃婚新娘》的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万蜂网与快快视频共享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通俗的说,电视剧、电影、游戏、出版等版权归我司,而万蜂网将继续在原创网站展示文字作品,同时享有电子读物和出版广播剧的权利。至于作品的署名权,仍然属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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