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章 冒险小队
在得到夏佐的同意后,艾莎喜滋滋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她的室友朵拉正在收拾床铺,并将一个木制雕像放在了床头,双手合十行礼。
这是歌明兰帝国时期的一种古老风俗,很多穆罗斯平原的人一直在沿用。
而显然这位朵拉小姐,就是一位地道的歌明兰遗民,或者说是琴康人。
而她之所以会出现在城邦的魔法学校中,也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四年多以前,魔法议会在城邦十八座城市建立低等魔法学校,但招收的却不仅是城邦当地人。
否则的话,勒斯也不必在每个城市都建立一座学科完备的魔法培训机构。
城邦北临帝国、南接城邦,东侧靠近凯隆、拜庭,西侧紧邻沙漠数个小国。
以此地理位置,可以让各国心向施法者领域的人,都有能力来此学习。
而事实上,在听说包括内罗尼堡瓦格纳高等魔法学院在内的城邦十九所魔法院校都不禁止外国人入学,更没有类似‘卖身契’的毕业合同以后,帝国与琴康自然也不会放过这个获得施法人才、学习先进魔法技术的机会。
想朵拉这种具备一定法术天赋的学生,就是被琴康出资送来接受培养的,甚至于连回国后的工作和职位,都已经预订妥当。
此时完成祷告的朵拉见艾莎回来,便用略显粗糙的诺亚语问道:
“夏佐老师答应你独自行动了?”
“当然答应了。”艾莎同样欢快的以诺亚语回道。
由于魔法学院的主体教师基本都来自诺亚,而各种魔法词汇在翻译过程中又可能导致失真和谬误,所以低等魔法学院里的第一颗,便是学习诺亚语。
就连课本和文字材料,也同样是以诺亚语为主。
这倒无形中提高的诺亚在国际上的地位,某种程度上甚至方便了这些年来诺亚在国外的商业投资。
两个女孩各种收拾好自己的行李,随即又和其他人一起下楼吃了晚饭。
等回到房间做完例行冥想,也到了该上床的时间。
艾莎和她的室友兼闺蜜并排躺在床上,进行着往常的睡前聊天。
“艾莎,这次野外训练结束后,我们就要毕业了。”朵拉语气沉闷。
毕业以后,她就要回到穆罗斯平原,在家乡城市的施法者部门任职。
而这意味着,她与挚友艾莎之间,可能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
此时的艾莎听到闺蜜伤感的话语,轻松笑着:
“毕业了又有什么嘛,现在空艇这么发达,我有时间完全可以去看你啊。”
朵拉却无奈道:“以你的成绩,肯定会被内罗尼堡那边的瓦格纳高等学院录取深造的,听说那里的学业十分繁重,科目也比咱们这里更多,你到时候不忙得昏天黑地就好了。
更何况……”
更何况,琴康与帝国之间如今剑拔弩张,大小摩擦不断。
他们甚至绕过了城邦地区,将军队控制范围从西侧延伸,在大陆西部沙漠边缘地带进行着低烈度的军事对峙和试探。
这场仗一旦打起来,身为琴康人的朵拉,根本无从把握自己的命运,说不定也要被派上战场。
艾莎闻言翻了下身,侧头看向表情有些迷茫的朵拉。
“放心吧,我一定会去看你的,你也一定不会有事。”她笑嘻嘻道:“说不定等哪天你被帝国人抓了,还可以报上我的名字来保命呢。”
朵拉听着闺蜜那熟悉的臭屁话语,翻了白眼:“行吧,只不过到时候别一听你的名字,他们反而直接杀了我就好。”
“怎么可能,我可是励志要成为魔导士的女人!”
“得了吧,我看你嫁给魔导士倒是更有成功的希望。”
“讨厌啦你!”
“哎哎哎!说归说别动手啊!哈哈哈哈……好痒……”
……
第二天一早,起降场外旅馆门前。
来自都灵城的魔法学徒们整齐站成两派,而他们的领队老师夏佐,则仔细检查他们身上携带的护具和魔法药剂等物品。
艾莎此时也站在这里,并在最后接受了夏佐更为细致的检查和叮嘱。
“你的才华确实不应该浪费时间在这种野外课程上,能有一次珍贵的冒险经历,对你实力和阅历的增长也确实有好处。
但我要提醒你,大森林可不像在学院,这里的危险无处不在。
要学会机灵点、谨慎点,遇到不对的就马上跑,学院配发的信号弹也要带好。
万一有危险,把信号弹打出去,运气好也能被晨星城过来办事的人注意到,说不定能救你一命。”
夏佐絮絮叨叨说了一堆,担忧之情十分明显。
这不仅是因为上头有人让他照顾对方的关系,夏佐本身也不希望一个有着杰出天赋的魔法师在成长过程中就出现意外。
艾莎神态认真的记下老师的教导,最后上前抱了抱对方。
“放心吧,夏佐老师,我会注意安全的。”
夏佐看着一脸兴奋的艾莎,最后叹了口气:“滚吧,记得早点回都灵城,三个月后的毕业典礼可不会等你。”
“好的,再见了大家。”
目送着夏佐带着同学们乘坐马车前往五公里外的森林外围,艾莎也备好自己的行囊,走进了莫度镇。
她要先和约好的同伴们汇合,然后再商量接下来的冒险行程。
而至于第一次来西南大森林的艾莎来说,她哪里来的同伴?
那就要说起当年那场变故中,她所认识的另一群人了。
莫度镇作为一座完全为冒险者服务而快速建立起来的小镇,其中最多的设施当然要数酒馆了。
艾莎按照从学院出发前记好的地址,很快就在小镇的某条街道上找到了一家名为黎明的酒馆。
此时正值清晨,酒客们都还没来。
酒馆里只有一伙人正在吃着早餐。
一位穿着紧身猎衣的年轻女人见艾莎在门口探头探脑,立刻笑着挥手招呼:
“艾莎,你这丫头终于来了。”
“蕾妮姐姐,我好想你啊!”
见到熟人的艾莎露出开心的笑容,几步跑了进来,直接冲进了女人的怀里。
而这时,她们旁边也响起了揶揄声:
“小艾莎,难道你就想念蕾妮,却一点也不想看到我们嘛。”
“怎么会呢,卢克哥哥、帕搏哥哥……我也很想你们。”
酒馆里的这群人,正是当年反抗都灵城血巫师的黎明组织成员。
当年魔法议会占领城邦以后,短时间内便大量肃清了所有盘踞在城邦地区的血巫师,完成了他们一直以来的奋斗目标。
之后,黎明组织的领袖——教授,因年事已高再也支撑不住,很快便离开了人世。
而黎明组织这个小小的巫师结社,也因此走到了解散的边缘。
当时米切尔三人看在他们在那场占领都灵城的战斗中帮了忙的缘故,善意提出引荐他们加入魔法议会。
但蕾妮几人想了想之后,却放弃了这个机会。
他们想将黎明组织这个名号继承下来,这样才对得起教授为他们这些孩子所作出的付出。
米切尔三人见此也不好再劝,但也将他们的贡献汇报了上去。
而那个时候,正好魔法议会颁发了新的政策,允许外部巫师在付出一定金钱的情况下学习基本的魔法理论,并对外提供低级魔法师以下的法术。
于是,黎明组织这些人凭借之前的帮助,免费获得了转修魔法的机会。
但转修完成之后,黎明组织也是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继续维持下去。
所以蕾妮几人商议了一下,便将他们组织的名字改成黎明小队,来到了当时刚刚热闹起来的西北大森林,成为了冒险者。
这几年下来,她们在这边也算混的不错,还在莫度镇里盘下了一间酒馆,作为他们的根据地。
而通过当年的结识,蕾妮他们每次会都灵城看望家人的时候,也给艾莎带些礼物。
直到这次魔法学院毕业前的野外训练来临,艾莎便生出了跟哥哥姐姐们一起去森林里冒险的计划。
酒馆里,一群人围坐在长桌旁聊天。
艾莎迫不及待的问着什么时候他们小队能出发进入森林。
蕾妮听了不解问道:“小艾莎,你为什么一定要跟我们进森林深处呢?”
“因为我要攒钱啊,你们之前不是说,有的魔兽尸体带回来,能卖上千魔币嘛?”
魔币是魔法议会在城邦所发行的纸质货币,具备很高的价值和公信力,也是魔法交易中最常用的币种。
一个魔币的价值,大概在二点五个诺亚金币左右,足够一个人在都灵城美美生活半个月了。
“问题是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卢克好奇道:“你马上要去内罗尼堡进修了,这时候不应该好好准备学业嘛。”
艾莎无奈道:“内罗尼堡的消费可是很高的,而且那里同样不是福利学校,我需要给自己赚学费和生活费啊。
这几年我的花销都是米切尔、迪伦、嘉柏三个哥哥提供的,但以后我想自己努力赚钱,
之前欠他们的,我也要尽快还回去。”
这时黎明小队的众人才恍然记起,艾莎没有家人了,她一个仅有十五岁的花季少女,已经必须自己扛起生活的重担。
卢克想了想道:“艾莎,如果钱不够,我们可以给你凑一下。”
而艾莎却坚决摇头:“谢谢你们,但我自己可以。”
蕾妮知道艾莎性格自立,也没有再跟着劝什么,而是正色道:
“艾莎,我们可以带你进入森林猎杀魔兽和采集珍贵草药,但有一点事先说好,我们的工作并不安稳,反而十分危险。
你也看到了,原本我们教授刚死的时候,我们有十多个人。
可现在,离开的加上死在森林里的,只剩下我们六个。”
蕾妮语气严肃:“艾莎,你做好面对危险的准备了吗?”
艾莎感受到众人的目光,深吸口气:
“我听米切尔哥哥说过,每一名魔法师都要经历战斗和危险的,哪怕是那些研究员也不例外。
所以……尽管我年纪还小,总归也要走这一步。”
蕾妮等人听完忽然笑了起来。
卢克摸了摸艾莎的脑袋,温和道:“放心吧,只要不贪心,危险是可控的。
这次我们先带你在外围熟悉一下,等你适应了以后,我们再带你去猎杀那些能卖几千魔币的大家伙。”
艾莎立马点点头,有些迫不及待:“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卢克看了蕾妮一眼,她才是队长。
而蕾妮看了眼时间,笑道:“我们现在就出发。”
……
茂密的丛林间,一只火红皮毛、体型壮似小狗的火绒兔躲在灌木丛里,小心翼翼的吃着嫩叶。
忽然间,它猛然停下所有动作,耳朵笔直竖起,似乎是察觉到了什么危险。
而就在下一秒,这只兔子便在‘沙沙’的响动中忽然跃起,朝不远处更深遂的草丛中逃去。
可一切都已经晚了。
精准老辣的猎人在它跳起的瞬间便已经出手,一支泛着淡青色光芒的利剑,稳稳扎在了它的脑门上。
“中了!猎纹姐姐好厉害!”
箭矢射出的方向,艾莎从自己匍匐的草丛中站起,举着手不停挥舞着。
而在她旁边,蕾妮等人也纷纷现身。
这是黎明小队给艾莎上的第一节课。
“猎纹,你的箭术又精进了。”蕾妮走到一名穿着绿色紧身衣、露着肚皮和大腿、脸上还涂着油彩的高挑女人身旁,伸出大拇指夸赞道。
被赞赏的女箭手笑了笑:“还是卢克的附魔法术更快了,否则这一箭估计我没把握瞄准头部。”
卢克摸了摸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也没那么厉害了。”
艾莎察觉到卢克语气中的不对劲,大眼睛在两者间游移,好像发现了什么。
而卢克自己也注意到了这点,为防止这小丫头乱说,连忙开口问道:
“咳咳,艾莎,你觉得我们既然发现了猎物,却为什么不用法术?”
艾莎想了想:“因为会破坏皮毛?我记得学院里教过,火绒兔的皮毛可以制作魔法卷轴,同时也是刻画法阵铭文的优秀材料。”
“这只是一方面。”蕾妮解释道。
“火绒兔作为一种魔兽,对周围魔素环境的感知十分敏锐,行动力也很是迅速。
以我们的实力,施法前的波动很容易被它察觉,所以卢克使用了波动最小的箭矢附魔,为猎纹的箭提高速度。”
卢克也接话道:“这给你上得第一课,就是为了告诉你,法术确实很神奇多样,但在不同条件和要求下,却并不一定要使用威力最强的法术。
还有一点就是,别光听你们学校教的东西。
火绒兔的皮,不仅可以作为施法材料,它在皮毛商人的手中价值反而更高。
这东西制成的衣物或毛毯,保暖效果极佳,还能自己发出热量,在一些冬季较为湿冷的地区十分受到有钱人的喜爱。”
艾莎听到这里眼睛一亮:“那这只兔子能卖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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