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熊样儿要揍孟串儿
孟串儿的老家房子里,爹妈正在热火朝天地忙着,老两口的脸上皱纹都快挤开了花。
在阿富han那两年老人的心就那么悬着,被一根绳摇摇欲坠地吊着。
老太太每天最大的爱好就是盯着电视,一遍一遍看国际新闻,有时候半夜起来上个厕所也要开个电视机,哪怕是重复新闻只要没发生新的状况对于他们来说就是最好的消息。
那天从屏幕前面眼睁睁地看着女儿消失,纵是孟串儿的爹是个爷们,从前也带过枪还教女儿玩过枪,瞬间腿软,差点没坐地上。
串儿老妈要去阿富han,一刻也不想等。她老爸说:“我们两个去了不仅没有用,一旦出了事情,串儿安全了,咱俩没了。你让串儿怎么办?你要相信国家啊,如果连国家都没办法,你跟我两个半截身子入土的,能有啥招儿?”
那几天家里一片愁云惨淡,串儿妈妈每天都在哭,哭得视力模糊,掐着大使馆上班时间一遍电话,下班时间一遍电话——强行忍住不敢多打,她怕打多了人家嫌烦,再影响人家的正常工作。
直到确定女儿安全,那天老太太跟老头对着擦眼泪——高兴的,喜极而泣。
但是大使馆的工作人员说是未婚夫接走的,老两口一脸懵逼,本以为这种破丫头要一辈子在父母身边了呐,忽然蹦出来个英雄救美的未婚夫,还陪她一起去米国外派了,简直是神仙打架的操作。
“老头,你说这个于小山会不会有啥生理缺陷啊?”
“你指的是啥?”
“比如眼瞎或者腿瘸之类的。”
老爷子对老伴儿真是没辙,哪有这么诅咒自己未来女婿的:“你净瞎说,你是不是亲妈?”
“你是亲爹你自己说,你闺女有啥?”
“……”
好像……也有点道理……
“说啊!”
老头这回认真回复:“兴许眼神不太好吧,不至于瞎。”
“你看看!所以要按我说,这回来就应该拼命把这个女婿留住,不然时间久了人家反悔了就废了。”
“闺女在身边不嫁人也挺好的,你这种观点就是那个什么网络上说的直男癌。”
“你少说我,其实我了解咱闺女,她心里也想有个人陪,但是前提得是她愿意。我强迫她啦?这还不是她自己找的!”
孟串儿在门外打了好几个喷嚏:“我妈一准没念叨我好话。”
于小山笑了笑按响了门铃。就听见里面一叠声的:“来了来了!”
“阿姨好叔叔好,我是于小山。”
“啊啊……小山你好,快,快进屋。”老太太都激动得说的不会话了都。
于小山被老太太搀着——准确地说是架着让进屋,回头瞪了一眼孟串儿,意思是让她跟上来,孟串儿眼睛向上翻了翻心里想:搞得跟我是外人似的。
“爸!我来帮你。”孟串儿冲进厨房给了他爸一个大大的拥抱,阿富han回来这是第一次回家。
之前骗父母说去外派米国那是怕他俩看见她身上和腿上还没恢复的伤,本次风雨兼程电闪雷鸣的差一点就跑去找阎王爷玩了,想想除了有些后怕是真的有点对不起爸妈。
当初还是爷俩在书房里抽烟聊心事得到她爹的默许和支持才实现的,在她心里,父母是最后一道屏障和港湾。
一走进这个童年时候跳飞机格掷沙包唱儿歌的小巷子,耳边就能听见她蹲在花坛旁边看蚂蚁搬家一看两小时,她妈急得站在窗口拖长音大喊她乳名的声音。
一晃快30年,跟小时候的玩伴们都快应了那句“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时光飞逝和乡愁难解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种族所有宗教信仰都有共情的两件事。
在她的世界观里,愿意带一个人去最后的屏障瞧一瞧,是把底牌亮给对方,就好像熟悉了主人的小狗露肚子出来是最深的信任,呸,什么破比喻。
老爷子身上僵了僵,男人不太习惯这种表达方式:“一边去,厨房不用你,晃悠两年多才合计回家,野丫头!”孟串儿笑了笑,爷俩从来的交流方式都是如此。
“哈哈哈,你这孩子真会说话!孟串儿哪有你说的那么好……”老太太这大嗓门,隔着两堵墙都听得见。
“妈!你俩又编排我什么呢?”她走进卧室,看见于小山正襟危坐,双腿并拢,双手合拳放在膝盖上,像一个小学生在认真听讲。
旁边老太太在前仰后合哈哈大笑,孟串儿忍不住“噗”地笑出声:“你这练什么功呢,在我妈面前装什么装!”
“啪!”后背挨了老太太一巴掌:“这么没礼貌!一点比不上人家小于稳重。”
孟串儿回头无奈地长叹:“妈!你干嘛总拆我台!”
爹妈做了一桌子的菜,摆得满满当当。而且全是硬菜:排骨炖油豆角、酸菜炖血肠、小鸡炖蘑菇、清蒸兴凯湖大白鱼、炸茄盒、锅包肉……
索性于小山跟孟串儿同属D三省,口味上没任何差别。吃起来就是自己想要的家里的味道。
一顿饭吃得死撑,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饿叫你妈觉得你吃不饱,两个人的碗里的菜都堆成小山了,看着他俩狼吞虎咽地吃东西,老太太转过头去抹了抹眼泪。
被孟串儿一眼瞥见——嘴里塞了一个鸡腿肉正嚼着,呜突突地问:“妈,你咋了?”
抹了抹眼泪她妈摇摇头咧嘴笑了笑:“妈没事,就是这么久没看见了你,有点高兴,再加上小山这孩子看着也本分……”
一个快40的男人,一个快30的女人,在爹妈眼里仍然是孩子,这个可能就是家的意义。
吃完饭俩人出去溜达,她兴高采烈地带他走过自己的小学,初中,高中,一路走一路回忆,像是弥补过往生命中没有他的遗憾。
“小学的时候拿奖拿到手软,各种演讲、竞赛、主持……”
“我初中的时候特别喜欢诗词,初一就写出人生可是风前叶,欢也飘零,悲也飘零,都作沙江点点萍的句子,作文老师特别喜欢我……”
“高中的时候上数学课不听,语文课也不听,数学课因为听不懂,语文课因为全会了……”
孟串儿滔滔不绝地白话,于小山满眼宠溺的笑:“听上去像是一个好学生逐渐变成坏孩子的过程。”
“呸!我一直不是什么好孩子,好孩子在这个社会上是用来骂人的。”
两人正牵着手一路腻歪着,后面忽然响起来一个声音:“孟串儿?”
这俩回头一看,嘿!两年多没见的熊样儿,除了肚腩大了一点,头发长了一点,脸上多了几道沧桑的褶子之外这货还是那个B样。
他用手指着孟串儿看起来气得直抖,嘴唇子都跟着哆嗦,能有个几秒钟吧,才开口:“你这个不守妇道的贱货,怪不得当初要跟我分手,还说什么三观不合,我看你早就跟这个于小山勾搭上了!不要脸!狗男女!”
孟串儿莫名其妙望着熊样儿,觉得他的这几句话像是在开国际玩笑,原本还想着顾及着大熊跟老太太之间的世交,那句狗男女一出口,就已经戳到了她心里所有的炸点。
“你有病吧?在我心里从来不曾跟你在一起过,你这句分手都用得极其不恰当,知道为什么这么久你还晃悠着没有女朋友吗?因为只要是个女的就不可能喜欢你。大沙B。”
熊样儿显然被气坏了,眼珠子瞪得比牛铃还大,他挥舞着拳头冲上前来,要打孟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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