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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初八彭城(二)


虽然白发苍苍的老奴很焦虑,但是陈登还是自顾自的看完了这一篇韩信列传后,再优哉游哉的将竹简清理了一下,放回了书柜,这才随着老奴走了出去。

        陈登世代官宦人家,祖父辈还出过三公高官,府内自然配备齐全,等陈登出了府门后,已经有一辆精致的马车,以及配套的随从人员等候多时了。

        陈登坐上马车,随口对老奴说道:“我估摸着很快就回来了,给我准备好安排好行囊,我准备去城外踏青,调理一下心情。”

        前往赴宴,却说很快回来了,这得多自顾自。陈登的任性可见一般,不过这老奴是见怪不怪了,苦笑一声应了。

        陈登这才吩咐车夫,往刺史府而去。

        与此同时,曹府内。

        曹豹也在准备去参加宴会,对于这一次王定寿辰,曹豹还是很重视的,虽然王定是个糊涂虫,州内大小事情都是他在处理。

        但毕竟是名义上的上官,如果这个上官要处心积虑夺走他的权利,也是可以办到的。所以曹豹会讨好王定。

        今天曹豹穿了一身十分精致的袍服,显得很庄重,但又不显得太绚烂,以免喧宾夺主。另一边,曹豹也准备好了一大车的礼物。

        这一份礼物有南海珍珠,交趾的翡翠,象牙,以及西边的蜀锦。为了这一次王定的寿宴,曹豹算是花了血本。

        等礼物装满了一车后,曹豹满意一笑,这一次赴宴之人我的礼物应该是最丰厚的。随即曹豹却又是心中一疼,虽然说他熟知官场的道理,送礼那是理所当然的。

        但毕竟是贪财的人,明知道这份礼物是要送,但心里边确实是舍不得。

        不过曹豹很快就不心疼了,因为他最近肥皂生意做的十分火爆,因为价格低廉,已经挤开了糜竺,彻底的抢占了彭城内的肥皂市场。

        他的店铺一家一家的开着,几乎遍布了整个徐州。而相对的糜竺的店铺一家一家关闭了,连一家都没剩下。

        这让曹豹非常自得,做生意我居然击败了那个糜竺,真是有一种别样的快感。不过曹豹也知道,自己是取巧了。

        毕竟他是自己生产肥皂,成本低廉。而糜竺是从洛阳购买肥皂,批发价就得需要八十文一块肥皂,糜竺不得不以高价出售肥皂,而他可以尽情的压价。

        不挤走糜竺就实在是说不过去了。

        因为生意全面铺开,最近他的日子收入就越来越多了,曹家本来就有钱,加了这一笔肥皂生意,简直是如虎添翼。

        曹家最近红火的不行。

        曹豹有时候会忍不住想着,“我实在是太机智了,一旦让我这么做下去,迟早能买个州刺史,或者弄个朝廷内的高官坐坐,我徐州曹氏没准要从我开始发达。”

        想起肥皂生意,曹豹也就绕不开的想起了王金,最初的时候曹豹会认为王金会动手,不是动刀动枪,曹豹可不觉得那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居然敢动刀动枪,用武力。

        曹豹的猜测对方可能是会动用中常侍张让的力量,来阻击他曹家。

        对此曹豹不得不着手准备,他准备好了价值一千万铜钱的黄金,装车送去了洛阳,交好大将军何进。

        何进的回复是放心干,万事有我兜着。

        何进那个人出身不过是屠夫,虽然位高权重,但出身于智商堪忧,曹豹心里边其实是有些看不起何进的,但是何进也是有优点,那就是拿了钱一定会办事。

        因而收到何进的回复后,曹豹放下了一万个心。这徐州是老子的大本营,地盘,上边又有何进撑腰,这肥皂生意我看谁敢跟我抢。

        这些都在曹豹的心中一闪而逝,礼物装车后,曹豹也坐上了一辆士大夫坐的辇车,然后命车夫往刺史府而去。

        “这一次设宴在中午,但吃好后恐怕要到黄昏,甚至是晚上了。等回来后,昨天一天各地肥皂的销量情况便会上报来了,看着那一笔笔的利润,实在是乐呵的不行。”

        曹豹虽然去赴宴,但心中还是装着肥皂,装着钱财。

        曹府距离刺史府并不远,很快曹豹的马车就到达了刺史府附近,而此刻曹豹身边的护卫随从,足有二十人。

        不过这些护卫随从虽然人数众多,但是戒备心不强,毕竟这里是徐州彭城,乃是一州的治所,治安状况是不错的。

        再加上曹豹又是州从事,乃是大吏,曹氏子弟遍布州郡,谁没事会对付曹豹啊。

        这时前方出现了一队人马,六个人的样子,簇拥着一辆牛车,牛车上似乎是装满了货物。

        牛车停在路边,车轮看起来是断了。几个壮汉正满头大汗的在修复车轮。那为首的一个人看起来特别的健壮,身形很高大,有别于普通人。

        这几个人便是刺客了,为首的不是别人正是孙观。王金曾经问过臧霸山上有多少能战之兵,臧霸的回答是精兵三百。

        但这一次行动目的是刺杀曹豹,又不是举兵攻打彭城,或者是攻打曹豹的府邸。所以臧霸只动用了六个人,以孙观为尖刀,斩杀曹豹,然后溜之大吉。

        臧霸被孙观称作是狼狈中的狈,狡猾,勇敢擅长领兵作战,对于臧霸来说这一次刺杀,其实没有什么挑战性。

        就算是大庭广众之下将曹豹斩杀,也是一样的。

        孙观等人还在满头大汗的修复车轮,而曹家的队伍仍然是往刺史府而去,辇车上的曹豹则是神游天外,想想自己那可爱的肥皂,还乐呵的笑了笑。

        两支队伍迅速的靠近,靠近。

        “杀!”孙观陡然发出了一声低吼,眸光锐利如刀锋,手一抄,从牛车内抽出了一柄钢刀,然后砍向了一名曹家护卫。

        “噗嗤!”

        这名曹家护卫哼都没有哼出来一口,便被孙观砍下了头颅,孙观得手之后,立刻刀锋回旋,砍向了另一名曹家护卫。

        “杀!”

        其余五名刺客齐齐怒吼一声,也从牛车内抽出了兵刃,很扑向曹家队伍。这些都是精干的山贼,乃是臧霸口中的能战精兵三百人中的佼佼者。

        面对曹家懈怠的护卫,自然是虎入羊群,眨眼间曹家的护卫就被消灭了个干净,曹豹身边便只剩下了一个瑟瑟发抖的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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