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取芒硝,炼火精 其一
我走出小茶馆。
刚才好险,我感觉在我离开的时候,那个后进来的年轻女人看我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
都怪老板,和她说过多少次了,不要经常在别人面前提起我,她却还是常常添油加醋地地把那些故事讲给来到茶馆的客人,更何况,这次还有掌柜在旁边装作客人附和。
就欺负人家是外面来的呗。
我一个人走在雨后的街道上,路面湿漉漉的,天边鲜艳的晚霞红的耀眼,空气中弥漫着雨后特有的土腥味。
从离开村子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四年,在这四年里,我的身体居然没有发生一丝变化,依旧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女模样。
嗯……看多了异世界番,这种情况倒不意外啦。
那天之后,我就与那位叫做九鬿的剑士一起生活在戈壁滩上的一座小客栈中,尽管客栈的位置偏僻,但由于屋后的那个小湖的原因,偶尔还是会有些过往的行人进去休息片刻,吃些东西,或留宿一晚,我也因此练就了娴熟的服务员业务。
不过,这样的生活只持续了不到三年,就在一年半之前,剑士不知道什么出于原因,离开了小客栈,并且就此查无音信,再也没有回来。
虽然他平时也经常出门,少则一两天,多则半个月,但是这一次,他却一直没有回来。
我独自等待了他半年,却没有一点消息,真是的,去哪里了也不说一声。
于是,我收拾好行李,说是行李,其实也只有几件换洗的衣服,一把唢呐,一把二胡,还有几把剑士留下来的刀和剑,我将它们通通装进我现在手上提的黑色皮箱中,只留一把黑色的短剑别在腰间,我披上来时穿的那件棕黄色斗篷,离开了小客栈。
就如茶馆老板的故事中说的,不知不觉间,我来到鸣沙关已经一年了。
由于我抵触他人接触,所以三年来除了与剑士一同完成委托或者采购生活用品,我一直都宅在小客栈中,研究剑士教给我的法术,所以一开始,在刚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时,我只是漫无目的地在这座城市的巷子中流荡。
这座城市位于这个国家与西方诸国的商贸要道上,由于四周皆是茫茫沙漠,这里是唯一一片有一定规模的绿洲,所以它是从西方进出赤壤神州的必经之路,由驼马和飞廉兽组成的商队络绎不绝(飞廉兽就是我来时骑的那种鹰头鹿身的异兽,而驼马则是一种类似骆驼的动物,习性也差不多,是不过它的驼峰是长在身体两侧,这也方便了商人们运输货物),这里也就成为了东西方文化汇聚之地。
正因如此,哪怕雍州的九龙柱就设立于此,也难以管理如此复杂的一个城市,所以,在不被平常人的目光所注意的黑暗世界,就是汇集了各路人的法外之地,而居住与高柱之上的管理者,也不得不对他们的所做所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所以,在我流浪的那段时间里,至少有不下于三伙人不自量力地找过我的麻烦。
只不过……结局都是以他们惨败告终,估计谁也想不到,一群虎背熊腰的黑社会大汉,居然在一个看上去不过16岁的小女孩面前毫无还手之力。
没办法,这个世界中,术士与普通人的差距就是这么大,人的身体终究是有极限的,只是以常规的方式提升肉体的普通武者,终究还是难以战胜能够灵活运用体内元炁之力的术士。
在第一次作战的时候,我还由于缺乏经验,不小心防卫过度杀了两个人………
于是,久而久之,我的名声在地下黑帮中就莫名其妙地传开了。
他们背地里还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冰面妖女”,emm……难道是因为我这张平时一直冷冰冰的面瘫扑克脸?
喂,我也不想啊!
最后几经辗转,我被介绍到了这家茶馆,被老板和掌柜收留,结束了为期半个月的流浪生活。
白天,这家茶馆看上去平平无奇,我依靠自己还算不错的外貌,前世学过的一点民乐,再加上在小客栈练成的服务员技术,在这里当一名服(活)务(跃)客(气)人(氛)的店(吉)小(祥)二(物)。
而到了晚上,这家茶馆才会显露出它的真实作用,它会接下人们提出的各式各样的委托,委托人出钱,而我要完成他们提出的委托,比如……让一个人不留痕迹地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茶馆需要我来完成委托人的人物,而它同时也会为我提供住宿和工资,更重要的是,这里是个消息灵通的地方,我可以更方便地了解各地发生的事情,来寻找剑士的行踪,以及……有关当年事件的线索。
我本身并没有觉得这件事有什么不妥,只是偶尔,自己一个人坐在房间时,内心会因前世所残留的观念而感到一丝不安。
但这都不重要啦,我现在只能这样活着。
我已经走到了西市外的一家药店门口。
“刘大夫,在吗?”
“来了。”
一个胖胖的医生出现在柜台前。
“这不是洛姑娘吗?要取上次你订的药?”胖医生问。
“对,谢谢刘大夫了。”我甜甜地说,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和语气更符合我现在少女的人设。
“拿好了,这么多芒硝,要不是我,别的家还真不能卖你!”
胖医生一边说,一边拿出一个不小的布包,不过胖脸上却带着笑容。
我修炼的心法是金系心法,要是想追求强大的破坏力,我想,我需要借鉴一下前世学来的知识。
我冲他微微笑了一下,接过布袋。
刚走出他的视线范围,我立刻卸下了脸上的笑容再次变回了那张闲人勿近的面瘫扑克脸。
待到我回到茶馆时,月亮已经爬上了云间,我推开了小茶馆的门,顿时响起了一串清脆的风铃声,客栈的女主人从帘子后探出头来。
“谁啊……是洛绫啊,回来了?”
“嗯,老板我回来了。”
我走进茶馆,然后坐在椅子上,拿起茶壶往嘴里灌了几口茶水。
不是我粗鲁不文明,真的太渴了。
“这次又带回来什么?”她好奇地看着我手里拎着的布袋。
“一点药而已。”我随口答到。
“你要做什么啊?那几天你也是拿着一大袋子药回来,上个月你好要走了后厨的木炭。”老板说,“这么多药,你受伤了?”
“哪能啊,老板你太小瞧我了,这种程度的委托,还能伤的了我?”我冲她露出一个笑容。
“是是是。”老板说道,“赶快把你的假笑收起来吧,看着吓人,唉,这么漂亮的一张脸,却不会发自内心的笑”
“老板,我这是病,而且没得治,我有点累了,我先上楼了。”我向后摆摆手,然后走上了嘎吱作响的木制楼梯。
“等一下。”老板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怎么了吗?”我停下脚步,然后回头看向老板。
“你上次杀张家的少爷时,是怎么做到绕过他家那么多护卫,而且还能全身而退的?”老板饶有兴致地看着我。
每次都是这样,这个女人对我完成委托的手法总是特别有兴趣。
“哦,你说张三啊,也没什么,那个花花公子喜欢听音乐,于是我昨晚就画了妆后混在乐师的队伍里进了张府,然后也是他倒霉,那么多人,他偏偏就看上了我,把我单独叫到一个房间里。”
“然后呢?”
“然后啊,那家伙别看长的人高马大,但是却一身虚肉,先是挨了我几刀,然后被我一套二胡加唢呐送走了,杀了他,我就从屋顶沿着事先规划好的路线逃走了。”
“我还有点事,没事了就先走了,老板明早见。”我又挥了挥手,拖着布袋上了楼。
回到了属于我的小房间,我放下装满硝石的布袋,然后拉好帘子,点上蜡烛,然后拿出一个陶瓷锅和几个盛了半碗酒精的简易酒精灯(下面是一个完整的碗,上面是一个倒扣的小花盆,一根布条从花盆底部的小孔里伸出来。)。
异世界嘛,凑合着用一下。
我往陶瓷锅里注入了半锅水并放在铁架上,再将装着硝石的布袋放在里面,然后我点燃了酒精灯中伸出来的布条。
火苗舔舐着陶瓷锅的底部,水面逐渐冒出白雾,而袋子里的固体也逐渐溶解,最后,布袋中只剩下一些难溶的杂质。
我将袋子取出放在一边,然后就坐在桌子前,看着锅里的溶液逐渐沸腾。
要是没记错的话,大概要加热到底部析出晶体时才能停止加热。
溶液里还飘浮着少量杂物,不过也无所谓,这里又不是学校的实验室。
我将头发梳成马尾辫,防止它们被酒精灯的火苗烧焦,然后双手拄着下巴,望着已经沸腾的溶液出神。
从来到这个世界开始已经四年半了,如果要不是穿越了,在没有留级的情况下,我现在大学应该已经毕业了吧,要是我仍留在那里,我会去做什么?考研还是直接参加工作?姥姥姥爷,爸爸妈妈他们现在还好吗?前世的我没有朋友,就如同一个透明人,不知道除了我的亲人,有没有人会为我的离开而感到伤心呢?
不过,哪怕是来到异世界,并且还换了个性别,我的社交能力依旧没有任何长进,而我在这里的第一个朋友,她也已经………
唉,不提这些过去的事了,我直起身子,伸长脖子查看锅内的情况。
溶液少了不少,锅底已经出现了许多透明的结晶。
差不多了,我移开下面的几盏酒精灯,然后用一块木板将它们压灭,在这里不需要多高的纯度,吸滤之类的复杂操作也没有必要,我现在能做的,就是等待溶液冷却下来。
“哈啊啊啊啊……”我打了一个哈欠,有些困了。
我脱下身上的衣服,走到镜子前,一个近乎完美的女性身体出现在我的眼前,均匀修长的双腿,洁白的流线形躯干,以及略显贫瘠的胸部,和四年前不差分毫,不禁没有任何成长的迹象,而且在经历了多长战斗后居然连一道细小的伤疤都没有留下。
这样不也挺好?至少我不用和其他普通女孩一样为身材和年龄而担心。
我现在已经完全接受了自己女性的身份,除了不可能喜欢上男人,加上有些缺少人情味外,我恐怕和其他女孩没有什么区别了,我怀疑,如果现在的我回到原来的身体做一个男人,也许反而是一件困难的事。
今天是怎么了?想的这么多,难道是因为久违地再次接触化学实验而有些触景生情吗?
我穿好睡衣,然后解开了头发。
溶液冷却要很久,先睡一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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