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神圣的兵器
“老李头,你过来下。”
老李正挎着刀在牢房里巡视,却突然听到王全在叫他,他抬头看去,便见王全急匆匆地往他这里赶,目光闪烁。
他下意识地握紧了手里的刀,迎上去问道:“老王,怎么了?”
王全直接拉住老李的手臂往外面走,边走边说:“这么冷的天,哥几个喝酒去。”
老李皱眉挣开王全的手,摇头道:“我这还要巡视呢,等明天,明天我请你喝酒。”
王全一听,问道:“真不去?”
“真不去。”老李摆摆手,转身就打算去接着巡视。
王全叹口气道:“本来还想跟你说说给你闺女说媒的事呢?也罢也罢,改天吧。”
说罢,王全就作势要走。
老李脚步一顿,忙转过身来拉住王全的手臂,焦急问道:“有信儿了?”
王全看似有些不高兴的样子:“老兄弟请你喝酒都不去,听到这事儿就变脸了,老李头,你这人呐。”
老李陪笑道:“你不是不知道,我这闺女快十八了,家里为她婚事着急呢。”
王全这才缓和神色,问:“那这酒还喝不喝了?”
“喝喝,我请,走。”老李说着就搭着王全的肩膀往外走。
王全瞥了一眼老李手里握的刀,皱眉道:“你总得把这家伙什摘了吧,哪有带着刀去喝酒的?”
老李猛地拍了下自己的额头,笑道:“唉,糊涂了。”
说着,老李便摘下自己的佩刀,拍在一旁的桌子上,拉着王全往外走。
“你是不知道,我为你闺女这事操了多少心呐,今个儿白天,张媒婆才跟我说西街那边有个姓李的人家,那家有个不错的小伙子,八字跟你闺女相合,长得也不错,是个能干活的······”
王全边走边跟老李说着做媒的事情,还不忘抬头看了看周围的动静,而老李只是乐滋滋地听着王全说的话,丝毫没有注意到王全今天的异常。
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老李打断王全问道:“其余的都是其次,这小伙子人品怎么样?”
“啊?人品?”王全本来心就没往这上面想,所以慢了半拍,他看着老李带着疑惑的脸色,忙拍手道,“人品好啊!街坊邻居都说这小伙子是个好人,谁要嫁了他是十世修来福分。”
老李停下脚步,了然地点点头,挑眉看着王全问道:“老王,这次这么好心,你开的价钱恐怕也不低吧。”
王全忙摇摇头,使劲拍拍胸脯道:“你还不清楚我吗?我是那种人吗?你闺女不就是我闺女,给自己闺女找个好人家那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真的是这样?”老李问。
“的确是这样。”
王全还没来得及开口,暗处就传来冷厉的男声,王全一听到那声音,马上跟丢了魂似得往后跑,却被突然从暗巷两边跳出来的黑衣人拦住了去路,他只得又转身拼命往另一个方向跑,却被另一边突然出现的黑衣人拦住。
他忙叫道:“人我已经带来了,你们该放了我吧。”
老李看到暗处出来的黑衣人,又听到王全的话,便狠狠地心底咒骂一声,下意识地快速去摸自己的刀,却只摸到了自己的粗布衣服,这才想起走前自己将刀放在了大狱里。
实际上,即使他带了刀,也没什么作用,那把破铜烂铁理论上也只能给他壮胆罢了。
老李看着那几个黑衣人,冷声道:“你们是谁?”
“这你不需要知道。”楚修翳握着剑缓步从暗处走出来,夜色笼在他的身上,让他周身散发着森冷的诡谲的气息。
老李没有去看王全,而是直接问楚修翳:“你们找我,有什么事?”
“夜锦衣,埋在哪里?”楚修翳一字一句道。
老李听到这个问题,冷笑一声,那笑带着嘲讽:“果然报应不爽。”
“你们把他埋在哪里?”楚修翳又问,这句比刚才的口气更冷,更重。
王全在旁边颤声劝道:“老李,快说呀,不然我们都活不了。”
老李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抬头看着楚修翳道:“我带你去那个地方。”
荒郊的山丘,透着森冷瘆人的感觉,尤其是那黑漆漆的林子,像是一个野兽张开血盆大口在等着它的猎物。
老李和王全被两个黑衣人用绳子捆着身子走在最前面,楚修翳和其余的黑衣人跟在身后。
老李和王全看似走得很快,没多久就气喘吁吁,大汗淋漓,而楚修翳等人看似走得很慢,却一直紧紧在跟在他二人的身后。
林子里只有王全和老李两个人的脚步声和喘息声,楚修翳等人却如同鬼魅一般,走路悄无声息。
老李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但他知道他们一定是不同寻常的人,是与他不在同一片天空下的人。
他是个普通人,生活平淡又无趣,幼时玩乐学习手艺,长大成人后便谋份差事、娶妻生子,接着呢,便是把自己的几个孩子抚养成人,再看着他们各自婚嫁成家。
这不只是他的生活,还是很多很多和他一样的普通人的生活。
可是今天这群人,包括那个被害死的夜锦衣,是跟他们这些完全不同的人,他们有着自由又刺激的生活,他们的生活并非一成不变的,他们在江湖上漂泊,在爱恨里纠缠,就注定有了带有传奇色彩的一生。
可老李不知道的是,这些在江湖上飘摇不定的、生活中充斥着爱恨情仇的人,最想要也许就是他所最看不中的平淡甚至于寡淡的生活。
但有一点,他清清楚楚地知道。
那就是,他今天一定要葬身在此了。
他没有太多留恋的东西,因为他认为这些寡淡的生活太过无趣,倒不如早早地死了,十八年后自己也许也会成为一个这样与众不同的人。
况且,他埋了无境山庄的少庄主,死也定是死在这群来历不明的高手手下,他已然觉得满足了。
最重要的是,王全也一定会死在他们手里。
希望一个人死并不是他的兴趣,他还不至于想要与众不同到这个地步,除非要死的那个人是他所不齿的人。
可他转念一想,又觉得王全这样卑鄙无耻的人死在这些高手剑下,岂非污了他们手里的剑。
剑,那是多么神圣的兵器。
老李从未用过剑,他只有一把极廉价的大刀,那是官家给他们发的。
至此,那把大刀还未沾染过任何鲜血,唯一的用途也只是在那些犯人们不听话的时候亮出来吓唬他们的而已。
不,也许不只是这个,如果他记得不错,他还曾用这柄大刀切过隔壁大婶送给他家的一个大西瓜。
只可惜,那柄刀切起西瓜来还不如普通的菜刀好使。
只因他并不知道,不同的刀有不同的用途,要切西瓜必是得用切西瓜的刀才成,不能用杀人的刀。
但是,切西瓜的刀却未必不能杀人。
这个道理他不太懂,他只觉得兵器要好,至于要好到什么程度,他还不清楚。
只不过,有一点他可以肯定,那就是,楚修翳手里那把剑,绝对是一把极好的兵器。
不只是因为上面精美的刻工,镶嵌的宝石,更是因为上面散发出的凛冽涔冷的气息,还有只是扫上一眼,就令人顿时生出敬畏之心的庄重之感。
是的,那把剑看起来古朴又庄重,那些宝石并未使它显得庸俗,反而将它衬得更为高贵精致。
这样神圣的兵器,是绝不能被那样污浊腥腻的血液所玷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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