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方兼生
沈昭一眼瞧见了在认真念书的谦谦公子沈谨,她拎着食盒走过去,甜甜开口叫道:“二哥。”
沈谨抬头,看见来人是沈昭,眼里闪过一丝惊喜之色,“阿昭,你怎么来这里了?”
话刚问完,沈谨便想到了那个人,阿昭应该是来找小镜王爷的吧?
沈谨心中苦笑。
沈昭将自己带来的食盒放下,娇俏的脸上带着明显的笑意,眉眼弯弯如月,“二哥,我给你带了些点心,你要尝尝吗?”
沈谨差点以为是自己听岔耳了,“阿昭,你……这点心是给我的?”
沈昭这次表现得十分乖巧,“当然啦,你可是我亲二哥,这点心不是送给你的还能送给谁?”
谢云风和张正胜一前一后走进学堂,选了比较角落的位置坐下看书,明显远离着沈昭。
沈昭和沈谨聊得入迷,倒是没有发现谢云风来学堂了,而眼尖的沈谨显然也没有要提醒她的意思。
他并不希望沈昭和谢云风在一起。
何况谢云风前阵子还亲自上门退了亲,闹得有些难堪,甚至还引起了不少风言风语,说他们家阿昭性子娇蛮,小镜王爷看不上她这样的姑娘家……
沈昭并不知晓沈谨此时的内心想法,她这次来找他,不过是想叫他帮忙找人盯住那方兼生。
沈谨是白业书院的学子,认识的人自是不少的,所以沈昭折中选择了这么个法子,倒也不错。
学堂内人多眼杂,沈昭不便把话直说,而是找了借口,叫沈谨陪她逛一下书院。
沈谨十分乐意。
沈昭找了个人少的地方,拉着沈谨单独谈话,甚至还借口支走了绿柳。
沈谨不知沈昭这是要干什么,只是耐心等着她开口。
沈昭:“二哥,你认识方兼生吗?就是一个月前考上新科进士的那个。”
沈谨只听过人谈起过那个叫方兼生的人,但他并不认识对方,“阿昭,你怎么会认识方兼生?”
沈昭答应过大姐要保密,所以她不能把大姐和方兼生的事情告诉二哥。
于是,她冲着沈谨撒起了娇,试图用这种法子躲过他的逼问,“二哥,我想请你帮个小忙,可以吗?”
说话时,沈昭还伸手揪住了沈谨的衣袍,轻轻摇动他的手:“二哥,你帮我找个人盯住方兼生,好不好?”
“你看上他了?”沈谨下意识皱紧眉,但对于沈昭的撒娇又有几分无奈。
沈昭急忙摇头否认:“二哥,你误会了,我没有看上他。”她又没有眼了瞎,怎么会看上一个臭渣男?
“那你要我盯着他干什么?”沈谨还是怀疑,“我听人说,那个方兼生才华倒是出众,但他的为人……颇有微词。”
沈昭一听,顿时来了兴致:“二哥,你和我仔细说说那方兼生的事情嘛。”
沈谨:“……”
沈谨看着妹妹对那个方兼生这么感兴趣的样子,突然就不想说了。
但他耐不住沈昭撒娇啊。
最后,沈谨还是和沈昭说了一些关于方兼生的事情。
沈昭了解情况后,再次撒娇说各种好听的话,把沈谨哄得那叫一个“心花怒放”,一下子便同意了帮忙盯梢的事情。
事情定下,沈昭也该回去了。
她和沈谨告别,叫上绿柳准备打道回府。
只是,她刚走到在白业书院的大门口,又碰见了谢云风和张正胜。
张正胜兴冲冲地和她打招呼,而站在旁侧的谢云风则是摆着一副不耐烦的姿态,看起来很冷漠。
沈昭瞧见他,心口无意识刺痛了一下,想来应该是因为原身留下的感情。
不过这谢云风长得也真是出众,墨色长发,束着紫金冠,同色紫金衣袍,身姿卓越,宛如不可亵渎的高岭之花。
旁边的张正胜开口叫住她:“沈昭姑娘,你这么快就回去了?不留下来再玩一会儿吗?”
沈昭本是想礼貌回拒的,可突然想起谢云风在旁边,又装起了原身的骄横性子:“不了,这破书院也没什么好玩的。”
不知是沈昭这话挑动了谢云风哪根神经,谢云风竟然出言呛了她一句:“书院本就是供学子们念书的地方,像你这种娇滴滴的小姐又不用念书,来这里作甚?你想要玩,那便去其他地方玩,这偌大的京城供人玩乐的地方可有不少。”
这话无疑就是在暗讽沈昭。
谁曾想前几日还好端端的臭男人,今日在人前和她说话竟会这么不客气?
不过沈昭懒得跟谢云风计较,压下心里思绪,娇哼一声,不再多看他半分,作势要坐马车离开这里。
可谁曾想她竟会一脚踏空阶梯,眼看着自己就要摔倒,一只手突然勾住她的腰肢,将她整个人儿带了回来。
因为惯性,沈昭顺势扑到他身上,那张娇俏的小脸略微苍白,许是被吓着了神。
谢云风低头瞧着她紧抓住自己衣袍不放的手,冷着脸开口:“沈昭,你还想抓到什么时候?”
“抱……抱歉。”
经由他这么一提,沈昭堪堪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现在都快要抱住谢云风了,吓得她赶紧松手,可她那耳根子竟已发红了。
是羞的。
最后,沈昭顶着那张羞红的小脸,头也不回地爬上马车离开了。
谢云风盯着马车驶离,藏于衣袍下的掌心温度烫得人心都乱了,是他刚救了沈昭又摸过她腰肢的那只手。
他又救了她一次。
明明已经决定要和她断掉所有关系了,可他还是忍不住……下意识就冲上去救她了。
前几日见她落水是这样,今日也是这样,大概是他上辈子已经习惯了把沈昭放在心尖的位置上护着。
可是,谢云风不自觉绷紧唇角,手也紧握成了拳,有个声音在心里不断默念: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沈昭会害死他的……
张正胜不知道谢云风想了那么多,他只是憨憨地问了一句:“小镜王爷,你有没有觉得沈昭姑娘最近变得可爱了一些?”
尤其是她娇声说话的时候,那精致的小脸蛋微鼓起来,白嫩中透着几分红润,眉眼间的稚气尚未褪去,俏皮得很。
谢云风克制着烦绪,一如既往表现冷漠:“你觉得她可爱,那你怎么不娶她?”
张正胜:“……”
谁不知道沈昭心悦的人可是他小镜王爷啊?
—
马车离开白业书院,但沈昭并没有直接回府,而是带着绿柳去逛街了。
沈昭以前在现代看那些古装电视剧的事情,可是看到了不少的古代美食,她当时还嘴馋来着,不过她现在已经穿越到了这里,难得有机会不吃白不吃。
沈昭带着绿柳下了马车,第一件事就是去买那些美味又精致的糖人吃。
她以前在婚介所工作的事情,因为工作忙压力大,经常吃甜食来缓解自己的工作压力。
时间一长,她就爱上了甜食。
这个习惯是不会变的。
沈昭刚买好糖人,就迫不及待地咬下了第一口,抬头时正好瞧见方兼生。
她只见过方兼生一面,就是在云柳桥上的时候,她强行把大姐带走那次,但她还是记住了他的样貌。
老实说,那方兼生长得不差,相貌英俊,才华也出众,只是品行不端。
他若是不打那些歪门邪道,正儿八经地参加科举考试,靠自己的努力考上状元郎的话,估计会受到不少姑娘家追求。
可谁叫他偏要当渣男,欺骗她大姐的感情不说,甚至还想利用她大姐的身份获得荣华富贵。
光是这么一想,便叫人气愤不已。
沈昭又咬下第二口糖人,假装无意靠近,偷偷听着那方兼生和同僚聊天。
方兼生的声音不算大,但能叫人听清:“你是不知道,我之前救下的那个姑娘可是那侯府的大小姐,只要我能娶她为妻,就不用担心钱的问题了。”
同僚:“方兄,你说的可是沈烟姑娘?她是侯府的大小姐不错,但在那侯府内最受宠的不是二小姐沈昭吗?”
“是又怎么样?那个沈昭的性子太骄横了,我可不喜欢她那样的。据我了解那沈烟的性子软,比沈昭好控制,我日后若是想纳小妾的话,她肯定不敢跟我置气。”
谁不想荣华富贵,谁不想妻妾成群啊?
反正方兼生是想的。
他是个穷书生,比不得那些官家子弟的出身,但他不想一辈子都被那些人瞧不起。
哪怕是靠女人,只要能得到荣华富贵,他也认了。
同僚并不赞同方兼生这种做法,可他和方兼生一样,内心也是渴望得到荣华富贵的。
所以,对于方兼生干的这些事儿,他也没有要劝说的意思。
沈昭听到了这些话,心里蹭的一下窜起火气,连咬糖人时的力道都大了不少。
她没有想到方兼生会这么无耻!
本来她对方兼生的了解仅限于系统和她二哥说的那些事儿,没想到今日听了他亲口说出来的话,让她对他的认知再次刷新了。
这死渣男不仅贪心虚伪,还很会做白日大梦!
虽说古代男子三妻四妾不过是十分寻常的事儿,但沈昭的内里还是现代人,难免会有些无法接受。
然后再联想到自己身上,她日后要是嫁人了,就要同那么多女人共享一个男人,光是这么一想,沈昭便觉得恶心。
她才不要嫁人呢!
等她日后把自己事业搞起来了,实现独立,不再依靠侯府,便不用找人结亲了。
她可以一个人过属于自己的小日子。
沈昭听着方兼生和他那同僚谈论的话题,心情越来越沉重,明显是不开心了。
这方兼生在背后说她的坏话也就算了,还要欺骗她大姐的感情,想要三妻四妾、一生荣华富贵……他做梦去吧!
沈昭现在看见系在方兼生手腕上那条红线,恨不得立马拿把剪刀来剪断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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