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设局得来的爱
尹筝雪只是一个服务员,很单纯的服务员,好像全世界只有她自己一样,默不作声,默默无闻的做着自己的事。她只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尽快攒够钱去上大学。当然她的这些钱绝对是纯洁的,否则她无法把这笔钱交给学校的老师。
王子华就像潜伏在黑暗角落中的待捕的肉食兽类动物。他微伏悲戚,蓄势待发。
大概是在这么一个七月七的晚上,作为这个小县城仅有的一家歌舞厅,异常的爆满。人挤人,人挨人,在酒精的麻醉下,没有舞步,只有疯狂的乱跳。尹筝雪端着满满一盘子的啤酒,小心翼翼的穿梭在人群中。
不知道是谁碰了她一下,尹筝雪手中的托盘掉落,所有盛满啤酒的酒杯全都倾泄到红姐的头上。
红姐在现在的年代的确是个很土的名字,可在当年这名字火爆和流行程度堪比郭美美,伊芙蕾雅,朴妮唛。当然这也是个霸气的名字,一看就知道和洪兴十三妹差不多。
起码在这小县城红姐是惹不起的,她的三大情夫,五大姘头,都是混子,随便动一下小手指头就能让尹筝雪彻底不能翻身。更何况破碎的玻璃杯渣子,还把红姐的脖子划破。
现在尹筝雪只能面临两个选择,第一尹筝雪要赔付红姐一千块。可以说相当于现在的三万块还不止,尹筝雪翻遍衣兜也只有三十块,对于钱,她比任何人都贫穷。
第二个选择是,她要在自己的脸上连划三刀,刀刀见血。脸蛋对于每个女人来说都是致命的,这个要求对于天生丽质,貌美如花的尹筝雪来说,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红姐咄咄逼人,尹筝雪蹲在地上一遍又一遍用她的眼泪道歉。终于到了刀要出鞘,箭要离弦的危急时刻。
王子华觉得时机到了,他立即挺身而出。非洲大草原一只守了三天三夜的虎终于奋力一扑,它期待的太久太久了,虽然只是三天,但对于有些人来说,三日不见,如隔三秋。
事后,我再次问王子华的时候,他只是低头呢喃不语,我知道了,原来那个碰倒尹筝雪,引发一连串事件的凶手,就是他自己。是他让自己的一个小弟故意碰了一下尹筝雪。
这时候王子华就像一座大山,一样横档在尹筝雪的面前。
红姐看了看王子华,她的底气有些不足。
毕竟她和那些混子只是肉体交易,而站在王子华后面的那些小弟是实打实的兄弟。红姐后面的几个混子有些后退,甚至还有的说,给华哥一个面子。
但是红姐使出了她的杀手锏,她扯碎头发,跪在地上撒泼,高喊着,没天理啦,打人啦,欺负人啦,巴黎歌舞厅的王子华打人啦,没人管啦。
王子华虎躯一震,甩掉上衣,说,艹,我特么连碰你都没碰你,你不是要个交代吗,按规矩我给你个交代。
说着王子华从腰间拽出一把卡簧,对着自己的肚子就是三刀。人家肚子上都钻出了仨窟窿眼,你就是有在大的过节,那也得一笔勾销。
迸溅的鲜血,像连发的弩箭一样射到红姐的脸上。不知道为什么红姐后面的那几个混子吓得捂住了裤裆。平常都是白色的液体射到红姐的脸上,而今天却是鲜血,这几个人吓得面如土灰。
王子华肚皮上的肉翻出来,鲜血汩汩。红姐啊的一声惨叫,吓得连滚带爬的一头拱出了舞厅。
尹筝雪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一个为了自己敢去流血的男人。
对于王子华这个人,她一向敬而远之。一个贫家女孩服务员,一个看场子的打手老大,两个根本都毫不相干的人,也毫无关系,虽然每日见面,却都装作不认识。在尹筝雪眼里,王子华一向绝非善类的那种。
而今日不同,就算铁石心肠的人,也会融化。她慌忙的找些纱布,消炎药,刚想为王子华包扎伤口。
王子华温柔的推开她,豪言壮语地说,不用管它,风一吹就晾干了。
事后,我听到这段,不仅对王子华这种男子气概,臣服,佩服,外带服气。其实王子华只是嘿嘿一笑,看他笑的如此狡谐,我就知道有猫腻。
原来这办法,王子华不止用了一次。首先卡簧看起来挺长,其实去掉刀把,刀刃还不如中指长。而且这插的也有讲究,刀刀避开要害。
说起当年王子华的豪言壮语,他对尹筝雪说,就当蚊子咬了一下而已啦,实际他已经疼的直嘬牙花。
我觉得我有些慢慢的佩服王子华。其实以当时王子华的实力,完全可以强暴或者诱奸之类的办法得到尹筝雪。而他却选择了一个怀情的暴力手段,优雅而不张扬。
我经常问他,你为何不直接上了她,其实当时你不是已经有家室了吗,对于尹筝雪,你只是得到她的身体而已。
王子华用力吸了一口烟,然后缓缓的吐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烟圈。他说,如果你得到了一个女人的身体,而没有得到她的心,那就好比,对着林志玲的照片,再买一块猪肉,然后对着猪肉弄一夜。你认为这样有意思吗?
高,实在是高。这就是阅女无数的高手和我这个菜鸟的区别。就在一刹那间,王子华改变了我对女人的看法。
就像白筱碧,虽然她拥有牛奶般的柔软,雪白如酪的肌肤。但她那张脸确是死人般的性冷淡。
现在想想,还不如买条死鱼,看着成宫晴明的照片,自娱自乐来得爽快。
最终王子华用尽各种手段得到了尹筝雪,尽管他们不是同路人,尽管尹筝雪也没有说最终要在一起,哪怕他们只是冬天里相互取暖的两只刺猬,但不得不承认,那是他们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开始他们只是躺在床上寻欢作乐,最后他们得到了灵魂的升华。他们静坐在山岗,尹筝雪端坐看着一本《朗诵者》,王子华用粉笔在石头上画着尹筝雪的肖像。
尹筝雪她说自己多么希望将来在自己的家乡建造一所学校,自己化身成一名老师,读着一遍又一遍的朗诵者给他们听。
说着说着,尹筝雪哭了,她想到自己背着咸菜,带着干粮,到十里以为地方求学,夏天无食,冬天无衣。在自己家门口建学校,这是她的朝思暮想。
王子华把手举的高高,说,我要养猪,养好多好多的猪,给孩子们炖猪肉吃。
尹筝雪用手指点了一下王子华的脑门说:“我还以为你会说你要当美术老师哪?”
王子华最初去混社会的目的,就是每天能混上猪肉吃,这是他的梦想。一对贫穷的情人,一对最富有的梦想。
王子华止不住自己的兴奋,说,你说我们以后会永远在一起吗?
尹筝雪想了一会,说:“不会。”
王子华,垂头丧气的低下了头。
尹筝雪又说:“也许会吧”
王子华破涕为笑。
悲伤地日子,年复一年。快乐的日子总是一瞬间。三个多月过去了,那是在1990年,那年有一首最火的歌曲叫梦醒时分。然而他们的梦真的醒了。
王子华没有食言,他凑齐了五千块给尹筝雪,没有道别,没有仪式,他偷偷一个人跑到角落,像洗胃一样不停的灌酒,哭声如同一个刚出生的婴儿。
尹筝雪带着兴奋欢快的心情来京,迎着首都的朝阳,她踏进了大学的校门。
三天三夜的火车,并没有给她带来倦意。这里和她的小县城完全不同。尤其是男人。
他们穿着风琴管一样笔直的休闲裤,一种能让人弹跳的神奇耐克运动鞋,头发锃亮,梳成大人的模样,成熟婉约。这种风格和王子华的成熟完全不同,只是这种魅力深深吸引了尹筝雪。
起初的时候,尹筝雪还和王子华通信,后来尹筝雪直接把王子华的信,当垃圾,每天按时的扔进垃圾桶。
面对尹筝雪石沉大海的消息,王子华变了。如果没有尹筝雪,就好像鱼没了水,鸟没了天空。王子华抓耳挠腮,神经跳舞,没有尹筝雪的日子里,他受不了。
他曾试着交往几个女孩,来麻醉自己,忘掉尹筝雪。他发现每一个人根本不配和尹筝雪相提并论。她冰清玉洁,她至美至善,她无可挑剔,王子华立马离婚抛弃妻子,立马离开歌舞厅,只身一人来到北京。
别无他长的他继续在一家歌舞厅看场子,只不过以前是大哥,现在是小弟。他一次又一次去学校去找尹筝雪,他看到的只会让他更伤心。
尹筝雪挽着一个戴着眼镜的理科男。那个理科男好像还很腼腆。经历人事的尹筝雪,用她纯熟的床颠技巧,完全控制了这名理科男。
当然这名理科男背景家境也不简单,京城户口,父母都是机关单位的干部,这对尹筝雪来说,这是致命的优点。
我前几天看了一则报道,拆迁户大爷娶二十岁娇妻,最后连老大爷都莫名其妙。新社会,这是咋了,老头子我八辈子农民,咋还老牛吃上嫩草了。
王子华看到这一切,他疯狂了,彻底疯狂了,用一个英文单词那就是verycary。王子华穿梭在校园的每一个厕所,上面画着尹筝雪的裸体,下面还有文字,大骚x尹筝雪,被我xxx。
有一种东西叫,我得不到,别人也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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