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章 尸变
露丝道:“我们罗斯国可没有给人下跪的习惯,我可是拿出了我最大的勇气。”
“我们几人,就你和白衣人说的话最多。”叶朔看着露丝道:“这信虽然没有提款,但显然是留给你的。”
他从皮尔手里接过信,递给露丝。
露丝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将信打开。
“这……”露丝打开信顿时一脸嫌弃。
“这秦国文字真是丑的惊天动地,比我这个外邦女子写的还丑。”露丝感慨道。
叶朔凑过去,只见那封信上的字,横不是横竖不是竖,每一个笔画就像是弯曲的蚯蚓,简直不忍直视。完全像三岁孩童所写。
好在没有缺少笔画,不难辨认。
信上的内容很简单,只有几句话。
:小丫头,知道你献殷勤必然还存有当我徒弟之念头,但奈何,你说我胸小,我可是很记仇的。这本李世石游记,是难得的剑修法门。若遇不懂的地方,可以像和你同行的少年请教。能悟的几分,全看你们造化了。
露丝复又把那本《李世石游记》拿了出来,从头到尾翻了一遍。
她越看火越大,最后破口大骂。
“什么修剑法门,明明就是一个人满世界乱跑的胡乱写的日记。这个,无耻,不要脸,外加小气的女人。”
叶朔把书接过来仔细看了起来。
这书共十回。全是写景,一回一景。
其内容也很符合书名,就是一个名叫李世石的人,浏览天地十大奇观,所作写景之文章。整体行文磅礴大气,文采飞扬。每一景的描写,有细到毫厘之处,也有整体恢宏之感官。若是读书人看了,估计会爱不释手。可他们都不是什么读书人。
叶朔翻来复去看了两三遍,依旧没发现里面的门道。
“你瞧出什么了没?”露丝问道。
叶朔摇摇头。随后道:“怎么看都像是日记,但是她应该没理由骗我们。若想验证这书是不是真的剑修法门,估计只能去书中描写的十大天地奇观所在之地,才能判断。”
随后他又把书还给露丝:“拿着吧!说不定日后有用。”
露丝道:“放你这儿,你有所发现,告诉我就行。”
她虽然看上去大大咧咧,但她知道叶朔自幼学剑必定爱剑,若这真是剑修法门,于叶朔而言肯定意义非凡。
这一年,她十八岁,他十五岁。她初来大秦,认识的第一个秦人就是他。十五岁的他,拼死救了她。她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一直在心里铭记。
叶朔也没有客气,将那本《李世石游记》收了起来。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们离大秦的权利中心越来越近。路上也渐渐变得繁华起来。
以往,他们赶路五六天,才会碰见村庄,十多天才会碰到大些的城镇,如今这些几乎是一天可见。
荒芜被集市取代,高山也变成了,一座座房屋。
另一边,白衣人和大水也渐渐接近了淮河的发源地,藏格尔山脉。
这一路上大水凭借强大的体格和真气,催动小船逆流而上。速度尽然比普通货船顺流而下还要快上些许。
此刻,两人前方是一个宽百米有余的瀑布。
水流在白余米高的山头,飞冲而下,激起无数水花,场面甚是壮观。
此地已经不能行船,两人弃船上了岸。
白衣人站在一块巨大的石头上。看着对面那气势恢宏的瀑布,闭着眼睛,仔细的感受着。
大水道:“先生,这就是《李世石游记》第三回,观天河尽头,崖石万丈,飞瀑横流?”
过了半响,白衣人睁开眼道:“游记如果我猜测不错,应该原名叫天地大观,书目的十回,估计也是后者重新编撰。原名应该叫十观。一观,一景,藏一剑。按书中所说,如果天河指的是淮河,那么此处就是尽头,而且飞瀑横流,也对的上。但我没有感受到任何剑气,或者剑意。真是怪哉。”
“是不是天河指不是淮河?亦或者此剑已被人所取?”
“前者有可能。”白衣人道:“我一路行来,看遍奇闻怪谈,地理异志。淮河有天河,圣河,母亲河等美誉。此剑如果被人取走,大秦天下必然会出现一位惊世骇俗的剑修,打破固有的江湖格局,但几百年来并未出现这样的天纵之才。所以我怀疑,天河指的不是淮河。”
“先生分析的有道理。”大水道。
“世界很大,我们现在所持地图,也不过堪堪九国,数片海域。”白衣人长叹一声:“走吧,此行虽然没有寻到剑,但这儿的景色,倒也磅礴恢宏,气象万千。与我剑道颇有裨益。”
“先生我还有一事不解。”大水道:“你既然将《李世石游记》送给了那个烦人女子。是不是真有收她为徒之念头?”
一想起露丝,白衣人就一阵头大。
“低头!”白衣人道。
大水弯腰低头。
白衣人老样子,用书在他头上敲打一记后道。
“我送她书,完全是为了堵她的嘴。”白衣人含糊不清的嘟啷:“在我面前说我胸小。简直……简直……没见识。”
“以她的性子,我估计她这会儿,正在骂先生你。”
白衣人道:“那个叫叶朔的少年,虽然武道资质一般,但对剑之一道,我能感觉出来他有很高的悟性,而他面相七星乱位,注定杀戮缠身。送他书,且看他造化吧!”
……
此时,正值夜里子时。
明月当头,十五的月亮给外的圆和亮。
土苗村有个古老的阴亲习俗。
凡是未婚男子死亡,穷人还好说,富户是必定要办阴亲的。
一般人家自然是不愿意将女儿嫁给死人。但有些贫困的佃户,若是家里实在养不起,就会发买女儿。
这样的佃户就是地主富户的阴亲对象。这样的女子进门后一般都会受到公公的欺辱。
今天正是土苗村的王老爷办阴亲人日子。
三日前王老爷的十五岁独子肺痨死了,便花大价钱,和邻村的李姓佃户结了阴亲亲家。说白了就是买卖女儿。
本来按规矩,要等头七过了才能办阴亲。但此时入夏,天气闷热,尸体保存不了多久。所以为了早日下葬这才匆忙办阴亲。
一支接阴亲的队伍走在林子的小道上。
队伍人不多,就六个人,第一个是提灯人,第二个是撒钱人。最后是四个村夫抬着一顶轿子。
抬轿的都是走惯山路的村夫,加上明月高悬,走的很稳当。
提灯的小六道:“二蛋儿,新娘你见过吗?”
“当然见过。你还别说,长的真水灵。那脸真白,小手滑的像缎子似的。”
“不是戴着盖头吗?你怎么看见的。”小六道。
“这是阴亲,又不是正经结婚。”二蛋道:“李老汉一个庄家汉,又没什么见识,他女儿上了轿子,稍微使点手段就能让她把盖头掀起来。”
“你使的啥子法儿?快教教我。”
一脸得意的二蛋儿,顿时面色大变,哆嗦这道:“你……你…”
“你什么你,快说啊,我也想看看新娘长啥子样。”
“你,你前面……好……好像有个人。”二蛋双腿直打颤。
小六回过头,提着灯笼往上一凑,顿时吓的屁股坐在地上。
他们面前还真站在一个人。这人胸口一定拳头大小的窟窿,面色青灰,双眼泛着幽幽紫光。
这正是不久前死在夜秋城门前的李囚。
“妈呀,尸变了。”小六拔腿狂奔。
二蛋紧随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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