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方恒归京
走了吧,怕北疆百姓再遭欺凌屠村,无数生灵枉死。
不走吧,怕大哥遭欺侮,恨方家二房欺人太甚。
重度纠结之下,方恒是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下,过个年都紧蹙眉头,难以舒展。
“队长,其实你不必太忧心北疆的。”姜七姜八也围了过来,“以前没你的时候,北疆的日子不还是照过?”
这话得到了哥哥们的一致鄙夷。
没有方恒的北疆当然能过,但他来了,救下多少生命,又斩杀多少鞑虏。
不说军功累累,就凭他十四岁的年纪能当上第五小队队长,没打出点胜仗都不好意思。
如果能再年长几岁,说不定第三大队的队长也当得。
他能纠结忧愁,说明是真把北疆百姓放心里了。
“如果能让鞑虏们心生忌惮就好了。”姜一几个人帮忙出主意,“即使打不退,只要他们忌惮害怕,能够少伤些百姓,也足够了。”
可怎么样才能让鞑虏心生忌惮呢。
想想上次,还是姜五等人躲在马车里,冒充远行商人的时候。
同样的方法,再用一次肯定不好使,现在鞑虏们看见马车过大的商人都不敢轻易拦截,生怕窜出埋伏来。
但这也侧面证明,他们伪装成普通人的行为是管用的,是让鞑虏忌惮的。
方恒抿着嘴,想着如果哥哥弟弟们在,会给出什么样的建议。
大哥心思最沉稳,应该会让战士们进行新的埋伏。
五弟角度最刁钻,应该会找出让鞑虏笃信的诱饵。
可什么诱饵,能够让敌人十分笃信,毫无防备地踏进来呢。
方恒的目光放空,隐约瞧见两位大娘走过来,胳膊上挎着竹编的小篮,篮子里放着做到一半的衣裳,并着些许针线。
她们都是鞑虏血洗村庄后的幸存者,既不愿意离开这片土地,也没有能力挥起长刀,只能跟着做点吃食,切个肉菜,有时候还会缝两件衣服。
北疆战士众多,哪怕第五小队也足足四五百号人,大娘们做衣裳的速度肯定不够所有人穿,这个时候她们喜欢谁,谁就能得到新衣服。
姜八生了张娃娃脸,又少了根手指头,平日里最得大娘们欢心。
这会过来也是衣服做到一半,怕他穿着不合适,特意过来比两下。
“姜八这小子嘴巴上抹蜜了,大娘们那么喜欢他,回回给他缝衣服。”姜六在旁边酸溜溜。
其他人点头,琢磨着待会要找这小子借来穿穿。
就算穿不下,也得狠狠摸两把。
方恒坐在主将的位置上,只觉得什么东西飘过,被狠狠攥住。
衣服,大娘,村庄,幸存者。
他猛地站起身,所有思绪全都被打通,“有了!”
鞑虏们喜欢洗劫村落,喜欢宰杀毫无还手能力的大渝百姓,每次窥见烟火都要兴奋,等待着收获战利品。
大渝战士们能伪装成远行商人,为什么不能伪装出个村落呢。
只要鞑虏相信了,只要鞑虏冲进来,就能让他们有来无回。
次数多了鞑虏还会害怕,看到村庄他们就得深思,这到底是真的百姓,还是一群等待反击的战士。
谁也不知道。
身为第五小队的队长,方恒拥有绝对的权力和威信,他一声令下,即使众人疑惑,还是纷纷行动。
首先找个少人的村落,劝说百姓潜藏几天,接着让将士们换下军装,穿上粗布麻衣,在村落里劳作。
是真真正正的劳作,也称不上困难,因为参军以前,他们本来就是穷苦人家的孩子。
刨地,喂羊,种菜,筛粪,打水,修墙。
大家忙的热火朝天,恍惚中已经离开阴冷的北疆,回到属于自己的家乡,和父母一起平安喜乐。
这里最大的困难大概就是女眷了,即使再小的村落,女眷也占据人群的一半,反观能够挥刀的将士们,能够挑出来扮演女子的不过寥寥。
姜八首当其中,姜五勉强应下,再找来几个年纪不大的战士,强行装扮成少女的模样。
老妪则由洗菜的大娘们扮演,她们虽然害怕,但想起自己惨死的亲人,还是咬牙应了下来。
短短半个月,“生命村”建立完成。
但凡有外人闯入,不仔细看根本察觉不了,这些都是刀口上舔血的战士所扮演。
只见他们嬉笑怒骂,打水生活,炊烟袅袅,伴着抱怨与呵斥,与所有北疆普通村落无异。
为了将鞑虏引来,以姜五姜八为首的“女眷”们还会去河边凿冰,用来洗衣裳或者捉鱼,烟火更是不间断地燃烧,有多高烧多高。
正月十五过去七八天,村子终于吸引来鞑虏的注意。
这个时候要反其道而行之,众人踩灭烟火,神情紧张,小心翼翼,将畏惧鞑虏的百姓演了个十成十。
“以他们的警惕,观察两三天不出错,大概率就会动手。”扮演长子的方恒将柴火扔在地上,压着声音交代,“所有人打起精神,决不允许最后的关头出错。”
“队长放心。”扮演母亲的姜五点头,时不时往脸上蹭烟灰,“马上通知下去。”
方恒微微颔首,正要转身,余光瞥见村头立着匹高头大马。
他立即转身弯腰,毕恭毕敬道,“母亲放心,儿在外一定会小心,绝对不让鞑虏发现咱们村。”
姜五也只能慈祥地笑,“好孩子,要平安啊。”
俩人前后转身,真有那么点母慈子孝的味道。
村口的鞑虏点头,确定这村子里并没有高手,也没有能够反抗的人,终于放心离开。
第三天。
扮演父亲的姜一伏身倾听,当大量的震动由远及近,他激动地跳起来,“来了,来了。”
从来没那么盼着鞑虏侵略过。
所有干活干到吐,从思念亲人更迭到怀念战斗的人全都瞥了眼藏刀的位置,愈发卖力地干活。
鞑虏抵达时,看到的就是一片欣欣向荣。
女人照顾孩子,男人耕田种地,老人晒着太阳,少年少女们追逐打闹。
这是北疆每一个村子的现状,也是无数人再梦都回不到的曾经。
更是鞑虏眼中待宰的肥羊,是女人和粮仓,是肆意屠杀的战场。
有人举起手臂,似乎在大喊“冲啊”。
上百个骑着马儿的精壮汉子杀进来,第一刀便砍向成年男子的头颅。
如果这里不是生命村,如果这里不是扮演的将士,那么这颗头会飞上天,再跌落脚背,与身体一起长埋,直至腐朽。
幸好这里是。
横刀的鞑虏没有砍掉头颅,劳作的男人拔起长刀,以矫健的姿态避开伤害,再捅伤马腹。
随着马儿嘶鸣扬蹄,嚣张的鞑虏摔倒在地,迎接他们的,将是正中脖颈的长刀。
刚才还宁静的小村陷入厮杀,只不过这一次,被屠戮的不再是大渝百姓。
而是毫无防备的鞑虏们!
杀啊,冲啊,要流多少鲜血,才能让敌人畏惧。
砍啊,劈啊,要掉多少头颅,才能让敌人战栗。
当夕阳西下,村落终于恢复宁静,所有人脚下的都不再是泥泞,而是猩红的血泊,和闭不上眼的鞑虏。
方恒收起长刀,遥望着丰京的方向,语气淡淡,“下一个。”
从新年到十五,从十五到二月。
他们伪装成四次村落,屠杀尽鞑虏八百余人,缴获战马六百余匹。
多么傲人的战绩,多么赫赫的战功。
不仅带队将军心生赞许,鞑虏们更是吓出胆寒,往日里最为惬意的血洗村落,竟然开始避之不及。
方恒心下松气,也终于能够请出探亲假,带着六个贴身侍卫,浩浩荡荡地赶往丰京。
他们骑着马儿,血气掩不住豪情,悲壮盖不住激荡。
他们与战士道别,与友人挥手,与长辈颔首。
他们在无数人的注视下,缓缓转身。
来时尚且幼稚少年童。
归来已是铁血边疆人。
“我们来了,丰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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