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是不是男人?
喜欢我,和喜欢上我,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话题。
“而且你也不要试图用白校长的身份来压我,等我真的喜欢上你的那一天,我会让你明白,校长这个身份,真的不值一提。”
秦筝说完弯下腰,伸手捏着石缝中露出的牌匾一角,试图将它给拽出来,但几次用力过后,她又站直了身体,拍拍手说:“你来吧。”
昔日被世人供奉的文圣夫子庙木匾,此刻蒙尽了尘埃。
李文捧着它轻轻吹了口气,烟硝弥漫,乱尘遮眼。
动了心思帮白蒹葭完成保护夫子庙遗址的心愿,一是为了感谢她暂时撤销自己被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还给自己提供住处并借了生活费。
二就是自己身为老子的第四位徒弟,孔圣人说到底也算得上是自己的师兄,师兄的文庙蒙羞,自己作为蹩脚师弟,多少还是得做点什么,这样日后有机会相见,咱也有个联络感情的借口不是?
可师父说得好,思事易,成事难啊……
用衣角擦拭去沾在上面的灰尘,李文问秦筝:“你是怎么知道白校长会想要保下这堆……这座夫子庙的?”
“我来学校的报道的那天,白校长正好在校长办公室提议后山扩建改迁,不过结果一点也不出乎意料,她被拒绝了。”秦筝笑道。
“你笑什么?”李文这次真的有点生气了。
“因为她办不到的事情,我可以办到。”
“你真能保下夫子庙?”
秦筝淡淡地点点头:“但是请你给我一个帮她的理由。”
李文觉得很憋屈,他发现自己竟然说不过秦筝。
“晚上放学陪我吃饭吧。”秦筝干脆利落道:“还没有和男生一起吃过饭呢,正好商量一下,如果我帮你,你拿什么来报答我。”
李文冷笑着,一顿饭解决这么大一件事情,自己真他妈优秀!
学生喜欢扮成熟,大人喜欢扮清纯。
人总是在追求自己所没有的东西,却往往忽略了人生本就是一朵会经历不同阶段的鲜花,含苞或绽放,都拥有属于这个时期不一样的美。
而秦筝则就是将青春的美阐释到了极限。
雪白带着蓝边的连衣裙,帆布鞋外的白皙脚踝露出一小截粉色短袜,长发披肩,再加上她高挑的身材和出众的气质,走在人群当中,就像是误入人间的九天谪仙,不染红尘,清丽绝俗。
“呸呸呸……”
李文在心中连呸了好几口,不就是学习好点长的好看点身材也好点,自己怎么老是动不动就仙女,绝俗这样的字眼往脑子里蹦呢?一个学生而已,能美到哪去?
“走吧。”秦筝笑着朝李文走了过来。
李文拿手指着身后的时代酒吧说:“你请人吃饭的地方还真特别。”
“好朋友过生日,盛情难却,改请你晚上吃夜宵吧。”秦筝眨巴了下眼睛,说道:“我说让你陪我吃饭,什么时候说请你吃饭了?”
“不是一个意思么?”李文说道。
“算了,请就请吧,反正你也没有我有钱。”
“……”
时代酒吧,是整个南都的中学生最喜欢聚集的酒吧。
这里除了喝酒还有其他许多迎合学生们喜好的娱乐项目,消费不贵,可以让大家在尽情放松的同时,也不会感到太大的压力。
秦筝显然不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走在李文前面,轻车熟路地推开了二楼的一间包厢,然后里面的人都欢呼了起来。
“秦大校花来了。”
“还以为你去了国风把我们都给忘了呢,来这么晚,先罚酒三杯。”
“这位小弟弟是谁呀,秦姐你带来的?”
“……”
小弟弟?
李文脸都黑了。
“这是李文。”秦筝转过身很自然地搂住了李文的胳膊,大方地向四周的同学介绍道:“我男朋友。”
寂静。
死一般的寂静。
秦大校花有男朋友了?
不可一世的南都市第一校花竟然有男朋友了?
还是这个小子?
这打扮,也太……“低调”了吧?
李文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不是说好的只是单纯吃个饭然后讨论夫子庙的事吗,角色扮演又是怎么回事,你看这些人的目光,特别是那个准备点歌的胖子,那是什么眼神啊,我吃你家大米了吗!
“秦筝是我同桌,我们才认识半天。”李文解释道。
“才认识半天就在一起了啊,秦大校花,看来你谈恋爱的速度和学习一样,都让我们渴望可不可及啊!”
“看来某人今天是要失望喽……”
李文看着中间说话的这个女孩,白色的T恤露出秀美的一字肩,黑色丝袜包裹着细长性感的美腿,系带高跟鞋和脸上带着的夜店妆,透露出和她这个年纪所不协调的成熟和性感。
头上带着的粉红皇冠,象征着她就是今天晚上的主角和皇后。
“蒋美琳,生日快乐。”
秦筝挽着李文的手,半拖半拽地带着他将提前准备的好礼物交到了蒋美琳的手上,一个精美的盒子。
“谢谢秦大校花。”蒋美琳接过盒子,盯着秦筝笑道:“看来不管做什么事情,你都要快我一步,我这个万年老二,这次又输给你了。”
输?
李文闻到一丝不一样的味道。
秦筝笑了笑,说道:“情深则缘至,相信妹妹也很快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另一半的。”
蒋美琳点点头,随即将目光落在了李文身上,主动伸出手说:“你好李文,我叫蒋美琳,是秦筝的姐妹兼同学,很高兴认识你。”
“你好。”李文也伸出了胳膊,两手相握,笑道:“我跟秦筝只是同学,你不要误会。”
蒋美琳怪笑着看了眼两个人还挽在一起的胳膊,意味深长道:“我懂得。”
“……”
在包厢在座的男生心目中,如果将秦筝比喻成一道新鲜可口的菜肴,那么李文的出现,无异于是端走了盘子,掀翻了桌子,还打跑了厨子。
所以李文坐在这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因为除了一开始的寒暄,根本就没人理他。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
能和秦筝在一个交际圈里的,除了俊男美女,就是商贾之后。
大家喝酒的喝酒,唱歌的唱歌,聊天的话题也都离不开房子车子和票子,声音很大,似乎是在无意识地告诉李文,即便是泡到秦校花又怎么样,你终究不是我们这个圈子的人,等秦筝玩够了看腻了,一脚蹬了你的时候,你连坐在这里的资格都没有。
因为迟到,秦筝被连灌了几杯酒,醉意惺忪地朝着李文靠了靠,脸上如春花之绽,说道:“我不行了,你帮我喝几杯吧。”
“我酒量不太好。”李文不太好意思地说道。
“是不是男人?”秦筝语气极为不屑。
“就是,几瓶啤酒而已,你把我们的秦大校花都抢走了,不会连这点面子都不给吧。”
角落里的胖子拎着一打啤酒放在李文面前的桌子上。
胖子长得像中年人,稀疏的头发摸得锃光瓦亮,腆着肚子,红光满面地打着酒嗝,看起来很油腻。
“不好意思啊叔叔,我真不会喝酒。”李文摆手道。
“叔叔!”
“哈哈哈!”
包厢里爆发了哄堂大笑。
“他叫吴迪。”蒋美琳端着酒杯侧身坐在了李文的身边,用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说:“在你之前,他在学校里可是秦筝最强有力的追求者。”
“原来是吴老师。”
李文急忙将屁股抬起来,热情地握住吴迪的双手,满脸激动道:“哎呀,想不到南都外国语的老师都这么尽职尽责,实实在在做到了和学生打成一片,不愧是教师的楷模,学生的榜样,这瓶酒,我陪吴老师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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