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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你觉得你配得上程知栩吗


  简灵结束手头的工作,刚好到了下班时间,不敢让程知栩久等,她连妆都没补就拎着包匆匆跑出去,乘电梯到地下停车场。
  程知栩的车果然停在那里等她,这回没有打双闪,她抱着包跑过去,拉开后座的车门坐在程知栩旁边。
  车门关上,程知栩对前面的司机报了个餐厅的地址。
  简灵出了电梯跑着来的,额前的碎发有点乱,她从包里拿出镜子,用手拨了拨,发现鼻翼两侧有点出油,于是掏出粉饼按压了两下,又补了下口红。
  补完妆,她拿远了镜子,左右各偏了一下脸,仔细检查一遍,确定完美无缺,没有丁点瑕疵,这才露出满意的笑容。
  简灵把镜子塞回包里,手指碰到一个圆柱形小瓶子,拿出来一看,是上个星期买来的小众品牌的香水。她拆完包装就随手丢进包里,一次都没用过。
  简灵心血来潮,往空气里喷了一下,耸着鼻子深吸一口气,前调是玫瑰花香,带着一点树莓的味道,还挺好闻的。
  程知栩安静地坐在一旁,看着姑娘家变魔法似的从包里掏出各种瓶瓶罐罐,或往脸上抹或往身上喷,终于按捺不住,出声询问:“你这是?”
  “我这个叫输人不输阵。”简灵分给他一个眼神,而后继续鼓捣自己的瓶瓶罐罐,找了个珍珠发夹把披散在背后的长发半挽起来,抓出两绺垂在脸侧,显得温婉动人,“当然,我也不会输人。”
  上次在家里以一副病猫的邋遢形象对上精致靓丽的沈清禾,简灵每每回想起来都郁闷不已,总想着找回场子,没想到机会说来就来。
  程知栩不是很懂她的意思。
  简灵整理完妆容头发,这才把全部注意力放在身边的男人身上。女孩杏眼清澈,唇红齿白,一张脸上满是自信张扬,说话时红唇一张一合,明艳动人:“虽然呢,我很信任你,但是吃醋和信任是两码事,情敌面前我不表现得优越一点,我还是个女的吗?”
  反正上次他都说她吃醋了,她不介意承认得更直接一点。虽然她上次否认了,但那是女人的自尊心在作祟。
  程知栩被她这番振振有词的理论打败,愣了数秒后,挑出重点:“情敌?你说的是沈清禾?”
  “对啊,她一定对你有意。”简灵万分笃定地点头,“你知道吗?我以前看过一个说法就是,当一个男人分不清别的女人是否对他有意思时,问他的女朋友就对了,他女朋友说有那就一定有。有些事情你要相信女人的直觉。”
  程知栩失笑,抬手揉了揉她的脑袋,没问她这说法是哪儿来的科学依据,顺从地点了点头:“嗯,相信你的直觉。”
  其实要说对沈清禾的心思毫无所觉那是假的。
  沈清禾和他是高中同学、大学校友,始终与他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她太会拿捏分寸,进退有度,从无逾矩的言辞,也没有跨越朋友范围的行为。
  就连当初毕业,程氏集团给她抛出橄榄枝,她都一口拒绝了,转身踏进了与程氏匹敌的君澜集团。
  哪怕他偶尔对她的心意有所察觉,也会很快打消怀疑,只因她的分寸感太强,让人挑不出一丝错处。
  沈清禾唯一一次失态就是上次来他家里,撞见简灵以后,她在谈正事之前说了些暗含讽刺的话。
  他当时之所以没有拆穿,是因为后期的合作全程都是她负责对接,撕破伪装的后果就是让彼此陷入尴尬的局面,是以那天他并未把话说得太明白。
  ——
  半个小时后,高档的西餐厅跃入视线,一楼大堂灯火璀璨,莹莹亮光如水一般从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倾洒出来,被门外的台阶切割成几块,与撒在地上的月辉两相皎洁。
  简灵下了车,程知栩从另一边绕过去,牵起她的手进去,刚踏上一级台阶,简灵冷不丁想到两人目前的关系,果断挣开了程知栩的手,低声提醒一句:“我现在是简秘书,你不要动手动脚。”
  程知栩的手心一空,顿了两秒,对“简秘书”三个字表示无语。
  他就不该配合她的任性胡来,扮演这种角色,真是让人头痛的体验。
  两人到了预定的包厢,过来开门的是沈清禾,她手握着门把,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程知栩那张俊美的面庞,她嘴角扬起一抹笑,注意到他身后矮了一截的简灵,脸色微妙一变,一秒钟恢复正常,笑语盈盈:“我和何副总刚还提到你,快进来吧。”
  简灵亦步亦趋地跟着程知栩进了包厢,看着他与何副总打招呼,非常懂规矩地跟着打了声招呼。
  何延平目光转移到简灵身上,略带疑惑地问:“这位是?”
  程知栩嘴角动了动,“秘书”两个字说不出口。简灵倒是很从容,主动自我介绍:“我是程总的新秘书简灵。”
  何延平笑一笑:“还是程总想得周到,要是带明特助过来,那就只有我们沈经理一个女士在,怕是会不自在。”
  沈清禾眼神微微闪烁,没接话,引领着几人入座。
  各自点完餐以后,他们就双方的合作项目的细节聊了起来。简灵没参与这个项目,听得有点吃力,很多地方不懂,又不好意思在这当口提出来,只能不懂装懂,时不时跟着点一点头,总归是没怯场。
  沈清禾偶尔朝她投过去一个眼神,见她某一刻露出茫然的表情,眼里划过一丝嘲讽。程知栩和何延平聊得投机,可能没精力留意简灵,沈清禾却一眼就能看出她几斤几两重。
  “秘书”的由头是假的,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缠着男朋友才是真的。
  沈清禾平时最讨厌依附男人的女人,更讨厌分不清轻重的女人。恰好,对面的女人两样都占了。
  须臾,几个服务生端着餐点鱼贯而入,沈清禾拿起水杯喝了口白开水,参与另外两位的交谈,没再把注意力放在简灵身上。
  菜上来以后,几人边吃边聊,气氛没有方才那么严肃,间或说些玩笑话,夹杂着几人的笑声。
  简灵低头吃第三根蟹腿的时候,手背突然被人捏了一下,她惊得差点打翻碗,猝然看过去,程知栩一脸平静,淡淡地抛过来一个眼神,眼里的意思很明显。
  简灵会意,默默地把碗里的蟹腿夹到碟子里。她咳嗽没好透,确实不宜吃太多寒性的食物。大概是因为前段时间调理身体要忌口的食物有点多,很多爱吃的东西没吃过,最近停了药,嘴馋得不行。
  沈清禾不经意地转头就看到两人的眼神交流,指尖的温度凝固,一片冰凉。她缩了缩手指,放下筷子起身打了声招呼,走出包厢,去了走廊尽头的洗手间。
  过了这么多天,她以为自己能冷静的。
  然而,只是她以为。
  哪怕程知栩的女朋友是个实力能与其匹配的女人,她也不会这么不甘心。
  沈清禾上完厕所出来,站在盥洗台前伸出手,感应水龙头立刻流出温热的水,淋上她的手心,又哗啦啦地顺着指缝流到底下的水池,怎么也握不住。
  正失神,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在耳边响起,简灵用餐巾纸用力蹭着衣摆,发现弄不掉,接了点水继续擦拭。
  她不小心把菜汁弄到衣服上了,今天才穿的新毛衣,她很喜欢,不及时处理就要报废了。
  简灵摁了一泵洗手液,搓出泡沫再用湿纸巾一点点揉着弄脏的地方,眼看着污渍的颜色变淡,最后看不出来,只剩下一小块洇湿的痕迹,终于松了一口气。
  “你觉得你配得上程知栩吗?”
  蓦地,一道熟悉又冰冷的女声从一旁传来。
  简灵一心专注于抢救自己弄脏的毛衣,没注意到旁边的人是谁,她震惊之下抬起头,从面前的镜子里看到沈清禾的脸。那张一贯清淡如荷的面容上是不加掩饰的讽刺和倨傲,是明晃晃的轻视。
  大概是想不到她会如此直白,简灵着实怔愣了,过了好一会儿,不确定地问道:“你说我什么?配不上程知栩?”
  “我有说错吗?”沈清禾抽出几张纸巾擦干手上的水珠,眼神犀利,语气冷飕飕,如同裹着冰渣,“你不是他的秘书,只是程氏集团一个可有可无的职员,我不知道你用了什么方法和他在一起,但你和自己的老板谈恋爱,有想过后果是什么吗?”
  简灵没心思拧干弄湿的衣服,直起腰看着她,明白过来她这是不打算隐藏,而是提起剑诛她的心。
  “那么,沈经理又是以什么立场来说这些话呢?”简灵扯了下唇角,语气天真地问道。
  沈清禾在职场上什么类型的人没遇到过,根本不会被简灵轻飘飘一句话难住:“我与他是多年至交,他的事我有……”
  “沈清禾,如果你直说你喜欢程知栩,一心为他考虑,我还会高看你一分。”简灵笑着说,“你何必打着朋友的幌子,我是没经过大风大浪,可我不是傻子。”
  沈清禾狠狠一怔,没料到简灵有这样气势逼人的一面。
  她小看简灵了。
  简灵走了几步,扯着衣摆在烘干机底下吹,视线却不离沈清禾:“你很早就喜欢程知栩对吧?不然不会这么意难平,跑到我面前说这些。你明明有那么多机会,是你自己有太多顾虑才会与他错过,不是我的错。”
  沈清禾紧绷的表情出现一丝裂痕,心里筑起的壁垒也摇摇欲坠。
  被人当场戳破埋藏多年的心思,对她的冲击太大,她紧抿着唇瓣,不服输地仰起头,平复了许久才稳住心神。
  “我喜欢程知栩,那又怎么样?”沈清禾维持着高高在上的姿态,一字一顿地说,“他那样光风霁月的人,就该配最好的女人。”她还是一开始那句话,“你觉得你配得上他吗?”
  简灵微微一笑,她终于承认了。
  如果不是时机不合适,她真想大呼一声:我的直觉也太准了吧!
  简灵迎上沈清禾的视线,不点头也不摇头:“我暗恋程知栩的时候,我是卑微,是觉得他哪哪儿都好,我配不上他。可是,只要程知栩喜欢我,我和他就是平等的,就算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小职员,我也是配得上他的。爱情为什么要分高下,我是要和他余生携手相伴,不是要和他并肩作战。”
  说完,她歪了下脑袋,有点押韵是怎么回事?
  不知道哪句话刺中了沈清禾的神经,她踉跄着往后退了一步,脸上的血色霎时褪去,面色苍白。
  高中时期的程知栩就因成绩、长相、家世,成为他们那一届最耀眼的存在,很多女孩倾心于他。她有幸和他在同一个班级,还坐在前后桌,比起其他人,她和他有了更多的交集。
  她从不敢表露心思,性格使然,当然也有自卑的因素,总想着有一天她自己也万丈光芒的时候,再大胆地告诉他——她喜欢他,很早很早就喜欢。
  所以,得知程知栩的高考志愿后,她跟他填了同样的学校、同样的专业,可惜运气差了点,没能分在同一个班。不过她也很知足,那个时候,公开课是几个班一起上的,她还是能近距离接触他,向他请教问题。
  有高中的情谊在,程知栩从不会拒绝她。他性格其实蛮清冷的,不好接近,别的女生问他问题,他都看心情回应,为此她开心了好久,以为自己对他来说有那么一点特殊。哪怕只是一丁点也够了
  三年前她研究生毕业,第一份简历就是投给了程氏集团,顺利通过面试后拿到了offer,却在最后一刻改变主意。
  她不要当程知栩的下属,不想成为听从他吩咐的职员,她毅然决然去了和程氏势均力敌的君澜。在北美外派三年回来直接坐上经理的职位,成为大项目的负责人,以平等的姿态站在程知栩面前,让他的视线平直地落在她身上,而不是俯视她……
  简灵的毛衣下摆被烘得半干,瞧见沈清禾脸色难看,似乎陷入沉思,她撇了下嘴角,不咸不淡地说:“你要还是不甘心,那不如光明正大地追求他,只要我们一天没有结婚,你就还有机会。”
  简灵轻吐一口气,假装坦然:“我不会笑话你,因为我也追了他很久很久,但是请你以后不要再对我说这些阴阳怪气的话,我不想跟你吵架。告辞。”
  简灵手指攥着潮湿的衣角,也不知道自己这是吵赢了还是输了,总归心里有点堵,垂着脑袋拐过墙角。
  下一秒,她就猝不及防撞上一个男人坚实的胸膛,立马捂着额头呼痛。
  ------题外话------
  简灵:我一般不跟人吵架,因为吵架容易上头,我这该死的胜负欲!
  程知栩:……被吓到了,以后绝对不跟你吵架……
  ps:沈清禾不晓得简灵是简家大小姐,要是知道,估计也不会说得这么严重……毕竟,两人结婚了,对程知栩没啥影响,反而是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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