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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章成县


牧。

        伯牧也,为天子守牧一方。

        汉朝本来是没有州牧的,当黄巾起义的时候,汉灵帝常置州牧,以统御一州军政大权。

        王金自号大司马,虽然麾下没有一州之地,但有百万之众。与一般伯牧的权势相比,而已不差了。

        而且做伯牧真的是爽的,上边没有可以制衡的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王金下令臧霸镇守潼关,然后率领了自己的幕府官员,荀攸,陈登,糜竺,以及数十文吏,赵云,华雄,武备,孙观,孙康等人返回洛阳。

        本来王金应该观看一下弘农,河南的人口名册,并帮助郡守们处理打击豪强,治理国家的事情。

        王金知道河南,弘农郡加起来足有百万之众,但是具体多少人,王金还是不清楚的。这个是必须知道的。

        作为统治者,如果连自己的人口有多少都不知道,那实在是太荒唐了。但是王金没机会,他匆匆的留下了荀攸,糜竺,陈登运作幕府,作为更上一层的统治者。

        调动弘农,河南的粮草辎重,加上王金原先在丰国境内囤积的粮食,武器,皮甲,辎重,金钱等等,给予武备,孙观,孙康,华雄等人募兵。

        华雄的军队要恢复到一万编制,武备,孙观,孙康要在河南,弘农招募到各自一万人。

        各自的事情,训练都是很繁琐的。不过王金有幕府,所以都由幕府处理了。

        荀攸,陈登,糜竺都是很能干的喔。

        王金也相信他们。

        王金把事情交给幕府之后,命史大率领百余护卫守护他前往虎牢关去见徐荣。王金必须要见一面徐荣。

        虽然徐荣已经派遣了方泗表示了自己的归顺。

        但是作为主公,见一见大将是应该的。说上一些话,请徐荣吃一顿饭。巩固一下君臣关系。

        毕竟徐荣在王金军中是特殊的,便是连华雄王金也是费尽心思的才拉拢的,而徐荣的拉拢,有点不光彩。

        基本上属于半拉拢,半强迫。不联络一下感情,王金实在是放心不下。

        毕竟徐荣可是拥有一万军队,并且镇守虎牢关的男人。

        这一日王金到达了成县落脚,这是河南郡东部的一座小县城,就算是小县城,也有两三万人口。

        放在现在的中原,算是一座中等的城池了。王金到达成县之后,就不打算动进了。虽然是要与徐荣见个面,但毕竟是主公。

        不可能真的巴巴的去见徐荣,得保持一定矜持。到达成县住下后,王金派人去召见徐荣。

        王金选择成县并没有特别的原因,就是因为距离虎牢关近一些。目前王金对河南郡的统治力还是不错的。

        除了虎牢关外的县城之外,关内的县城的县令都对王金表示服从。成县县令叫做胡顺。

        因为王金这个大司马才刚刚上任,还没有开始处理政务。王金对此人并不太了解,只知道此人的名字,出身好像不高,小士族出身的人。

        四十来岁,也才不过是个县令而已。

        王金在史大等人的护卫下刚刚到达成县地界,便见到了胡顺在一处凉亭内等待,左右有不少的随从人员。

        凉亭内摆放着两张案几,案几上置着酒菜。

        胡顺站在亭外,对策马而来的王金恭顺道:“见过大司马,大司马旅途劳累,已经准备了酒菜,请大司马享用。”

        说罢,胡顺弯腰虚引。

        “胡县令有心了。”王金笑了笑翻身下马,扶起了胡顺,也顺便的打量了一下胡顺,是这个时代标准的士人。

        身披袍服,容貌俊雅,肤色白皙气质很好,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王金也确实是饿了,让大部分护卫立在外边,带着史大与两个护卫与胡顺一起进入凉亭,坐下吃饭。

        “这酒不错啊。”王金喝了一口酒,眼前一亮道。王金是不喜欢喝酒的,宿醉是很难受的。

        不过环境使然,王金有时候不得不喝酒。所以对酒也是有些研究的,只觉得这酒口感挺好的。

        “这是丁家藏了十年的老酒,听说大司马来要,丁先生特地贡献出来的。”胡顺笑呵呵的说道。

        王金心思一动,这是借故让陌生人在我面前刷脸啊,玩的是套路。没办法啊,他现在是身为大司马,统帅二郡,在整个天下也是比较大的诸侯了。

        不比当初做洛阳都督的时候,还是丰国的父老派遣了徐定,季雄二人来见他,帮助他那么困难。

        不过当时是雪中送炭,现在是锦上添花。各种各样的人都会有,王金不介意一些人才靠拢自己,但也不希望草包蒙蔽他。

        看情况挑选吧。

        王金心思浮动面上没有拆穿,笑着问道:“丁先生?”

        胡顺向后一招手,他的随从人员中走出了一名三十来岁的人,相貌嘛常人水平,肤色很白皙,身披袍服,也很有文人士人的气质。

        “这是丁飞先生,目前为县中县丞,师从大儒宗吴季。才练干达。”胡顺笑着介绍道。

        “见过大司马。”丁飞得体的行礼道。

        县丞,便是一座县的二把手。现在是一把手举荐二把手,两个人关系很好嘛。王金笑了笑,不过王金对丁飞的感觉不太好。

        其实对胡顺也不太好。

        王金不是靠脸认人的人,但是他自然有一种辨别一个人的才能的能耐。胡顺出身小士卒,年纪这么大了才做到一个县令。

        丁飞则是县丞,估摸着也是小士卒出身。至于大儒宗吴季,王金没有听说过。换句话说,丁飞老师的名气也不是很大。

        这两个人应该做的是潜心学习知识,然后变成自己的能耐,等待一飞冲天。再看看两个人的脸色,肤色白皙,白皙不如说是苍白。

        眼眶微微凹陷,脚步有些虚浮。一看便知道是酒色过度的人,出身不太好没关系,主要是努力学习。

        这两个人把精力都放在酒色上了,才能可见一般。

        “丁县丞有礼了。”王金向来城府很深,自然不会将心中所想说出来,微笑着还礼道。

        丁飞不知道自己已经在大司马的心中落下了坏的印象,以为大司马看自己不错,顿时心中雀跃。全身毛孔仿佛是吃了人参果一般,舒张开来,整个人都轻了好几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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