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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不是情郎


春分那天,裴雁晚见到了“天命剑”萧连溪。萧连溪年近花甲,白发远多于同龄人,但他的身姿如劲松般挺拔,未显疲态,面容上隐约可见从前的非凡品貌。

        萧连溪在江南买了一个大院子,在其中辟出一个园子专门做擂台,甚至连观赛的桌椅板凳都一应备齐。上门找他挑战的人络绎不绝,雁晚混在其中,终于在黄昏时分开始了对阵。

        雁晚在台下观赛时,便觉得萧连溪的剑招直来直去,白纸一般干净纯粹地展现在对手眼前。她甚至发现了萧连溪的漏洞破绽,且前来挑战之人并非碌碌平庸之辈,想必与她一样也能发现萧连溪的弱点。

        但为何这些人一旦开始与萧连溪交锋,就会失了分寸,如同迷失在雾中?

        待雁晚接过萧连溪的第一剑,她才犹如醍醐灌顶。在看客眼里,萧连溪的招式平平无奇,甚至破绽频频,但人一旦拿起剑,与萧连溪成为对手,便会明白为何他会得到“天命剑”的雅号。

        “天命”,是天的意志,是上天主宰之下的万物的命运。而“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是人常常深陷的陷阱。

        萧连溪的剑法看似无甚可圈可点,只有与其交过手,才知道被一个人牵着走是何等的恐怖。

        雁晚欲一剑直刺萧连溪左侧腋下,待出剑后恍然明白,这是对手故意露出来的破绽!如此过了几十招,雁晚尚未落下风,然而就在数次进攻都被化解后,萧连溪突然发力,赢下了这场比试。

        萧连溪不是一开始就展示出惊人的压制力,而是以丰富的经验应敌,待对手陷入“当局者迷”的困境,再迅捷地将其击败。

        围观的人们掌声连连,赞叹这场精彩纷呈的较量。

        “晚辈学艺不精,多谢萧前辈赐教。”雁晚不喜萧连溪欲扬先抑使剑的风格,她厌恶极了对手先示弱,再展露真正实力的别扭谋算,更厌恶冠在此种谋算头上的“天命”二字!

        但此次失败,确实是雁晚技不如人,她虽有怒气,但也心悦诚服。

        萧连溪认出雁晚的剑招路数,笃定道:“小友师出澄意山庄。”

        “晚辈澄意山庄,裴雁晚。”

        萧连溪恍然大悟,叹道:“原来小友是周照的徒弟,裴庄主。我曾与你师父交手,你的剑得你师父真传,一样的凶狠、不服输。”

        雁晚回以礼貌一笑,拱手道:“晚辈从您的剑法里受益匪浅,只是不解‘天命’二字。人若信了天命,便只顾混吃等死,听命安排就行,哪里还用向上爬?”

        夕阳回光返照,把最后的一抹余晖放大,再洒在萧连溪的身上。他年轻时也曾风流倜傥,策马观花,高歌纵酒,如今不得不服老,窝在这江南一隅传人剑招。

        他年轻力壮时打下来的名气,如今成了别人的跳台。谁若能胜过他、惜败于他,更或者得到他的一番夸赞,那么谁第二日便能成为茶馆酒肆里故事的主角,成名在望。

        萧连溪看着眼前神情倔强的年轻姑娘,他看出来这姑娘与周照的脾性如出一辙,一是真心想求剑道,不求以他的名声做跳板,二是不信命,只信自己。他广揽天下对手的目的,就在使人明白,命数不在天地之间,而是在自己手中。

        他志得意满地放声大笑,道:“裴庄主这不是明白了吗!方才与你的较量,我已使出一身本事,真是后生可畏!回去吧,裴庄主!”

        他的笑声爽朗,传遍院内的每一个角落,惊起树上的倦鸟。

        雁晚珍惜此次江南之行,除了挑战萧连溪外,一路上还与许多另外的高手做了比试,输赢皆有。甚至还抽空去京城看望了孙妙心,路遇已经如愿做了学堂领慧的宋骄。

        待她回到云州,已经是三月份了。

        她一进山庄大门,程芙便逮住了她,并难得诧异道:“听说你惜败‘天命剑’,只差他五招?”

        “我没有惜败,我是技不如人,压根儿不敌。”雁晚许久未见程芙,很想同她亲近,便挽着她的手一同往前走,同时为毫无凭据的流言而不解,道:“这是哪里来的谣言,我有没有只差他五招的本事,还有谁比你清楚。‘天命剑’萧连溪见了谁都是夸,光我听到的,就有五六个。”

        两人做了多年对手,彼此有几斤几两,心中自然有数。程芙料想凭雁晚的天赋,本次历练必定长进不少,便催着要与她比剑。

        雁晚却不急,反问道:“我这么久不在,我师母的身体好些了吗?”

        程芙只想与雁晚比试高低,她略一思索,将雁晚可能会问的问题想了个遍,于是快速道:“周师姨的身体好多了。劣兵案有了些眉目,查出来‘外应’是北晋,至于‘内奸’,依旧毫无线索。”

        劣兵案的蹊跷之一,在于幕后黑手几乎清楚地知道一切——澄意山庄护送兵器的队伍为十六人,且领头人叫“张玄”,队伍行进的具体日程。由此种种,才能做到近乎天衣无缝的“掉包”。若非江卓多留了个心眼,便能就此瞒天过海。

        另一个令雁晚捉摸不透的,是北晋为何要千里迢迢地针对山庄下手?若是想招致大殷的灾祸,何不针对咫尺相领的青州采取行动?

        这些疑点,雁晚与程芙能想到,办案经验丰富的刑部当然也能想到。

        枉死的十六人虽有外伤,但致命原因却在中毒。这样的手段和残忍又把线索了指向了远在鹤洲的“邪魔歪道”蚀火教,再加上许成玉曾在蚀火教呆过两年,刑部理所应当地怀疑许成玉便是那个出卖澄意山庄,与蚀火教和北晋相勾结的内鬼。一番纠缠后,许成玉的冤屈才被洗清,她为此气得卧床三天。

        既然内奸的线索到了许成玉这里便完全无迹可寻,刑部只有先往别处查,于是便揪出来了青州营中潜藏的北晋内鬼。江卓为此勃然大怒,将营中内鬼的尸身挂在城墙上晒了半个月才放下来。只可惜青州营的内鬼对澄意山庄的内鬼一无所知,线索再次断掉。

        程芙对“外应”的调查过程不算知悉,只挑了几条她觉得重要的讲出来,便将细眉一蹙,说道:“原来你那从外面捡回来的黎小公子不姓黎,而是姓江。他骗了我们,你是不是早就知道?”

        “你如何晓得?”雁晚毫不惊讶,既然景王府落在了云州,那程芙见到江允也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他更在意的是其中的过程,“他来云州了?”

        “三月刚开始没几天就来了云州,他说要把马还给山庄,便上了一趟山庄的门,把傅纤纤激动地吱哇乱叫。他原本还想隐瞒身份,但被他的随从说漏了嘴。”程芙语气平平,脸色平平,吐出来的话却不平平:“景王那天来先提起的不是马,而是先提起你。他曾为你铸过剑,雕过簪,在你蹲大牢的时候替你奔走。所以综上种种,我合理地怀疑,他是你的情郎。”

        此话一出,雁晚终于瞠目结舌地拔出半截剑,难以置信道:“程芙,我深深相信,就算哪天有个大石头砸你脑袋上,你也是这么云淡风轻,不屑一顾。这是你的真本事。”

        “我没有这么夸张。只是我上次说出这话时,已经同傅纤纤笑过一轮,因此今日便不再笑了。”程芙为了表示自己不是任何时刻都“云淡风轻”,极其僵硬地扬了一下嘴角,便恢复如常,继续道:

        “你喜欢英俊男子,如同秦渊,但秦渊不够听话,于是你抛弃了他。景王不仅生了幅好皮囊,看你的时候眼睛里还会发亮。凭你的行事作风,肯定不会与皇室贵胄定终身,但若只是相处一段时间,也是能愉悦身心的……”

        虎狼之词!

        雁晚大惊,她将剑又抽出几分,解释道:“江允并非我的情郎……”

        “那谁有这样的好福气,能做你的情郎?”

        身后忽然传来一道声音,令雁晚与程芙身形同时一僵。这声音如清冽的泉水,却被阳光柔和地暖了一遍,才顺着崎岖的山石缓缓流下,一直往雁晚心底流去。

        二人并未回头,程芙默默地按下雁晚拔出一半的剑,道:“呵呵,裴庄主的警惕性有待提高。来的若是你仇人,咱俩都要死于非命。”

        雁晚白了一眼程芙,回言轻嘲:“这么个大活人站后面你没发觉,你绝世的轻功学哪去了?”

        “哼,他找的又不是我。”程芙只顾着撺掇好姐妹,哪里还能操心背后的事。她淡漠一笑,飞身跃上院墙,道:“我晚上找你比剑,你把时间留给我。”

        她说完此话,便再往空中轻轻一跃,只留下背影,很快消失了雁晚的视线中。

        雁晚终于回过头去,正视阔别已久的少年。少年清俊依旧,但个子窜了一截,已经与雁晚不分上下了。

        春风很和适宜地吹起来,拂过两人的面颊,让江允心神荡漾。他瘦了一些,仿佛是被风吹到了雁晚跟前,又在风里开口笑道:“说呀,谁有那么好的福气,能做你的情郎?秦渊吗?”

        少年站在春日和煦的阳光里,俊美无匹,他因年岁的渐长而拔高了个子,明朗了轮廓,嗓音如同能蛊惑人心的咒语一般,轻轻又叹了一句:“雁晚,我没有不学无术。”

        “什么?”一直沉默在如画景色中的雁晚终于开口,怔愣地问了一句。

        江允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怎么会在她心中激起如此大的涟漪?

        “雁晚,你去年在京城醉仙楼说的话,说听闻我不学无术。”少年轻如蝶翼的眼睫轻颤着,眼神柔和如春日暖阳,“我的骑射是长姐教的,书法是母亲的侍书女官教的。回京后,我甚至还学了一些武艺,虽然比不上你,但我想告诉你,我不是传闻中的那样……我想离你近一些。”

        又来了一个说虎狼之词的!

        裴雁晚直来直往二十年,这还是第一次被人轰的一下撞在心上。

        她背过身去,抬手遮住自己发烫的耳根,深深吸了一口气,恨不能把今日所有美好的春色都揽进胸怀,道:“去我那儿坐会吧。”

        “好,来了。”江允莞尔一笑,跟上了雁晚的脚步。

        雁晚的小院几十天无人居住,窗台上落了一层厚厚的灰,但院中翠竹已抽新,反而以勃勃生机将灰尘的死气比了下去。

        江允见雁晚房门外贴了一副对联,他清楚地记得,去年这里还是空无一物,并不存在什么对联,于是便好奇问道:“这字写的倒好,是谁的手笔?”

        “岳知节。”雁晚去院中水井里打了一盆水,把桌椅全擦了一遍,甚至递给江允一个抹布,让他也帮忙擦擦。

        这活儿江允曾经干过,如今再做轻车熟路。

        “岳知节?”江允想起来了,他跟着程芙学铸剑的时候,在剑庐里遇见过的狐狸眼的男子,便是叫这个名字。他走到门口又将对联欣赏了一遍,忿忿道:“他的字虽好,但不如我。往后过年,我帮你写春联。”

        “……”雁晚闻到些许醋味,为少年的幼稚而无奈,但也因此想起岳知节送她对联那日说的话来,便问:“我听闻你之前摔坏了腿,现在好了吗?”

        “好了,全好了。”江允见雁晚关切自己,不管她是真心实意,还是出于礼貌,都毫不吝惜地把喜悦堆在了脸上,“我刚摔下去的时候,还以为自己要做一辈子的瘸子,愁坏我了。”

        “你若成了瘸子,今天肯定不能来见我。”

        “好在我没有成瘸子,今日还是来见你了。”江允又是一笑,他今日与阔别许久的雁晚见面,只想把自己最好看的模样显示出来,“就算真成了瘸子也不要紧,我还是要来的。”

        雁晚为这话又是心头一动,她知晓自己与江允之间的鸿沟,也认可程芙“短暂相处以悦身心”的话,但江允如此赤诚,那么她也非把话掰开了说给他听不可。

        她虽不忍,但仍将指尖掐进皮肉中,提醒道:“江允,你还记得我出狱那天,同你讲的话吗?”

        江允脸上的慌神稍纵即逝,却还是被雁晚捕获进眼里。他勉强勾了一下嘴角,道:“你说过你的记性很好,我也是,你说的每一个字,我都记得。”

        雁晚还有很多其他的问题要问,比如江允如何劝动皇帝让他在云州立府,又为何要主动去北方沽阳赈济雪灾,但眼下,这些问题都被她搁置在了一边。

        她与少年对视,双目含情,道:“那你可知,你我身份,如隔天堑?”

        少年喉头一动,果决而坚定地回答道:“我知。”

        “那你可知,我爱慕无暇容颜,而人会老去?”

        “我知。”

        雁晚百感交集,她把剑放到江允肯前,指节紧扣剑柄,道出了最后一个问题:“我志在手中剑,不在情爱,不能全心全意对你。”

        “我知。”

        江允杏眸含情,望着眼前的女子,他不怕世俗眼光,不怕色衰爱弛,只怕自己连做“情郎”的机会都得不到。

        雁晚别过脸去,不愿让江允看清自己的脸。若江允只是一个普通人,那么她此刻便已经拉起江允的手,轻轻吻在情郎脸颊。

        而她偏偏要顾忌江允的姓氏,做不到坦荡开始新的感情。

        我怎么会变成这样?她看着自己手心的纹路,喃喃低语。

        她心头有千树万树的花,在云州的这个春天里得意狂放地开着。

        雁晚抬起脸,神色是江允从未见过的柔和,她靠近少年,笑说道:“信之,你容我再想一日,若我想要新情郎,明天必定去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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