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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兽的丛林法则与人类法理


  几个可怜的家伙,你们并不一定有错!
今天来捋一捋云南电梯事故调查报告!
如果一个惩罚被冠以法律之名,最好有足够的法理依据。猛兽捕猎是因为它饿了,而不是为了让无辜的兔子承担森林失火的责任。野兽的丛林法则与人类法理有本质不同,所以人类社会不适用丛林法则,但人类规则的执行标准不能比丛林法则更粗糙狂野。
2023年10月18日,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发生一起汽车电梯事故,电梯反绳轮断轴坠落,造成4人死亡、1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84.259万元。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由于电梯未按规定进行实质性维保、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检验机构未按规定进行检验而导致的较大特种设备责任事故。
并宣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事故调查情况,事故电梯使用、维保、检验单位20人被处理。
因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其中有上海爱登堡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营销工程三中心维保部维保经理赵某、上海爱登堡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维保队队长王某、上海爱登堡电梯贵州有限公司职工的维保工成某。
调查组出具《调查报告》,提及电梯“向下行驶过程中,对重反绳轮滚动轴承因疲劳剥落失效,出现卡死或卡紧现象,对重反绳轮把力矩传递到其轴上,使轴两侧止挡板各有一个螺栓剪切断裂,导致止挡板轴向定位失效”。
既然认定事故是由于滚动轴承出现“疲劳剥落失效”引起的,“疲劳剥落失效”通常是由于轴承超载造成,那么涉事电梯的失效轴承是由于轴承选型有误?还是其他原因导致轴承超载?
涉事电梯有没有进行规定的125超载联动试验?报告中并没有提及,如果进行了超出电梯设计的125试验,有没有可能留下隐患?
调查组有没有复核轴承制造厂家的选型计算?
该轴承是否符合标准及符合轴承预定设计寿命要求?
T/CEA  0057-2023标准第5.6.3条要求“对重和轿底滑轮组件轴承优选使用免维护轴承。”(也即“两侧密封的轴承己在清洁的条件下填充了适量的润滑脂,可终身润滑。”)
第5.6.4条要求  “选择的轴承油脂寿命不应小于轴承设计寿命。
如果没有慎重严谨的验证,一个国标要求免维护的轴承断裂,责任是没进行实质性维保的结论,是怎么来的?
这份调查报告被业界自媒体广泛质疑的还有:
一  这台汽车电梯被当做货梯使用,甚至违规载人造成伤亡,这份报告中并没有提及。
二:投入使用才8年的电梯,一个设计寿命最少15年的对重反绳轮轴承失效,材料刚性和硬度是否达标?对重架设计是否合理?
三:如果是生产厂家的材料、设计等质量缺陷,为什么要维保工背锅?那当年某汽车断轴事件,为何没有让4s店或者保养师傅负责?
还有传言该电梯钢丝绳反绳轮,材质开创性的使用了塑料,如果传言属实,那有没有可能是厂家消减成本时斩断了大动脉?还没听说过哪种塑料的硬度可比肩钢铁。
能上市的产品必然通过了型式试验,有没有视频记录确认做过了型式试验?而不是只走过场拿了个批文,如果做了型式试验,这种材质和设计是怎么通过型式试验的?
现在切题,说说这份调查报告中法理值得商榷的部分:电梯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却要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承担无限刑事责任,除非能证明是工作人员蓄意破坏,否则不知调查组是根据哪一条法律,出具这么让人疑惑的结果。
从法理上来说,打工人只对每天八小时的工作时间负责,工作时间执行公司的工作指令,并不对工作结果负责。工作得利归公司所有,责任由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也只承担部分责任,也就是注册资本金能承担的范围。
如果拿几千月薪承担无限责任,谁还敢外出工作?社会不得停摆!医生没有治好病人,要不要以死谢罪?何况电梯公司技术资料机密度很高,电梯维保人员顶多算个护士,护士需要为病人殉葬吗?
就如当年震惊世界的原油宝事件,由于某些人的工作疏忽,导致国家直接经济损失达几百亿美金,这么多钱用卡车都要拉十几车,那责任人员不得凌迟处死?
还有某些垄断油企年薪过亿的管理者,让民众长期承担远高于国际的油价,还亏损过万亿,那不得诛灭九族?
任何设备的保养只能对当时负责,谁都负不起以后的责任,谁有本事通过一次短暂的保养,就能搞定一台上百万个配件的设备,解决包括设计和质量的所有问题?难道下结论的调查组人人都是孙悟空,不明白这么浅显的人间道理!
电梯维保是高强度高风险的工作,工作时长远高于法定时间和其他行业,收入偏低以致人员流动性惊人,一个拿着卖白菜的收益,承担卖白粉风险的高流动性行业,在这个案例公布后,不知又要劝退多少试图进入电梯行业的人。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但电梯从业人员属于服务人员,让拿服务人员待遇的人去维护特种设备?让在有限责任公司上班的人承担无限法律责任,人类史上哪一条法律、哪一个逻辑可以这样矛盾的尖锐共存?
一个社会如果规则模糊,甚至法理因人而异,那么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参照,如果一个公开的调查报告对弱者不公,个人与社会管理者之间就会产生裂痕和不信任。
一个健康的社会,管理与公正必须同行,施令与法理必须同步,善后处理必须符合最基本的常识,否则我们如何劝服个体尊重权威,遵守规则呢?
我是一个风格委婉的作者,刺激的文字自动过滤了。
蹲在洗手间写完文章,可能带着不可描述的臭味,不仅仅因为洗手间,不仅仅因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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