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一十三章 异界(128)
一回来,她就松开了捏住鼻子的手,大口的喘着粗气,“太臭了,啊,好臭啊!”
“小田莉玛教授,什么是泰塔魔芋?”布克顿林也忍不住向小田莉玛打探,他要搞清楚这朵花有什么秘密,能让人眩晕。
“泰坦魔芋花,又称为尸花,它还有更形象的一个名字尸臭魔芋。这种花生长在原始森林里,花龄为150年左右,成花预计可以高达1.8米左右,是世界上体型最大的花。它有着类似马铃薯一样的根茎。等到花冠展开后,呈红紫色的花朵将持续开放几天的时间,散发出的尸臭味也会急剧增加。当花朵凋落后,这株植物就又一次进入了休眠期。而它散发出的像臭袜子或是腐烂尸体的味道,是想吸引苍蝇和以吃腐肉为生的甲虫前来授粉。我以前听说它非常艳丽,比你能想象到的任何东西都要美,然而这种美得出奇的花朵确实是生长在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现在依然还有存在于世界之中。”
小田莉玛指着那朵泰塔魔芋:“这个泰塔魔芋,比传闻中的要大的多,而且这臭味,也确实太难闻了。”
“它长这么大,难道没有动物来吃它吗?”布克顿林还是不敢相信能有一朵花长这么大,而在生长过程中没有被毒蛇猛兽给吃掉,或是被一些小动物祸害,看这花长的这么漂亮,一点都没有被咬过的痕迹。
“队长,换做是要你去吃它,你下得去嘴吗?”庞小南意外的补了一句。
“呕……”布克顿林一想到刚刚那个气味,就忍不住扶着一棵树干呕起来。
“你太狠了!”布宜诺斯基冲着庞小南竖起了大拇指。
小田莉玛也皱起了眉头,肚子里有些翻江倒海了。
庞小南却看向小田莉玛,问道:“刚刚队长在泰塔魔芋旁边晕倒了,它的臭味会使人晕眩吗?”
“按照正常人的忍受程度,再臭的味道只能是令人不舒服,并不会让人晕倒,反而更提神!”说道这里,小田莉玛又忍不住肚子里一阵翻涌,“不过如果是精神压力比较大的人走近了闻到这个味道,很可能产生幻觉,那么产生幻觉之后,就有可能晕倒。”
“难怪了!”庞小南看着依旧扶着树的布克顿林,“队长一定是压力太大了,才被泰塔魔芋搞得晕倒了。”
布克顿林终于抑制住了自己的呕吐,缓缓的恢复了平稳的呼吸,他走到庞小南的身边,恶狠狠的说道:“臭小子,我这压力都是你造成的,你以后少在我面前提这朵花!”
“快,我要和泰塔魔芋合个影!”小田莉玛把相机交到了庞小南的手里,“走,你给我拍一个!”
说完小田莉玛捂住了鼻子,又朝泰塔魔芋飞奔了过去。庞小南拿着相机走近了,小田莉玛已经站在了泰塔魔芋旁边摆好了POSE,只是眉头紧皱,庞小南快速的按下了快门,叫了一声:“好了。”
小田莉玛立马有捂着鼻子飞也似的逃离的泰塔魔芋。
庞小南把相机交给小田莉玛,小田莉玛打开预览一看,眉头皱的更紧了,“你会不会拍照,你会不会拍照!把我拍的这么丑!”
庞小南一看,只见画面上的小田莉玛,脸上的表情狰狞,完全没有了美女的风范,“这怎么能怪我呢,是你自己嫌泰塔魔芋臭的,我只是真实的记录下了你的表情……”
慑于泰塔魔芋的威力,布里奇摩尔根虽然也拿出了相机,却没有合影的想法,只是在远处记录下了泰塔魔芋花的美丽身影。
“好了,我们继续赶路吧。”布克顿林只想逃离这个讨厌的地方,于是一行人再次踏上了往森林深处的征途。
小田莉玛继续陪在了托泰克差斯基的左右,庞小南在他们不远处陪着栗三明教授。
托泰克差斯基的步伐依然矫健,没有太多的疲态,他能报名参加这次探险,就是对自己第体力十分有自信。
他对小田莉玛说:“你知道,泰塔魔芋除了叫尸臭魔芋,还有个名字叫什么吗?”
托泰克差斯基虽然是海洋生物学家,但是因为海洋生物的远古传闻比较多,所以他对陆生动植物的传说都有所了解。
“叫什么?”小田莉玛不明所以,她对于泰塔魔芋的了解仅限于书本,这是她第一次见到泰塔魔芋的真身,而且这多泰塔魔芋比书本上描述的要大的多。
“它还有个名字叫尸香魔芋,”托泰克差斯基半眯着眼,随手摘了一朵路边的小野花,“因为泰塔魔芋生长到一定的阶段,发出的味道,是会由尸臭味变成尸香味的。”
“尸香味?”庞小南听到了这边的讨论,不由自主的凑了过来,“尸体腐烂还会有香味吗?这怎么可能?”
“尸体腐烂是有可能产生香味的。”托泰克差斯基闻了闻手里的花朵,“我们出土的很多古老的尸体,不是有没腐烂的吗?佛教里的得道高僧,圆寂后有的成了肉身舍利,也能散发淡淡的香味,还有,古时候有很多关于尸体发出香味的故事,你没听过吗?”
“没听过,”庞小南摇了摇头,感兴趣的朝托泰克差斯基身边凑,“你说说我听听。”这一路上的风景虽然不错,不过看久了也就厌了,不如听听故事。
托泰克差斯基笑了笑,拍了拍庞小南的肩膀,说:“好,那我就说个故事你听,正好打发一下时间。古时候有个童养媳叫孙秀姑,因为老公和公公都出远门了,与年老的婆婆在家。因为遭到流氓恶霸的调戏、欺负,不堪被辱,被迫自杀。死后出于恶霸的威胁,村中没有人敢报官府,婆婆年老受惊吓生了病。尸体无人处理,却散发出异香,传到了街上和巷子里。后来有个巡捕经过,闻到香气,就问左邻右舍,知道了冤情,就会去告知了县官,结果县官就惩办了恶霸,并给孙秀姑树立了贞洁牌坊,作为嘉奖。结果,李秀姑的尸体就不在发出异香了,老公回来将她入土为安了。”
“真的假的?”庞小南怀疑的看着托泰克差斯基,“你这故事编的也太随意了,你从哪里听来的,有没有历史记载?”
“既然是故事,你就别考证它的真假了,”托泰克差斯基又闻了闻手里的小花,“我再给你讲一个,以前有个富商,因为早死留下了六岁的儿子和十九岁的女儿相依为命。族中有个坏心眼的亲戚不仅欺负年幼的弟弟,还侵吞了家产,侮辱了姐姐还将姐姐沉到河中害死,并将家中的另一个男仆人一起沉到了河里,诬陷两人平日素有奸情,于是二人相约赴死。县官收受贿赂不闻不问,草草验完尸就埋了。于是,家中的财产尽数被坏人侵吞。后来新任的太守经过这个含冤而死的女子墓,突然闻到有异香,命人开馆发现尸体并没有腐败,还散发出异香。太守于是非常奇怪,就查明了冤情,拿下了坏人,并亲自准备了酒食香纸钱,祭奠这个坟墓,并立下了墓碑,沉冤得雪后这个女墓再也没发出异香。”
“哈哈哈,”庞小南放声大笑了起来,“老人家,你也喜欢这种信口开河的故事吗?”
托泰克差斯基也笑了起来,说:“我就喜欢无聊的故事,无聊的故事打发无聊的时间,不是更适合吗?”
“老师,无聊的时间不是该去看看有深度的书吗?”小田莉玛不合时宜的插了一句话进来。
“不不不,”托泰克差斯基立马否定了她,“既然都很无聊了,为什么要去动脑呢?脑子有时候是要休息一下的,长期处于高速运转的状态下,你会老得快的。”
“啊?真的吗?”小田莉玛双手托住了脸蛋,“难怪我最近觉得自己有些憔悴,可能是太想事了。”
“人啊,有的时候都是想空事,想那么多做什么呢?”托泰克差斯基指着丛林的深处,“就好像我们来到这未知恐怖的森林,有些危险你想躲就躲得开吗?猛兽可不会因为你脑子好使就不吃你,计划赶不上变化啊。”
“老人家,你这人生感悟够可以啊,”庞小南冲着托泰克差斯基竖起了大拇指,没想到讲故事讲故事,最后讲起人生哲理了,“想必你现在的日常生活也很无聊吧。”
“太无聊了。”托泰克差斯基感叹道,“每天就是讲课,在自己学校里讲,别人请我去其他的学校讲,然后还有学术机构请我讲,一些电视节目也找我讲,讲来讲去就是那一套,可是不讲又无聊,总之,人活的就很无聊。”
“既然这么无聊,那你这么不去……”庞小南差点下意识的接了一句不好的话。
“不去死是吧?”托泰克差斯基倒是毫不介意的接了过去,“我也想过,是不是该早点离开这个世界,但是我又好像没有理由要离开,不愁吃不愁穿,有名有利,儿女也长大成人了,每天还能发挥点余热,你说我要是到了另外一个世界,还有没有这么好的境况呢?说不定成要饭的了,所以我想来想去,还是活着吧。”
“嗯,俗话说的好,好死不如赖活着,”庞小南觉得托泰克差斯基真是有见地,不愧是科学家的代表人物,“今天听你这么一说,原来是这么个道理,未知世界的恐惧还不如现实世界的残酷让人留念。”
“残酷什么,我嗨皮的很。”托泰克差斯基毫不给庞小南面子,“我可不像你,过着刀尖上舔血,脑袋挂在裤腰上的生活,倒是你,我就不明白了,你小小年纪,怎么干这种行当,这不是活腻了吗?”
“嘿嘿,”庞小南挠了挠头,可不敢说自己活过几次了,算是活腻了,“老人家,每个人的理解不同,你看你,搞学术搞研究是你的爱好是你的特长,可是打架杀人可是我的爱好,你看我,没事可以杀个人玩,多么刺激,而且还有钱拿,是不是比你要嗨皮?”
说完庞小南冲托泰克差斯基挤眉弄眼,本来就是逗他玩。
托泰克差斯基皱起了眉头,说:“你这臭小子,把杀人当乐趣,你迟早会有报应的知不知道。”
“哈哈,老人家,亏你是搞研究的,你还相信杀人有报应啊?”庞小南不客气的搂住了托泰克差斯基的肩膀,托泰克差斯基想挣脱,可是庞小南的手孔武有力,“那我问你,你是海洋生物学家,杀海里的生物有没有报应?哦,因为海洋生物不是人,所以杀了就杀了是吗?我相信你一定杀过海里的生物,做研究嘛,怎么可能不抓点样本呢?”
庞小南的话没有错,托泰克差斯基研究的生物成千上万,又有哪一种没有一两件标本呢。托泰克差斯基默不作声,最后还是反驳了一句:“我这是为了工作需要,也是为了人类能够更好的了解海洋世界。”
“所以你就肆无忌惮的捕杀海洋生物,在你的眼里,海洋生物就是没有人类宝贵。”庞小南扭动了一下脖子,“但是在海洋生物的眼里,人类又算个什么东西,你别忘了,我们在布洛斯圆盘海域,可是遭受到了它们无情的攻击哦。”
托泰克差斯基无话可说,确实像庞小南说的,万物都有生命,并没有贵贱之分。
“你干什么,庞小南。”小田莉玛看出来庞小南和托泰克差斯基之间的火药味,用手肘碰了一下庞小南的腰部。
庞小南松开了托泰克差斯基的肩膀,又恢复了笑脸:“所以老人家,如果人杀人有报应,那么人杀动物也会有报应,我们半斤八两,何况你要知道,你觉得我无情,可是没有我这无情的人,你们这些人之前全都葬身海底了哦。你说说,我是不是不该出手救你们?”
庞小南与海洋怪兽搏斗的画面,深深的印在了科考队每个队员的脑海中,他是大家心目中的英雄,如果不是他,确实“布洛斯之花”号的全体船员都有可能葬身海底,所以托泰克差斯基再怎么强辩,也不能否认庞小南出手是错的。
“哈哈,小伙子,你的诡辩相当不错,我喜欢!”托泰克差斯基指了指庞小南,脸上堆满了笑容,好久没和人这么争吵过了,“你说的不错,杀人也好杀什么也好,哪怕是杀个植物,也会有报应,所以,我们当下应该顾忌的,是活好每一天,管他什么报应。”
“老师,你别跟他一般见识,他就是个无赖。”小田莉玛在一旁听到庞小南和托泰克差斯基辩论,虽然觉得庞小南说的有道理,但是于情于理她都要帮自己的导师说话。
“无赖好啊,无赖才能长命百岁,哈哈哈。”托泰克差斯基是彻底爱上了庞小南,爱上了他这种快意恩仇的性格。
“我觉得你老人家一定会长命百岁。”庞小南接过了话茬。
“你是骂我无赖咯。”托泰克差斯基虽然年纪老,但是脑子反应不老,很快就理会了庞小南的意思,“没错,以后我就学你当个无赖。”
“老师,你别跟他学坏了。”小田莉玛很意外,刚刚还剑拔弩张的两个人,转眼间就成了惺惺相惜的两个无赖。
“诶,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了嘛。”托泰克差斯基又调侃起自己的徒弟来。
“老师……”小田莉玛脸上飘红,瞥了一眼庞小南,只见庞小南似笑非笑的正看向自己。
“小田莉玛啊,你看你出师这么久了,我也没有什么东西再教给你,不过,”托泰克差斯基终于要给点干货给自己的爱徒,“我教你一个方法,能够让你减慢衰老的速度。”
“老师,你没骗我吧,真有这么好的方法?”女人最怕衰老,即使是科学界的女神也不例外。
“这个方法叫做三小时工作法。”托泰克差斯基比了三个手指头,看向了小田莉玛。
“三小时工作法,什么是三小时工作法?”小田莉玛歪着头,聆听托泰克差斯基的教诲。
“三小时工作法,顾名思义,就是每天只工作三个小时。”托泰克差斯基背着手,悠闲的走在芳草萋萋的原始丛林里。
“我每天早晨大概七点起床,先用一个多小时在卧室里阅读,吃早饭,边看报纸边抽烟斗。洗漱之后,九点钟到屋顶书房开始工作,一直独自待到中午十二点半。工作结束之后,我会下楼陪客人吃午饭,喝酒聊天。午睡之后,开始下午茶聊天时间;接着,和朋友们一起运动,网球、高尔夫、游泳等;晚饭后,带着我心爱的中华田园犬去散步;回来,抽一会儿雪茄,再和客人们打一两局桥牌;十一点钟上床睡觉,以保证第二天良好的工作状态。每天工作三个小时,不多也不少,我给自己定下这个规矩并严格执行,即便离开家去其它地方周游,每天上午的九点到十二点也是铁打不动的输出时间。”
托泰克差斯基又摘了一朵路边的野花,放在鼻子旁边闻了一闻。
庞小南也摘了一朵花,放在鼻子旁边,一股清香沁入心脾,“老人家,你这三小时工作法是功成名就以后吧,没出名之前你敢这样放肆?”
托泰克差斯基放下了花朵,微微一笑,说:“小伙子,我几十年前就功成名就了,但是三小时工作法从我刚刚做大学教授起就这样做了。我发现这个方法至少有三个好处,1是输入与输出的比例。输入为主,输出只占每天三小时,广泛的获取输入资源与信息,对输出是十分必要的。也就是说我获得的大部分知识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释放出去,换句话说叫厚积薄发,所以我才能有很高的产出和很高的输出质量,2是娱乐主动权的掌控,这份生活作息表,顺应了我的生物钟习惯,娱乐的种类和时间,也是由我主动安排和选择的,不是任由其放纵或被他人影响。3是每天确保有输出,三个小时的专注性输出,在书房里集中精力写作,不允许任何事情干扰。哪怕是实验室着火了,都影响不到我,我又不是救火队员,救火的事我操心也没用。”
“有道理,”庞小南点了点头,“你是怎么发现这个规律的?”
“我曾经也像很多立志于从事科研的人一般,没日没夜的工作,但是后来我发现,”托泰克差斯基活动了一下肩膀,“我的健康状况越来越差,而我的科研进度却停滞不前,我每天忙忙碌碌,却反映了我做事没有计划,目标不够清晰,无意义的事情做的太多等缺点,于是我反思了一下,是每天的忙碌掩盖了我傻X的事实,我那不叫忙碌,而是叫庸碌,世上大部分人都如此,每日奔波却不知道一生为何,所以我及时的调整了状态。”
托泰克差斯基又将手中的花儿放在鼻子面前,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自从我的状态调整为三个小时工作法之后,我感觉整个人轻松多了。从此神清气爽,科研成果也是接踵而至,这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个决定。”
“难怪那个时候,每天上午都不见你的人影。”小田莉玛回忆起在托泰克差斯基手下求学的那段日子,每天上午都是独自学习,根本见不到托泰克差斯基的影子。
“是啊,那个时候我就开始三小时工作法了,”托泰克差斯基笑着看向小田莉玛,“你们任何人在上午的时候都看不到我,因为那是我的私人时间,谁都不能打扰我,但是过了上午,我就自由了,我就放松了,我就可以开开心心的指导你们,或者去干别的事。”
“这就是你说的永葆青春的方法吗,老师?”小田莉玛是第一次听说有这种保养的办法,不用任何的化妆品,药品,只是靠减少工作时间,就能防止衰老。
“怎么,你还不信啊,你看看我,”托泰克差斯基弯了弯右臂,“你觉得我不够强壮吗,你觉得我拖了你们的后腿吗?你觉得我这次参加这个要命的探险活动,是自不量力吗?”
“行了,老人家,我相信你,”庞小南笑呵呵的按下了托泰克差斯基的手臂,实在不忍看到他那枯槁的肌肉,“你是好样的,比很多年轻人都要优秀。”
说话间,队伍中突然有一个人毫无前奏的倒了下去。
是布里奇摩尔根的助手,“红劳斯,你怎么了?”布里奇摩尔根蹲了下去,急切的扶起了助手的上半身。
“老板,我全身无力,发冷,好冷啊……”红劳斯牙齿打架,有气无力的应答道。
“怎么了?”布克顿林发现后面队伍的异常,及时的赶到了现场。
“少校,我的助手可能是病了,有可能是感冒,他的双手冰凉冰凉的。”布里奇摩尔根握着助手的手掌,感到一股侵入骨头的寒意。
“南德格勒!”布克顿林朝队伍的后面大喊。“南德格勒,你快过来一下!”
很快,南德格勒就出现在了布克顿林的面前。
“查一下,他得了什么病,会不会传染?”布克顿林眉头紧锁,这个时候得病,真是太不会挑时候了,以他在丛林里那么多年的经验来看,有时候要命的并不是敌人,而是疾病。
南德格勒俯下身子去,摸了摸红劳斯的额头,又掰开红劳斯的眼睑看了两眼,最后试了试红劳斯的双手温度,看着布里奇摩尔根,说:“布里奇摩尔根先生,请你先离开你的助手,这很可能是传染病。”
布里奇摩尔根一愣,随即很快松开了抱着助手的双手,飞快的躲到了一边。
“你之前是不是被什么东西咬过?”南德格勒转向红劳斯,一字一句的问道,他知道此刻红劳斯的感觉减弱,听觉可能也不灵敏了。
“是……是被咬过,我的脖子上……被一只很大的蚊子咬了一下……不过,我把它打死了……”红劳斯有气无力的答道,说出这几个字用尽了他极大的力量。
南德格勒转动红劳斯的脖子,看到了那个红肿的被蚊子咬到的伤口,一个针眼大小的空洞,周围是红肿的凸起,就像小山丘一般,那空洞里还渗出黄色的脓水。
南德格勒飞快的从随身的药箱里拿出针管,上了一管药,然后朝红劳斯的手臂上刺去。
打完针,南德格勒起身,对布克顿林说:“队长,很可能是疟疾。”
“你确定吗?”听到疟疾两个字,布克顿林的心里哇凉哇凉的。
“从他描述的情况和发生的症状来看,应该是疟疾没错了,”南德格勒低下头去看了红劳斯一眼,“我们这里没有必要的检查设备,不过八九不离十,他就是感染了疟疾,而且这个疟疾的发作程度很快。”
南德格勒担忧的看向布克顿林,“照这个发展的态势,他很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布克顿林也低下头去看了红劳斯一眼,然后拉着布克顿林走到了一边,叉着腰问道:“什么疟疾这么厉害,才被感染就会死?”
“疟疾的发病程度是看疟原虫的厉害程度的,”南德格勒环顾四周,眼睛里满是惊恐,“这个该死的丛林,不知道这里的蚊子到底有多厉害,这是我见过的发病最快最厉害的疟疾了。”
“从人体感染疟原虫到发病称潜伏期。潜伏期天数不一。一般间日疟、卵形疟14天,恶性疟12天,三日疟30天。感染原虫量、株的不一,人体免疫力的差异,感染方式的不同均可造成不同的潜伏期。有所谓长潜伏期虫株,可长达8~14个月。输血感染潜伏期7~10天。胎传疟疾,潜伏期就更短。有一定免疫力的人或服过预防药的人,潜伏期可延长。但是看红劳斯这个情况,根本就没有潜伏期!”
南德格勒捏紧了拳头,黑曼巴护卫队不但要对付明眼看得到的毒蛇猛兽,还得提防这丛林里四处埋伏的蚊虫,太艰难了。
“潜伏期后是发冷期,也就是畏寒,先是四肢末端发凉,接着会觉的背部、全身发冷。皮肤起鸡皮疙瘩,口唇,指甲发绀,颜面苍白,全身肌肉关节酸痛。进而全身发抖,牙齿打颤,有的人盖几床被子不能制止,持续约10分钟,乃至一个多小时,寒战自然停止,体温上升。现在红劳斯的情况就是发冷期。”
南德格勒往红劳斯躺着的地方看去,此刻,红劳斯一个人孤零零的躺在草地上,没有人敢靠近,谁都不想惹祸上身,红劳斯显得很凄凉,全身止不住的颤抖,可是大家都只眼睁睁的看着,没人上前哪怕是关心的问候一句。
“发冷期之后就是发热期了,冷感消失以后,面色转红,体温迅速上升,通常发冷越显著,则体温就愈高,可达40℃以上。高热患者痛苦难忍。有的辗转不安,呻呤不止;有的谵妄,撮空,甚至抽搐或不省人事;有的剧烈头痛、顽固呕吐。患者面赤、气促;结膜充血;皮肤灼热而干燥;脉洪而速;尿短而色深。多口渴,想喝冷饮。持续2~6小时,个别达10余小时。发作数次后嘴唇和鼻子常见疱疹。”
南德格勒皱着眉头看向布克顿林,“我看红劳斯马上就要进入发热期了,照这个情况,恐怕他挺不过发热期,只怕会……”
南德格勒没敢说下去,但是他话里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你确定他没救了?”布克顿林没想到才走了没多远,他们又要失去一个伙伴。
“我们缺少必要的药品,而且就算带了治疗疟疾的药物,但是并不一定能针对这里的疟原虫,”南德格勒张开双臂,抬着头,像要拥抱整个森林,“这里的物种太变态了,这是我见过的最严重的疟疾,没有之一……”
就在南德格勒话音刚落的时候,红劳斯那边传来了痛苦的叫唤,布里奇摩尔根也朝这边喊道:“南德格勒,你快过来,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南德格勒飞快的跑了过去,只见红劳斯在地上打滚,脸上的皮肤红的发紫,南德格勒伸出手摸了摸红劳斯的额头,只接触到皮肤就立马弹开了,太烫了。
南德格勒起身,抓着布里奇摩尔根的手腕,拉到了一旁,冷静的对他说:“布里奇摩尔根先生,我很遗憾的通知你,你的助手得了疟疾,很严重的疟疾,只怕是保不住性命了,你有个心理准备。”
“什么,疟疾?”布里奇摩尔根深吸了一口气,随后大怒道,“你以为我是白痴吗?疟疾是可以治疗的,你刚刚不给他打了一针吗?为什么没有效果?”
“我刚刚打的只是抗生素,我们没有治疗疟疾的特效药,”南德格勒耐心的解释,“就算是现在我们在哈利路亚大陆的最好的医院,疟疾也不是能够百分百治好的,何况这个鬼地方,我们连最基本的医疗器械都没有……”
“我不管!”布里奇摩尔根打断了南德格勒,“我花钱请你们是干什么吃的!为什么你们出发之前不准备好所有的药物,应对所有会出现的情况,一个疟疾就把你们搞的束手无策,那以后我们的性命你们拿什么保护!”
布里奇摩尔根发火的声音传到了科考队每个队员的耳中,虽然他们都知道这不能怪黑曼巴护卫队的不周到,但是他们都对未来充满了深深的担忧。
布克顿林听到南德格勒和布里奇摩尔根的争吵,很快赶了过来,他出言劝说道:“布里奇摩尔根先生,我理解你的心情,可是我们确实无能为力,我们的医疗系统只能保证即使救助受伤的患者,做不到万能,否则我们就该带上整个医院,那是不现实的,听我说,红劳斯很可能危在旦夕,为什么你不冷静下来,抓紧时间跟他道个别呢?”
布里奇摩尔根大叫了一声:“啊……”随后狠狠的看了南德格勒一眼,转身向红劳斯满地打滚的地方跑过去。
当布里奇摩尔根走到红劳斯的跟前,红劳斯已经停止了翻滚,两只眼睛里充血严重,眼神涣散,充满了深深的疲惫。
虽然红劳斯是布里奇摩尔根的助手,但是两人其实是很好的玩伴,说是从小一起长大也不为过。
从小,红劳斯就是布里奇摩尔根的好朋友,红劳斯一开始不知道布里奇摩尔根的真实身份,摩尔根家族也从小隐瞒了布里奇摩尔根的所以显赫资料,所以,红劳斯一直把布里奇摩尔根当成是兄弟般的家人。
直到长大成人后,红劳斯才知道布里奇摩尔根是这个世界上最神秘财团的继承人,而布里奇摩尔根也没有嫌弃红劳斯的家庭出身,一直把他带在身边,当作是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尽管身份上是上下级,感情上却是兄弟般的存在。
所以刚才布里奇摩尔根冲着南德格勒发火,就是因为知道自己最亲密的伙伴要离开自己,有些接受不了。虽然家族的长辈一直告诫自己,世界上只有财富才是真正的亲人,但是布里奇摩尔根失去谁都可以,就是不忍看着陪自己长大的小伙伴离开自己,他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眼下,红劳斯倒在地上,奄奄一息,布里奇摩尔根跪在了他的身边,伸出双手抱起了他的上半身,放在了自己的膝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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